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場事先張揚的謀殺
第2章一場事先張揚的謀殺
王子虛的單位離他家直線距離不超過800米,步行回家用不了10分鐘。當初買這個房子就是圖方便,隨時能回家,結果現在五點半下班,往往也要六點多才到家。
不是因為單位加班多。
他家樓下有個院子,物業不愛打理,瘋長到快一人高灌木綠化帶里,有紅色和藍色的健身器材,油漆剝落的地方爬上銹跡。
以前這裏是一塊沙地,如今凋敝許久了,地上已沒有沙只有泥。夏天裏黃的是屎、綠的是草,冬天則黃色的是草、綠的是屎,除了狗只有他來。
下班后他就坐在那台蹲力器上,點上幾根煙,等到妻子催的時候再慢吞吞起身上樓。他點的煙是3塊錢1包的大豐收,本地牌子,燥得很,抽多了頭還容易疼,所以怎麼抽都不心疼。他就把煙夾在手裏,讓它靜靜地燃着,在煙霧繚繞中,思考一些荒誕的事情,這樣3根煙就能坐很久。
抽完的煙屁股往旁邊鏽蝕的鐵柱上一戳,就吸上去了,長此以往,這根柱子變得像條劍龍,背上長滿密密麻麻的煙屁股。
最後妻子總是會打電話過來:你怎麼還沒回來?又加班?天天加班?要不我跟你領導反映反映,叫他不要趁着下班安排事情?夠了,我不想聽你解釋。快回來快回來快回來,菜都涼了……
他就慢慢起身,朝家裏走去。有時候妻子沒有打電話過來,他反而因為貪圖一時清靜,更加不想回去。
結婚3年,他們沒有孩子。他不想要孩子,但是她喜歡。對別人家的孩子,有時候她會看着歡喜很久。他們的分歧不止這一件,包括吃不吃香菜,上廁所后馬桶蓋怎麼放,衣櫃多久整理一次。這些事情多起來后,生活開始變得乏味。
吃完飯後,他會坐在床上看書。福克納、馬爾克斯、加繆,以及一切獲得過諾貝爾獎,或者有資格獲得諾貝爾獎的作家。妻子在一旁疊衣服,把它們放在他腳邊,然後說:“我真的好累。每天開火,做飯,還要洗衣服,還要去店裏,我真的很累。”
他的手指凝固在書頁上,像一個做錯了事的孩子。
“你可以把店裏的工作辭了,錢不多,還累人。”
過了很久他才說出這句話。實際上他已經說過無數次這句了,剛才那句話他的妻子也無數次對他說了,連接下來她會怎麼回答,他都心知肚明,那就是:“我不去上班哪有那麼多錢啊?”
工資每個月4000多,加上妻子不穩定的收入,在這個城市勉強過得下去,但在妻子的計劃里,他們明年會有一個孩子。有了這個孩子后,他們會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支出。
比如說“生孩子那幾個月不能再去店裏了,這就少賺好幾千”,接着就是“生孩子疼,我想剖腹產,剖腹產又貴,產後還要護理,也是一大筆錢”,再然後“我可不想你媽來照顧我坐月子,會得產後抑鬱,去月子會所,那也是好幾萬……”“還有孩子的奶粉錢,衣服,鞋子,紙尿褲……”“我要是去上班,就得老人幫忙帶,也得給點兒吧?總不能白讓他們帶……”“大點兒了還要上幼兒園,沒準還會生病……”“過年得給老師紅包吧?得上輔導班吧?我想讓他學鋼琴……”
總之這個不存在的孩子還沒有來到世界上,就已經給他帶來了無窮的麻煩。
妻子構思這個孩子已經很久了,久到這個孩子的容貌,五官哪裏像誰,都已確定。
無數個日夜裏,妻子和他描述這個孩子是怎樣一個生物:他/她的眉毛像他,鼻子像他,嘴巴像她,皮膚像她……
如果有人問你們的孩子長啥樣?夫妻倆都能把這個孩子畫給他看。這個孩子是如此的具有實在感,以至於他覺得,如果不讓他/她出生,近似於一種謀殺。
“你老是回家就躺着,也不幫我分擔點,就你那些工資哪夠生活啊?”
妻子還在絮絮叨叨,講的話前言不搭后語。她越是這樣,他就越累,越想躺着。
他想說:“我在寫小說,能賺不少稿費。”但是他沒有說,因為這句話也已經在無數個日日夜夜裏重複過很多遍。他甚至知道他這樣說過後,妻子會把兩手一攤,然後問:“那稿費呢?”
這筆稿費就跟那個孩子一樣,都是不存在的,是虛構的產物,他自然什麼也拿不出來。作為一個作家,在想像力這方面他反而不及妻子。
他無法告訴妻子,這是怎樣一筆稿費:它會被小心地裝在一個白色信封里,掂在手裏有種令人舒服的厚實感,騎着自行車的郵差把它送來,用裁紙刀割開信封后,一張藍色的小票掉出來,上面用藍色的黑體字寫着“稿費收據”;或者在接到一個電話后,他騎着自行車穿過那條鋪滿樟葉的小路,來到銀行,他把銀行卡塞到機器里,用顫抖的手輸入密碼,輸錯了兩次,第三次成功了,他看到銀行卡里的數字莫名地變多了一些,多出來的這些就是那筆稿費;
又或者是在某個清晨,他的手機響起“叮”的一聲,消息框上用獨特的字體寫着“伱有一筆款項入賬”,打開軟件后,他興奮地看到一個官方模樣的付款方名稱,後面跟着一大串未知意義的數字,在最上方有着醒目的數字。
這三種方式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還有第四種方式。但是他不能說。因為他從來沒有收到過稿費,在對妻子敘述這件事時,不夠斬釘截鐵,反而讓妻子加深了懷疑。
最早的時候,寫作對於他來說是一件愉快的事,不知不覺間,最要緊的,變成了趕緊入賬一筆稿費,以向妻子證明自己。
他特地去搜索了諾貝爾文學獎的獎金,600多萬人民幣,世界上沒有比這個更高的稿費。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每年都要頒發一次諾貝爾文學獎。
每年一次,那麼,如果他活到80歲,那就還有50多次機會去獲得它。這是怎樣激蕩的50次機會啊!不管是寫下來還是拍成電影,都將成為一部史詩。
他開始全方位攻讀諾貝爾獎文學獎級別的作品。然後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
他讀福克納的時候,文風就像福克納,場景不斷切換,人物的視點游移,每個人都彷彿精神病一般囈語,不知所云;讀加繆的時候,寫的東西又像加繆,筆下每個人都成為了孤獨的、冰冷的城堡;讀馬爾克斯的時候,他又如同置身南美,紙張和墨水間升騰起南半球雨林間才有的熱氣。
他覺得他以靈魂觸碰到這些閃閃發光的偉大靈魂,諾貝爾文學獎不再是鏡花水月。
不過在他拿到那600萬之前,他需要更快速的方法去證明自己。那就是給雜誌投稿。在嘗試了五六次后,寄去的小說杳如黃鶴,沒有半分音信,在這個過程中,他的興奮變成了惶恐,最後喪失了自信,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寫作的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