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chapter5 怪力女王
第4章chapter5怪力女王
妙莎姓林,人長得和名字一樣可愛,又高又瘦,放在國內絕對可以當平面模特。妙莎和我不同,說起來,她的命運更坎坷,小時候跟着父母來首爾打工,後來父親出車禍去世,媽媽還年輕,便跟了個日本有錢人跑了,丟給她十萬塊韓幣。
這娃求生技能着實厲害,這樣都讓她活到了二十歲。當然,是在鄰居大媽們的同情兼幫助下。於是,妙莎成長為韓劇中堅韌不拔的女主人公,因為對鄰居們的感激一直很善良,我不明白韓國人為什麼總愛用這個詞稱讚別人,但至少她遇到路邊小狗不會像我一樣踢一腳,頂多尖叫一聲把小狗嚇得自己跑掉。
妙莎在政策及鄰居幫助下順利讀到高中,然後便出來工作,在我現在打工的那家小餐館認識了我。有句話怎麼說,美人對長得比自己漂亮的人天生存在敵意,我跟妙莎第一次見面便互看不順眼,人前笑嘻嘻,人後冷哼一聲背對背各自工作。
後來一幫小混混吃霸王餐,妙莎從小正義感十足,正切着菜,拿着菜刀就霹斷了一張桌子——那時我才知道,她是怪力女王。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是力氣再大,那還是個美人。小混混再混,那也還是混混,先是被嚇了一跳,後來便見色心起了。為防妙莎暴走,毀了戰戰兢兢的老闆娘的小本經營,我遲疑了一下,還是使出來學了十幾年的詠春,幾分鐘之內讓那群小混混們全趴在地上。
老闆娘和妙莎目瞪口呆。
一時衝動忘了隱藏自己,讓我成了店內的“震店女王”,讓妙莎放下敵意,與我握手言和。由於先前那把明晃晃的菜刀,我接受了她的握手,然後發現彼此根本臭味相投,便惺惺相惜了起來。
我們本質是一樣的人,妙莎火爆脾氣,我偽裝着文靜,妙莎沒心沒肺,而我自私自利。其實,我們只是太愛自己了而已。
後來妙莎進了百貨商店推銷化妝品,以她那三寸不爛之舌和精緻漂亮的臉蛋,業績總名列前茅。我則繼續留在小餐館,不是因為待遇好,只是習慣了。我忘了補充一點,我不僅自私自利又愛錢,還是個特別膽小的人,害怕改變平靜的生活。如此說來,我的缺點簡直多如牛毛。
妙莎只心情不爽時會找我,帶了瓶燒酒和一袋五花肉,其實我不明白這白花花的豬肉有什麼好吃的,但妙莎卻從小受韓國文化浸染,也跟那些鄰家大媽一樣,覺得送肉的都是好人。
我長得不差,不能說特別瘦,但是絕對不胖,但其實我的生活習慣非常遭人恨,因為這會已經晚上九點,我還是毫不猶豫地和妙莎吃起了烤肉。當然,妙莎也是這樣的人,沒怎麼保養自己,卻始終漂亮得天理不容。我們稱之為“天生麗質難自棄”。
妙莎拿燒酒瓶就往嘴裏灌,我面無表情地嚼着生菜,聽她罵著她們銷售部的經理,其實這事再平常不過,美人通常都會遭遇這類的麻煩,不外乎是那個豬頭經理請她吃燭光晚餐,暗示她陪他睡一晚,副理的位置便是她的。我奇怪一個小小的銷售部經理有如斯權力,但據說豬頭經理是空降來的,按我們的話說,上頭有人好辦事。我已經說過了,妙莎是女主角性格,於是她火了,那經理還沒說到正題,正巧侍應生端着紅酒從旁邊經過,她站起來搶了紅灑就往豬頭經理頭上招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