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如果你曾奮不顧身,愛過一個人
第18章如果你曾奮不顧身,愛過一個人
文/王夕
我上小學那年,你在我隔壁教室,我知道你是老師眼裏最頭疼的孩子,被老師關在柜子裏,好長時間都不發出聲音,老師害怕就打開柜子,你一下就蹦了出來,結果老師就早產了。從那時候我就被告誡不要和你說話。
上初中的時候,你又在我的隔壁教室,那時候你已經高出我一個頭,總是能把白校服穿得很好看,乾淨的臉上有很好看的眼睛,那時我能想到的形容也只有這樣了。那時候的我沒有飄逸的長發,瘦到在風裏站不穩一樣,一個夏天穿單調的棉布捃,這樣毫不起眼的我讓你看在眼裏。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書,你的字跡並不像人那樣好看,很簡單的幾句話。於是在那個懵懂的年紀,我們開始了大人們口中的早戀。
春天的時候,鄉下的路上有一片大大的油菜田,花開的時候一片金黃。你經常會跑到那裏,摘一束濕漉漉的油菜花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的桌子一角,後來也會有牡丹、桂花、菊花,或者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那個玻璃瓶擺在桌子上兩年,我保護得小心翼翼,畢業典禮那天班裏亂成一團,前面的一個女生只輕輕地一揮手,就聽到刺耳的一聲,我還記得你最後一次放進的是白色的牡丹。嬌情一點地說就是我還記得,那是我第一次肌在你的肩膀,明明很瘦弱,那時卻覺得寬厚,是因為這樣吧,我哭了很久。你笑着拍
了拍我的肩說“這個瓶子早就該換了,又怕你說我喜新厭舊,這下可以名正言順地換掉它”。其實我想說,我只是突然想到再不會有這樣的日子在我們的生命里。
我們認識的第三年,你搬到了另一個城市。你寫來的第一封信,被我用相框裱了起來放在桌子最底層,天藍色的信紙上你寫了一句話。你說:“無論如何,我要將愛情進行到底。”我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你的信,因為怕影響到你的學習,所以我假裝生氣。你說學校門口有個郵箱,很方便所以才會每天都寄信的。結果高中畢業,在那一撂厚厚的書本里,有一半會是發黃的信封。高二暑假,我去你在的城市找你,你帶我去了你的學校,是郊區一個有些偏遠的地方,學校門口是條小衚衕,我並沒有看到郵箱。你有些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後腦勺:“因為這樣才能覺得還像之前那樣每天都能跟你說話。”
我住在你家附近的旅館,那是一個很乾凈的小房子,我猜老闆是個可愛的女人,才會把房間裝修成粉色的,結果你拉着我從窗口看下面的老爺爺,說:“喏,那就是老闆。”我張了張嘴還沒開始質疑你又解釋說,“他們是從鄉下來的,老伴年輕的時候一直想有一套粉色的小公寓,可一直沒實現,她去世后的二十年裏爺爺一直努力工作攢錢,他一直都相信老伴會看見的。”我感情泛濫,一時間竟紅了眼眶,你把我擁在懷裏說:“傻瓜,我會陪你到老呢。”
高三那年,成績開始莫名地下降,本來和媽媽說好要復讀的,你卻堅持讓我不要放棄,最後我報了一所很喜歡的北方大學,我知道你喜歡南方,那個暑假我們誰都沒有提起關於升學的問題。收到錄取通知書那天我並沒有太大的感覺,你是在下午三點沖出現在我家樓下的,像個孩子一樣笑容明亮,用力揮了揮手裏的東西,我隱約看到“通知書”幾個大字,你說:“我覺得北方其實更適合我。”我很狗血地跑過去抱住了你,肌在你的肩膀哭了。我以為這是結局,那時我們都以為。
這是我們認識的第六年,我們一起坐火車去另一座城市上學,我想起看到過的一句話“所謂愛情就是願意陪你坐火車的人”,其實是多麼庸俗的愛情句子,我卻因為這句話興奮了很久,更新成了個性簽名。那所大學有漂亮的圖書館,你會在星期一的早上幫我占靠窗的位置,放上兩杯咖啡然後等睡眼惺忪的我出現。陽光經常照進來,我抱着書靠在你身上能睡一個上午。
我們的第七年,你在學校操場上點了心形蠟燭,我記得抱着十一朵玫瑰的你,那麼惡俗的情節,我還是在周圍女生羨慕的聲音和男生起鬨的歡呼聲里,走到你的身邊,那時你把我抱得那麼緊。七年之癢,像是愛情里一場施了魔的劫難,在我們的感情里,她不起一絲波瀾。大三下學期,因為想找工作,所以忙着各種考試。我是沒有任何野心的人,安於現狀,最大的野心就是和你結婚。你說想要考研,其實高三暑假,每個人都以為你報了南方那所重點大學,可是報名表當天就被你壓在了抽屜底部。這些,在很久之後被你當笑話一樣說了出來,雖然你總是會說“是金子總會發亮”,我還是愧疚了這麼久,所以在你說打算考研時我從宿舍床上一下跳起來說絕對舉雙手支持,末了還加了句“好啊好啊,咱把碩士博士之類的證都搬回家吧”,你揉了揉我凌亂的頭髮,一臉的寵愛。
大四開始沒多長時間,我就開始四處找工作,而你則埋頭於考研的事。有時深夜回到宿舍,太累的原因翻來覆去地睡不着,拿起手機對着你的號碼發獃,怕影響你休息,每次又把手機塞到枕頭下。找到第一份工作,我興奮得第一個想要告訴你,你關機,我才想起已經很久沒有接到你的電話了。我去你學習的教室看到你和她在討論什麼,我把水果放在教室的後頭寫上了你的名字,悄悄地退了出來。你打來電話的時候我在對着電腦發獃,你說最近很忙,所以可能忽略了我。我笑笑說讓你照顧好自己。末了你說她是你導師的女兒,也要考研才一起上課。很久以後總是會想,如果如果,沒有她,我們是不是可以走得再遠一點。
還是我哪裏出了問題讓你突然不想要繼續牽我的手。
我們在第九年分開,我一直以為在經歷了時間、距離變遷后依然握緊的手是放不開的,那麼是不是九年的時間只是巧合,只是碰巧在那些年裏你沒有愛上別的人。那些天我因為實習工作忙得不可開交,還是堅持每天去你的教室送飯,我知道你認真起來是顧不上照顧自己的,後來你說心疼我跑來跑去,說什麼也不讓我繼續送飯。我才發現原來你連謊言都說得沒有一點瑕疵,所以我寧願相信你是真的心疼我。入冬那天下起了雪,我在你宿舍樓下等你,懷裏揣着的灰色圍巾是立秋那天開始織的。我看到從樓上下來的你牽着另一個人的手,我不記得那天你說了什麼,可能是天太冷了,沿着大街哭到後來就覺得眼睛快要結冰了,然後就怎麼也哭不出來了,在公司樓下的大大的反光玻璃里,我看到被淋成雪人的自己,異常狼狽。
聽說你們一起考上了南方那所你曾為我放棄的大學的研究生,聽說你也經常給她送花,玫瑰百合雛菊花,聽說你陪她逛街吃飯看電影,聽說你在學校廣播室對她說生曰快樂,總是聽到你有多愛她。我在想,是不是對每一場戀愛,你都投入那麼多。我留在這座城市,我以為能留住你給的記憶也是好的,因為我總是以為我其實比想像中還要愛你。街角是家老音像店,我總是猜測老闆是個怎樣的人,才會每個清晨都反覆很多遍地放着陳奕迅的《十年》。那時候是我們認識的第十一個年頭。
同學聚會上,我看到你,還有身邊你賢惠的妻子,大家都爭搶着罰你酒,埋怨你結婚竟然不通知大家,我也跟着大夥笑得沒心沒肺,誰會願意相信,我留在這座城市朝九晚五地生活只是為了留住你給的記憶,連我自己都開始懷疑那些想法的真實性了。你還在忙着輪番敬酒,到我面前的時候,在吵鬧的包間裏,我聽到你說“我想你了”,你的聲音很快被湮沒,我恍惚是那杯酒醉了你的回憶還是醉了我的耳,怎麼會如此不真實,我難過的是竟然沒有了一絲動容,只是不知道從哪一天開始,我就忘記提醒自己,我是真的愛着你。
在每個睡眼惺忪的清晨,我依舊能聽到陳奕迅的聲音。偶爾路過一家熟悉的咖啡店,要想很久才能記起那是我們從前愛去的。我從少年開始的美好時光,一年一度的油菜花,我們跟着時間的洪流,呼呼地奔,一去不返了。你在我身邊,三年、七年還是九年又有什麼關係,如果不是一輩子,我又怎麼會守着一座城以為那是你。所以親愛的,時間那麼漫長,你走之後我終於忘記我還愛着你。
我依然感激你陪我走過的那些年,至少成全了我的近乎偏執的愛情,我愛得,奮不顧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