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第27章慈禧(二十七)慈禧大葬(2)
接着,又拿出她強硬的態度,“我主意已定”,和二次垂簾時的態度是一樣的。我的主意已定,但想跟你們商量,只是想跟你們商量商量。於是有的人就提出了別的幾個人的人選,然後她就接著說了,她說,“以前我將榮祿之女說與醇王為福晉”,我以前曾經把榮祿的女兒說給醇王為福晉,這個醇王不是奕譞了,是奕譞的兒子載灃,他繼承了醇王的王號。所以,她把榮祿的女兒嫁給了載灃。她說,“我把榮祿之女說與醇王福晉,即定意所生長子立為嗣君。”那個時候我已經決定了,如果他要生了長子的話,就作為嗣君的候選人。然後,她又說了,“以為榮祿一生忠誠之報”,來回報榮祿一生對她的忠誠。“今既立醇王之子立為嗣君”,今天就立醇王的兒子為嗣君了。“即封醇王為監國攝政王”,因為要給同治帝立嗣,就得在同治帝的“載”字輩下邊的這一代人當中來尋找,那麼載字輩當中的載灃,那就不能給同治帝立祧了,所以在載灃的兒子當中來找。
當時載灃有哪個兒子呢?只有一個三歲不到的兒子,就是溥儀。所以,這個時候她說了,“即封醇王為監國攝政王”。因為溥儀太小,那麼封他的父親為攝政王,讓他幫助他的兒子處理朝政。“此時乃下午三點”,這個時候,做出決定的時候是下午三點。兩個小時以後,這個小皇帝溥儀,又來到了宮裏。
畫外音:慈禧一生兩次決定皇帝人選:第一次是在她41歲的時候,同治帝死後,慈禧確立了四歲的光緒帝繼承皇位。第二次就是這一次,在光緒帝死後,慈禧確立了三歲的溥儀繼承了皇位。那麼慈禧為什麼會挑選溥儀成為大清王朝的第12位皇帝呢?這背後究竟隱藏着慈禧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呢?而這又有慈禧的死亡有什麼關係呢?
隋麗娟:
我們為什麼說這個時候慈禧再一次立一個小孩做皇帝,那就已經很自信地在感覺到她自己還能長壽呢?有這樣的幾件事,我們可以給她分析一下。慈禧在確立皇位繼承人的時候,她按照她自己一貫的做法,依然以血緣為最主要的一個判斷標準,也就是哪個血緣和咸豐帝、和同治帝、和光緒帝近,她找誰。從溥儀的身世來看,他是醇親王奕譞的孫子,醇親王奕譞一生當中生有七個兒子,有三個就夭折了,有兩個轉繼給他人,過繼給別人了。醇親王奕譞還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子,四歲不到,就進宮當皇帝了,剩下的這個就是載灃。
第二個原因是什麼呢?慈禧注重年齡。還是依然非常注重年齡。如果認為慈禧就單單地選擇了以血緣為惟一的標準,那你太小瞧慈禧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在整個的光緒帝去世以後,慈禧先後頒了三道上諭:
第一道懿旨是什麼呢?“攝政王載灃之子溥儀入承大統為嗣皇帝”,溥儀來繼皇嗣,這是其中的一個;
第二個是什麼呢?“以攝政王載灃之子溥儀承繼毅皇帝為嗣”,就是毅皇帝指的就是同治,繼承同治的皇位。“併兼承大行皇帝之祧”,然後,同時為光緒帝承嗣立祧,作為他的,也作為他的後代來立祧。所以這是她的第二個,你看兩個都是對於皇位的安排;
第三個就變了,“著攝政王載灃為監國,所有軍國政事,悉秉承予之訓示,裁度施行。”攝政王載灃做攝政王,然後,所有軍國大事,攝政王載灃說了算嗎?不是,所有的大政方針,要通過自己的訓示才能夠“裁度施行”,這才是她最終結的目的。
所以,在這個時候,你看到,慈禧在74歲的時候,也就是20個小時以後她就要去世的時候,她依然對自己的高壽非常自信。如果這個時候她就覺得自己不行了,她可能就不會有這樣的懿旨了,她就知道自己20個小時以後就要死了,她可能就不做這樣的安排了,所以你感覺到慈禧很自信的。
那麼從這個況來看,我們感覺到慈禧一直以來,在這47年當中,她在擺佈所有的政治事件的時候,依然保持着她的那種堅定,那種氣度,那種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