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尤利西斯》(29)
附錄一《尤利西斯》人物表
本表的人物共一百二十三人,根據人物的首字順序排列。直接出場的,只標明章數,未加括號。加括號者為在各章中被提及的。第十五章自始至終寫的是幻覺.故全加了括號。
三個主要人物(斯蒂芬·迪達勒斯、利奧波德·布盧姆、瑪莉恩·布盧姆)的出場章節,予以省略。
阿爾蒂弗尼,阿爾米達諾:意大利音樂教員,斯蒂芬之友。十、(十五)
阿普約翰,珀西:系布盧姆少年時代夥伴,在南非戰爭(1899—1902)中陣亡。(八)、(十五)、(十七)、(十八)
布盧姆,利奧波德:生於一八六六年,他的昵稱為波爾迪,以替《自由人報》拉廣告為業,無固定職業。他化名“亨利·弗羅爾”與打字員瑪莎·克利弗德秘密通信。
魯道爾夫,維拉格:利奧波德的父親,匈牙利裔猶太人,出生於匈牙利的松博特海伊市。移居到愛爾蘭后改姓布盧姆。一八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自殺。(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
布盧姆,艾琳:利奧波德的母親,娘家姓希金斯。(十七)
布盧姆,瑪莉恩:生於一八七〇年九月八日,利奧波德的妻子,昵稱摩莉。其父布賴恩·庫珀·特威迪(鼓手長,已故)曾在西班牙南端的英國要塞直布羅陀服役。她即生於該地。是都柏林小有名氣的歌手,藝名“特威迪夫人”。
布盧姆,米莉:布盧姆夫婦的獨生女兒,生於一八八九年六月十五日,在韋斯特米思郡穆林加爾市科格倫先生所開的照相館工作。(一)、(四)、(六)、(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布盧姆,魯迪:布盧姆夫婦的獨子,生於一八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只活了十一天便夭折。(四)、(六)、(八)、(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七)、(十八)
班農,亞歷克:醫科學生,米莉的男友。到城裏報名參軍,在霍恩產院碰見布盧姆,后躲開。(一)、(四)、(十四)、(十五)
布盧姆,博伊蘭·休:綽號叫布萊澤斯。瑪莉恩的情夫。正在籌劃一次巡迴歌唱演出,瑪莉恩也在被邀之列。第四章注44。(五)、(六)、(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巴里夫人,耶爾弗頓·貝林厄姆夫人:都柏林上層社會淑女。(十五)
貝斯特,理查德·歐文:愛爾蘭國立圖書館副館長。後接替利斯特,成為館長。他是個藝術愛好者,在一九〇四年左右,曾崇尚奧斯卡·王爾德的美學觀點。後半生埋頭治學。第九章注46。十五
布雷登,威廉·亨利:愛爾蘭律師,《自由人報》主編。第七章注6。(十五)
博德曼,伊迪:格蒂的女友,性格矯情。現年二十一歲。她有個不滿一歲的弟弟。十三
布林太太,約瑟芬:娘家姓鮑威爾。她的昵稱是喬西。比摩莉大兩歲。婚前她愛過布盧姆,一直不忘舊情。八、十、十二、(十三)、(十五)、(十七)、(十八)
布林,丹尼斯:約瑟芬的丈夫,患有神經病。八、十二、(十五)
伯克,奧馬登:《自由人報》記者,斯蒂芬之友。七、(十)、(十一)、(十五),《都柏林人·母親》
柏根,阿爾夫雷德:綽號“小個子阿爾夫”。以愛開玩笑聞名。第八章注80。十二、(十五)
伯恩,戴維:酒吧老闆。當天布盧姆在他的店裏吃了午飯。八、(十五)
“市民”:憎惡猶太人,與布盧姆吵架。第十二章注9。(十五)
西特倫,丁:布盧姆的朋友,猶太人。布盧姆夫婦住在西倫巴德街的時候,離西特倫家不遠。(四)、(七)、(八)、(十五)、(十八)
考利,羅伯特:昵稱為鮑勃。據《〈尤利西斯〉註釋》(第88頁5、180),考利是個不務正業的神父,但還沒糟糕到開除教籍的程度。(五)、十、十一、(十五),《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
克羅瑟斯,丁:出生於蘇格蘭的醫科學生。十四、(十五)
科斯特洛,弗朗西斯:昵稱為弗蘭克,綽號為“潘趣”(見第六章注149)。醫科學生。十四、(十五)
克利弗德,瑪莎:她的真名實姓是佩吉·格里芬。其兄是貝克蒂夫橄欖球隊的後衛。(五)、(六)、(十一)、(十三)、(十五)、(十七)、(十八)
科恩夫人,貝拉:妓院老鴇。在第十五章中,曾一度改稱男姓名字貝洛。(十五)、(十七)
卡倫小姐:婦產醫院護士。(十三)、十四、(十五)、(十七)
克勞福德,邁爾斯:《電訊晚報》的主編。七、(十二)、(十三)、(十五)
克羅夫頓:見第六章注45。十二、(十五)
克蘭利:據《〈尤利西斯〉註釋》(第16頁),克蘭利一名得自托馬斯·克蘭利(1337—1417)。他是個加爾默羅會修士,於一三九八年當上紅衣大主教。他又是愛爾蘭大法官,意味着在政、教兩方面背叛了愛爾蘭。第一章注29、第九章注19
卡爾,亨利:昵稱哈里。英國士兵,他擊倒了斯蒂芬。十五
康普頓:英國士兵,卡爾的搭檔。(十五)
卡弗里,西茜:格蒂的女友,性情活潑。她有一對四歲的雙胞胎弟弟(湯米、傑基)。十三、(十五)
康米,約翰:於一九〇五年八月被任命為管轄教區的大主教,去世的前一年(1909)卸任。第五章注46。(九)、十、(十四)、(十五)、(十七),《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
科利,約翰:斯蒂芬之友,生活沒有着落。他是《都柏林人·兩個浪子》中的浪子之一。十六
坎寧翰,馬丁:布盧姆之友,心地善良,多方照顧迪格納穆的遺族。第五章注53、第六章注61。(七)、十、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都柏林人·聖恩》
克南,湯姆:布盧姆之友,出身於新教徒世家,結婚時皈依天主教。第五章注4。六、(八)、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都柏林人·聖恩》
迪達勒斯,斯蒂芬:一八八二年生,喬伊斯的自傳體長篇小說《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中的主人公。畢業於克郎戈伍斯森林公學和皇家大學。他從家出走,並在桑迪科夫海邊租了一個圓形炮塔。五月初開始在多基的一家由迪希校長創辦的私立男校執教。是以喬伊斯本人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迪達勒斯,西蒙:斯蒂芬的父親,年輕時喪妻,家境困難。是以作者的父親約翰·斯·喬伊斯為原型塑造的人物。(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迪達勒斯·瑪麗(梅):已故。斯蒂芬之母。娘家姓克爾丁。是以作者的母親為原型塑造的人物。(一)、(二)、(三)、(六)、(七)、(八)、(九)、(十)、(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迪達勒斯,瑪吉:斯蒂芬的妹妹,她從瑪麗·帕特里克修女那兒討來些豌豆,替妹妹們熬湯喝。十、(十六)、(十八)
迪達勒斯,迪麗:斯蒂芬的妹妹,長得最像長兄。八、十、(十五)、(十六)、(十七)
迪達勒斯,布棣:斯蒂芬的幼妹,尚在上學。十、(十六)、(十八)
迪達勒斯,凱蒂:斯蒂芬的幼妹,尚在上學。十、(十六)、(十八)
迪格納穆,帕狄:已故,生前曾在律師約翰·亨利·門頓的事務所工作,因酗酒被開除,患病而死。(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迪格納穆,帕特里克·阿洛伊修斯:帕狄的遺孤中最年長者。(六)、十、(十二)、十三、(十五)、(十七)
多拉德,本傑明:本地的一名歌手。他在替向呂便·傑借過高利貸的考利神父奔走,以期寬限幾天還債日期。(六)、(八)、十、十一、(十五)、(十七)、(十八)
迪希·加勒特:在多基開辦了一所私立男校。上午,他給斯蒂芬發了薪水,並交給他一封關於“口蹄疫”的信,求斯蒂芬幫助發表。二、(七)、(十五)、(十六)
迪克森:仁慈聖母瑪利亞醫院見習生,在霍恩產院實習。布盧姆於五月二十三日被蜜蜂蜇傷后,曾由他包紮。斯蒂芬之友。(六)、(八)、十四、(十五)、《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
鄧恩小姐:博伊蘭的秘書。她出現在第十章第七節。在第十六章中,科利提到了她。見注29。
杜絲,莉迪亞:奧蒙德飯店的金髮女侍。十、十一、(十五)
達德利伯爵,威廉·亨勃爾·沃德:陸軍中將,愛爾蘭總督(1902—1906)。十
達德利夫人:尼·雷切爾·格尼,總督的妻子。(七)、十
狄龍,馬修:他的昵稱為馬特。都柏林市的一名參議員,布盧姆一家人的朋友。(六)、(十一)、(十三)、(十五)、(十七)、(十八)
多蘭,羅伯特:他的昵稱為鮑勃。(五)、八、十、十二、(十五)、《都柏林人·寄寓》
多德,呂便·傑:據艾爾曼的《詹姆斯·喬伊斯》(第38—39頁),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一日的《愛爾蘭工人》報刊載了《救一條命獲得半克朗》一文。大意是說,一個叫呂便·傑·多德的律師跳進了利菲河。一名叫戈爾登的碼頭工人見義勇為,把他救上來。戈爾登由於此舉住進醫院,誤了工,貧病交迫,律師的同名父親(以放高利貸為業)卻只給了前來訴苦的戈爾登之妻半克朗。書中把出事的時間提前到一九〇四年。實際上呂便·傑不是猶太人。第六章注38。十、(十五)
德里斯科爾,瑪麗:布盧姆家過去的女用人。(十五)、(十八)
埃格林頓,約翰:綽號為“小個子約翰”,喬治·穆爾的秘書,與人合編一份叫作《達娜》的雜誌。第九章注10、179。(十五)
范寧:綽號為“高個兒約翰”。都柏林市副行政長官。在《都柏林人·紀念日,在委員會辦公室》裏,他是註冊經紀人,市長競選的幕後決策者。《都柏林人·聖恩》裏也曾提到他。十、(十二)、(十五)。
弗萊明大媽:布盧姆夫婦的女用人(不住在他們家)。(六)、(十七)、(十八)
弗林:綽號為“大鼻子”。是個“包打聽”。《都柏林人·無獨有偶》中,說他是戴維·伯恩酒吧里的常客。八、十、(十二)、(十三)、(十五)。
法雷爾,卡什爾·博伊爾·奧康內爾·菲茨莫里斯·蒂斯代爾:據艾爾曼的《詹姆斯·喬伊斯》(第365頁),這個人物是作者以都柏林的一個古怪的人為原型塑造的。其綽號為“恩底彌昂·法雷爾”(據希臘神話,恩底彌昂是個青年牧羊人,與月亮女神相愛)。八、(九)、十、(十一)、(十五)
弗洛莉:妓女。(十五)
葛羅甘老婆婆:送牛奶的婦女。斯蒂芬把她看作是古老愛爾蘭的象徵。她本是愛爾蘭歌曲《內德·葛羅甘》中的人物。一、(三)、(九)、(十四)、(十五)
古爾丁·理查德:昵稱為里奇。斯蒂芬的舅舅,布盧姆之友。在古爾丁·科利斯-沃德律師事務所任會計師。他與內弟西蒙已絕交。他有一個弟弟名約翰,是吹號的。(三)、(六)、(八)、十、十一、(十三)、(十五)
古爾丁·沃爾特:里奇的兒子。(三)
格雷戈里夫人:一八九八年結識詩人和劇作家葉芝,從此共同致力於創建愛爾蘭民族戲劇。一八九九年在都柏林建成愛爾蘭文學劇院,一九〇四年遷入阿貝劇院,大力上演愛爾蘭民族戲劇,對於愛爾蘭現代戲劇的發展以及文藝復興作出了重要貢獻。第九章注542。
格里菲恩,阿瑟:愛爾蘭獨立運動“新芬”的倡導者。第三章注108。(四)、(五)、(八)、(十二)、(十五)、(十八)
岡穆利:西蒙的舊友,淪落為市政府僱用的守夜人。第七章(第三十六節“了不起的加拉赫”)。十六
霍恩布洛爾:三一學院南門的司閽。(五)、十、(十五)、(十八)
霍恩,安德魯·約翰:霍利斯街國立婦產醫院院長。第八章注77。(十四)
海恩斯:英國人,畢業於牛津大學。為研究凱爾特文而來到愛爾蘭。二十三歲。一、(九)、(十)、(十四)
海因斯,約瑟夫·麥卡西:昵稱為喬。《電訊晚報》記者,準備寫一篇有關狄格納穆喪事的報道。六、七、(八)、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都柏林人·紀念日,在委員會辦公室》
霍羅翰:因跛了一條腿,綽號為“獨腳”。第五章注10,第七章(第33節“了不起的加拉赫”),《都柏林人·母親》
胡珀,約翰:市政委員。第六章注180。(十七)
胡珀,帕特里克:昵稱為帕迪。約翰之子。《自由人報》的新聞通訊員。第七章(第23節“街頭行列”)注78。
希金斯,佐伊:妓女。(十五)
凱萊赫,科尼利厄斯:昵稱為科尼。奧尼爾殯儀館經理,負責為迪格納穆料理葬事。(五)、六、(八)、十、(十二)、十五、(十六)
甘迺迪,米娜:奧蒙德飯店的褐發女侍。十、十一、(十五)
林奇,文森特:醫科學生,斯蒂芬的朋友。斯蒂芬喝醉酒,被捲入一場糾紛時,他卻撇下斯蒂芬,揚長而去。十、十四、(十五),《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
利斯特,托馬斯·威廉:他是公誼會教徒,任愛爾蘭國立圖書館館長(1895—1920)期間,由於信仰關係,言行有些古怪,故第九章開頭處有“公誼會教徒-圖書館長”的說法。九、(十五)
洛夫神父·休·C.:薩林斯鎮聖米高教堂的本堂神父,為了借一本關於菲茨傑拉德家族的書,到蘭伯特的庫房來參觀。他在都柏林擁有一所房子,租給了考利神父。十、(十五)
萊昂斯,斑塔姆:原名弗雷德里克·M.班塔姆為其綽號Bantam的音譯。意譯為矮腳雞(矮小好鬥的人)。布盧姆的熟人,熱衷於賽馬,上午在街上和布盧姆相遇,聽到布盧姆說起“丟掉”兩字,便把賭注押在同名的馬身上。後接受利內翰的勸告,變了卦。結果還是“丟掉”勝利了。五、八、(十)、(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都柏林人·寄寓》
倫納德,帕德里克:帕迪是他的昵稱。布盧姆的熟人。(六)、八、(十二)、(十五),《都柏林人·無獨有偶》
利內翰:《體育》報賽馬欄記者,曾調戲過摩莉。七、(八)、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都柏林人·兩個浪子》
蘭伯特·愛德華·J.:內德是他的昵稱。在一家穀物商店工作,其庫房原是聖瑪麗亞修道院的會議廳。六、七、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
穆利根,瑪拉基:綽號叫勃克,意思是公鹿。都柏林三一學院醫科學生,與海恩斯一道住進了斯蒂芬的圓形炮塔。第一章注1。(二)、(三)、(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盲青年:調音師。布盧姆曾攙着他過馬路,他到奧蒙德飯店調音。八、十、十一、(十五)、(十七)
馬登,威廉:醫科學生。十四、(十五)
麥科伊,C.P.:昵稱查理。布盧姆的熟人,在都柏林市的屍體收容所做驗屍官助手。第四章注67。五、(六)、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
門頓,約翰·亨利:律師。六、十、(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麥克道維爾,格蒂:瘸腿美少女。十、(十二)、十三、(十五)
穆爾,喬治·奧古斯塔斯:愛爾蘭小說家,代表作為《埃斯特·沃特斯》(1894),曾於一九一六年參加資助喬伊斯一家人的活動。第九章注142。(十四)
穿膠布雨衣(macintosh)的人:第六章注153。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紅毛穆雷:約翰·穆雷的綽號,《自由人報》的職員。第七章注4。(十五)
麥克林,傑克:學者,《自由人報》報社編委。經常為《電訊晚報》寫社論。也許是由於博學才被稱作教授。七、(十一)、(十五)
墨菲,W.B.:水手,卡利加勒人,自稱七年未回家,同性戀者。兒子達尼在科克一家布莊幹活兒。第十六章注52
馬爾維,哈利:摩莉在直布羅陀時期的初戀對象,英國海軍中尉。(十三)、(十七)、(十八)
蒙克斯:《自由人報》報社排字房老領班。第七章注33。(八)、(十六)
奧莫洛伊,傑·傑:年輕律師,後來患肺病,落魄潦倒。七、十、(十五)
奧洛克,羅倫斯:拉里是他的昵稱。酒店老闆,十分精明。四、十、(十一)、(十五)
奧賴恩,特倫斯:特里是他的昵稱。巴尼·基爾南酒吧的侍者。第十二章注131
奧康內爾,約翰:身材魁梧。公墓管理員。
彭羅斯:曾住在布盧姆的友人西特倫家的一個學生。第八章注61。(十五)、(十七)、(十八)
普里福伊,威廉米娜:她的昵稱是米娜。瑪莉恩的女友,當天夜裏在醫院生下一男嬰,系難產。丈夫名西奧多·普里福伊,是循道公會教徒。(八)、(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
鮑爾,傑克:為人隨和,供職於都柏林堡內的皇家愛爾蘭警察總署。六、(八)、十、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都柏林人·聖恩》
巴涅爾,查理·斯圖爾特:十九世紀後半葉愛爾蘭有代表性的政治家,畢業於劍橋大學。喬伊斯的父親是巴涅爾的熱烈支持者,在其影響下,喬伊斯九歲時寫了一首譴責希利的詩。父親將它自費印刷,發給親友。希利原是巴涅爾的盟友,關鍵時刻反戈一擊。第二章注81。(六)、(八)、(九)、(十)、(十二)、(十五)、(十六)、(十七)
巴涅爾,約翰·霍華德:查理之兄。第八章注148。十、(十五)
帕特:奧蒙德飯店的茶房,耳背,歇頂。十一、(十五)
奎格利小姐:婦產醫院護士。十四、(十五)
朗博爾德,霍:利物浦市的高級理髮師,劊子手。他寫信給都柏林行政司法長官說,每絞死一個犯人,索酬五畿尼。第十二章注161。(十五)
羅赤福特,湯姆:以兜售賽馬賭券為業,熱衷於發明機器。第八章注187,第十章注103、107。(十一)、(十二)、(十五)
拉塞爾,喬治·威廉:筆名A.E.。《愛爾蘭家園報》主編。斯蒂芬曾欠他一畿尼,迄未償還。第三章注109。(二)、(七)、八、九、(十三)、(十四)、(十五)
里凱茨,基蒂:妓女。(十五)
剝山羊皮(skin-the-Goat):馬車夫老闆。第十六章注40。
辛格,約翰·米林頓:據艾爾曼的《詹姆斯·喬伊斯》(第124頁),辛格於一九〇三年三月六日在巴黎與喬伊斯結識。第九章注23。
桑頓太太:為魯迪接生的產婆。第四章注63。(十五)
塔爾博伊,默雯:都柏林上層社會貴婦人。第五章注11。(十五)
懷利,雷吉:格蒂的男友,高中學生。時值期中考試,其父親令其在家學習。(十三)
懷利·W.E.:三一學院的學生,自行車競賽選手。雷吉之兄。十、(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