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第428章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第428章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蘭桂坊雖然對外宣稱是文化創意社區,但裏面酒吧、KTV、舞廳應有盡有,讓有些古板的文化人私下裏罵方首富掛羊頭賣狗肉。

但對很多追求潮流的本地新新人類以及在港鬼佬來說,“文創”二字特別有逼格,彷彿升華了他們來此找樂子的行為。

畢竟,蘭桂坊除了上述夜場之類的地方,也有類似livehouse之類的藝術場所,遊客可以在蘭桂坊找到聽音樂、參觀畫作和雕塑等高雅藝術,冠上“文創”頭銜,倒不算自吹自擂。

就是因為方鶴軒將多種元素雜揉在一起,確實讓很多原本見不得光的東西看起來更加自然和清新。

比如,撈女們想吊洋凱子,可以對外宣稱自己是來蘭桂坊和外國人探討藝術。

比如,那些外圍女或高級應召女也可以以感受文化氛圍的借口在蘭桂坊陪酒攬客。

總之,過去試運營期間,不少想賺大錢的女人把自己打扮的端莊雅緻,絲毫看不出任何風塵色的樣子,她們進入蘭桂坊的酒吧、KTV、舞廳,專門接近在港的領事館外交人員以及那些一看就是金融大佬的鬼佬。

至於身份一般、口袋也不深的洋鬼子,他們也不羨慕,照樣有姿色不錯的女人進入蘭桂坊,而這些人很多甚至是外籍身份,有霓虹的、捷克的、波蘭的、毛熊的、意大利的、法國的、澳洲的。

可以說,即便方鶴軒從未主動將蘭桂坊定位成一座夜總會之類的頂級夜蒲社區,但是聰明人太多了。

既然首富搭建了舞台,還是一座沒有抽成和壓迫的舞台,這些自認有樣貌有身材的女人哪能錯過發財的機會?

也許有人會罵這不就是另一個版本的“天上人間”嗎?如果僅僅只是這樣的認知,那方鶴軒只會嘲笑他格局太小!

在他的設想中,藉助其知名度在世界範圍內的漸漸提升,蘭桂坊之後可以慢慢玩出許多花樣來,豈會是一家小小的京城夜總會所能比擬的?

秦輝那種小咖也就只靠“天上人間”認識些貪官污吏和所謂的有錢佬,地位再高的,他夠得着嗎?

之前說過的蘭桂坊半個月營業額,是不包括“美女們”在酒吧、KTV、舞廳等地方的服務費的,至於她們出鐘的費用,那就跟蘭桂坊更沒什麼關係了。

當然了,蘭桂坊雖然不向這些賣皮肉的女人收取費用,但還是有進入門檻的,或者說服務資格證,

首先,要有嚴格的體檢證明。

其次,對三圍、體重、皮膚等都會進行篩選,不夠標準的是不會放入的。

“美女們”雖然對此頗有怨言,但最後還是老老實實的按照蘭桂坊要求來。

不過,當她們服務好頂級恩客后拿到不菲報酬,之前的怨念就統統消失不見了。

因為,“美女們”不僅賺的比以前多至少一倍以上,還不用受到夜場人員的威脅和強迫。

在香港夜場搵飯吃的狠角色不少,看出了一些可能的風險后,他們也派人潛伏在蘭桂坊,粗略估計裏面“美女們”的收入情況,報到上面去后,着實讓那些夜場老闆眼紅不已。

······

阮文勇是一名從越南來到香港的狠人。

和坐救難船過來的越南難民不同,他是在兩年前帶着上百萬港幣以及6名手下跑到香港闖蕩的社團分子。

沒錯,香港也有越南幫,只是規模不大,往往掛靠在如14K、新義安這樣的大社團之下。

後世,香港社團甚至還雇傭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南亞人充當打手和馬仔。

阮文勇年輕時在北越跟美國人打過仗,越南戰爭結束后,他從部隊退伍,回到河內加入了當地一支實力不錯的幫派,隨後幾年,靠着販毒、開賭檔以及逼迫少女賣Y等手段賺到了第一桶金。

原本他的生活就可以這樣滋潤的過下去,然而中越邊境衝突以及隨後的兩國戰爭,讓阮文勇的“賺錢大業”也無法維持下去。

1979年底,他賣掉了手上的讀品存貨以及給幾個馬仔安家費,帶着剩餘兌換后的百萬港幣渡海進入香港,打算繼續在這座“東方明珠”之城繼續自己在河內的事業。

兩年來,靠着敢打敢沖的狠辣作風,阮文勇在滯留香港的越南人中闖出了偌大名聲。

他先是靠着賭檔和皮肉生意從自己的越南同胞那裏賺到了幾百萬港幣,之後開始涉足越南幫控制以外的地區,終於在香港社團爭得死去活來的旺角開了第一家豪華夜總會——河內之星。

河內之星開業的當天,雖然在香港主流輿論上沒掀起什麼波瀾,可是卻在香港所有社團、咸濕佬界以及成人媒體圈中打響了名聲。

蓋因這家夜總會能提供最水嫩的白羊——越南處女。

可不要小看他們的拳頭產品,這些處女不光是以前沒被男人碰過,年齡也全部在16-20歲之間,最關鍵的是,阮文勇從母國越南挑選的女人,個頂個漂亮。

除了相貌突出外,她們在正式接客之前,每人還要進行長達半年的特訓。

這種特訓並不是統一的訓練流程和模式,而是量身打造,針對不同性格、身材和長相的少女,導師會教她們不同的魅惑之法,類似霓虹教學片中的教師、空姐、少婦、羅麗、具如等不同角色扮演手段。

不得不說阮文勇真是個人才,他的夜總會一經開業,生意是一飛衝天,將周邊其他社團的夜總會給一下子比了下去。

河內之星的少女不光乖巧,服從性可以跟霓虹女人有的一比,而且還有不同類型可供挑選。

除此之外,這家夜總會的收費也是中上等水準,滿足了不少錢不夠但心夠花的LSP前來消費和捧場。

就連劉俊城的夜蒲雜誌都經常將河內之星列入十佳榜單,可見這家夜總會在香港的受歡迎程度。

然而,原本錢賺的好好的,卻突然闖進來了一名掀桌子的人,這就讓很多人尤其是阮文勇不爽了。

你首富就了不起?首富就可以和我們這些苦哈哈搶食吃?難道你堂堂首富不知道“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的道理嗎?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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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開局一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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