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目標,大商朝!
第17章目標,大商朝!
“說什麼報答,你日後若是闖了禍,不要把師父供出來就行了。”
對於林不凡的大禮參拜,玉鼎真人只是開玩笑似的說了一句,然後又揮了揮浮塵笑罵了一句。
“行了,別整這些虛的了,準備一下吧,和你的家人好好說明道別,到時候我可懶得幫你解釋。”
“是,師尊!”
說完這些話后,玉鼎真人轉身就走進了洞府的最深處。
但玉鼎真人沒有想到的是,他今天的話會一語成讖,成為他日後做噩夢的素材。
因為林不凡日後闖下的禍端,遠比他想像中的還要嚴重。
而林不凡也是直接來到山腳下,和楊天佑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
然後又去找了楊蛟和楊嬋說了一下,自己要出去歷練的事。
但兩人都想和林不凡一起下山,不過被林不凡給說教了一頓。
畢竟兩人既不會七十二變,又沒辦法和他一樣隱藏氣息,拿什麼來隱瞞天庭的追捕。
所以被林不凡說教過後,兩人雖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接受現實。
繼續老老實實苦練本領,期待能夠下山的那天。
然後當天晚上,林不凡就使用七十二變,變化成了一隻小甲蟲,悄無聲息的從洞府中爬了出來。
然後不緊不慢的朝着山下爬去,在使用的七十二變過後,林不凡的身形就會徹底隱藏。
現在的天庭除了南天門上的照妖鏡以外,就只有昊天鏡能夠看出林不凡的本體。
七十二變的神奇之處就在於,如果沒有類似於天眼,或者是火眼金睛這種看破虛妄的神通,是不可能發現林不凡的。
特別是林不凡還擁有系統,給他遮掩氣息和實力。
就算是真正的大羅金仙從林不凡身邊路過,也是大概率無法發現林不凡的。
所以林不凡就神不知鬼不覺的,悄悄溜出了玉泉山,在進行多次變化,最後變化成一隻老鷹過後。
林不凡在天亮時,已經是飛離了玉泉山上百里,不過林不凡並沒有變回來。
他是一直保持這個形狀,不急不慢的朝着遠方飛去。
等到第2天晚上,林不凡才重新變化出人形,不過他這次變的可不是楊戩的樣子。
也就是這具身體的本來面目,林不凡是刻意變化成了自己前世時的模樣。
一個非常平平無奇的老實人,既不帥氣也沒有特別的氣質,丟進人堆裏面,少看一眼就能弄丟的那種。
這就是前世的林不凡,平淡到了極點,甚至任何特色都沒有,不胖也不瘦,不矮也不高,就是一個非常標準的路人。
雖然他的名字裏面有不凡兩個字,但正是因為太平凡,才會叫林不凡,名字這種東西不是缺啥補啥嗎。
林不凡變化成前世的樣子過後,也是毫不顧忌的開始,在天空飛翔趕路。
他現在的身份,就是一位名叫林不凡的人族修士,用前世的名字和長相暫時偽裝。
這個馬甲說不定以後還能再開出來用一用,畢竟哪怕是聖人,當面問他的真名叫什麼。
林不凡都能夠坦然的說出自己的真名,而不是楊戩,或者說這兩個名字都是正確答案,他說哪個都是對的。
而林不凡的目標,就是他早就想去的商朝首都朝歌,現在還是人皇當道。
甚至帝辛都還沒繼位,距離封神之戰還早呢,起碼還有個百年左右的樣子。
畢竟原著之中,楊戩出場之時已經是有了太乙金仙級的實力。
甚至能夠以太乙金仙的修為硬憾大羅金仙,一般的大羅甚至都打不過楊戩。
還得是三霄娘娘這種級別的大佬,用上法寶才能鎮壓楊戩。
所以楊戩絕對是當之無愧的,玄門三代弟子中的最強者!
而現在的時間節點,原著中的楊戩滿打滿算才11歲,哪有多強的實力,距離封神之戰還早的很呢。
而現在的商朝的人皇乃是帝乙,而根據林不凡打探到的消息,此時的大商朝遷都到朝歌沒有多久。
而根據林不凡之前所了解到的歷史是,帝乙晚年遷都朝歌,遷都過後沒幾年就病逝,將人皇之位傳於帝辛。
所以現在的大商處於末年,而且還是皇權更替的時候。
林不凡過去闖蕩也確實是個不錯的選擇。
就這樣,林不凡一路走一路問,跋山涉水,兩個星期過後,總算是來到了這新建設好的朝歌城。
說實話,林不凡一直對洪荒世界的大城市沒什麼概念,因為他之前去過的都是些小城市。
看的那些小城市林不凡覺得,這和自己在電視劇裏面的城牆,沒什麼兩樣,也就是個二三十米高的樣子。
但當他看到朝歌城的一瞬間才明白,究竟是什麼樣的存在,才配叫做人皇帝都。
眼前的朝歌城安靜的佇立在一個巨大的平原之上。
林不凡站在朝歌城的正門方向,一眼望過去,竟然看不到城牆的邊緣。
只能大概估計一下,這城牆的長度就達到了上百公里,而這城牆更是高達千米。
不過高度林不凡倒是能理解,因為這裏是個神魔並存的世界,幾十米的城牆,一些修鍊有成的武者都能翻出去。
想攻打朝歌城,起碼也得是會飛的人才行。
而這麼大的一個大城市,正是林不凡發揮自己本領的絕佳地方。
以往林不凡到達的那些小城市人口,不過堪堪數萬人而已,少一點的城市,甚至只有1萬出頭。
而現在這朝歌城的常住人口,林不凡用屁股想,都能估算出來,至少得破億了。
如果林不凡能在朝歌城,把自己的名聲徹底打開。
哪怕是從這些平民身上,一人薅到一個語錄點,林不凡也能獲得足足1億的語錄點。
不管是突破到金仙境界,還是兌換重瞳和至尊骨。
這些都是可以達到的目標,並不是虛無縹緲夢想。
所以林不凡在看到朝歌城的一瞬間,就已經將自己心中的目標定下了。
他要在這裏打響名聲,要在這裏站穩腳跟,甚至發展自己的學說。
要在這裏成為真正的紅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