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一個人的遠行》(5)
漫步
我想替大自然說句公道話,與人類純粹世俗化的自由和文明相比,它擁有絕對的自由和野性。因此,我們應當把人類視為大自然的常住民或者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而不是社會的成員。我希望自己語驚四座,以此充分強調我的觀點,因為人類文明的捍衛者已經足夠多了:政府官員、學校委員會以及在座的諸位。
我這一生當中只遇到過一兩個懂得“徒步的藝術”的人,也就是會散步的人。可以說,他們具有散步的天賦。漫步(sauntering)一詞的來歷很有意思,據說,中世紀有些遊手好閒的人在鄉間流浪,他們假借“àlaSainteTerre”的名義,在村裡乞討。“àlaSainteTerre”意為“去聖地”。後來孩子們看到他們就會高呼:“來了一個Sainte-Terre。”Saunterer就是“去聖地的人”,亦即“朝聖者”。那些假裝要去朝聖的人其實就是一些遊手好閒的懶漢和流浪漢。但是在我看來,真正去朝聖的人絕對是真正意義上的漫步者。還有人認為這個詞發源於“sansterre”,意為“沒有土地或家園”,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漫步者是指那些居無定所,但卻以四海為家的人。按照這種說法,久居家中的人或許是最偉大的漂泊者,而那些漫步者其實就像蜿蜒的河流,時刻都在孜孜不倦地尋找匯入大海的捷徑,因而算不上漂泊。不過我更認可第一種說法,覺得那可能才是漫步一詞的真正來源。因為每次漫步之旅都是一次堅持不懈的奮鬥歷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次十字軍東征,內心深處受到隱修士彼得的鼓舞,為了把聖地從異教徒手裏奪回來,踏上征程。
確實,現在我們這些人不過是膽小怯懦的十字軍,甚至是膽小怯懦的步行者,我們缺乏堅持不懈的精神和勇往直前的進取心。我們所謂的遠征不過是旅遊觀光,早上剛出發,傍晚就折返了,在自家的老壁爐邊轉來轉去。有一半的旅程都是在重複走過的老路。其實哪怕是踏上最短的旅途,我們都應當抱着至死不渝的信念和探險精神,抱着永遠不再回來的決心――準備把我們經過防腐處理的心臟當作遺骸送回久已遺忘的故土。如果你已經做好離開父母雙親、兄弟姊妹、妻子兒女、親朋好友的準備,做好和他們不復相見的準備;如果你已經償清了債務,立下了遺囑,料理好了後事,而且是一個自由人,那你就做好了徒步的準備。
說到我自己的感受,我和我的同伴(有時候會有個旅伴)都喜歡幻想自己是新時代抑或古時候的騎士――既不是Equestrians1或Chevaliers2,也不是Ritters3或riders4,而是一個步行者。我認為,這是一個更古老也更高貴的階層。昔日騎手所擁有的英勇俠義如今彷彿為步行者所繼承――不是騎士,而是遊俠,屬於第四等級5,不在神職人員、貴族和其他公民之列。
漫步是一門高雅的藝術,我們總覺得,這附近一帶只有我們在踐行這門藝術。我的很多同鄉都說他們偶爾也會像我一樣優哉游哉地散散步,可是說實話,他們所說的散步並不能算作漫步。漫步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悠閑、自由和獨立,這是任何財富都買不來的,只有承蒙上天恩賜。要成為漫步者,需得蒙上帝青睞,讓你降臨到漫步者的家庭。Ambulator
1古羅馬市民特權階層的騎士階層。
2法語“騎士”,在法國榮譽勛位等級最低。
3德語“騎士”。
4意為“騎手”。
5法國大革命以前,法國把公民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是神職人員,第二等級是貴族,第三等級是工商業者。
nascitur,nonfit1。的確,有些同鄉對十年前某次漫步經歷念念不忘,也曾跟我講起:那次,他們托天之佑,在叢林裏迷路了,半個小時后才走出來。不過,不管他們怎麼假裝自己屬於“漫步者”這個神秘的等級都無濟於事,我非常清楚,他們都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漫步者,不過是在公路上行走的路人而已。
在一個清爽的早晨,他來到蒼翠的森林。鳥兒歡快地鳴叫,歌聲在他耳畔繚繞。
他回憶起上次來這兒的時光,發覺時間走得真快。他這次要稍作逗留,去獵捕那棕色的麋鹿。
我每天至少要花四個小時(通常都不止四個小時)到叢林中、山崗上和田野上走一走,遠離俗世煩擾的雜事,否則我就覺得自己無法身心健康地活下去。你完全可以說我這種想法一文不值,也可以說它價值千金。有時候,我挺佩服那些技工和店老闆,他們蹺着二郎腿在店裏一坐就是一整天,上午坐,下午坐,好像他們兩條腿生來就是用來坐的,而不是用來站立或行走的,就這樣他們都活下來了,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1拉丁語,意為“漫步者是生就的,而不是養成的”。
要是讓我一整天閉門不出,我一定會憋出病來。有時候,我必須忙裏偷閑,但是等我出門的時候,已經快下午四點了,暮色已經開始侵蝕白晝,要想補救白天漫步的損失也來不及了,那時候我就會產生一種愧疚感,好像犯了錯需要抵償。我承認,當我看到街坊鄰居一天到晚困坐在自己的商店或辦公室里,日復一日,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都不出一趟遠門的時候,就對他們的忍耐力感到震驚,就遑論他們精神麻木了。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材料做成的――下午三點還能神情愉悅地坐在那裏,就好像那會兒不是下午三點,而是凌晨三點似的。波拿巴或許會談及凌晨三點的勇氣1,但是下午的這個鐘點還能高高興興地坐在那裏,這就跟勇氣毫無關係了。你知道,他們一整個上午都在和自我做鬥爭,都是忍飢挨餓地堅守在那裏,對此,你只能深表同情了。我認為,下午四五點鐘這個時間讀晨報已經晚了,看晚報還太早,街頭巷尾也沒有什麼爆炸性的消息,為了讓一大批陳舊過時且家長里短的胡思亂想隨風消逝,不如外出兜兜風、透透氣――邪惡的東西便會煙消雲散。
11815年6月15日凌晨三點,拿破崙的先頭部隊率先越過邊界開進比利時,這標誌着他們的反抗之戰正式開始。
與男人相比,女人更加足不出戶,我真是無法理解她們怎麼受得了。不過,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她們大部分都不覺得難受。夏日的午後,我們從郊外的村莊走過,抖落一身塵埃,從前面匆匆穿過幾棟多利安式或哥德式的房子,村莊沉寂得彷彿陷入了深眠,旅伴悄悄跟我說,搞不好這個時候房子裏的人都在睡午覺呢。就在這個時候,我盡情欣賞着這些建築的美麗和壯觀,它們永遠不會入睡,而是會一直矗立在那裏,守護那些沉浸在夢鄉里的人。
毫無疑問,這跟人的秉性有關係,跟年齡的關係更密切。隨着年齡的增長,人們越來越習慣坐在家裏消磨時光。到了桑榆之年,人們就會養成暮年人的習慣,到最後,除了在傍晚時分出來走上半個小時散散步,其他時間幾乎都待在家裏。
不過我所說的漫步跟做運動並不相同,做運動就像病人需要在固定時間吃藥,比如舉啞鈴或盪鞦韆。漫步是一天當中的冒險和探險。如果你想做運動,不妨去尋找生命的源泉。想想看,人們為了保持健康竟然去舉啞鈴,而不是到遠方草地去尋找那正在汩汩往外涌的泉水!
此外,你在漫步的時候還必須像駱駝一樣行走,據說駱駝是唯一一種一邊走一邊反芻1的動物。當一個旅客請求華茲華斯的女僕帶他參觀主人的書房時,那女僕說:“這裏是他的藏書室,他的書房在戶外。”
如果經常在戶外活動,風吹日晒,無疑會磨練出粗獷的性情,讓我們原本細膩的性格變得不那麼敏感,正如讓我們的面頰和雙手變得粗糙那樣,抑或如同繁重的體力勞動會讓我們的雙手不再嬌嫩。因此,從另一方面來說,待在家裏會賦予人一種溫文爾雅的氣質,更不用說細膩光滑的肌膚了,隨之而來的還有對某些感想更為敏感的情感。或許,如果少經受些風吹日晒,對於某些影響我們智力和道德進步的人和事,我們或許會更敏感,而且我們皮膚厚度的分佈也會更均勻。但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來看,我認為那不過是馬上就會脫落的皮屑罷了,在晝夜更替、冬夏更迭中肯定可以找到自然療法去彌補不足。我們的思想將會擁有更多的陽光和空氣。勞作者那生了繭子的手掌更親近自尊和英勇的纖細神經,它們的觸摸比遊手好閒之徒那柔軟無力的手指更令人充滿激情。那些大白天躺在床上、遠離風吹日晒的人,自認為皮膚白皙,其實只會滋生多愁善感的情感而已。
1英文ruminate還有“冥思”的意思。
我們漫步的時候,自然會走上田野,走進叢林:如果只在花園或商場裏散步會遇到什麼?就連哲學家們也感受到了把叢林引進他們身邊的必要性。因為他們不肯走到叢林去,“他們種下小樹林和法國梧桐”,然後在露天門廊的戶外散步。當然,如果我們的足跡踏入了叢林但我們的心卻沒有跟進去,也是沒有用的。倘若我的身體走進叢林一英里,心思卻不在叢林裏,那我就會驚慌失措。所以午後漫步的時候,我會很樂意將整個上午的工作和對社會的責任忘到爪哇國去。不過,有時候我無法輕而易舉地擺脫村莊的事務。腦子裏想着工作,心思和身體不在一處,真正的心不在焉。漫步的時候,我會很快回過神來,心神專註。如果我心裏想着森林外的事情,那還來森林幹什麼?當我想到自己在哪怕被稱為善舉的工作中都那麼複雜,就會對自己心存懷疑,不寒而慄。
附近有很多適合散步的地方,儘管這麼多年來我幾乎每天都去漫步,有時候甚至一連走上好幾天,但我的足跡從來沒有窮盡這裏的每個角落。對我來說,每看到一片嶄新的風景都是一樁極大的樂事,而我在任何一個午後都能發現這樣的樂事。只要走上兩三個小時,就能看到我期待看到的陌生的鄉野。在我眼裏,有時候一座我從來沒見過的農舍就抵得上達荷美王國的一片領土。事實上,在方圓十英里的範圍內,或者一個午後能抵達的最大範圍內,景緻的變化多端就好像人生七十載的變遷,你永遠都不可能全部瞭然於胸。
現在,幾乎人類所有的所謂進步都只是在醜化環境,讓景緻越來越平淡乏味,越來越低俗廉價。一個民族,始於焚燒柵欄,保護森林!我看到被烈火吞噬了一半的籬笆,其盡頭隱沒在大草原的深處。俗世的吝嗇鬼帶着測量員來照料自己的地界了,天國悄然來到他身邊,天使們在他身邊穿梭,可是他統統看不見,只顧着尋找傳說中通往極樂世界的道路。我再次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站在多沼澤的冥河裏,被惡魔環繞在中間。他確定了自己的地界,用三塊小石頭釘起籬笆樁,我湊近去看,發現他的測量員原來就是撒旦。
從我家門口出發,我可以走上十英里、十五英里、二十英里乃至很多英里路,都不經過一棟房屋,不穿過一條馬路,除非為了追逐穿過馬路的狐狸和貂。我先沿着河道,再跟着溪流,然後來到草甸和林子邊緣。方圓數英里內看不到一個原住民。站在附近的很多山岡上遠眺,都可以看到遠處人類生活的文明世界和他們的居所。農夫和農夫的勞作並不比土撥鼠和土撥鼠的洞穴更顯眼。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人類和人類的社會活動在這片土地上佔據的空間很小,教堂、政府和學校、貿易和商業、製造業和農業,甚至最擾亂人心的政治,全部加起來所佔的空間也不大。政治是一個非常狹隘的領域,而通向政治的道路就更狹隘了。有時候我會給遊客指路,告訴他們,如果要進入政治領域,那就沿着那條大路,跟着那個商人,別讓他消失在你的視線外,這樣你就能抵達那個世界了。因為它有自己的小地盤,並不是所有的空間裏都有它的影子。我路過它的地盤后就會把它忘在腦後,就好比從豆子地走進森林裏。只要走上半個小時,我就可以在大地上找到一個從來不參選的地方,那裏沒有人關心政治,政治於他們而言,不過是嘴角噴出來的雪茄煙煙霧。
村莊是有道路通達的地方,是公路的擴張部分,就像湖泊之於河流。如果說道路是四肢,那村莊就是軀幹。對旅人而言,村莊是無關緊要的地方,是幾條道路的交匯點,是大街,是小客棧。Village(村莊)一詞來源於拉丁文villa,而villa和via(道路)或更古老的ved、vella以及Varro都來源於veho(有“拿”的意思)。villa的原意是指把東西拿進拿出的地方,因此那些以趕牲畜為生的人就被稱作“vellaturamfacere”。我們發現,拉丁文vilis和英文中的vile(卑劣)、villain(惡棍)具有相同的意思。這暗示着村民有怎樣的墮落傾向。來來往往於他們之處的旅行使他們勞累,而他們卻沒有自己的旅行。
有的人從來不散步,有的人在公路上散步,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會在田地里散步。馬路是給趕路的人和馬匹使用的。相對而言,我很少在馬路上行走,因為我不急着趕路,而且馬路所通向的旅館、雜貨店、馬廄和車站也不是我的目的地。我是一匹良駒,但並不是用來拉車的苦力。風景畫家常常用人物的輪廓來標示道路的存在,不過估計他不會用我的輪廓。我像古代的摩奴1、摩西、荷馬、喬叟等先知和詩人那樣,將身影留在大自然深處。或許你會稱它為美洲,可它不是美洲;它的發現者既不是亞美利哥?韋斯普奇2,也不是哥倫比亞,更不是其他什麼人。神話故事對它的記述比我見過的任何所謂的美洲史都更真實可信。
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有些老的道路就是追逐利益的人們踏踐出來的,它們之前曾通向某個地方,但是現在沒人走了,道路就荒廢了。有一條老馬爾伯勒路,估計現在已經不通往馬爾伯勒了,除非我腳下的地方就是馬爾伯勒。我之所以敢斷言,是因為我認為每座鎮子裏都有一兩條這樣的道路。
1印度神話中的人類祖先。
2意大利商人、航海家、探險家和旅行家,他確信美洲(全稱亞美利加洲)是一個獨立的大陸,而不是亞洲的一部分。亞美利加洲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老馬爾伯勒路
他們曾在此掘地尋覓,卻沒有找到一枚錢幣;馬夏爾?邁爾斯間或,單槍匹馬從此地走過,還有以利亞?伍德。我突然大驚失色:除他們之外沒有人來救以利沙?杜根――噢,那習性狂野的人啊,如同野兔與松雞,他無憂亦無慮,只把陷阱設好等你。他單身獨住,附近就是屍骨,這裏的生活最快活,亦不必擔心吃喝。當春天喚醒我的激情,那旅行的本能,讓我踏上老馬爾伯勒路,發現那麼多的礫石碎土。沒有人來走這條路,亦沒有人來維護。
基督徒們說得沒錯,它代表着一種生活。沒有幾個人,往那裏面進,僅有愛爾蘭人奎因,和幾位客人。它是何物,它是何物,不過是為了走出此處,那通向彼處的希望,又是多麼渺茫!
它豎起了石頭做的大路牌,卻連一個旅者都沒來。城鎮們的衣冠冢,頂端刻着各鎮的名稱。值得過去瞧一眼,看你可能在哪端。我依舊在浮想,是哪位君王,建的這牌坊。用哪種方法,建於哪個年段,交給哪些市政委員,古爾加斯還是李,克拉克還是達比?這番奮鬥努力,成就了永世的功績。一片空白的石碣,令旅者扼腕嘆嗟。他用一個句子鑿刻出所知道的全部。後來者看得如饑似渴。我知道一兩行詩,恰好能言物明志,文學或許屹立,於那普天下的大地,直至來年臘月,人們都不會忘卻,冰消雪融以後,春天再來翻閱。
倘若讓幻想帶着你的腳步,離開你的住處,便可從這條老馬爾伯勒路,踏上週遊世界的旅途。
眼下,附近這片土地的最佳地段還不是私人財產,這裏的風景不屬於任何人專有,散步者還能享受到相對的自由。但可能終歸有一天,它會被分隔成幾個所謂的遊樂場,專供少數幾個人享用――屆時會築起層層籬笆,發明出捕人的陷阱和其他的機關,人們只能走在公共道路上,而在屬於上帝的大地上散步將被理解為意圖擅闖某位紳士的領地。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獨享某種東西,往往無法體會到它的真正樂趣。那麼,趁着那不幸的日子還沒有到來,讓我們抓住機會盡情享用吧!
有時候,我們難以決定應該走向何方,究竟是什麼令我們的選擇如此艱難?我相信,在自然中有一種微妙神秘的磁力,若是我們下意識聽從它的安排,它就會指引我們走上正確的方向。它對我們要走哪條道路並非漠不關心,它給我們指了正途,可我們往往因疏忽和愚鈍而誤入歧途。我們欣然踏上的那條道路是我們在現實世界裏從來沒有走過的,但是它完美地象徵著我們內心深處和理想世界中所喜愛的道路。確實,有時候我們很難選擇何去何從,那是因為在我們心中,方向還不夠明確,道路還不夠清晰。
當我離開家外出散步,不確定要往哪個方向走的時候,總是聽憑直覺替我做出決定。或許這讓人覺得怪異,但我每次都發現,我最終總會不自覺地朝西南方向的某片樹林、草甸、荒無人煙的牧場或山丘走去。我的磁針慢慢穩定下來,有時會有幾度偏差,不過這偏差也在情理之中,它總是在西和西南偏南之間來回搖擺。我的未來就在那邊的路上,那邊的大地資源更豐富。我散步的路線不是圓圈,而是一條拋物線,就像彗星的一條軌道,一條永不折返的曲線1,開口向西,而我的房子就是太陽所處的位置。有時候,我會猶豫不決地兜兜轉轉一刻鐘之久,結果到最後還是朝西南或者西邊走去。要朝東邊走,我就必須強迫自己,而朝西邊走,都是自覺自愿的選擇。倒不是有什麼東西指引我往西邊走,只是我很難相信會在東邊的地平線上看到怡人的風景和充分的野性與自由。往東邊去,不會有令人激動的美景等着我,可是我知道我在西邊的地平線上看到的森林會綿延不絕地向落日的方向延伸,我知道那裏沒有擾亂我心神的城市和鄉鎮。就讓我住在我中意的地方吧!這邊是城市,那邊是荒野,而我一天天從城市逃離,退縮到荒野里。
1彗星軌道有橢圓、拋物線和雙曲線三種,軌道為拋物線或者雙曲線的彗星,只能接近太陽一次,永不復返。
如果我不認為這是我同鄉們的普遍趨勢,就不會反覆強調這一事實了。我必須朝西北方向的俄勒岡州走,而不是朝歐洲去。整個國家都在從東向西遷徙,我甚至可以說,人類的進程也是由東往西的。近幾年裏,我們在移民澳大利亞的熱潮中親眼看見向東南遷徙的現象,但這給我們的印象是一種倒退。而且,從第一代澳大利亞人的道德品質和身體特徵來看,這次實驗是不成功的。東方的韃靼人認為西藏是世界的最西部,他們說,“那裏是世界的盡頭,再往西只有漫無邊際的大海。”他們住在不折不扣的東方。
我們往東走是追溯人類的步伐,是為了了解歷史,為了研究藝術和文學;可是往西走是踏入未來,是帶着進取心和冒險精神。大西洋是一條忘河1,我們越過大西洋的時候,可以將舊世界和舊世界的制度習俗悉數遺忘。如果這次沒能成功忘記,人類抵達冥河的堤岸前,或許還有一次機會――比大西洋寬兩倍的太平洋也是一條忘河。
個人微不足道的漫步竟然與人類的整體遷徙方向如此一致,我不知道這說明了什麼,也不知道這是多麼奇特的現象。不過我知道某種類似於鳥類和四足動物的遷徙本能的東西,這些東西就像春季讓家養的牲口狂躁不安的情緒(有人說這是它們尾巴上的蠕蟲所致),或永久或偶爾影響着很多人和民族。據說,動物的遷徙本能曾影響過松鼠家族,迫使它們開始神秘地大規模遷徙。有人說,他們看見松鼠過較寬的河流時會找一塊小木片當船,把尾巴豎起來當帆,而過較窄的河流時會用死去的同類屍體搭建小橋。這種類似於動物遷徙本能的東西可不僅僅意味着一群大雁嘎嘎叫着從我們小鎮的上空飛過,而是會從某種程度上影響這裏的房地產價格。如果我是個經紀人,我應該會把這種因素考慮進去。
1忘河是冥府的河流之一,飲其水者會忘掉過去。
這時人們便渴望踏上朝聖之旅,朝聖者渴望尋找異鄉的海灘聖地。1
每次看着太陽落山都會激起我到西方去看看的慾望,那太陽落下的地方遙遠而美麗。太陽之神彷彿每天都在向西遷移,引誘我們追着他西去。他是眾民族追隨的大西部先驅。遠處地平線上的山脊,日夜縈繞在我們心頭,儘管那可能只是幻景,被落日的餘暉鍍上金色的霞光。亞特蘭蒂斯島2和人間天堂――金蘋果園3彷彿就是古人的大西部,籠罩在神秘和詩意里。凝望着日落時的天空,誰的腦海里不會浮現出金蘋果園,不會浮現出那些編織出無數神話的地方?
1出自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詩》。
2據說該島位於大西洋直布羅陀海峽以西,已經沉入大西洋。
3大地女神該亞從西海岸帶回一棵枝繁葉茂的金蘋果給宙斯和赫拉做結婚禮物,樹上結滿了金蘋果。宙斯派晚星赫斯珀洛斯的女兒們,在極樂島上與巨龍一起看守金蘋果園。蘋果園在一個島上,是太陽下山的地方。
哥倫比亞人比任何人都更加強烈地感受到西遷的趨勢。他們順從內心的召喚,為卡斯提爾王國和萊昂王國發現一片新大陸。彼時的牧人嗅到了遠方新鮮牧場的氣息。
而此刻,落日的餘暉鋪滿了山岡,而此刻,他已墜入西邊的海港;最終他浮出水面,扯扯藍色的披肩,明日要去鮮美的叢林,和嶄新的草原。1
我們國家佔據了北美的大部分地區,這裏地大物博,富饒肥沃,同時還很適合歐洲人居住,除了這裏,地球上哪裏還能找到這樣一處地方來?對北美小有了解的米修2說:“北美高大樹木的種類遠比歐洲多得多,高度超過30英尺的樹木,美國有140多種,而歐洲只有30種。”後來的植物學家進一步證實了他的觀點。洪堡3為了實現他年輕時代對熱帶植物的夢想來到美洲,他曾惟妙惟肖地描述了在亞馬孫的原始森林裏見到的最完美的熱帶植被和世界上最大的荒野。地理學家蓋約特是歐洲人,他在北美走得更遠,遠到我還沒準備好跟隨他的步伐。他說:“正如植物是為了動物而創造出來的,植物世界是為了動物世界創造出來的那樣,美洲正是為了舊世界的人創造出來的。舊世界的人開始了他的征程,他離開亞洲的高地,一站又一站奔歐洲而去。受更大的發展動力推動,他每走一步都標誌着向比之前更優越的新文明邁近了一步。抵達大西洋后,他在那片未知的海域岸邊停下腳步,他不知道這片海域的盡頭在哪裏,於是轉身沿着自己的足跡往回走了。”當他走遍歐洲的沃土后,再次振作精神“重新踏上他早年間的西進探險的旅途”,這些都是蓋約特說的。至少在他說這番話的時候,我還沒做好準備跟隨他的腳步。
1該詩出自約翰?彌爾頓的《列西達斯》。
2法國植物學家,著有《北美森林志》。
3著名的德國自然學家、自然地理學家,近代氣候學、植物地理學、地球物理學的創始人之一,他涉獵科目很廣,特別是生物學與地質學。
當這種探索西部的衝動衝破大西洋這道屏障時,現代的商業和貿易便迅猛發展起來。米修在他的《1802年阿利根尼群山西行遊記》中說,在人們剛定居下來的西部,經常會有人問:“你是從哪個地方來的?”彷彿這廣袤而肥沃的地方理所應當是世界上所有居民的聚集地和共有國家。
若用陳腐的拉丁語來表達,我會說,“ExOrientelux;exOccidenteFRUX”,即“光出東方,果出西方”。
法蘭西斯?海德爵士是一位英國旅行家,曾出任加拿大的總督,他告訴我們:“在新世界的南、北半球,大自然不僅大手筆勾勒她的畫作,用顏料塗抹色彩,還用上了比描繪舊世界時更絢麗、更奢華的色彩……美洲的蒼穹顯得更高遠,天空顯得更湛藍,空氣感覺更新鮮,寒冷感覺更凜冽,月亮看着更大,星星看着更亮,雷聲彷彿更響,閃電彷彿更耀眼,風颳得更猛,雨下得更大,山脈更雄偉,河流更綿長,森林更繁茂,平原更遼闊。”這段陳述至少能跟布豐1對東半球及其出產物的描述相媲美。
很久以前,林奈曾說,“Nescioquaefacieslaeta,glabraplantisAmericanis.”(美洲植物方面,我不知道有什麼是高雅而令人愉悅的。)我認為,這個國家沒有或者沒有幾隻羅馬人所說的Africanaebestiae(即非洲野獸),從這方面來看,它很適合人類居住。我們聽說在東印度新加坡城中心方圓三英里內,每年都會發生居民被老虎叼走的事;而在北美洲的叢林裏,旅行者可以在任何地方露宿而無須擔心野獸出沒。
1布豐(GeorgesLouisLeclerede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作家,進化思想的先驅者。
這些都是鼓舞人心的證詞,如果這裏的月亮看上去比歐洲的月亮大,大概太陽也看上去更大。如果美洲的蒼穹更高遠,星星更璀璨,那我相信,這象徵著美洲人在哲學、詩歌和宗教方面有朝一日會抵達這樣的高度。或許,在美洲人的心裏,天堂會更高遠,星星的暗示會更璀璨。因為我相信,氣候真的會對人類產生這樣的影響――就像山野中的空氣會滋養人的精神、喚起人的靈感一樣。受到這些影響,難道人的智識不會和身體一樣更趨完善?還是說,不管他這一生有多少個大霧天都無關緊要?我確信,我們將更富有想像力,我們的思想會更清明、更新鮮、更縹緲,一如我們的天空;我們的洞察力會更全面、更寬廣,一如我們的平原;我們的智慧會更氣勢恢宏,一如我們的閃電與雷聲,一如我們的河流山川與森林;我們的心會更廣闊、更深厚、更高貴,甚至如同我們的內海。或許,旅行者會在我們臉上看到快樂與平靜,但卻不知道這快樂和平靜究竟是什麼。若不是如此,世界將走向何方,而美洲又為何被發現?
對於美洲人,我幾乎無需說――“帝國之星向西行。”
我以為,從總體上來說,伊甸園中的亞當比本國邊遠地區的人更適合居住在此地,作為一名真正的愛國者,我為自己的想法感到慚愧。
我們身處馬薩諸塞州,不僅與東北部的新英格蘭產生共鳴;與南部的關係雖然不怎麼密切,但是與西部也有共鳴。那裏有年輕一代的家園,他們如同斯堪的納維亞人一樣繼承父業,遠渡重洋奔赴那裏。現在,學習希伯來語為時已晚,而懂得今天的俚語更為重要。
幾個月前,我全程遊覽了萊茵河。它就像中世紀的一個夢。我如痴如醉地沿着萊茵河的歷史洪流順流而下,從羅馬人建造、後世英雄修繕的橋下穿過,從各城邑與城堡的旁邊盪過――它們的名字如音樂般悅耳,每個名字背後都有一個傳說,其中包括埃倫布賴特施泰因、羅蘭澤克和科布倫茨,這些地方我只在歷史故事中聽說過。我對它們的廢墟特別感興趣。萊茵河水面的藤蔓覆蓋著的山岡和溪谷里彷彿飄來一縷肅穆的音樂,如同十字軍出徵聖地時那肅穆的樂章。我沉浸在萊茵河的魔咒中,彷彿來到一個英雄時代,呼吸着騎士的豪邁之氣。
不久之後,我又遊覽了密西西比河的全景。我一路溯河而上,以今人的眼光,看着汽船往上游去收集木材,數着拔地而起的新興城市,凝望着新近出現的納府遺址,瞧見印第安人跨過溪流向西遷徙。正如我之前眺望摩澤爾河那樣,此刻我遠遠看着俄亥俄河與密蘇里州,聽着迪比克的傳說與威諾娜懸崖的傳奇故事,我想的更多的是未來,而不是過去或現在。我發現這是一條不同的“萊茵河”,河畔的城堡尚未奠基,河上著名的橋樑也尚未架起。我又感到,這本身就是個英雄時代,儘管我們沒有認出它來,因為英雄通常是最淳樸、最不起眼的。
我所說的西方只是“荒野”的代名詞,而我一直想要表達的是:世界存乎野性。每一棵樹都伸出鬚根去探尋它,每座城市都不惜代價去引進它,而人類為了它揚帆遠航。人類強身健體的補品和樹皮都來自森林與荒野。我們的祖先是野蠻人,傳說羅慕路斯和勒莫是狼養大的,這不是一則毫無意義的故事。每個聲名顯赫的國家,其締造者都從這樣的荒野中汲取過養料和活力。帝國的傳人不是狼哺育長大的,所以才被那些在北方森林裏由狼哺育的傳人征服和取代。
我信任森林,信任草地,信任莊稼生長的夜晚。我們需要在茶茗中沏泡鐵杉或崖柏。為了獲取力量而吃喝與純粹的貪饞暴飲不一樣。事實上,霍屯督人會急切地生吞彎角羚及其他羚羊的骨髓;我們北部某些印第安人也會生吞馴鹿的骨髓及其他部位,包括柔軟的鹿茸。有鑒於此,在美食方面他們恐怕已經搶在巴黎廚師前面捷足先登了。那些被扔進火里燒掉的柴火,也是他們取食的對象。在塑造人的身體這方面,這大概比棚養的牛肉和屠宰場的豬肉好。給我野性吧,沒有文明能承受得起野性那匆匆一瞥――就好比我們過的是茹毛飲血的生活。
畫眉鳥各種族地盤的邊界中間有些空隙,我願意遷徙到那空隙間――那是尚未被移居者擅自佔用的荒野之地,依我之見,我已經適應這樣的環境了。
非洲獵手卡明告訴我們,原產於非洲的大羚羊和其他大多數羚羊剛斃命的時候,皮膚會彌散出一股最怡人的草木芳香。我希望每一個人都像野羚羊似的,成為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他的身體會散發出那股草木香,讓我們感知到他的存在,聯想到他在大自然中常常流連的角落。如果設陷阱誘捕動物者的外套彌散出麝鼠的香味兒,我絕不會挖苦嘲諷,對我來說,這股香味兒比商人或學者的衣服上散發出來的氣味更甘甜。當我打開他們的衣櫥,觸摸他們的禮服時,想到的不是他們時常出入的綠草茵茵的平原與繁花似錦的草地,而是灰塵飛揚的商業交易所和圖書館。
晒黑的皮膚更為可敬。或許,對於人們抑或叢林的常住民們來說,橄欖色是比白色更健康的膚色。“蒼白的白種人!”無怪乎非洲人覺得他們可憐。自然主義學家達爾文說:“白種人站在大溪地人1身邊洗澡,就像把一株經園藝漂白的植物同曠野里茁壯生長的康健、蒼翠的植物相對比。”
1尤指該島的波利尼西亞人。
本?瓊森1宣稱――“公正何等近乎善!”而我想說――“野性何等近乎善!”
生命與野性並存。最有野性的才是最有生命力的。野性尚未屈服於人類,而它的存在使人精神振作。一個前進不倦、勞作不輟的人,一個快速成長並無休止地探索生命的人,總是會發現自己身處一片全新的鄉村或荒野,被生命的原材料簇擁在中間。他會翻過原始林木匍匐在地上的枝幹。
對我而言,希望與未來不在草坪與耕地上,不在城鎮與都市裏,而在不滲水、顫巍巍的沼澤上。以前,我曾琢磨着買下哪塊農田,當我分析自己對某塊農田的偏愛時,頻頻發覺吸引我的不過是幾個見方不滲水且深不可測的沼澤――大自然的天然水池,那是令我目眩神迷的珍寶。我所獲得的給養,更多的是來自於環繞家鄉小鎮的沼澤,而不是來自村莊裏培育的園圃。在我眼中,沒有比叢生的馬醉木花床更華麗的花圃了,它們覆蓋在地球表面這些柔軟的地方。植物學頂多只能把這些長在這裏的灌木名稱告訴我――高灌藍莓、圓錐花序馬醉木、狹葉山月桂、映山紅和北美杜鵑,它們全都佇立在顫巍巍的水蘚中間。我常想,我寧願剷平花壇、雲杉和錦熟黃楊,甚至鏟掉碎石小徑,好在我的屋前栽下這一大叢暗紅色的灌木。我寧願我窗下有這片肥沃的沼澤地,而不是手推車運進來的幾車泥土,覆蓋挖地窖時拋出來的沙子。為何不把我的房屋和起居室擺在這片沼澤地的後面?那被我稱為“前院”的地方種着幾株珍稀品種,雖有“自然與藝術”的名聲,卻不過徒有虛名。雖然木匠和泥瓦匠為路過的人和住在房子裏的人所做出的修飾一樣多,但他們走後,我應當清理一空,裝扮得更得體。雅緻的前院籬笆從來不是令人愉悅的研究對象,那些諸如橡實蓋之類的精美裝飾品很快就會令我厭倦。那麼,就讓你的門檻緊挨着沼澤吧!儘管這裏並不是修建乾燥地窖的最佳場所,但這樣城裏人就沒有通道從那邊進來了。修建前院本來就不是讓人走進走出的,最多只是為了從中間穿過,你完全可以從後門進來。
1本?瓊森:英格蘭文藝復興劇作家和詩人。
是的,或許你會認為我這人性格乖張,可是你若問我是喜歡住在世界上最美的人工花園附近,還是喜歡住在迪斯默爾沼澤1旁邊,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那麼,諸位,對我而言,你們這些城裏人的辛勞是多麼徒然無益啊!
1美國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和北卡羅來納州東北部的沼澤地,但其英文dismalswamp也指“沉悶的沼澤”,此處作者一語雙關。
外面的世界越荒涼,我的精神就越高漲。給我海洋、沙漠或荒野吧!在沙漠中,純凈的空氣與絕對的獨處彌補了對水分和富饒的需求。正如旅行家伯頓所說的那樣:“你的道德品行提高了,你變得坦率而誠懇、熱情而單純……在沙漠中,烈酒只會令人作嘔。我們純粹地像動物那樣生存便會產生一種強烈的愉悅感。”那些常年在韃靼大草原上跋涉的人說:“一旦重返耕地,人類文明世界的躁動、茫然和混亂就會讓我們感到壓抑和窒息,感覺喘不過氣來,彷彿每時每刻都有可能死於窒息似的。”當我自己想消磨時光的時候,就會去尋找最密不透風的叢林,去尋找最黏稠、最深不見底且對城裏人來說最沉悶的沼澤。走進沼澤就如同走進聖地――sanctumsanctorum(拉丁語:至聖所),那裏有大自然的力量,是大自然的精髓。原始叢林裏藏着鬆軟肥沃的處女地,這樣的土壤無論對人還是對樹木都大有裨益。一個人的農田需要多少肥料,他就需要能在其視野範圍里看到多少草地,只有這樣才能健健康康地生活下去。草地為他提供着賴以為生的、品質優良的肉類。要拯救一個城鎮,不僅要靠城市裏正義的勇士,還要靠周圍的叢林與沼澤。若是一個城鎮不僅地面上有一片原始森林在搖曳,地下還有一片原始森林在腐爛,那它不僅適合培育玉米與土豆,還適合養育未來的詩人與哲學家。就是這樣的土壤孕育了荷馬、孔子以及諸賢人,就是這樣的曠野走出了吃蝗蟲和野蜂蜜的改革家。
保護野生動物,通常意味着給它們一片森林,供它們居住或遊玩,保護人類也當如此。一百年前,人們從自己的叢林裏剝下樹皮,拿到街上叫賣。依我之見,那些原始而粗糙的樹木自有一套方法,能夠強化並加固人類的思想纖維。啊!家鄉如今的墮落令我不寒而慄,當你採集不到厚度十足的樹皮,自然再也生產不出焦油和松脂了。
希臘、羅馬、英格蘭這些文明國度之所以能夠持久不衰,靠的就是國土之下早已腐爛的原始森林。只要土壤沒有被耗竭,它們就不會衰亡。唉,人類文明!如果一個國家腐殖土被耗竭,被迫用父輩的骸骨做肥料,那它就沒什麼指望了。那裏的詩人們只能靠自身多餘的脂肪來維繫生命,而哲學家則淪落到吸食自己的骨髓生存。
據說,“開墾荒地”是美國人的使命,而“這裏的農業已經呈現出其他地方無法比擬的規模”。我想,農夫之所以能夠取代印第安人,恰恰是因為他開拓了草地,並由此使自己更強健,在某些方面更貼近自然。前幾天,我為一個僱主丈量一條穿過沼澤的單行直線,那條線長達一百三十二竿。沼澤的入口或許應該寫上但丁在地獄入口看到的那句話――“入此門者,當放棄一切希望”,意即“有來無回”。有一次我竟然看見我的僱主在那片沒及脖子的沼澤里拚命游泳,儘管當時仍是冬天。他還有一個類似的沼澤,我根本無法丈量,因為整片沼澤都在水裏。不過,他的第三個沼澤我從遠處丈量了出來。他跟我說,他要聽從自己的直覺,而且鑒於那片沼澤所含的淤泥,他無論如何都不會捨棄它。他打算用四十個月的時間在沼澤周圍修築一整條環形溝渠,然後就可以借用鐵鍬的魔力開墾它了。像他這樣的人還有很多。
我們贏得關鍵勝利的武器,我們代代相傳的傳家寶,不是寶劍和長矛,而是開伐叢林的大鐮刀、割草機、鐵鍬和開墾沼澤用的鋤頭。它們因浸染了太多青草汁液而銹跡斑斑,因在大片田野上辛勤耕作而沾滿了污漬。清風從印第安人的玉米田吹進草地,為他指明了道路,可他卻無力追隨,因為他手中除了蛤殼沒有更好的器具挖掘壕溝固守田地了。可是農夫卻擁有犁和鐵鍬。
文學作品中,唯有狂野能吸引我們,愚鈍不過是馴服的代名詞。令我們感到愉悅的,是《哈姆雷特》與《伊利亞特》以及所有的經文與神話中那未被馴化的自由和狂野,而不是學校所教的那些東西。正如野鴨比家鴨更敏捷、更漂亮那樣,與野鴨相仿的狂野思想也更敏捷、更美麗,它在滴落的露水間振翅掠過沼澤。一本真正的好書往往是自然的,它好得出乎意料,美得無可名狀,彷彿西部大草原上或東部叢林裏一朵天然的野花。天賦劃破黑暗的光芒,猶如一道閃電,甚或會劈開知識的殿堂,這可不是人類壁爐承煤石上點燃的小蠟燭,不會在白晝前黯然失色。
從吟遊詩人時代到湖畔詩人時代,從喬叟、斯賓塞到彌爾頓,甚至包括莎士比亞在內,英國文學呼吸的都是不太新鮮的空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其文學作品的野性特徵也不鮮明。它實質上是一種被教化了的文學,反射出來的是希臘與羅馬。英國文學的荒野之地是綠林,而狂野之人就是羅賓漢。英國文學充滿了對大自然溫和友善的愛,卻並沒有反映出大自然本身。大自然的編年史告訴我們野生動物是何時滅絕的,可是卻沒有告訴我們狂野人是何時絕種的。
洪堡的科學是一回事,詩歌是另一回事。時至今日,儘管有那麼多的科學發現,對人類的了解也與日俱增,但卻沒有哪個詩人能超越荷馬。
描述大自然的文學在哪裏?他必是個詩人,能迫使清風和溪流為他效力,說出他的心聲。如同農夫在冰凍膨脹了的寒春打下樁子,他使詞語忠實於它們的最初含義。他每用一詞必溯其源,連根帶泥地把它們移栽到他的詩作里。他的文字如此真實、清新、自然,如同初春臨近時的萌芽,儘管現在還憋悶在圖書館兩頁發霉的紙張中間,待到春天降臨時,就會破土而出――噢!每年它們都會順乎周圍的大自然,在那兒為虔誠的讀者開花育果。
沒有哪首詩能充分表達我對狂野的嚮往和渴慕。關於大自然的詩,哪怕最好的都是溫馴的。我不知道,古今所有文學當中,哪裏能找到令我滿意的對大自然的描述,哪怕能還原我所熟知的那個大自然呢。你大約感覺,不管是奧古斯都時代還是伊麗莎白時代,都無法給予我所追尋的東西,簡而言之,任何時代的文化都無法給予,倒是神話最為接近。希臘神話所紮根的大自然,至少比英國文學的肥沃得多!神話是在其土壤被耗竭之前,在幻想與想像尚未荒蕪之前,舊世界栽種下的莊稼。而且,只要原始活力一絲尚存,它就依然會出產糧食。其他的所有文學作品不過是為我們的屋子遮天蔽日而栽種的榆樹。可神話就像西部島嶼的參天龍血樹1,它和人類同樣歷史悠久,而且也將同樣天長地久,因為其他文學作品的腐爛為它提供了茁壯生長的土壤。
西方世界準備把它的寓言故事塞進東方的寓言故事裏。恆河、尼羅河與萊茵河等流域已經出產了糧食,至於亞馬孫河、拉普拉塔河、奧里諾科河、聖勞倫斯河與密西西比河等流域將出產什麼,我們還要拭目以待。或許,在歷史的進程中,美洲人的自由已經演變成一個關於過去的故事(正如在某種程度上是關於當今的故事一樣),全世界的詩人都會從美洲人的神話里受到啟發。
1指世界上最古老、最巨大的一棵龍血樹,在大西洋的特內里費島上。
狂野之人最野性的夢想或許有悖於當今英美人普遍認同的觀念,但它們未必不切實際,並非每個真理都符合人們普遍認同的觀念。大自然當中既有甘藍,也不乏野生的鐵線蓮。真理的表達,有些是引發聯想的,有些是簡單明了的,而有些則是預見性的。某些病症就預示了健康狀況。地質學家發現,紋章上各種巨蟒、獅鷲、飛龍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裝飾物都已經在化石里找到了原型,而那些物種早在人類出現之前就已經滅絕了,以此“暗示着一種對於有機體之前狀態的朦朧影綽的認知”。在印度人的想像中,大象撐着天空,烏龜馱着大象,而蛇背着烏龜。最近在亞洲發現了一隻海龜的化石,那海龜碩大無朋,足以馱起一頭大象,雖然你可以說這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巧合,但在這裏說一說也無何不可。我承認,我偏愛這些野性的幻想,它們超越了時間和發展的秩序,是智者最崇高的消遣。鷓鴣愛豌豆,但不愛跟它一起放進鍋里的豌豆。
簡而言之,所有的好東西都是野性的、自由的。無論是樂器演奏的聲音還是人發出的聲音,只要是音樂都隱含着某種東西,以夏夜的號角聲為例,其蘊含的野性使我想起原始森林的野獸發出的嚎叫聲(我這麼說絕無諷刺的意思)。它們的野性我全部都能理解。賜給我幾個狂野之人做街坊朋友吧,我不要馴順的人。狂野之人所表現出來的只有些許野蠻,在好人和情人見面時,偶爾也會表現出這種野性來。我甚至渴望看到家畜重新顯現出它們與生俱來的本能,渴望看到它們尚未徹底喪失其原始野性與活力的一切跡象。就比如早春時節,我看着鄰居家的母牛逃出牧場,勇敢地游過那條25到30竿寬的蒼茫河流。河水冰冷,河面上積雪融化,水位猛漲。那頭母牛簡直就是穿越密西西比河的水牛。在我眼中,這壯舉賦予了家畜某種尊嚴,讓它們顯得高貴起來。牛馬那天性的種子埋在厚實的皮毛下,就像種在土壤里的種子,你不知道它們什麼時候就會破土而出。
牛的任何嬉戲都令人感到出乎意料。有一天,我看見十二頭閹牛和母牛跑來跑去,笨拙地奔跑蹦躂,像一群巨鼠,甚至像小貓。它們晃動腦袋,翹着尾巴,衝上山坡,又奔下來,而我從它們的牛角和它們的活動中覺察到它們同鹿族的親緣關係。可是,主人突然大喝一聲“吁”!就像給它們澆了一盆冷水,把它們從鹿降格為牛,並使它們的肌肉僵硬得像機車一樣。除了魔鬼,還有誰對人類喊過“吁”!事實上,牛的一生,就像很多人的一生那樣,只不過在機械地移動而已,但是它們每次只活動一邊,而人體的結構幾乎和牛馬的一半相當。不管鞭子打在哪個部位,它們都會馴服地忍受。我們會談到牛肋骨,可誰會想起柔軟的貓肋骨呢?
令我感到高興的是,人類在奴役牛馬之前必須先將它們馴服,而人類自己在成為順從的社會成員之前,體內仍舊殘留着一些野性。毋庸置疑,並不是所有人都同等程度地適合文明社會,而且,我們並不能因為大多數人像犬和羊一樣,是通過遺傳性情變得馴服的,就認為其餘的人都應該放棄本性,降格到同樣的層次。人類基本上是相似的,但也許為了彰顯創造的多樣性吧,他們被分成了不同的類別。若僅僅處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此人跟彼人做起來差不多,但若是涉及到高級的事情,就會彰顯出個體的優越性來。任何人都知道把洞堵上防風,可是沒有人能像圖紙的作者一樣說明那個洞罕見的用處。孔子曰,“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1可是,真正的文明並不是要讓野性的老虎變得馴服,也不是要讓溫順的綿羊變得兇殘,把它們的皮鞣製后拿來做鞋並不是最佳的使用方法。
當我瀏覽一份外語名錄時,比如一份軍官的名錄,或者就某些特殊題材發表過作品的作者名錄,我不止一次感到名字毫無意義。比方說,“曼斯齊科夫”2這個名字在我聽來,絲毫不比“鬍鬚”更有人情味,或許叫曼斯齊科夫的是一隻老鼠呢。我們聽到波蘭人和俄羅斯人的名字時的感覺,就像他們聽到我們的名字時的感覺一樣。Ierywieryicheryvan,tittle-tol-
1出自《論語?顏淵》。皮去毛曰“鞟”。
2Menschikoff原意為“人情味”。
tan――聽上去彷彿孩子的胡言亂語。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出成群結隊的野生動物在大地上遊盪的情景,而牧人在用他自己的方言粗野地呼叫動物的時候,每一隻都用不同的聲音。人的名字同狗的名字“伯斯”和“特勒”一樣,順手拈來,隨口叫叫而已,沒什麼意義。
依我之見,如果用總稱來給人類取名字,或許對哲學研究有些益處。要了解某個個體,我們可能只需要了解一個人的種屬、民族或變種就夠了。我們並沒有想過,羅馬軍隊的每個列兵都有自己的名字,因為我們並不認為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
現在,我們唯一真正的名字是綽號。我認識一個男孩,由於他的力氣特別大,玩伴們都叫他“大塊頭”。這個綽號理所當然地取代了他的姓名。旅行者告訴我們,印第安人的名字不是一開始就取好的,而是他後天掙來的,他的名字就是他的名聲。有些部落里,每當一個人有一次新的壯舉,就掙來一個新的名字。倘若人們僅僅為了叫着方便就取個名字,那名字既不是自己掙來的,也不代表着什麼名望,那多可憐啊!
我絕對不會僅僅憑着名字就對誰另眼相看,不過我知道很多人都會這麼做。我不會因為某個人的名字聽着耳熟,就對他產生熟稔的感覺。這個耳熟能詳的名字或許取給了一個在叢林裏摸爬滾打的野蠻人,而他悄悄地保留着自己在叢林裏贏得的野頭銜。我們體內都有個野蠻人,搞不好在某個地方我們已經被安上一個野蠻的名字了。我發現,那個名叫威廉或埃德溫的鄰居把夾克衫脫掉的時候,就好像把名字也一塊兒脫掉了。當他睡覺或發怒,抑或被任何激情或靈感喚醒的時候,那個名字就不再黏附在他身上。我似乎都能聽到他的親戚叫着他最原始的、充滿野性的名字,那發音或拗口或動聽。
這就是我們遼闊的、野性的、咆哮的母親――大自然,她無處不在,那樣美麗,那樣深愛着自己的孩子,就像一頭美洲豹似的;而我們卻太早地掙脫了她的懷抱,踏進社會,步入那個人與人之間相互作用的文明世界――作用的範圍越來越小,最後頂多孕育出一種英式的高貴,一種很快就會受到制約的文明。
在社會中,在人類最好的體制下,我們很容易發現某種早熟現象。當我們還是個沒有長大的孩子的時候,就已經是小大人了。賜予我一種文化吧!讓我得以從草地上汲取大量的肥料,讓我得以加深土壤吧!不能只依靠發酵廄肥、改良器具和耕種方式。
我聽說很多可憐的窮學生眼睛腫痛,若是他別熬夜到那麼晚,而是像個傻瓜似的去酣睡,那麼無論智力還是身體都會發育得更快。
就連光的照射也可能過度。法國人尼埃普斯發現了“光化作用”,即太陽光線中擁有能夠引起化學效應的能量。巨型花崗岩、石材建築物和金屬雕像“經過幾小時曝晒后就會產生類似毀滅性的反應,倘若沒有大自然同樣奇妙的補給,它們在宇宙中最微妙的介質在那輕柔的觸摸下也會迅速崩毀”。可是他觀察到,“物體在白晝經受這種變化后,到了夜間,當這種刺激不再影響它們的時候,它們就能夠自我恢復到原始狀態。”由此推斷出,“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那樣,夜晚和睡眠對有機物是必不可少的;同樣,數小時的黑暗對無機物也是不可或缺的。”就連月亮也並非夜夜照亮大地,也會讓位於黑暗。
我不希望每個人或一個人的每個部分都接受文明的教化,正如不希望地球上每英畝土地都被耕耘那樣。大地一部分用作耕地,更大的部分留作草地和森林,不僅要有當下使用的,還要為遙遠的將來預留一些鬆軟的沃土,而這些沃土需要年復一年腐爛的植被才能形成。
除了卡德摩斯1發明的那些字母外,還有其他字母需要孩童們去學習。西班牙人有個不錯的術語,可以表達這種狂野而模糊的知識――Gramáticaparda(西班牙語:豹色的語法),這是一種渾然天成的表述,源自我之前提到過的那隻美洲豹。
1卡德摩斯(Cadmus),據說是腓尼基王子。
我們曾聽說過一個“實用知識傳播會”,說知識就是力量云云。依我之見,我們同樣需要一個“實用無知傳播會”,我們可以稱之為“美的知識”,亦即在更高意義上有用的知識。這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吹噓的所謂知識,只不過是對我們了解的某種東西的妄想而已,難道不正是這種妄想讓我們忘記了自己實際上的無知嗎?我們所謂的知識往往是我們肯定的無知,而我們的無知則是我們否定的知識。憑藉多年來鍥而不捨的努力以及從報紙上獲悉的知識(我們的科學書籍若非成卷的報紙又是什麼?),一個人積累了無數事實,並把它們存儲到記憶中。後來,在他生命中的某個春天,他信步來到外面廣闊的思想大原野上,宛如一匹被放到草場的駿馬,把所有馬具都遺棄在馬廄里,在原野上撒歡。有時候,我想對“實用知識傳播會”說:“到草地上去吧,你乾草吃得夠久了。”春天來了,帶來了茵茵綠草。其實,還不到五月底,牛群就會被趕到牧場上去。不過,我也聽說有個罔顧自然規律的農夫,成年累月地把他的牛圈在牛棚里,一年到頭給它吃乾草。通常,“實用知識傳播會”都是這樣款待它的牛的。
一個人的無知,有時不僅是有益處的,還是美麗的,而他所謂的知曉不僅醜陋,而且常常有百害而無一利。哪種人最睿智?是對某個主題一無所知(這種情況極其罕見)且知道自己一無所知的人,還是對其一知半解但卻自以為無所不知的人?
我對知識的渴求是間歇性的,但我對讓自己的頭腦沐浴在從未涉足過的環境中的渴望卻是恆久不變的。我們所能到達的最高境界不是知曉一切,而是與智慧共鳴。當我們突然發現,我們過去所謂的那些知識是多麼欠缺的時候(比如發現蒼穹和大地所擁有的東西是我們的哲學家無法企及的),我們異常驚駭,我不知道那種更高層次的知識是否比這種驚駭更明朗,它如太陽驅散了迷霧。人類無法超越這個層次去感知,就好比超越這個程度就無法沉靜自若地直視太陽。占星術神諭說:“'Osthinoon,oukeiuouuoaeseis.”(希臘語:當你去感知某種特定的東西時,往往就覺察不到它了。)
我們習慣於追尋一種我們可能會遵循的法則,這種習慣存在幾分奴性心理。我們可能會為了方便起見去研究事物的法則,但成功的人生是沒有法則可循的。法則無疑是一項不幸的發明,因為在我們還不知情的時候就已經受到了法則的束縛。自由地生活吧,迷霧之子――在知識方面,我們都是迷霧之子。一個自由生活的人憑藉他與立法者的關係,超越了世上的一切法則。《毗濕奴往世書》說,“那是積極的責任,而不是束縛。那是可以解放我們的知識,其他責任只會讓我們疲倦。其他知識不過是藝術家的小聰明。”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的歷史長河中,大事件或危急關頭何其罕見,我們為之憂慮恐慌的事件又何其稀有,我們的經歷又是何其貧乏!我很高興地感受到自己正在迅速地茁壯成長,儘管我的成長攪動了這死水般的沉寂,儘管我的成長勢必要在這漫長、陰暗、悶熱的夜晚或沉悶的季節里奮力掙扎。我寧願我們的生命是一場神聖的悲劇,而不是這種瑣碎平凡的喜劇或鬧劇。但丁、班揚1以及其他人,比我們更心存憂慮,他們遭受到某類文化的制約,而我們的地方中學和大學並不關注那類文化。甚至還有穆罕默德,儘管他的名字備受人們頌揚,但他比常人經受着更多為之而生、為之而死的東西。
偶爾,當某個人走在鐵軌上的時候,會突然陷入沉思,渾然不覺一節節列車從他身旁駛過。但是不久后,我們的生命註定會消逝,而火車終究會往返,這是某種不可違抗的法則。
微風輕拂,無影無息,吹彎了環繞盧瓦爾河的薊,那風中幽谷里奔走的行者,你為何從我耳畔疾馳而過?
儘管幾乎所有人都感知到了社會對他們的吸引力,但還是有極少數人被大自然強烈地吸引着。縱使有些人懂得藝術,但在我看來,在與自然的關係中,他們似乎比動物更低級。他們與動物的關係往往不怎麼美好。我們對自然美景的鑒賞力是多麼匱乏!我們聽說,希臘人把世界叫作Κosmos(希臘語:美或秩序),可我們並不理解他們為什麼這麼叫,因此我們充其量把它認作奇特的語言學現象。
1指JohnBunyan,英國作家,1628―1688,著有《天路歷程》。
就我自己而言,我感覺自己生活在大自然的邊緣,與俗世毗鄰,我只偶爾會到隔壁的俗世去短暫停留。我像沼澤里的流寇,忠誠而深切地熱愛着自己流落而至的國土。為了過上我稱為自然的生活,我情願跟隨一團鬼火,穿越難以想像的沼澤和泥潭。可是,月亮和螢火蟲都沒有照亮通向大自然的道路。大自然是如此廣袤而博大,我們甚難窺見一斑。當漫步者走在綿延到我們城鎮周圍的田野上的時候,有時會恍惚覺得自己不是走在業主契約中所描述的田野上,而是走在康科德邊界的一片田野上,這裏距離現實很遙遠,不屬於任何人管轄,康科德這個詞的意義也消失了。我親自測量並設定邊界的這些農田依然模糊不清,恍如籠罩在迷濛的薄霧之中。不過,它們沒有經過定影1這個化學過程,玻璃表面已經開始褪色了,畫家描繪的圖景從玻璃下面朦朦朧朧顯現出來。我們所熟悉的世界了無痕迹,也不會留下任何周年紀念日。又一個午後,我在斯波爾丁農場散步,看見落日的餘暉照亮了對面一片挺拔的松林。它金色的光芒灑在林間的小徑上,彷彿灑在高貴的殿堂里。那感覺好似某個歷史悠久而無上尊貴的家族生活在那片叫作康科德的土地上――而不是我所熟知的康科德,太陽是這個家族的僕人,他們從來不進入村莊的交際圈,也從來沒人前來拜訪。我看到了他們的公園、他們的遊樂場,就在那邊的林中,在斯波爾丁的越橘草地里。松林漸漸形成山形牆,把公園和遊樂場團團圍住。他們的房屋依稀掩映在松林中。我恍惚間彷彿聽到他們壓抑的歡笑聲。他們似乎斜倚在落日的光束上。他們生兒育女,日子幸福安康。農夫的車道徑直穿過他們的廳堂,卻沒有對他們產生絲毫影響――就好像透過倒映的天空,偶爾看到泥濘的水塘底一樣。他們從來沒聽說過斯波爾丁,也不知道他是他們的鄰居――儘管我不時會聽到他吹着口哨,趕着馬車隊經過他們的房屋。沒有什麼能比他們安寧的生活更安寧了。他們的紋章不過是一束地衣,我看到那紋章塗在松樹和櫟樹上。他們的閣樓修建在樹梢上。他們沒有政治,也沒有勞作的喧鬧聲。我感覺不到他們在編織或紡線。當風聲漸歇,聽不到嘈雜的聲音時,我在最美好的想像中彷彿聽到了悅耳動聽的嗡嗡聲――像五月間遠處的蜂巢發出的聲音,或許這是他們凝思的聲音。他們沒有空洞的想法,外面也沒有人能看到他們的工作,因為沒有多餘的人和事環繞在他們的周圍。
1把經過顯影的感光材料放入配好的藥液里,溶去全部鹵化銀,只留下銀質的影像,並把影像固定下來,不再變化。通常在暗室中進行。
但是我發現我很難把他們記在腦海里。即使此刻我在談論他們,在努力回憶他們和我自己,他們還是無可挽回地從我腦海中逐漸消失了。我認真發掘內心最深刻的記憶,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才再次意識到我和他們原來是生活在一起的。我想,若不是康科德有這樣的家族存在,我就不會待在這裏了。
在新英格蘭,我們習慣說,到我們這裏的鴿子一年比一年少了。我們的森林不能為它們提供堅果了。如此看來,每個正在成長的人的思想也一年比一年貧瘠了,因為我們頭腦中的小樹林荒廢了。有的被賣去給不必要的野心之焰添柴加薪,有的被送進了磨坊,連供思想棲息的小樹枝都不剩一根了。它們不再同我們一起築巢、繁衍了。在某個更宜人的季節,一道模糊的影子會從我們的精神世界飛快掠過,那是春季或秋季的遷徙時節,思想掠過高空時,其雙翼在我們心中投下了影子。可是,等我們仰望長空時,卻找不到思想的實體。我們那帶翼的思想變成了家禽,不再展翅翱翔,只能抵達偉大的上海和交趾支那1。你一定聽說過那些gra-a-ate(偉大的)思想和那些gra-a-ate(偉大的)人!
1Cochin-China,越南南方一部分的舊稱,位於越南南部、柬埔寨之東南方。
我們擁抱大地,卻極少攀登!依我之見,我們可以讓自己站得稍微高一點,至少可以爬到樹上。我曾經講過自己一次爬樹的經歷。那是長在山巔上的一棵高大的五針松,雖然我爬得很辛苦,但是收穫也頗豐,因為我在地平線上看到了過去不曾見過的山峰――天地間竟然有這麼多峰巒。就算我在那棵樹下徘徊一生,都未必能發現它們的身影。不過,最重要的是,我在我身邊最高的松枝末梢發現了幾朵纖細玲瓏的紅色錐狀花,時值六月底,五針松的孕性花就那樣仰面望着天空。我迫不及待地折下那段松枝,帶回村莊給走在大街上的外地陪審員(因為那周是開庭周,所以會有陪審員)、農夫、木材商、伐木者和獵人看,他們均表示從來沒見過這樣的花,而且吃驚得像看到星星掉下來一樣!據說,古代建築師在柱子頂端的活兒也幹得很漂亮,跟他們在低處更顯眼的地方幹得一樣完美!大自然從一開始就只朝着天國綻放這玲瓏的森林之花,它們就在人們的頭頂上盛放,但是人們卻不曾注意到它。我們只能看到草地上被我們踐踏在腳底的花朵。多少年來,每到夏天,松樹便會在最高的細枝上綻放最纖美的花朵,不管是紅松還是白松(五針松),頭頂上都戴着這美麗的小花,可是大地上的農夫或獵人幾乎沒人見過它們。
首先,我們只能活在當下。回憶往事卻不浪費片刻光陰的人,是所有凡人當中被賜福的人。除非我們的哲學能聽到我們視野範圍內每個谷場裏的公雞啼鳴,否則一切都為時過晚。那聲音通常提醒我們,我們正在自己的工作和觀念習慣中荒廢時光,逐漸過時。它的哲學降臨到更貼近當下的時代。它所蘊含的東西暗示着一種新的《新約》,是當下這個時刻的福音書。它不曾落在後面,它一如既往地早早起身,適時出現在它該去的地方,走在時代的最前沿。它是大自然健康興旺的表現,為了頌揚這當下的瞬間,它徵用了全世界最值得誇耀的東西――健康如泉水般噴涌,如繆斯的新泉源。它居住的地方沒有通過《逃奴法案》1。自從聽到那個聲音,誰不曾多次背叛他的主人?
公雞啼鳴的優點是可以令人擺脫幽怨和哀傷。歌手可以輕而易舉地讓人眼淚漣漣,或讓人縱聲大笑,可是,誰能讓我們沉浸在清晨純粹的喜悅之中?某個星期日,抑或在遭喪之家,當人們情緒低落時,遠處或近處傳來一聲啼鳴,打破了行人路上那可怕的死寂,每逢這時,我就會自己思忖:“無論如何,我們當中有一個還不錯。”而後猛地回過神來。
去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們觀賞到一場非凡的日落景象。當時,我正在一片草地上漫步,那裏是一條小溪的源頭。太陽就要西沉了,經過寒冷陰沉的一天之後,它終於抵達了地平線上澄清的一層,於是最柔和、最燦爛的光線如同晨曦一般,落在對面地平線的枯草與樹榦上,落在山坡上那些矮橡樹的葉子上,而我們的影子也長長地伸向了東邊的草地,彷彿我們是它的光束里僅有的塵埃。這光線如此之美,頃刻前我們還想像不到,空氣也是如此和煦寧靜,整片草地宛如完美的天堂。這並不是不重現的獨特奇觀,它會在無數個傍晚反覆上演,讓最後一個到那裏漫步的孩子感到心曠神怡,一想到這些,我就越發覺得它蔚為壯觀了。
11850年,美國國會為了緩和蓄奴制在南方引起的地區性矛盾,通過了《逃奴法案》,允許南方奴隸主到北方自由州追捕逃亡的奴隸,結果引起了北方進步人士的強烈憤慨。
夕陽不惜把它普照城市的榮光與華彩盡情地灑在這片幽僻的草地上,就好像它從未沉落過一樣。茫茫草地上,有時一隻孤獨的沼鷹飛來,雙翼被夕陽染上了金邊,有時只有一隻麝鼠從洞穴探出頭來向外張望。沼澤中央,有一條細長的黑色小溪,緩緩繞過腐爛的樹樁,在草地上蜿蜒前行。純凈而明亮的餘暉給枯草敗葉鍍上一層金色,那光輝是如此柔和而靜謐,漫步在這光輝里,我不由地想:我從未在這樣的金色海洋里徜徉,這海洋沒有一絲漣漪,也不曾潺潺低語。每片樹林和陡坡的西側都隱約閃着光芒,恍若仙境的邊陲一般。夕陽和煦地照在我的後背上,像一個和藹的牧人,在黃昏時分趕着我回家。
我就這樣向著聖地漫步,總有一天,太陽會發出前所未有的璀璨光芒,那光芒或許會照進我們的思想和心靈,偉大的覺醒之光將點亮我們的整個人生,它溫暖、安詳、金光熠熠,一如秋日河岸邊的夕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