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墳(16)
但似乎除此之外,儒者,名臣,富翁,武人,闊人以至小百姓,都想不出什麼善法來,因此還只得奉這為至寶。***更昏庸的,便以為只要意見和這些歧異者,就是土匪了。和官相反的是匪,也正是當然的事。但最近,孫美瑤據守抱犢崮,其實倒是“堅壁”,至於“清野”的通品,則我要推舉張獻忠。
張獻忠在明末的屠戮百姓,是誰也知道,誰也覺得可駭的,譬如他使abc三枝兵殺完百姓之後,便令ab殺c,又令a殺b,又令a自相殺。為什麼呢?是李自成74已經入北京,做皇帝了。做皇帝是要百姓的,他就要殺完他的百姓,使他無皇帝可做。正如傷風化是要女生的,現在關起一切女生,也就無風化可傷一般。
連土匪也有堅壁清野主義,中國的婦女實在已沒有解放的路;聽說現在的鄉民,於兵匪也已經辨別不清了。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一解題
《語絲》五七期上語堂75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play)76,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只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迴避觸目起見,即並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77之意。總而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78。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着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裏,又從而打之不可
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產,在萬國賽狗會裏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這也是一種國光。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么?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79似的臉來。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鍾愛,種子綿綿不絕。它的事業,只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脖子上拴了細鏈子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於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嘆息。叭兒狗如可寬容,別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為它們雖然非常勢利,但究竟還有些像狼,帶着野性,不至於如此騎牆。
以上是順便說及的話,似乎和本題沒有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