第17章 這明怎,定體問

第17章 這明怎,定體問

第17章這明怎,定體問

袁朗的故作姿態懟向了空氣,臉上也有些掛不住。

他對裴元的觀感一直就很一般。

一開始覺得這傢伙純粹是個廢物,韓千戶慧眼識珠點破之後,又覺得這是個坑貨。

至於現在,更別提多掃興了。

韓千戶看在眼中,輕笑了笑,向袁朗問道,“你那邊準備的怎麼樣?”

袁朗悶悶答道,“我查了下,有個叫趙九明的總旗剛出完任務,他那裏有八個好手,可以跟着我南下。”

韓千戶應了一聲,又道,“梅七娘背後的人,有很大可能是巫婆婆,那傢伙很是邪門,你帶幾個有修為的和尚同去。”

袁朗不解的問道,“那些和尚帶着趕路麻煩,不如等我回了南直隸再安排吧。那邊也有的是能用的人。”

韓千戶卻不回話。

過了好一會兒,袁朗見韓千戶仍在沉默,正要收回自己的打算。

就聽韓千戶平靜的說道,“還是要從京城派人去。這些年天子崇信佛門,不說後宮妃嬪、宮中太監,就連很多文官勛貴也群起效仿。”

“咱們乾的是什麼活兒?”

“咱們暗裏是在寺廟、道觀坐探,追查邪教。明裡則負責寺廟的上令下達,監督僧業,總攬差稅的勾當。”

“那些佛門漸漸得勢,又勾連了很多權貴,怎麼會喜歡咱們這些壓在他們頭上的砧基道人?”

“現在不趁着還有餘力拿捏拿捏,等他們以後習以為常了,咱們就使喚不動了。”

袁朗聽了,立刻明白了韓千戶的思路,當即肅然道。

“卑職明白了……。以後但凡南邊有事,我就讓北邊的寺院出人。北邊有事,我就讓南邊的寺院出人。”

裴元在旁眼觀鼻,鼻觀心的聽着,對於程知虎為何如此作威作福,心中也明白了幾分。

明朝的佛門雖然膨脹的很快,但是作為根本的管理制度,卻並沒有鬆弛半分。

也就是說,這些在皇帝縱容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行為,只得到了社會層面的默許,卻根本沒有進行制度變革。

一旦某位皇帝想要收緊限制,這些繁華盛景就會如同泡沫一樣崩碎。

其實按照歷史來看,現在佛門就在向最鼎盛的階段衝刺了。

再過些年,就會出現一位力壓“大慶法王”的新道君。

其全稱為,“太上大羅天仙紫極長生聖智昭靈統元證應玉虛總掌五雷大真人玄都境萬壽帝君!”

當然,也還沒完。

“、大明天子,朱厚熜。”

目前來說,這佛門管理制度嚴格到了什麼程度呢?

先說說對寺院本身的限制。

關於寺院本身的限制,前番章節已經說的明明白白,一道道歷代天子的詔命也清清楚楚的寫着。

從法律意義上,現在如火如荼四處興建的寺院以及僧產,全部都是違建,大明都可以一口氣都收回來。

再說說對寺廟管理者的要求。

朱元璋規定,“凡各處寺、觀住持有缺,從僧、道官舉有戒行、通經典者,送僧錄、道錄司考中,具申禮部,奏聞方許。”

什麼意思呢?

也就是說,想要當主持,必須要經過僧錄司和道錄司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

到了成化年間,又對這一項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遇有錢糧僧寺住持缺,必須僧司舉保本處籍僧,送有司勘結,轉行給札,不許仍前濫保。其曾經問結者,雖有札付,亦必究問。”

這段話的意思是。

想要做住持,除了進行事業單位考試以外,還必須要開具無犯罪證明。

並且把住持的任命,由原來的註冊制,改為審核制。

一旦發現有犯罪記錄,就算是已經上崗,也要重新審核。

所以像是經常出現在金庸小說中,參與社會鬥毆的方證、玄慈、空聞之流,想要正經上位,根本想都不用想。

接下來,就是對普通僧人的限制。

明朝把僧人分為禪、講、教三類,要求各務本業。

禪,就是禪宗僧人;講,是指其他流派的僧人。

這兩類僧人只允許在寺中鑽研佛法。

而教,則是指的可以為生者祈福,為死者做法的業務部門。

為了便於區別,這三種僧人的僧服顏色,也有着嚴格的規定。

前兩者精通佛法,擅長各種辯論講法的高端局。

后一者,佛法上平平無奇,接觸世俗較多。

——但是很有錢。

可偏偏前兩者才是佛門結構中的主流。

於是禪、講兩宗僧人就有些破防。

他們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這個大明怎麼了,這定然是體制的問題,他媽的。

可是沒有上頭理會,他們只能想個寂寞。

按照朱元璋的嚴格規定,就算“教”這一類人,也不能隨便出現在世俗之地。

他還要求僧人不許以化緣為由,奔走市村。

“若有此等,擒獲到官,治以敗壞祖風之罪。”

而且既然出家了,就老老實實的做和尚。

要是貪戀錢財、偷娶婦人什麼的,眾人都可以“捶辱之,更索取錢鈔、若無鈔者,打死勿論。”

永樂十年的時候,朱棣也再次重申洪武禁例,不守戒律,敗壞風化的,“違者殺不赦!”

宣德七年的時候,“申明洪武中禁令”,不許僧人化緣,“違者必罪之。”

正統六年的時候,皇帝依然出榜,因僧、道“多有壞亂心術,不務祖風,混同世俗,傷敗風化”,要求“各處禁約,違者依例罪之。”

那僧人怎麼才能不和世人接觸,也不違背天子的詔命呢?

答案就是,砧基道人。

按照朝廷的規定,幾乎寺院所有需要和外部交往的行為,必須由砧基道人代理。

甚至就連寺廟上交田稅這樣官面的事情,也必須砧基道人代辦。

如果把大明天子理想中的寺院比作監獄,那麼砧基道人就是那個牢頭。

是那個發現僧人違背禁約,就可以“捶辱之”、“索取錢鈔”、“打死勿論”、“殺不赦”的那個人!

而在當今的社會風氣下,僧人違背禁約的事情,簡直太普遍了。

明朝的皇帝一邊縱容,一邊加固繩索的結果就是,雖然如今佛門昌盛,有天子信奉、後宮支持、百官效仿,但是只要這些砧基道人發瘋,就可以拿着綉春刀從大雄寶殿一路砍到藏經閣。

哪怕砍的一路血流成河,都是合法的!

所以明朝人寫的小說中,觀音菩薩從靈山出門找取經人,得先和山腳的道人登記。

這不是明朝寫手太瘋狂,而是在明朝人的認知里,這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只不過,韓千戶並不是那種腦殘罷了。

寺院裏的僧人想搞錢,身為監督的砧基道人也想搞錢,這不就勁兒往一處使了嗎?

(本章完)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人在大明:債主為我操碎心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人在大明:債主為我操碎心
上一章下一章

第17章 這明怎,定體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