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影及其他(1)

語文影及其他(1)

大概因為做了多年國文教師,後來又讀了瑞恰慈先生的一些書,自己對於語言文字的意義發生了濃厚的興味。十幾二十年前曾經寫過一篇《說話》,又寫過一篇《沉默》,都可以說是關於意義的。還有兩三篇發表在天津《大公報》的文藝副刊上,“七七”事變后離開北平,將稿子留在家裏,不知道怎樣丟了,現在連題目都記不起了。這兩三篇東西,有一位先生曾經當面向我說:“好像都不大好了”,我自己也覺得吃力不討好,因此丟就丟了,也懶得託人向報館或自己去圖書館在舊報里查一下。抗戰後又試寫這一類題目,第一篇是《是嘍嘛》,原題《是勒嗎》,還寫了一個副題《語文影》之一。《語文影》是自己擬的一個書名,打算寫得多了,集成這麼一本書。

這篇文章卻挨了雲南人的罵,因為裏面說“是勒嗎”這句話是強調,有些不客氣。那時雲南人和外省人間的了解不夠,所以我會覺得這句話本質上有些不客氣,後來才知道這句話已經不是強調,平常說著並不帶着不客氣。當時雲南人卻覺着我不客氣,紛紛的罵我;有些位讀過我的文章來罵我,有些位似乎並沒有讀到我的文章,只是響應罵我的文章來罵我,這種罵更罵得厲害些。我卻感謝一位署名一個“西”字的先生的一篇短短的平心靜氣的討論,我不知道他是那裏人。他指出了我的錯誤,說這句話應該寫成“是嘍嘛”才對,他是對的。這回我編輯本書,參照他的意見和材料將這篇文改寫了一部分,題目里跟本文里的“勒嗎”,也都改過了。

《是嘍嘛》之後,我又陸續的寫了一些。曾經打算寫得很多,《語文影》之外,還要出《語文續影》、《語文三影》。但是這些文章里不免夾帶着玩世的氣氛,後來漸漸不喜歡這種氣氛了,就擱了筆。後來卻又想寫些只關於日常的說話的短文,用比較嚴肅的態度寫出,書名也擬了一個,叫做“話的話”。但是也只寫出《人話》和《論廢話》兩篇,覺得不滿意,就沒有寫下去。當時擬的一些題目里有一個是昆明罵人的話,“老鴉啄的!”念作“老哇抓的!”比“殺千刀的!”有意思得多,我現在還感着趣味。《人話》的稿子在複員中丟了,最近承蕭望卿同學托熊劍英先生輾轉抄來,極為感謝!現在將這僅有的兩篇跟《說話》等篇合在一起,按性質排比,就成了本書《語文影之輯》,《語文影》也就成了書名的一半兒。

書名的另一半《及其他》,指的是《人生的一角之輯》,《人生的一角》也是計劃了而沒完成的一部書。我沒有發表過這個書名,只跟一兩位朋友談起過。這一類文章應該說是從《論誠意》起頭,本來打算叫做《世情書》,“世情”是“世故人情”的意思。後來恐怕有人誤解“世情”為“炎涼”的“世態”,而且“世情書”

的名字也似乎太大,自己配不上,就改了《人生的一角》。“一角”就是“一斑”,我說的種種話只算是“管見”;一方面我只是站在“一角”上冷眼看人生,並不曾跑到人生的中心去。這個冷眼,又玩世的味兒。《正義》一篇,寫在二十五年前,也沾着這個味兒,是這回編書,忽然想到,就將它一起排比進去。

這個世紀的二十年代,承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戰,正是玩世主義盛行的時候,也正是作者的青年時代,作者大概很受了些《語絲》的影響。但是三十年代漸漸的變了,四十年代更大變了,時代越來越沉重,簡直壓得人喘不過氣,那裏還會再有什麼閒情逸緻呢!我計劃的兩部書終於都在半路上“打住”了。這兒這本拼湊起來的小書,只算是留下的一段“路影子”罷了。

朱自清

1948年3月,北平清華園。

語文影之輯

說話

誰能不說話,除了啞子?有人這個時候說,那個時候不說。有人這個地方說,那個地方不說。有人跟這些人說,不跟那些人說。有人多說,有人少說。有人愛說,有人不愛說。啞子雖然不說,卻也有那伊伊呀呀的聲音,指指點點的手勢。

說話並不是一件容易事。天天說話,不見得就會說話;許多人說了一輩子話,沒有說好過幾句話。所謂“辯士的舌鋒”、“三寸不爛之舌”等讚詞,正是物稀為貴的證據;文人們講究“吐屬”,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並不想做辯士,說客,文人,但是人生不外言動,除了動就只有言,所謂人情世故,一半兒是在說話里。古文《尚書》裏說,“唯口,出好興戎”,一句話的影響有時是你料不到的,歷史和小說上有的是例子。

說話即使不比作文難,也決不比作文容易。有些人會說話不會作文,但也有些人會作文不會說話。說話像行雲流水,不能夠一個字一個字推敲,因而不免有疏漏散漫的地方,不如作文的謹嚴。但那些行雲流水般的自然,卻決非一般文章所及。———文章有能到這樣境界的,簡直當以說話論,不再是文章了。但是這是怎樣一個不易到的境界!我們的文章,哲學裏雖有“用筆如舌”一個標準,古今有幾個人真能“用筆如舌”呢?不過文章不甚自然,還可成為功力一派,說話是不行的;說話若也有功力派,你想,那怕真夠瞧的!

說話到底有多少種,我說不上。約略分別:向大家演說,講解,乃至說書等是一種,會議是一種,公私談判是一種,法庭受審是一種,向新聞記者談話是一種;———這些可稱為正式的。朋友們的閑談也是一種,可稱為非正式的。正式的並不一定全要拉長了面孔,但是拉長了的時候多。這種話都是成片斷的,有時竟是先期預備好的。只有閑談,可以上下古今,來一個雜拌兒;說是雜拌兒,自然零零碎碎,成片段的是例外。閑談說不上預備,滿是將話搭話,隨機應變。說預備好了再去“閑”談,那豈不是個大笑話?這種種說話,大約都有一些公式,就是閑談也有———“天氣”常是閑談的發端,就是一例。但是公式是死的,不夠用的,神而明之還在乎人。會說的教你眉飛色舞,不會說的教你昏頭搭腦,即使是同一個意思,甚至同一句話。

中國人很早就講究說話。《左傳》,《國策》,《世說》是我們的三部說話的經典。一是外交辭令,一是縱橫家言,一是清談。你看他們的話多麼婉轉如意,句句字字打進人心坎里。還有一部《紅樓夢》,裏面的對話也極輕鬆,漂亮。此外漢代賈君房號為“語妙天下”,可惜留給我們的只有這一句讚詞;明代柳敬亭的說書極有大名,可惜我們也無從領略。近年來的新文學,將白話文歐化,從外國文中借用了許多活潑的,精細的表現,同時暗示我們將舊來有些表現重新咬嚼一番。這卻給我們的語言一種新風味,新力量。加以這些年說話的艱難,使一般報紙都變乖巧了,他們知道用側面的,反面的,夾縫裏的表現了。這對於讀者是一種不容避免的好訓練;他們漸漸敏感起來了,只有敏感的人,才能體會那微妙的咬嚼的味兒。這時期說話的藝術確有了相當的進步。論說話藝術的文字,從前著名的似乎只有韓非的《說難》,那是一篇剖析入微的文字。現在我們卻已有了不少的精警之作,魯迅先生的《立論》就是的。這可以證明我所說的相當的進步了。

中國人對於說話的態度,最高的是忘言,但如禪宗“教”人“將嘴掛在牆上”,也還是免不了說話。其次是慎言,寡言,訥於言。這三樣又有分別:慎言是小心說話,小心說話自然就少說話,少說話少出錯兒。寡言是說話少,是一種深沉或貞靜的性格或品德。訥於言是說不出話,是一種渾厚誠實的性格或品德。這兩種多半是生成的。第三是修辭或辭令。至誠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徹一切的陰暗,用不着多說話,說話也無須乎修飾。只知講究修飾,嘴邊天花亂墜,腹中矛戟森然,那是所謂小人;他太會修飾了,倒教人不信了。他的戲法總有讓人揭穿的一日。我們是介在兩者之間的平凡的人,沒有那偉大的魄力,可也不至於忘掉自己。只是不能無視世故人情,我們看時候,看地方,看人,在禮貌與趣味兩個條件之下,修飾我們的說話。這兒沒有力,只有機智;真正的力不是修飾所可得的。我們所能希望的只是:說得少,說得好。

《小說月報》,1935年。

沉默

沉默是一種處世哲學,用得好時,又是一種藝術。

誰都知道口是用來吃飯的,有人卻說是用來接吻的。我說滿沒有錯兒;但是若統計起來,口的最多的(也許不是最大的)用處,還應該是說話,我相信。按照時下流行的議論,說話大約也算是一種“宣傳”,自我的宣傳。所以說話徹頭徹尾是為自己的事。若有人一口咬定是為別人,憑了種種神聖的名字;我卻也願意讓步,請許我這樣說:說話有時的確只是間接地為自己,而直接的算是為別人!

自己以外有別人,所以要說話;別人也有別人的自己,所以又要少說話或不說話。於是乎我們要懂得沉默。你若念過魯迅先生的《祝福》,一定會立刻明白我的意思。

一般人見生人時,大抵會沉默的,但也有不少例外。常在火車輪船里,看見有些人迫不及待似地到處向人問訊,攀談,無論那是搭客或茶房,我只有羨慕這些人的健康;因為在中國這樣旅行中,竟會不感覺一點兒疲倦!見生人的沉默,大約由於原始的恐懼,但是似乎也還有別的。假如這個生人的名字,你全然不熟悉,你所能做的工作,自然只是有意或無意的防禦———像防禦一個敵人。沉默便是最安全的防禦戰略。你不一定要他知道你,更不想讓他發現你的可笑的地方———一個人總有些可笑的地方不是?———;你只讓他盡量說他所要說的,若他是個愛說的人。末了你恭恭敬敬和他分別。假如這個生人,你願意和他做朋友,你也還是得沉默。但是得留心聽他的話,選出幾處,加以簡短的,相當的讚詞;至少也得表示相當的同意。這就是知己的開場,或說起碼的知己也可。假如這個生人是你所敬仰的或未必敬仰的“大人物”,你記住,更不可不沉默!大人物的言語,乃至臉色眼光,都有異樣的地方;你最好遠遠地坐着,讓那些勇敢的同伴上前線去。———自然,我說的只是你偶然地遇着或隨眾訪問大人物的時候。若你願意專誠拜謁,你得另想辦法;在我,那卻是一件可怕的事。———你看看大人物與非大人物或大人物與大人物間談話的情形,准可以滿足,而不用從牙縫裏迸出一個字。說話是一件費神的事,能少說或不說以及應少說或不說的時候,沉默實在是長壽之一道。至於自我宣傳,誠哉重要———誰能不承認這是重要呢?———,但對於生人,這是白費的;他不會領略你宣傳的旨趣,只暗笑你的宣傳熱;他會忘記得乾乾淨淨,在和你一鞠躬或一握手以後。

朋友和生人不同,就在他們能聽也肯聽你的說話———宣傳。這不用說是交換的,但是就是交換的也好。他們在不同的程度下了解你,諒解你;他們對於你有了相當的趣味和禮貌。你的話滿足他們的好奇心,他們就趣味地聽着;你的話嚴重或悲哀,他們因為禮貌的緣故,也能暫時跟着你嚴重或悲哀。在後一種情形里,滿足的是你;他們所真感到的怕倒是矜持的氣氛。他們知道“應該”怎樣做;這其實是一種犧牲,“應該”也“值得”感謝的。但是即使在知己的朋友面前,你的話也還不應該說得太多;同樣的故事,情感,和警句,雋語,也不宜重複地說。《祝福》就是一個好榜樣。你應該相當地節制自己,不可妄想你的話佔領朋友們整個的心———你自己的心,也不會讓別人完全佔領呀。你更應該知道怎樣藏匿你自己。只有不可知,不可得的,才有人去追求;你若將所有的盡給了別人,你對於別人,對於世界,將沒有絲毫意義,正和醫學生實習解剖時用過的屍體一樣。那時是不可思議的孤獨,你將不能支持自己,而傾仆到無底的黑暗裏去。一個情人常喜歡說:“我願意將所有的都獻給你!”誰真知道他或她所有的是些什麼呢?第一個說這句話的人,只是表示自己的慷慨,至多也只是表示一種理想;以後跟着說的,更只是“口頭禪”而已。所以朋友間,甚至戀人間,沉默還是不可少的。你的話應該像黑夜的星星,不應該像除夕的爆竹———誰稀罕那徹宵的爆竹呢?而沉默有時更有詩意。譬如在下午,在黃昏,在深夜,在大而靜的屋子裏,短時的沉默,也許遠勝於連續不斷的倦怠了的談話。有人稱這種境界為“無言之美”,你瞧,多漂亮的名字!———至於所謂“拈花微笑”,那更了不起了!

可是沉默也有不行的時候。人多時你容易沉默下去,一主一客時,就不準行。

你的過分沉默,也許把你的生客惹惱了,趕跑了!倘使你願意趕他,當然很好;倘使你不願意呢,你就得不時的讓他喝茶,抽煙,看畫片,讀報,聽話匣子,偶然也和他談談天氣,時局———只是複述報紙的記載,加上幾個不能解決的疑問———,總以引他說話為度。於是你點點頭,哼哼鼻子,時而嘆嘆氣,聽着。他說完了,你再給起個頭,照樣的聽着。但是我的朋友遇見過一個生客,他是一位準大人物,因某種禮貌關係去看我的朋友。他坐下時,將兩手籠起,擱在桌上。說了幾句話,就止住了,兩眼炯炯地直看着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窘極,好容易陸陸續續地找出一句半句話來敷衍。這自然也是沉默的一種用法,是上司對屬僚保持威嚴用的。用在一般交際里,未免太露骨了;而在上述的情形中,不為主人留一些餘地,更屬無禮。大人物以及准大人物之可怕,正在此等處。至於應付的方法,其實倒也有,那還是沉默;只消照樣籠了手,和他對看起來,他大約也就無可奈何了罷?

《清華周刊》。

撩天兒

《世說新語·品藻》篇有這麼一段兒:王黃門兄弟三人俱詣謝公。子猷,子重多說俗事,子敬寒溫而已。既出,坐客問謝公,“向三賢熟愈?”謝公曰,“小者最勝。”客曰,“何以知之?”謝公曰,“‘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推此知之”。

王子敬只談談天氣,謝安引《易·繫辭傳》的句子稱讚他話少的好。《世說》的作者記他的兩位哥哥“多說俗事”,那麼,“寒溫”就是雅事了。“寡言”向來認為美德,原無雅俗可說;謝安所讚美的似乎是“寒溫‘而已’”,劉義慶所着眼的卻似乎是“‘寒溫’而已”,他們的看法是不一樣的。

“寡言”雖是美德,可是“健談”,“談笑風生”,自來也不失為稱讚人的語句。

這些可以說是美才,和美德是兩回事,卻並不互相矛盾,只是從另一角度看人罷了。只有“花言巧語”才真是要不得的。古人教人寡言,原來似乎是給執政者和外交官說的。這些人的言語關係往往很大,自然是謹慎的好,少說的好。後來漸漸成為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卻也有它的緣故。說話不免陳述自己,評論別人。這些都容易落把柄在聽話人的手裏。舊小說里常見的“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就是教人少陳述自己。《女兒經》裏的“張家長,李家短,他家是非你莫管”,就是教人少評論別人。這些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說話並不一定陳述自己,評論別人,像談談天氣之類。就是陳述自己,評論別人,也不一定就“全拋一片心”,或道“張家長,李家短”。“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這兒就用得着那些美才了。但是“花言巧語”卻不在這兒所謂“巧妙”的裏頭,那種人往往是別有用心的。所謂“健談”,“談笑風生”,卻只是無所用心的“閑談”,“談天”,“撩天兒”而已。

“撩天兒”最能表現“閑談”的局面。一面是“天兒”,是“閑談”少不了的題目,一面是“撩”,“閑談”只是東牽西引那麼回事。這“撩”字抓住了它的神兒。日常生活里,商量,和解,乃至演說,辯論等等,雖不是別有用心的說話,卻還是有所用心的說話。只有“閑談”,以消遣為主,才可以算是無所為的,無所用心的說話。人們是不甘靜默的,愛說話是天性,不愛說話的究竟是很少的。人們一輩子說的話,總計起來,大約還是閑話多,費話多;正經話太用心了,究竟也是很少的。

人們不論怎麼忙,總得有休息;“閑談”就是一種愉快的休息。這其實是不可少的。訪問,宴會,旅行等等社交的活動,主要的作用其實還是閑談。西方人很能認識閑談的用處。十八世紀的人說,說話是“互相傳達情愫,彼此受用,彼此啟發”的。十九世紀的人說,“談話的本來目的不是增進知識,是消遣”。二十世紀的人說,“人的百分之九十九的談話並不比蒼蠅的哼哼更有意義些;可是他願意哼哼,願意證明他是個活人,不是個蠟人。談話的目的,多半不是傳達觀念,而是要哼哼。”

“自然,哼哼也有高下;有的像蚊子那樣不停的響,真教人生氣。可是在晚餐會上,人寧願作蚊子,不願作啞子。幸而大多數的哼哼是悅耳的,有些並且是快心的。”看!十八世紀還說“啟發”,十九世紀只說“消遣”,二十世紀更只說“哼哼”,一代比一代乾脆,也一代比一代透徹了。閑談從天氣開始,古今中外,似乎一例。這正因為天氣是個同情的話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又無需乎陳述自己或評論別人。劉義慶以為是雅事,便是因為談天氣是無所為的,無所用心的。但是後來這件雅事卻漸漸成為雅俗共賞了;閑談又叫“談天”,又叫“撩天兒”,一面見出天氣在閑談里的重要地位,一面也見出天氣這個話題已經普遍化到怎樣程度。

因為太普遍化了,便有人嫌它古老,陳腐;他們簡直覺得天氣是個俗不可耐的題目。於是天氣有時成為笑料,有時跑到諷刺的筆下去。

有一回,一對未婚的中國夫婦到倫敦結婚登記局裏,是下午三四點鐘了,天上雲沉沉的,那位管事的老頭兒卻還笑着招呼說,“早晨好!天兒不錯,不是嗎?”朋友們傳述這個故事,都當作笑話。魯迅先生的《立論》也曾用“今天天氣哈哈哈”

諷刺世故人的口吻。那位老頭兒和那種世故人來的原是“客套”話,因為太“熟套”了,有時就不免離了譜。但是從此可見談天氣並不一定認真的談天氣,往往只是招呼,只是應酬,至多也只是引子。笑話也罷,諷刺也罷,哼哼總得哼哼的,所以我們都不斷的談着天氣。天氣雖然是個老題目,可是風雲不測,變化多端,未必就是個腐題目;照實際情形看,它還是個好題目。去年二月美大使詹森過昆明到重慶去。昆明的記者問他,“此次經滇越路,比上次來昆,有何特殊觀感?”他答得很妙:“上次天氣炎熱,此次氣候溫和,天朗無雲,旅行甚為平安舒適。”這是外交辭令,是避免陳述自己和評論別人的明顯的例子。天氣有這樣的作用,似乎也就無可厚非了。

談話的開始難,特別是生人相見的時候。從前通行請教“尊姓”,“台甫”,“貴處”,甚至“貴庚”等等,一半是認真———知道了人家的姓字,當時才好稱呼談話,雖然隨後大概是忘掉的多———,另一半也只是哼哼罷了。自從有了介紹的方式,這一套就用不着了。這一套里似乎只有“貴處”一問還可以就答案發揮下去;別的都只能一答而止,再談下去,就非換題目不可,那大概還得轉到天氣上去,要不然,也得轉到別的一些瑣屑的節目上去,如“幾時到的?路上辛苦吧?是第一次到這兒罷?”之類。用介紹的方式,談話的開始更只能是這些節目。若是相識的人,還可以說“近來好吧?”“忙得怎麼樣?”等等。這些瑣屑的節目像天氣一樣是哼哼調兒,可只是特殊的調兒,同時只能說給一個人聽,不像天氣是普通的調兒,同時可以說給許多人聽。所以天氣還是打不倒的談話的引子———從這個引子可以或斷或連的牽搭到四方八面去。

但是在變動不居的非常時代,大家關心或感興趣的題目多,談話就容易開始,不一定從天氣下手。天氣跑到諷刺的筆下,大概也就在這當兒。我們的正是這種時代。抗戰,轟炸,政治,物價,歐戰,隨時都容易引起人們的談話,而且盡夠談一個下午或一個晚上,無須換題目。新聞本是談話的好題目,在平常日子,大新聞就能夠取天氣而代之,何況這時代,何況這些又都是關切全民族利害的!政治更是個老題目,向來政府常禁止人們談,人們卻偏愛談。袁世凱、張作霖的時代,北平茶樓多掛着“莫談國事”的牌子,正見出人們的愛談國事來。但是新聞和政治總還是跟在天氣後頭的多,除了這些,人們愛談的是些逸聞和故事。這又全然回到茶餘酒後的消遣了。還有性和鬼,也是閑談的老題目。據說美國有個化學家,專心致志的研究他的化學,差不多不知道別的,可就愛談性,不惜一晚半晚的談下去。鬼呢,我們相信的明明很少。有時候卻也可以獨佔一個晚上。不過這些都得有個引子,單刀直入是很少的。

談話也得看是哪一等人。平常總是地位差不多職業相近似的人聚會的時候多,話題自然容易找些。若是聚會裏夾着些地位相殊或職業不近的人,那就難點兒。引子倒是有現成的,如上文所說種種,也盡夠用了,難的是怎樣談下去。若是知識或見聞夠廣博的,自然可以抓住些新題目,適合這些特殊的客人的興趣,同時還不至於冷落了別人。要不然,也可以發揮自己的熟題目,但得說成和天氣差不多的雅俗共賞的樣子。話題就難在這“共賞”或“同情”上頭。不用說,題目的性質是一個決定的因子。可是無論什麼地位什麼職業的人,總還是人,人情是不相遠的。誰都可以談談天氣,就是眼前的好證據。雖然是自己的熟題目,只要揀那些聽起來不費力而可以滿足好奇心的節目發揮開去,也還是可以共賞的。這兒得留意隱藏着自己,自己的知識和自己的身分。但是“自己”並非不能作題目,“自己”也是人,只要將“自己”當作一個不多不少的“人”陳述着,不要特別愛惜,更不要得意忘形,人們也會同情的。自己小小的錯誤或愚蠢,不妨公諸同好,用不着愛惜。自己的得意,若有可以引起一般人興趣的地方,不妨說是有一個人如此這般,或者以多報少,像不說“很知道”而說“知道一點兒”之類。用自己的熟題目,還有一層便宜處。若有大人物在座,能找出適合他的口味而大家也聽得進去的話題,固然很好,可是萬一說了外行話,就會引得那大人物或別的人肚子裏笑,不如談自己的倒是善於用短。無論如何,一番話總要能夠教座中人悅耳快心,暫時都忘記了自己的地位和職業才好。

有些人只願意人家聽自己的談話。一個聲望高,知識廣,聽聞多,記性強的人,往往能夠獨佔一個場面,滔滔不絕的談下去。他談的也許是若干牽搭着的題目,也許只是一個題目。若是座中只三五個人,這也可以是一個愉快的場面,雖然不免有人抱向隅之感。若是人多了,也許就有另行找伴兒搭話的,那就有些殺風景了。這個獨佔場面的人若是聲望不夠高,知識和經驗不夠廣,聽話的可窘了。人多還可以找伴兒搭話,人少就只好乾耗着,一面想別的。在這種聚會裏,主人若是儘可能預先將座位安排成可分可合的局勢,也許方便些。平常的閑談可總是引申別人一點兒,自己也說一點兒,想着是別人樂意聽聽的;別人若樂意聽下去,就多說點兒。還得讓那默默無言的和冷冷兒的收起那長面孔,也高興的聽着。這才有意思。

閑談不一定增進人們的知識,可是對人對事得有廣泛的知識,才可以有談的;有些人還得常常讀些書報,才不至於談的老是那幾套兒。並且得有好性兒,要不然,凈鬧彆扭,真成了“話不投機半句多”了。記性和機智不用說也是少不得的。記性壞,往往談得忽斷忽連的,教人始而悶氣,繼而着急。機智差,往往趕不上點兒,對不上茬兒。閑談總是斷片的多,大段的需要長時間,維持場面不易。又總是報告的描寫的多,議論少。議論不能太認真,太認真就不是閑談;可也不能太不認真,太不認真就不成其為議論;得斟酌乎兩者之間,所以難。議論自然可以批評人,但是得泛泛兒的,遠遠兒的;也未嘗不可罵人,但是得用同情口吻。你說這是戲!人生原是戲。戲也是有道理的,並不一定是假的。閑談要有意思;所謂“語言無味”,就是沒有意思。不錯,閑談多半是費話,可是有意思的費話和沒有意思的還是不一樣。“又臭又長”,沒有意思;重複,矛盾,老套兒,也沒有意思。“又臭又長”也是機智差,重複和矛盾是記性壞,老套兒是知識或見聞太可憐見的。所以除非精力過人,談話不可太多,時間不可太久,免得露了馬腳。古語道,“言多必失”,這兒也用得着。

還有些人只願意自己聽人家的談話。這些人大概是些不大能,或不大愛談話的。世上或者有“一錐子也扎不出一句話”的,可是少。那不是笨貨就是怪人,可以存而不論。平常所謂不能談話的,也許是知識或見聞不夠用,也許是見的世面少。這種人在家裏,在親密的朋友里,也能有說有笑的,一到了排場些的聚會,就啞了。但是這種人歷練歷練,能以成。也許是懶。這種人記性大概不好;懶得談,其實也沒談的。還有,是矜持。這種人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他們在等着一句聰明的話,可是老等不着。———等得着的是“談言微中”的真聰明人;這種人不能說是不能談話,只能說是不愛談話。不愛談話的卻還有深心的人;他們生怕露了什麼口風,落了什麼把柄似的,老等着人家開口。也還有謹慎的人,他們只是小心,不是深心;只是自己不談或少談,並不等着人家。這是明哲保身的人。向來所讚美的“寡言”,其實就是這樣人。但是“寡言”原來似乎是針對着戰國時代“好辯”

說的。後世有些高雅的人,覺得話多了就免不了說到俗事上去,愛談話就免不了俗氣,這和“寡言”的本義倒還近些。這些愛“寡言”的人也有他們的道理,謝安和劉義慶的讚美都是值得的。不過不能談話不愛談話的人,卻往往更願意聽人家的談話,人情究竟是不甘靜默的。———就算談話免不了俗氣,但俗的是別人,自己只聽聽,也樂得的。一位英國的無名作家說過:“良心好,不愧於神和人,是第一件樂事,第二件樂事就是談話。”就一般人看,閑談這一件樂事其實是不可少的。

《中學生戰時半月刊》,1941年。

如面談

朋友送來一匣信箋,箋上刻着兩位古裝的人,相對拱揖,一旁題了“如面談”

三個大字。是明代鍾惺的尺牘選第一次題這三個字,這三個字恰說出了寫信的用處。信原是寫給“你”或“你們幾個人”看的;原是“我”對“你”或“你們幾個人”的私人談話,不過是筆談罷了。對談的人雖然親疏不等,可是談話總不能像是演說的樣子,教聽話的受不了。寫信也不能像作論的樣子,教看信的受不了,總得讓看信的覺着信里的話是給自己說的才成。這在乎各等各樣的口氣。口氣合式,才能夠“如面談”。但是寫信究竟不是“面談”;不但不像“面談”時可以運用聲調錶情姿態等等,並且老是自己的獨白,沒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談”

難。寫信要“如面談”,比“面談”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並不是一下筆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種語言裏,這種心思和技巧,經過多少代多少人的運用,漸漸的程式化。只要熟習了那些個程式,應用起來,“如面談”倒也不見得怎樣難。我們的文言信,就是久經程式化了的,寫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寫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談”的信。若教他們寫白話,倒不容易寫成這樣像信的信。《兩般秋雨隨筆》記着一個人給一個婦人寫家信,那婦人要照她說的寫,那人周章了半天,終歸擱筆。他沒法將她說的那些話寫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樣子的,白話信壓根兒沒有樣子;那人也許覺得白話壓根兒就不能用來寫信。同樣心理,測字先生代那些不識字的寫信,也並不用白話;他們寧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來信無別”之類。我們現在自然相信白話可以用來寫信,而且有時也實行寫白話信。但是常寫白話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適之先生外,寫給朋友的信,還是用文言的時候多,這隻要翻翻現代書簡一類書就會相信的。原因只是一個“懶”字。文言信有現成的程式,白話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費勁,誰老有那麼大工夫?文言至今還能苟延殘喘,就靠它所有的寫信和別的應用文的程式。若我們肯不偷懶,慢慢找出些白話應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語堂先生在《論語錄體之用》(《論語》二十六期)里說過:一人修書,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

“歉甚”,而曰“很感謝你”“非常慚愧”,便是嚕哩嚕囌,文章不經濟。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來確是很經濟,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舉的三句“嚕哩嚕囌”的白話,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譯,未必是實在的例子。我們可以說“來信收到了”,“感謝”,“對不起”,“對不起得很”,用不着繞彎兒從文言直譯。———若真有這樣繞彎兒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測字先生!這幾句白話似乎也是很現成,很經濟的。字數比那幾句相當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種文體有一種經濟的標準,白話的字句組織與文言不同,它們其實是兩種語言,繁簡當以各自的組織為依據,不當相提並論。白話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語,白話信卻總該是越能合乎口語,才越能“如面談”。這幾個句子正是我們口頭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來寫白話信,我想是合式的。

麻煩點兒的是“敬啟者”,“專此”,“敬請大安”,這一套頭尾。這是一封信的架子;有了它才像一封信,沒有它就不像一封信。“敬啟者”如同我們向一個人談話,開口時用的“我對你說”那句子,“專此”“敬請大安”相當於談話結束時用的“沒有什麼啦,再見”那句子。但是“面談”不一定用這一套兒,往往只要一轉臉向著那人,就代替了那第一句話,一點頭就代替了那第二句話。這是寫信究竟不“如面談”的地方。現在寫白話信,常是開門見山,沒有相當於“敬啟者”的套頭。但是結尾卻還是裝上的多,可也只用“此祝健康!”“祝你進步!”“祝好!”

一類,像“專此”“敬請大安”那樣分截的形式是不見了。“敬啟者”的淵源是很悠久的,司馬遷《報任少卿書》開頭一句是“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少卿足下”,“再拜言”就是後世的“敬啟者”。“少卿足下”在“再拜言”之下,和現行的格式將稱呼在“敬啟者”前面不一樣。既用稱呼開頭,“敬啟者”原不妨省去;現在還因循的寫着,只是遺形物罷了。寫白話信的人不理會這個,也是自然而然的。“專此”“敬請大安”下面還有稱呼作全信的真結尾,也可算是遺形物,也不妨省去。但那“套頭”差不多全剩了形式,這“套尾”多少還有一些意義,白話信里保存着它,不是沒有理由的。

在文言信里,這一套兒有許多變化,表示寫信人和受信人的身分。如給父母去信,就須用“敬稟者”,“謹此”,“敬請福安”,給前輩去信,就須用“敬肅者”,“敬請道安”,給後輩去信,就須用“啟者”,“專泐”,“順問近佳”之類,用錯了是會讓人恥笑的———尊長甚至於還會生氣。白話信的結尾,雖然還沒講究到這些,但也有許多變化;那些變化卻只是修辭的變化,並不表明身分。因為是修辭的變化,所以不妨掉掉筆頭,來點新鮮花樣,引起看信人的趣味,不過總也得和看信人自身有些關切才成。如“敬祝抗戰勝利”,雖然人同此心,但是“如面談”的私人的信里,究竟嫌膚廓些。又如“謹致民族解放的敬禮”,除非寫信人和受信人的雙方或一方是革命同志,就不免不親切的毛病。這都有些像演說或作論的調子。修辭的變化,文言的結尾里也有。如“此頌文祺”,“敬請春安”,“敬頌日祉”,“恭請痊安”,等等,一時數不盡,這裏所舉的除“此頌文棋”是通用的簡式外,別的都是應時應景的式子,不能亂用。寫白話信的人既然不願扔掉結尾,似乎就該試試多造些表示身分以及應時應景的式子。只要下筆時略略用些心,這是並不難的。

最麻煩的要數稱呼了。稱呼對於口氣的關係最是直截的,一下筆就見出,拐不了彎兒。談話時用稱呼的時候少些,鬧了錯兒,還可以馬虎一些。寫信不能像談話那樣面對面的,用稱呼就得多些;鬧了錯兒,白紙上見黑字,簡直沒個躲閃的地方。文言信里稱呼的等級很繁多,再加上稱呼底下帶着的敬語,真是數不盡。開頭的稱呼,就是受信人的稱呼,有時還需要重疊,如“父母親大人”,“仁兄大人”,“先生大人”等。現在“仁兄大人”等是少用了,卻換了“學長我兄”之類;至於“父母親”加上“大人”,依然是很普遍的。開頭的稱呼底下帶着的敬語,有的似乎原是些位置詞,如“膝下”,“足下”;這表示自己的信不敢直率的就遞給受信人,只放在他或他們的“膝下”,“足下”,讓他或他們得閑再看。有的原指伺候的人,如“閣下”,“執事”;這表示只敢將信遞給“閣下”的公差,或“執事”的人,讓他們覷空兒轉呈受信人看。可是用久了,用熟了,誰也不去注意那些意義,只當作敬語用罷了。但是這些敬語表示不同的身分,用的人是明白的。這些敬語還有一個緊要的用處。在信文里稱呼受信人有時只用“足下”,“閣下”,“執事”就成;這些縮短了,替代了開頭的那些繁瑣的詞兒。———信文里並有專用的簡短的稱呼,像“台端”便是的。另有些敬語,卻真的只是敬語,如“大鑒”,“台鑒”,“鈞鑒”,“勛鑒”,“道鑒”等,“有道”也是的。還有些只算附加語,不能算敬語,像“如面”,“如晤”,“如握”,以及“覽”,“閱”,“見字”,“知悉”等,大概用於親近的人或晚輩。

結尾的稱呼,就是寫信人的自稱,跟帶着的敬語,現在還通用的,卻沒有這樣繁雜。“弟”用得最多,“小弟”,“愚弟”只偶然看見。光頭的名字,用的也最多,“晚”,“後學”,“職”也只偶然看見。其餘還有“兒”,“侄”等;“世侄”也用得着,“愚侄”卻少———這年頭自稱“愚”的究竟少了。敬語是舊的“頓首”和新的“鞠躬”最常見;“謹啟”太質樸,“再拜”太古老,“免冠”雖然新,卻又不今不古的,這些都少用。對尊長通用“謹上”,“謹肅”,“謹稟”———“叩稟”,“跪稟”有些稀罕了似的;對晚輩通用“泐”,“字”等,或光用名字。

白話里用主詞句子多些,用來寫信,需要稱呼的地方自然也多些。但是白話信的稱呼似乎最難。文言信用的那些,大部分已經成了遺形物,用起來即使不至於覺着封建氣,即使不至於覺着滿是虛情假意,但是不親切是真的。要親切,自然得向“面談”里去找。可是我們口頭上的稱呼,還在演變之中,凝成定型的絕無僅有,難的便是這個。我們現在口頭上通用於一般人的稱呼,似乎只有“先生”。而這個“先生”又不像“密斯忒”、“麥歇”那樣真可以通用於一般人。譬如英國大學裏教師點名,總稱“密斯忒某某”,中國若照樣在點名時稱“某某先生”,大家就覺得客氣得過火點兒。“先生”之外,白話信里最常用的還有“兄”,口頭上卻也不大聽見。這是從文言信里借來稱呼比“先生”親近些的人的。按說十分親近的人,直寫他的名號,原也未嘗不可,難的是那些疏不到“先生”,又親不到直呼名號的。

所以“兄”是不可少的詞兒———將來久假不歸,也未可知。

更難的是稱呼女人,劉半農先生曾主張將“密斯”改稱“姑娘”,卻只成為一時的談柄;我們口頭上似乎就沒有一個真通用的稱呼女人的詞兒。固然,我們常說“某小姐”,“某太太”,但寫起信來,麻煩就來了。開頭可以很自然的寫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里再稱呼卻就繞手;還帶姓兒,似乎不像信,不帶姓兒,又像丫頭老媽子們說話。只有我們口頭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帶姓兒,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還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頭上已經有這麼稱呼的———不過顯得太單調罷了。

至於寫白話信的人稱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從文言信里借來的,雖然口頭上自稱“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時候嫌不大客氣,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給普通男子寫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稱“弟”既不男不女的,稱“妹”顯然又太親近了,———正如開頭稱“兄”一樣。男人寫給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說,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話信的稱呼卻都不帶敬語,只自稱下有時裝上“鞠躬”,“謹啟”,“謹上”,也都是借來的,可還是懶得裝上的多。這不帶敬語,卻是歐化。那些敬語現在看來原夠膩味的,一筆勾銷,倒也利落,乾淨。

“五四”運動后,有一段兒還很流行稱呼的歐化。寫白話信的人開頭用“親愛的某某先生”或“親愛的某某”,結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摯的朋友某某”,是常見的,近年來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里。這一套大約是從英文信里抄襲來的。可是在英文裏,口頭的“親愛的”和信上的“親愛的”,親愛的程度迥不一樣。口頭的得真親愛的才用得上,人家並不輕易使喚這個詞兒;信上的不論你是誰,認識的,不認識的,都得來那麼一個“親愛的”———用慣了,用濫了,完全成了個形式的敬語,像我們文言信里的“仁兄”似的。我們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們用“親愛的”,也不管他“親愛的”不“親愛的”。

可是寫成我們的文字,“親愛的”就是不折不扣的親愛的———在我們的語言裏,“親愛”真是親愛,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礙眼,老覺着過火點兒;甚至還肉麻呢。再說“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摯的朋友”。有人曾說“我的朋友”是標榜,那是用在公開的論文裏的。我們雖然只談不公開的信,雖然普通用“朋友”這詞兒,並不能表示客氣,也不能表示親密,可是加上“你的”,大書特書,怕也免不了標榜氣。至於“真摯的”,也是從英文裏搬來的。毛病正和“親愛的”一樣。———當然,要是給真親愛的人寫信,怎麼寫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寵愛的叭兒狗”,都無不可,不過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論,只能以大方為主罷了。

白話信還有領格難。文言信里差不多是看不見領格的,領格表現在特種敬語裏。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書”,“手教”,“示”,“大著”,“鼎力”,“尊裁”,“家嚴”,“內人”,“舍下”,“拙著”,“綿薄”,“鄙見”等等,比起別種程式,更其是數不盡。有些口頭上有,大部分卻是寫信寫出來的。這些足以避免稱呼的重複,並增加客氣。文言信除了寫給子侄,是不能用“爾”,“汝”,“吾”,“我”等詞的,若沒有這些敬語,遇到領格,勢非一再稱呼不可;雖然信文里的稱呼簡短,可是究竟嫌累贅些。這些敬語口頭上還用着的,白話信里自然還可以用,如“令尊”,“大著”,“家嚴”,“內人”,“舍下”,“拙著”等,但是這種非常之少。白話信里的領格,事實上還靠重複稱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樣。

稱呼的重複免不了累贅,“你”“我”相稱,對於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這裏我想起了“您”字。國語的“您”可用於尊長,是個很方便的敬詞———本來是複數,現在卻只用作單數。放在信里,作主詞也好,作領格也好,既可以減少那累贅的毛病,也不至於顯得太托熟似的。

寫信的種種程式,作用只在將種種不同的口氣標準化,只在將“面談”時的一些聲調錶情姿態等等標準化。熟悉了這些程式,無需句斟字酌,在口氣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難很省力的寫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談”的信。寫信究竟不是“面談”,所以得這樣辦;那些程式有的並不出於“面談”,而是寫信寫出來的,也就是為此。各色各樣的程式,不是耍筆頭,不是掉槍花,都是實際需要逼出來的。

文言信里還不免殘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遺物,白話信卻只嫌程式不夠用,所以我們不能偷懶,得斟酌情勢,多試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覺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話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氣的傳達上至多只能幫一半忙,那一半還得看怎麼寫信文兒。這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沒什麼可說的。不過這裏可以借一個例子來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樣不同的口氣。胡適之先生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裁縫,花了許多錢送他兒子去念書。一天,他兒子來了一封信。

他自己不認識字。他的鄰居一個殺豬的倒識字,不過識的字很少。他把信拿去叫殺豬的看。殺豬的說信里是這樣的話,“爸爸!趕快給我拿錢來!

我沒有錢了,快給我錢!”裁縫說,“信里是這樣的說嗎!好!我讓他從中學到大學念了這些年書,念得一點禮貌都沒有了!”說著就難過起來。正在這時候,來了一個牧師,就問他為什麼難過。他把原因一說,牧師說,“拿信來,我看看。”就接過信來,戴上眼鏡,讀道,“父親老大人,我現在窮得不得了了,請你寄給我一點錢罷!寄給我半鎊錢就夠了,謝謝你。”

裁縫高興了,就寄兩鎊錢給他兒子。(《中國禪學的發展史》講演詞,王石子記,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平晨報》)有人說,日記和書信里,最能見出人的性情來,因為日記只給自己看,信只給一個或幾個朋友看,寫來都不做作。“不做作”可不是“信筆所之”。日記真不準備給人看,也許還可以“信筆所之”一下;信究竟是給人看的,雖然不能像演說和作論,可也不能只顧自己痛快,真的“信筆”寫下去。“如面談”不是胡帝胡天的,總得有“一點禮貌”,也就是一份客氣。客氣要大方,恰到好處,才是味兒,“如面談”是需要火候的。

(昆明《中央日報》《平明》副刊,1940年。)人話

在北平呆過的人總該懂得“人話”這個詞兒。小商人和洋車夫等等彼此動了氣,往往破口問這麼句話:

你懂人話不懂?———要不就說:你會說人話不會?

這是一句很重的話,意思並不是問對面的人懂不懂人話,會不會說人話,意思是罵他不懂人話,不會說人話。不懂人話,不會說人話,乾脆就是畜生!這叫拐着彎兒罵人,又叫罵人不帶髒字兒。不帶髒字兒是不帶髒字兒,可到底是“罵街”,所以高尚人士不用這個詞兒。他們生氣的時候也會說“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還有“不像話”,“不成話”等等,可就是不肯用“人話”這個詞兒。

“不像話”,“不成話”是沒道理的意思;“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還不就是畜生?比起“不懂人話”,“不說人話”來,還少拐了一個彎兒呢。可是高尚人士要在人背後才說那些話,當著面大概他們是不說的。這就聽着火氣小,口氣輕似的,聽慣了這就覺得“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那幾句來得斯文點兒,不像“人話”那麼野。其實,按字面兒說,“人話”倒是個含蓄的詞兒。

北平人講究規矩,他們說規矩,就是客氣。我們走進一家大點兒的鋪子,總有個夥計出來招待,哈哈腰說,“您來啦!”出來的時候,又是個夥計送客,哈哈腰說,“您走啦,不坐會兒啦?”這就是規矩。洋車夫看同夥的問好兒,總說,“您老爺子好?老太太好?”“您少爺在那兒上學?”從不說“你爸爸”,“你媽媽”,“你兒子”,可也不會說“令尊”,“令堂”,“令郎”那些個,這也是規矩。有的人覺得這些都是假仁假義,假聲假氣,不天真,不自然。他們說北平人有官氣,說這些就是憑據。不過天真不容易表現,有時也不便表現。只有在最親近的人面前,天真才有流露的機會,再說天真有時就是任性,也不一定是可愛的。所以得講規矩。規矩是調節天真的,也就是“禮”,四維之首的“禮”。禮須要調節,得有點兒做作是真的,可不能說是假。調節和做作是為了求中和,求平衡,求自然———這兒是所謂“習慣成自然”。規矩也罷,禮也罷,無非教給人做人的道理。我們現在到過許多大城市,回想北平,似乎講究規矩並不壞,至少我們少碰了許多硬釘子。講究規矩是客氣,也是人氣,北平人愛說的那套話都是他們所謂“人話”。

別處人不用“人話”這個詞兒,只說講理不講理,雅俗通用。講理是講理性,講道理。所謂“理性”(這是老名詞,重讀“理”字,翻譯的名詞“理性”,重讀“性”字)自然是人的理性,所謂道理也就是做人的道理。現在人愛說“合理”,那個“理”的意思比“講理”的“理”寬得多。“講理”當然“合理”,這是常識,似乎用不着檢出西哲亞里士多德的大帽子,說“人是理性的動物”。可是這句話還是用得着,“講理”是“理性的動物”的話,可不就是“人話”?不過不講理的人還是不講理的人,並不明白的包含着“不懂人話”,“不會說人話”所包含着的意思。講理不一定和平,上海的“講茶”就常教人觸目驚心的。可是看字面兒,“你講理不講理?”的確比“你懂人話不懂?”“你會說人話不會?”和平點兒。“不講理”比“不懂人話”,“不會說人話”多拐了個彎兒,就不至於影響人格了。所謂做人的道理大概指的恕道,就是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人話”要的也就是恕道。按說“理”這個詞兒其實有點兒灰色,趕不上“人話”那個詞兒鮮明,現在也許有人覺得還用得着這麼個鮮明的詞兒。不過向來的小商人洋車夫等等把它用得太鮮明了,鮮明得露了骨,反而糟蹋了它,這真是怪可惜的。

昆明《大國民報》,1943年。

論廢話

“廢話!”“別費話!”“少說費話!”都是些不客氣的語句,用來批評或阻止別人的話的。這可以是嚴厲的申斥,可以只是親密的玩笑,要看參加的人,說的話,和用這些語句的口氣。“廢”和“費”兩個不同的字,一般好像表示同樣的意思,其實有分別。舊小說里似乎多用“費話”,現代才多用“廢話”。前者着重在羅唆,羅唆所以無用;後者着重在無用,無用就覺羅唆。平常說“廢物”,“廢料”,都指斥無用,“廢話”正是一類。“費”是“白費”,“浪費”,雖然指斥,還是就原說話人自己着想,好像還在給他打算似的。“廢”卻是聽話的人直截指斥,不再拐那個彎兒,細味起來該是更不客氣些。不過約定俗成,我們還是用“廢”為正字。

道家教人“得意而忘言”,言既該忘,到頭兒豈非廢話?佛家告人真如“不可說”,禪宗更指出“開口便錯”:所有言說,到頭兒全是廢話。他們說言不足以盡意,根本懷疑語言,所以有這種話。說這種話時雖然自己暫時超出人外言外,可是還得有這種話,還得用言來“忘言”,說那“不可說”的。這雖然可以不算矛盾,卻是不可解的連環。所有的話到頭來都是廢話,可是人活着得說些廢話,到頭來廢話還是不可廢的。道學家教人少作詩文,說是“玩物喪志”,說是“害道”,那麼詩文成了廢話,這所謂詩文指表情的作品而言。但是詩文是否真是廢話呢?

跟着道家佛家站在高一層看,道學家一切的話也都不免廢話;讓我們自己在人內言內看,詩文也並不真是廢話。人有情有理,一般的看,理就在情中,所以俗話說“講情理”。俗話也可以說“講理”,“講道理”,其實講的還是“情理”;不然講死理或死講理怎麼會叫做“不通人情”呢?道學家只看在理上,想要將情抹殺,詩文所以成了廢話。但誰能無情?誰不活在情里?人一輩子多半在表情的活着;人一輩子好像總在說理,敘事,其實很少同時不在不知不覺中表情的。“天氣好!”“吃飯了?”豈不都是廢話?可是老在人嘴裏說著。看個朋友商量事兒,有時得閑閑說來,言歸正傳,寫信也常如此。外交辭令更是不着邊際的多。———戰國時觸龍言說趙

太后,也正仗着那一番廢話。再說人生是個動,行是動,言也是動;人一輩子一半是行,一半是言。一輩子說話作文,若是都說道理,那有這麼多道理?況且誰能老是那麼矜持着?人生其實多一半在說廢話。詩文就是這種廢話。得有點廢話,我們才活得有意思。

不但詩文,就是兒歌,民謠,故事,笑話,甚至無意義的接字歌,繞口令等等,也都給人安慰,讓人活得有意思。所以兒童和民眾愛這些廢話,不但兒童和民眾,文人,讀書人也漸漸愛上了這些。英國吉士特頓曾經提倡“無意義的話”,並曾推薦那本《無意義的書》,正是兒歌等等的選本。這些其實就可以譯為“廢話”

和“廢話書”,不過這些廢話是無意義的。吉士特頓大概覺得那些有意義的廢話還不夠“廢”的,所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繁劇的現代生活里,這種無意義的廢話倒是可以慰情,可以給我們休息,讓我們暫時忘記一切。這是受用,也就是讓我們活得有意思。———就是說理,有時也用得着廢話,如邏輯家無意義的例句“張三是大於”,“人類是黑的”等。這些廢話最見出所謂無用之用;那些有意義的,其實也都以無用為用。有人曾稱一些學者為“有用的廢物”,我們也不妨如法炮製,稱這些有意義的和無意義的廢話為“有用的廢話”。廢是無用,到頭來不可廢,就又是有用了。

話說回來,廢話都有用么?也不然。漢代申公說,“為政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多言”就是廢話。為政該表現於行事,空言不能起信;無論怎麼好聽,怎麼有道理,不能兌現的支票總是廢物,不能實踐的空言總是廢話。這種巧語花言到頭來只教人感到欺騙,生出怨望,我們無須“多言”,大家都明白這種廢話真是廢話。有些人說話愛跑野馬,鬧得“游騎無歸”。有些人作文“下筆千言,離題萬里”。但是離題萬里跑野馬,若能別開生面,倒也很有意思。只怕老在圈兒外兜圈子,兜來兜去老在圈兒外,那就千言萬語也是白饒,只教人又膩味又着急。這種才是“知難”;正為不知,所以總說不到緊要去處。這種也真是廢話。還有人愛重複別人的話。別人演說,他給提綱挈領;別人談話,他也給提綱挈領。若是那演說談話夠複雜的或者夠雜亂的,我們倒也樂意有人這麼來一下。可是別人說得清清楚楚的,他還要來一下,甚至你自己和他談話,他也要對你來一下———妙在絲毫不覺,老那麼津津有味的,真教人啼笑皆非。其實誰能不重複別人的話,古人的,今人的?但是得變化,加上時代的色彩,境地的色彩,或者自我的色彩,總讓人覺着有點兒新鮮玩意兒才成。不然真是廢話,無用的廢話!

《生活文藝》,1944年。

很好

“很好”這兩個字真是掛在我們嘴邊兒上的。我們說,“你這個主意很好。”

“你這篇文章很好。”“張三這個人很好。”“這東西很好。”人家問,“這件事如此這般的辦,你看怎麼樣?”我們也常常答道,“很好。”有時順口再加一個,說“很好很好”。或者不說“很好”,卻說“真好”,語氣還是一樣,這麼說,我們不都變成了“好好先生”了么?我們知道“好好先生”不是無辨別的蠢才,便是有城府的鄉愿。鄉愿和蠢才儘管多,但是誰也不能相信常說“很好”,“真好”的都是蠢才或鄉愿。平常人口頭禪的“很好”或“真好”,不但不一定“很”好或“真”好,而且不一定“好”;這兩個語其實只表示所謂“相當的敬意,起碼的同情”罷了。

在平常談話里,敬意和同情似乎比真理重要得多。一個人處處講真理,事事講真理,不但知識和能力不許可,而且得成天兒和別人鬧彆扭;這不是活得不耐煩,簡直是沒法活下去。自然一個人總該有認真的時候,但在不必認真的時候,大可不必認真;讓人家從你嘴邊兒上得着一點點敬意和同情,保持彼此間或濃或淡的睦誼,似乎也是在世為人的道理。說“很好”或“真好”,所着重的其實不是客觀的好評而是主觀的好感。用你給聽話的一點點好感,換取聽話的對你的一點點好感,就是這麼回事而已。

你若是專家或者要人,一言九鼎,那自當別論;你不是專家或者要人,說好說壞,一般兒無足重輕,說壞只多數人家背地裏議論你嘴壞或脾氣壞而已,那又何苦來?就算你是專家或者要人,你也只能認真的批評在你門檻兒里的,世界上沒有萬能的專家或者要人,那麼,你在說門檻兒外的話的時候,還不是和別人一般的無足重輕?還不是得在敬意和同情上着眼?我們成天聽着自己的和別人的輕輕兒的快快兒的“很好”或“真好”的聲音,大家肚子裏反正明白這兩個語的分量。若有人希圖別人就將自己的這種話當作確切的評語,或者簡直將別人的這種話當作自己的確切的評語,那才真是鄉愿或蠢才呢。

我說“輕輕兒的”,“快快兒的”,這就是所謂語氣。只要那麼輕輕兒的快快兒的,你說“好得很”,“好極了”,“太好了”,都一樣,反正不痛不癢的,不過“很好”,“真好”說著更輕快一些就是了。可是“很”字,“真”字,“好”字,要有一個說得重些慢些,或者整個兒說得重些慢些,分量就不同了。至少你是在表示你喜歡那個主意,那篇文章,那個人,那東西,那辦法,等等,即使你還不敢自信你的話就是確切的評語。有時並不說得重些慢些,可是前後加上些字兒,如“很好,咳!”“可真好。”“我相信張三這個人很好。”“你瞧,這東西真好。”也是喜歡的語氣。“好極了”等語,都可以如法炮製。

可是你雖然“很”喜歡或者“真”喜歡這個那個,這個那個還未必就“很”

好,“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未必“好”。你雖然加重的說了,所給予聽話人的,還只是多一些的敬意和同情,並不能闡發這個那個的客觀的價值。你若是個平常人,這樣表示也盡夠教聽話的滿意了。你若是個專家,要人,或者准專家,准要人,你要教聽話的滿意,還得指點出“好”在那裏,或者怎樣怎樣的“好”。這才是聽話的所希望於你們的客觀的好評,確切的評語呢。

說“不錯”,“不壞”,和“很好”,“真好”一樣;說“很不錯”,“很不壞”

或者“真不錯”,“真不壞”,卻就是加字兒的“很好”,“真好”了。“好”只一個字,“不錯”,“不壞”都是兩個字;我們說話,有時長些比短些多帶情感,這裏正是個例子。“好”加上“很”或“真”才能和“不錯”,“不壞”等量,“不錯”,“不壞”再加上“很”或“真”,自然就比“很好”,“真好”重了。可是說“不好”卻乾脆的是不好,沒有這麼多陰影。像舊小說里常見到的“說聲‘不好’”

和舊戲裏常聽到的“大事不好了”,可為代表。這裏的“不”字還保持着它的獨立的價值和否定的全量,不像“不錯”,“不壞”的“不”字已經融化在成語裏,沒有多少勁兒。本來呢,既然有膽量在“好”上來個“不”字,也就無需乎再躲躲閃閃的;至多你在中間夾上一個字兒,說“不很好”,“不大好”,但是聽起來還是差不多的。

話說回來,既然不一定“很”好或“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不一定“好”,為什麼不沉默呢?不沉默,卻偏要說點兒什麼,不是無聊的敷衍嗎?但是沉默並不是件容易事,你得有那種忍耐的功夫才成。沉默可以是“無意見”,可以是“無所謂”,也可以是“不好”,聽話的卻頂容易將你的沉默解作“不好”,至少也會覺着你這個人太冷,連嘴邊兒上一點點敬意和同情都吝惜不給人家。在這種情景之下,你要不是生就的或煉就的冷人,你忍得住不說點兒什麼才怪!要說,也無非“很好”,“真好”這一套兒。人生於世,遇着不必認真的時候,樂得多愛點兒,少恨點兒,似乎說不上無聊;敷衍得別有用心才是的,隨口說兩句無足重輕的好聽的話,似乎也還說不上。

我屢次說到聽話的。聽話的人的情感的反應,說話的當然是關心的。誰也不樂意看尷尬的臉是不是?廉價的敬意和同情卻可以遮住人家尷尬的臉,利他的原來也是利己的;一石頭打兩鳥兒,在平常的情形之下,又何樂而不為呢?世上固然有些事是當面的容易,可也有些事兒是當面的難。就說評論好壞,背後就比當面自由些。這不是說背後就可以放冷箭說人家壞話。一個人自己有身分,旁邊有聽話的,自愛的人那能幹這個!這只是說在人家背後,顧忌可以少些,敬意和同情也許有用不着的時候。雖然這時候聽話的中間也許還有那個人的親戚朋友,但是究竟隔了一層;你說聲“不很好”或“不大好”,大約還不至於見着尷尬的臉的。當了面就不成。當本人的面說他這個那個“不好”,固然不成,當許多人的面說他這個那個“不好”,更不成。當許多人的面說他們都“不好”,那簡直是以寡敵眾;只有當許多人的面泛指其中一些人這點那點“不好”,也許還馬虎得過去。所以平常的評論,當了面大概總是用“很好”,“真好”的多。———背後也說“很好”,“真好”,那一定說得重些慢些。

可是既然未必“很”好或者“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未必“好”,說一個“好”還不成么?為什麼必得加上“很”或“真”呢?本來我們回答“好不好?”

或者“你看怎麼樣?”等問題,也常常只說個“好”就行了。但是只在答話里能夠這麼辦,別的句子裏可不成。一個原因是我國語言的慣例。單獨的形容詞或形容語用作句子的述語,往往是比較級的。如說“這朵花紅”,“這花朵素凈”,“這朵花好看”,實在是“這朵花比別的花紅”,“這朵花比別的花素凈”,“這朵花比別的花好看”的意思。說“你這個主意好”,“你這篇文章好”,“張三這個人好”,“這東西好”,也是“比別的好”的意思。另一個原因是“好”這個詞的慣例。句里單用一個“好”字,有時實在是“不好”。如厲聲指點着說“你好!”或者搖頭笑着說,“張三好,現在竟不理我了。”“他們這幫人好,竟不理這個碴兒了。”因為這些,要表示那一點點敬意和同情的時候,就不得不重話輕說,借用到“很好”或“真好”兩個語了。

昆明《中央日報》《平明》副刊,1939年。

是嘍嘛

初來昆明的人,往往不到三天,便學會了“是嘍嘛”這句話。這見出“是嘍嘛”在昆明,也許在雲南罷,是一句普遍流行的應諾語。別地方的應諾語也很多,像“是嘍嘛”這樣普遍流行的似乎少有,所以引起初來的人的趣味。初來的人學這句話,一面是鬧著玩兒,正和到別的任何一個新地方學着那地方的特別話的心情一樣。譬如到長沙學着說“毛得”,就是如此。但是這句話不但新奇好玩兒,簡直太新奇了,乍聽不慣,往往覺得有些不客氣,特別是說在一些店員和人力車夫的嘴裏。他們本來不太講究客氣,而初來的人跟他們接觸最多;一方面在他們看來,初來的人都是些趾高氣揚的外省人,也有些不順眼。在這種小小的摩擦里,初來的人左聽是一個生疏的“是嘍嘛”,右聽又是一個生疏的“是嘍嘛”,不知不覺就對這句話起了反感,學着說,多少帶點報復的意味。

“是嘍嘛”有點像紹興話的“是唉”格嘴,“是唉”讀成一個音,那句應諾語乍聽起來有時候也好像帶些不客氣。其實這兩句話都可以算是平調,固然也跟許多別的話一樣可以說成不客氣的強調,可還是說平調的多。

現在且只就“是嘍嘛”來看。“嘍”字大概是“了”字的音轉,這“嘍”字是肯定的語助詞。“嘛”字是西南官話里常用的語助詞,如說“吃嘛”,“看嘛”,“聽嘛”,“睡嘛”,“唱嘛”,還有“振個嘛”,“振”是“這們”的合音,“個”相當於“樣”,好像是說“這們着罷”。“是嘍”或“是了”並不特別,特別的是另加的“嘛”字的煞尾。這個煞尾的語助詞通常似乎表示着祈使語氣,是客氣的請求或不客氣的命令。在“是嘍嘛”這句話里卻不一樣,這個“嘛”似乎只幫助表示肯定的語氣,對於“是嘍”有加重或強調的作用。也許就是這個肯定的強調,引起初來的人的反感。但是日子久了,聽慣了,就不覺其為強調了;一句成天在嘴上在耳邊的話,強調是會變為平調的。昆明人還說“好嘍嘛”,語氣跟“是嘍嘛”一樣。

昆明話的應諾語還有“是口乃”這一句,也是別地方沒有的。它的普遍的程度,不如“是嘍嘛”,卻在別的應諾語之上。前些時有個雲南朋友(他不是昆明人)告訴我,“是口乃”是舊的說法,“是嘍嘛”是新的。我疑心他是依據這兩句話普遍的程度而自己給定出的解釋。據我的觀察,“是口乃”是女人和孩子說的多,是一句客氣的應諾語。“是口乃”就是“是呢”,“呢”字在這裏也用作肯定的語助詞。北平話讀“呢”為“哪”,例如說,“還沒有來哪”,“早着哪”,都是平調,可不說“是哪”。昆明讀成“口乃”,比“哪”字顯着細聲細氣的,所以覺得客氣;男人不大愛說,也許就為了這個原故。

從字音上說,“嘍”字的子音(l)比“口乃”字的子音(n)硬些,“嘛”字的母音(α)比“口乃”字的母音(ei)寬些,所以“嘍嘛”這個語助詞顯得粗魯些。

“是嘍嘛”這句話,若將“是”字或“嘛”字重讀或拖長,就真成了不客氣的強調。聽的人覺得是在受教訓似的,像一位前輩先生老氣橫秋的向自己說,“你的話算說對啦!”要不然,就會覺得說話的是在厭煩自己似的,他好像是說,“得勒,別廢話啦!”“是口乃”這句話卻不相同,它帶點兒嫩氣,總是客客氣氣的。昆明人也說“好口乃”,跟“好嘍嘛”在語氣上的分別,和兩個“是”字句一樣。

昆明話的應諾語,據我所聽到的,還有兩個。一個是“是噢!”說起來像一個多少的“少”字。這是下對上的應諾語,有如北平的“着”字,但是用的很少,比北平的“着”字普遍的程度差得多。又一個是“是的嘍口沙”。有一回走過菜市,聽見一個外省口音的太太向一個賣東西的女人說,“我常買你的!”那女人應着“是的嘍口沙”,下文卻不知怎麼樣。這句話似乎也是強調轉成了平調,別處倒也有的。

上面說起“着”字,我想到北平的應諾語。北平人說“是得(的)”,是平調。“是呀”帶點同情,是“你說著了”的味兒。“可不是!”“可不是嗎!”比“是呀”同情又多些。“是啊?”表示有點兒懷疑,也許不止一點兒懷疑,可是只敢或者只願意表示這一點兒。“是嗎?”懷疑就多一些,“是嗎!”卻帶點兒驚。這些都不特別另加語助詞,都含着多多少少的客氣。

昆明《中央日報》《平明》副刊,1939年。

不知道

世間有的是以不知為知的人。孔子老早就教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這是知識的誠實。知道自己的不知道,已經難,承認自己的不知道,更是難。一般人在知識上總愛表示自己知道,至少不願意教人家知道自己不知道。蘇格拉底也早看出這個毛病,他可總是盤問人家,直到那些人承認不知道而止。他是為真理。那些受他盤問的人,讓他一層層逼下去,到了兒無可奈何,才只得承認自己不知道;但凡有一點兒躲閃的地步,這班人一定還要強詞奪理,不肯輕易吐出“不知道”那句話的。在知識上肯坦白的承認自己不知道的,是個了不得的人,即使不是聖人,也該是君子人。知道自己的不知道,並且讓人家知道自己的不知道,這是誠實,是勇敢。孔子說“是知也”,這個不知道其實是真知道———至少真知道自己,所謂自知之明。

世間可也有以不知為妙的人。《莊子·齊物論》記着:嚙缺問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曰,“吾惡乎知之!”“子知子之所不知邪?”曰,“吾惡乎知之!”“然則物無知邪?”曰,“吾惡乎知之!雖然,嘗試言之,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

三問而三不知。最後嚙缺問道,“子不知利害,則至人固不知利害乎?”王倪的回答是,至人神妙不測,還有什麼利害呢!他雖然似乎知道至人,可是並不知道至人知道不知道利害,所以還是一個不知。所以《應帝王》裏說,“嚙缺問於王倪,四問而四不知,嚙缺因躍而大喜。”庄學反對知識,王倪才會說知也許是不知,不知也許是知———再進一層說,那神妙不測的境界簡直是個不可知。王倪的四個不知道使嚙缺恍然悟到了那境界,所以他“躍而大喜”。這是不知道的妙處,知道了妙處就沒有了。《桃花源》裏人“不知有漢,無論魏晉”。太上隱者“山中無曆日,寒盡不知年”,人與自然為一,也是個不知道的妙。

人情上也有以不知道為妙的。章回小說敘到一位英雄落難,正在難解難分的生死關頭,突然打住道,“不知英雄性命如何,且聽下回分解。”這叫做“賣關子”。

作書的或“說話的”明知道那英雄的性命如何,“看官”或聽書的也明知道他知道。他卻賣痴賣獃的裝作不知道,愣說不知道。他知道大家關心,急着要知道,卻偏偏且不說出,讓大家更擔心,更着急,這才更不能不去聽他的看他的。妙就妙在這兒。再說少男少女未結婚的已結婚的提到他們的愛人或伴兒,往往只禿頭說一個“他”或“她”字。你若問他或她是誰,那說話的會賭氣似的答你,“不知道!”賭氣似的是為你明知故問,害羞帶撒嬌可是一大半兒。孩子在賭氣的時候,你問什麼,他往往會給你一個“不知道!”專心的時候也會如此。就是不賭氣不專心的時候,你若問到他忌諱或瞞人的話,他還會給你那個“不知道!”而且會賭起氣來,至少也會賭氣似的。孩子們總還是天真,他的不知道就是天真的妙。這些個不知道其實是“不告訴你!”或“不理你!”或“我管不着!”

有些脾氣不好的成人,在脾氣發作的時候也會像孩子似的,問什麼都不知道。

特別是你弄壞了他的東西或事情向他商量怎麼辦的時候,他的第一句答話往往是重重的或冷冷的一個“不知道!”這幾說的還是和你平等的人,若是他高一等,那自然更夠受的。———孩子遇見這種情形,大概會哭鬧一場,可是哭了鬧了就完事,倒不像成人會放在心裏的。———這個“不知道!”其實是“不高興說給你!”成人也有在專心的時候問什麼都不知道的,那是所謂忘性兒大的人,不太多,而且往往是一半兒忘,一半兒裝。忌諱的或瞞人的話,成人的比孩子的多而複雜,不過臨到人家問着,他大概會用輕輕的一個“不知道”遮掩過去;他不至於動聲色,為的是動了聲色反露出馬腳。至於像“你這個人真是,不知道利害!”還有,“咳,不知道得多少錢才夠我花的!”這兒的不知道卻一半兒認真,一半鬧著玩兒。認真是真不知道,因為誰能知道呢?你可以說:“天知道你這個人多利害!”“鬼知道得多少錢才夠我花的!”還是一樣的語氣。“天知道”,“鬼知道”,明明沒有人知道。既然明明沒有人知道,還要說“不知道”,不是費話?鬧著玩兒?鬧着玩可並非沒有意義,這個不知道其實是為了加重語氣,為了強調“你這個人多利害”,“得多少錢才夠我花的”那兩句話。

世間可也有成心以知為不知的,這是世故或策略。俗語道,“一問三不知”,就指的這種世故人。他事事怕惹是非,擔責任,所以老是給你一個不知道。他不知道,他沒有說什麼,鬧出了大小錯兒是你們的,牽不到他身上去。這個可以說是“明哲保身”的不知道。老師在教室里問學生的書,學生回答“不知道”。也許他懶,沒有看書,答不出;也許他看了書,還弄不清楚,想着答錯了還不如回一個不知道,老師倒可以多原諒些。后一個不知道便是策略。“五四”運動的時候,北平有些學生被警察廳逮去送到法院。學生會請劉崇佑律師作辯護人。劉先生教那些學生到法院受訊的時候,對於審判官的問話如果不知道怎樣回答才好,或者怕出了岔兒,就乾脆說一個“不知道”。真的,你說“不知道”,人家抓不着你的把柄,派不着你的錯處。從前用刑訊,即使真不知道,也可以逼得你說“知道”,現在的審判官卻只能盤問你,用話套你,逼你,或誘你,說出你知道的。你如果小心提防着,多說些個“不知道”,審判官也沒法奈何你。這個不知道更顯然是策略。不過這策略的運用還在乎人。老辣的審判官在一大堆費話里夾帶上一兩句要緊話,讓你提防不着,也許你會漏出一兩個知道來,就定了案,那時候你所有的不知道就都變成廢物了。

最需要“不知道”這策略的,是政府人員在回答新聞記者的問話的時候。記者若是提出不能發表或不便發表的內政外交問題來,政府發言人在平常的情形之下總得答話,可是又着不得一點兒邊際,所以有些左右為難。固然他有時也可以“默不作聲”,有時也可以老實答道,“不能奉告”或“不便奉告”;但是這麼辦得發言人的身分高或問題的性質特別嚴重才成,不然便不免得罪人。在平常的情形之下,發言人可以只說“不知道”,既得體,又比較婉轉。

這個不知道其實是“無可奉告”,比“不能奉告”或“不便奉告”語氣略覺輕些。至於發言人究竟是知道,是不知道,那是另一回事兒,可以不論。現代需用這一個不知道的機會很多,每回的局面卻不完全一樣。發言人斟酌當下的局面,有時將這句話略加變化,說得更婉轉些,也更有趣些,教那些記者不至於窘着走開去。

這也可以說是新的人情世故,這種新的人情世故也許比老的還要來得微妙些。

這個“不知道”的變化,有時只看得出一個“不”字。例如說,“未獲得續到報告之前,不能討論此事”,其實就是“現在無可奉告”的意思。前年九月二十日,美國赫爾國務卿接見記者時,“某記者問,外傳美國遠東戰隊已奉令集中菲律賓之加維特之說是否屬實。赫爾答稱,‘微君言,余固不知此事。’”從現在看,赫爾的話大概是真的,不過在當時似乎只是一句幽默的辭令,他的“不知”似乎只是策略而已。去年八月羅斯福總統和邱吉爾首相在大西洋上會晤,華盛頓六日國際社電———“海軍當局宣稱:當局接得總統所發波多馬克號遊艇來電,內稱遊艇現正沿海岸緩緩前進;電訊中並未提及總統將赴海上某地與英首相會晤。”這是一般的宣告,因為當時全世界都在關心這件事。但是宣告裏只說了些閑話,緊要關頭卻用“電訊中並未提及”一句遮掩過去,跟沒有說一樣。還有,威爾基去年從英國回去,參議員克拉克問他,“威爾基先生,你在周遊英倫時,英國希望美國派艦護送軍備,你有些知道嗎?”威爾基答道,“我想不起有人表示過這樣的願望。”“想不起”比“不知道”活動得多;參議員不是新聞記者,威爾基不能不更婉轉些,更謹慎些———,可是結果也還是一個“無可奉告”。

這個不知道有時甚至會變成知道,不過知道的都是些似相干又似不相干的事兒,你摸不着頭腦,還是一般無二。前年十月八日華盛頓國際社電,說羅斯福總統“恐亞洲局勢因滇緬路重開而將發生突變”,“日來屢與空軍作戰部長史塔克,海軍艦隊總司令李卻遜,及前海軍作戰部長現充國防顧問李海等三巨頭會商。總統並於接見記者時稱,彼等會談時僅研究地圖而已云云。”“僅研究地圖而已”是答應了“知道”,但是這樣輕描淡寫的,還是“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多。去年五月,澳總理孟席爾到美國去,謁見羅斯福總統,“會談一小時之久。后孟氏對記者稱:吾人僅對數項事件,加以討論,吾人實已經行地球一周,結果極令人振奮雲。澳駐美公使加賽旋亦對記者稱,澳總理與總統所商談者為古今與將來之事件。”“經行地球一周”,“古今與將來之事件”,“知道”的圈兒越大,圈兒里“不知道”的就越多。

這個不知道還會變成“他知道”。去年八月二十七日華盛頓合眾社電,說記者“問總統對於野村大使所謂日美政策之暌隔必須彌縫,有何感想。總統避不作答,僅謂現已有人以此事詢諸赫爾國務卿矣。”已經有人去問赫爾國務卿,國務卿知道,總統就不必作答了。去年五月十六日華盛頓合眾社電,說羅斯福總統今日接見記者,說“美國過去曾兩次不宣而戰,第一次系北非巴巴拉之海盜,曾於一八八三年企圖封鎖地中海上美國之航行。第二次美將派海軍至印度,以保護美國商業,打擊英、法、西之海盜。”“記者詢以‘今日亦有巴巴拉海盜式之人物乎?’總統稱,‘請諸君自己判斷可也。’”“諸君自己判斷”,你們自己知道,總統也就不必作答了。“他知道”或“你知道”,還用發言人的“我”說什麼呢?———這種種的變形,有些雖面目全非,細心吟味,卻都從那一個不知道脫胎換骨,不過很微妙就是了。

發言人臨機應變,盡可層出不窮,但是百變不離其宗;這個不知道也算是神而明之的了。

《當代評論》,1942年。

話中有鬼

不管我們相信有鬼或無鬼,我們的話里免不了有鬼。我們話里不但有鬼,並且鑄造了鬼的性格,描畫了鬼的形態,賦與了鬼的才智。憑我們的話,鬼是有的,並且是活的。這個來歷很多,也很古老,我們有的是鬼傳說,鬼藝術,鬼文學。但是一句話,我們照自己的樣子創出了鬼,正如宗教家的上帝照他自己的樣子創出了人一般。鬼是人的化身,人的影子。我們討厭這影子,有時可也喜歡這影子。正因為是自己的化身,才能說得活靈活現的,才會老掛在嘴邊兒上。

“鬼”通常不是好詞兒。說“這個鬼!”是在罵人,說“死鬼”也是的。還有“煙鬼”,“酒鬼”,“饞鬼”等,都不是好話。不過罵人有怒罵,也有笑罵;怒罵是恨,笑罵卻是愛———俗語道,“打是疼,罵是愛”,就是明證。這種罵儘管罵的人裝得牙痒痒的,挨罵的人卻會覺得心痒痒的。女人喜歡罵人“鬼……”“死鬼!”大概就是這個道理。至於“刻薄鬼”,“嗇刻鬼”,“小氣鬼”等,雖然不大惹人愛似的,可是笑嘻嘻的罵著,也會給人一種熱,光卻不會有———鬼怎麼會有光?光天化日之下怎麼會有鬼呢?固然也有“白日見鬼”這句話,那跟“見鬼”,“活見鬼”

一樣,只是說你“與鬼為鄰”,說你是個鬼。鬼沒有陽氣,所以沒有光。所以只有“老鬼”,“小鬼”,沒有“少鬼”,“壯鬼”,老年人跟小孩子陽氣差點兒,憑他們的年紀就可以是鬼,青年人,中年人陽氣正盛,不能是鬼。青年人,中年人也可以是鬼,但是別有是鬼之道,不關年紀。“閻王好見,小鬼難當”,那“小”的是地位,所以可怕可恨;若憑年紀,“老鬼”跟“小鬼”倒都是恨也成,愛也成。———若說“小鬼頭”,那簡直還親親兒的,熱熱兒的。又有人愛說“鬼東西”,那也還只是鬼,“鬼”就是“東西”,“東西”就是“鬼”。總而言之,鬼貪,鬼小,所以“有錢使得鬼推磨”;鬼是一股陰氣,是黑暗的東西。人也貪,也小,也有黑暗處,鬼其實是代人受過的影子。所以我們只說“好人”,“壞人”,卻只說“壞鬼”;恨也罷,愛也罷,從來沒有人說“好鬼”。

“好鬼”不在話下,“美鬼”也不在話下,“丑鬼”倒常聽見。說“鬼相”,說“像個鬼”,也都指鬼而言。不過丑的未必就不可愛,特別像一個女人說:“你看我這副鬼相!”“你看我像個鬼!”她真會想教人討厭她嗎?“做鬼臉”也是鬼,可是往往惹人愛,引人笑。這些都是丑得有意思。“鬼頭鬼腦”不但丑,並且丑得小氣。

“鬼膽”也是小的,“鬼心眼兒”也是小的。“鬼胎”不用說的怪胎,“懷着鬼胎”

不用說得擔驚害怕。還有,書上說,“冷如鬼手馨!”鬼手是冰涼的,屍體原是冰涼的。“鬼叫”,“鬼哭”都刺耳難聽。———“鬼膽”和“鬼心眼兒”卻有人愛,為的是怪可憐見的。從我們話里所見的鬼的身體,大概就是這一些。

再說“鬼鬼祟祟的”雖然和“鬼頭鬼腦”差不多,可只描畫那小氣而不光明的態度,沒有指出身體部分。這就跟着“出了鬼!”“其中有鬼!”固然,“鬼”,“詭”同音,但是究竟因“鬼”而“詭”,還是因“詭”而“鬼”,似乎是個兜不完的圈子。我們也說“出了花樣”,“其中有花樣”,“花樣”正是“詭”,是“譎”;鬼是詭譎不過的,所以花樣多的人,我們說他“鬼得很!”書上的“鬼蜮伎倆”,口頭的“鬼計多端”,指的就是這一類人。這種人只惹人討厭招人恨,誰愛上了他們才怪!這種人的話自然常是“鬼話”。不過“鬼話”未必都是這種人的話,有些居然娓娓可聽,簡直是“昵昵兒女語”,或者是“海外奇談”。說是“鬼話”!儘管不信可是愛聽的,有的是。尋常誑語也叫做“鬼話”,王爾德說得有理,誑原可以是很美的,只要撒得好。鬼並不老是那麼精明,也有馬虎的時候,說這種“無關心”的“鬼話”,就是他馬虎的時候。寫不好字叫做“鬼畫符”,做不好活也叫做“鬼畫符”,都是馬馬虎虎的,敷敷衍衍的。若連不相干的“鬼話”都不愛說,“符”也不愛“畫”,那更是“懶鬼”。“懶鬼”還可以希望他不懶,最怕的是“鬼混”,“鬼混”就簡直沒出息了。

從來沒有聽見過“笨鬼”,鬼大概總有點兒聰明,所謂“鬼聰明”。“鬼聰明”

雖然只是不正經的小聰明,卻也有了不起處。“什麼鬼玩意兒!”儘管你瞧不上眼,他的可是一套玩意兒。你笑,你罵,你有時笑不得,哭不得,總之,你不免讓“鬼玩意兒”耍一回。“鬼聰明”也有正經的,書上叫做“鬼才”。李賀是唯一的號為“鬼才”的詩人,他的詩濃麗和幽險,森森然有鬼氣。更上一層的“鬼聰明”,書上叫做“鬼工”;“鬼工”險而奇,非人力所及。這詞兒用來誇讚佳山水,大自然的創作,但似乎更多用來誇讚人們文學的和藝術的創作。還有“鬼斧神工”,自然奇妙,也是這一類頌辭。借了“神”的光,“鬼”才能到這“自然奇妙”的一步,不然只是“險而奇”罷了。可是借光也大不易,論書畫的將“神品”列在第一,絕不列“鬼品”,“鬼”到底不能上品,真也怪可憐的。

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1944年。

人生的一角之輯

正義

人間的正義是在那裏呢?

正義是在我們的心裏!從明哲的教訓和見聞的意義中,我們不是得着大批的正義么?但白白的擱在心裏,誰也不去取用,卻至少是可惜的事。兩石白米堆在屋裏,總要吃它乾淨,兩箱衣服堆在屋裏,總要輪流穿換,一大堆正義卻扔在一旁,滿不理會,我們真大方,真捨得!看來正義這東西也真賤,竟抵不上白米的一個尖兒,衣服的一個扣兒。———爽性用它不着,倒也罷了,誰都又裝出一副發急的樣子,張張皇皇的尋覓着。這個葫蘆里賣的什麼葯?我的聰明的同伴呀,我真想不通了!

我不曾見過正義的面,只見過它的彎曲的影兒———在“自我”的唇邊,在“威權”的面前,在“他人”的背後。

正義可以做幌子,一個漂亮的幌子,所以誰都願意念着它的名字。“我是正經人,我要做正經事”,誰都向他的同伴這樣隱隱的自詡着。但是除了用以“自詡”

之外,正義對於他還有什麼作用呢?他獨自一個時,在生人中間時,早忘了它的名字,而去創造“自己的正義”了!他所給予正義的,只是讓它的影兒在他的唇邊閃爍一番而已。但是,這畢竟不算十分孤負正義,比那憑着正義的名字以行罪惡的,還勝一籌。可怕的正是這種假名行惡的人。他嘴裏唱着正義的名字,手裏卻滿滿的握着罪惡;他將這些罪惡送給社會,粘上金碧輝煌的正義的籤條送了去。社會憑着他所唱的名字和所粘的籤條,欣然受了這份禮;就是明知道是罪惡,也還是欣然受了這份禮!易卜生“社會棟樑”一齣戲,就是這種情形。這種人的唇邊,雖更頻繁的閃爍着正義的彎曲的影兒,但是深藏在他們心底的正義,只怕早已霉了,爛了,且將毀滅了。在這些人里,我見不着正義!

在親子之間,師傅學徒之間,軍官兵士之間,上司屬僚之間,似乎有正義可見了,但是也不然。卑幼大抵順從他們長上的,長上要施行正義於他們,他們誠然是不“能”違抗的———甚至“父教子死,子不得不死”一類話也說出來了。他們發見有形的撲鞭和無形的賞罰在長上們的背後,怎敢去違抗呢?長上們憑着威權的名字施行正義,他們怎敢不遵呢?但是你私下問他們,“信么?服么?”他們必搖搖他們的頭,甚至還奮起他們的雙拳呢!這正是因為長上們不憑着正義的名字而施行正義的緣故了。這種正義只能由長上行於卑幼,卑幼是不能行於長上的,所以是偏頗的;這種正義只能施於卑幼,而不能施於他人,所以是破碎的;這種正義受着威權的鼓弄,有時不免要擴大到它的應有的輪廓之外,那時它又是肥大的。這些仍舊只是正義的彎曲的影兒。不憑着正義的名字而施行正義,我在這等人里,仍舊見不着它!

在沒有威權的地方,正義的影兒更彎曲了。名位與金錢的面前,正義只剩淡如水的微痕了。你瞧現在一班大人先生見了所謂督軍等人的勁兒!他們未必願意如此的,但是一當了面,估量着對手的名位,就不免心裏一軟,自然要給他一些面子———於是不知不覺的就敷衍起來了。至於平常的人,偶然見了所謂名流,也不免要吃一驚,那時就是心裏有一百二十個不以為然,也只好姑且放下,另做出一番“足恭”的樣子,以表傾慕之誠。所以一班達官通人,差不多是正義的化外之民,他們所做的都是合於正義的,乃至他們所做的就是正義了!———在他們實在無所謂正義與否了。呀!這樣,正義豈不已經淪亡了?卻又不然。須知我只說“面前”是無正義的,“背後”的正義卻幸而還保留着。社會的維持,大部分或者就靠着這背後的正義罷。但是背後的正義,力量究竟是有限的,因為隔開一層,不由的就單弱了。

一個為富不仁的人,背後雖然免不了人們的指謫,面前卻只有恭敬。一個華服翩翩的人,犯了違警律,就是警察也要讓他五分。這就是我們的正義了!我們的正義百分之九十九是在背後的,而在極親近的人間,有時連這個背後的正義也沒有!因為太親近了,什麼也可以原諒了,什麼也可以馬虎了,正義就任怎麼彎曲也可以了。

背後的正義只有在生疏的人們間。生疏的人們間,沒有什麼密切的關係,自然可以用上正義這個幌子。至於一定要到背後才叫出正義來,那全是為了情面的緣故。情面的根柢大概也是一種同情,一種廉價的同情。現在的人們只喜歡廉價的東西,在正義與情面兩者中,就儘先取了情面,而將正義放在背後。在極親近的人間,情面的優先權到了最大限度,正義就幾乎等於零,就是在背後也沒有了。背後的正義雖也有相當的力量,但是比起面前的正義就大大的不同,啟發與戒懼的功能都如攙了水的薄薄的牛乳似的———於是仍舊只算是一個彎曲的影兒。在這些人里,我更見不着正義!

人間的正義究竟是在那裏呢?滿藏在我們心裏!為什麼不取出來呢?它沒有優先權!在我們心裏,第一個尖兒是自私,其餘就是威權,勢力,親疏,情面等等;等到這些角色一一演畢,才輪得到我們可憐的正義。你想,時候已經晚了,它還有出台的機會么?沒有!所以你要正義出台,你就得排除一切,讓它做第一個尖兒。

你得憑着它自己的名字叫它出台。你還得抖擻精神,準備一副好身手,因為它是初出台的角兒,搗亂的人必多,你得準備着打———不打不成相識呀!打得站住了腳攜住了手,那時我們就能從容的瞻仰正義的面目了。

《我們的七月》,1924年。

論自己

翻開辭典,“自”字下排列着數目可觀的成語,這些“自”字多指自己而言。

這中間包括着一大堆哲學,一大堆道德,一大堆詩文和廢話,一大堆人,一大堆我,一大堆悲喜劇。自己“真乃天下第一英雄好漢”,有這麼些可說的,值得說值不得說的!難怪紐約電話公司研究電話里最常用的字,在五百次通話中會發現三千九百九十次的“我”。這“我”字便是自己稱自己的聲音,自己給自己的名兒。

自愛自憐!真是天下第一英雄好漢也難免的,何況區區尋常人!冷眼看去,也許只覺得那枉自尊大狂妄得可笑;可是這隻見了真理的一半兒。掉過臉兒來,自愛自憐確也有不得不自愛自憐的。幼小時候有父母愛憐你,特別是有母親愛憐你。到了長大成人,“娶了媳婦兒忘了娘”,娘這樣看時就不必再愛憐你,至少不必再像當年那樣愛憐你。———女的呢,“嫁出門的女兒,潑出門的水”;做母親的雖然未必這樣看,可是形格勢禁而且鞭長莫及,就是愛憐得着,也只算找補點罷了。愛人該愛憐你?然而愛人們的嘴一例是甜蜜的,誰能說“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真有那麼回事兒?趕到愛人變了太太,再生了孩子,你算成了家,太太得管家管孩子,更不能一心兒愛憐你。你有時候會病,“久病床前無孝子”,太太怕也夠倦的,夠煩的。住醫院?好,假如有運氣住到像當年北平協和醫院樣的醫院裏去,倒是比家裏強得多。但是護士們看護你,是服務,是工作;也許夾上點兒愛憐在裏頭,那是“好生之德”,不是愛憐你,是愛憐“人類”。———你又不能老呆在家裏,一離開家,怎麼著也算“作客”;那時候更沒有愛憐你的。可以有朋友招呼你;但朋友有朋友的事兒,那能教他將心常放在你身上?可以有屬員或僕役伺候你,那———說得上是愛憐么?總而言之,天下第一愛憐自己的,只有自己;自愛自憐的道理就在這兒。

再說,“大丈夫不受人憐。”窮有窮干,苦有苦幹;世界那麼大,憑自己的身手,那兒就打不開一條路?何必老是向人愁眉苦臉咳聲嘆氣的!愁眉苦臉不順耳,別人會來愛憐你?自己免不了傷心的事兒,咬緊牙關忍着,等些日子,等些年月,會平靜下去的。說說也無妨,只別不揀時候不看地方老是向人叨叨,叨叨得誰也不耐煩的岔開你或者躲開你。也別怨天怨地將一大堆感嘆的句子向人身上扔過去。你怨的是天地,倒礙不着別人,只怕別人奇怪你的火氣怎麼這樣大。———自己也免不了吃別人的虧。值不得計較的,不做聲吞下肚去。出入大的想法子復仇,力量不夠,卧薪嘗膽的準備着。可別這兒那兒盡嚷嚷———嚷嚷完了一扔開,倒便宜了那欺負你的人。“好漢胳膊折了往袖子裏藏”,為的是不在人面前露怯相,要人愛憐這“苦人兒”似的,這是要強,不是裝。說也怪,不受人憐的人倒是能得人憐的人;要強的人總是最能自愛自憐的人。

大丈夫也罷,小丈夫也罷,自己其實是渺乎其小的,整個兒人類只是一個小圓球上一些碳水化合物,像現代一位哲學家說的,別提一個人的自己了。莊子所謂馬體一毛,其實還是放大了看的。英國有一家報紙登過一幅漫畫,畫著一個人,彷彿在一間鋪子裏,周遭陳列着從他身體裏分析出來的各種原素,每種標明分量和價目,總數是五先令———那時合七元錢。現在物價漲了,怕要合國幣一千元了罷?然而,個人的自己也就值區區這一千元兒!自己這般渺小,不自愛自憐着點又怎麼著!然而,“頂天立地”的是自己,“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也是自己;有你說這些大處只是好聽的話語,好看的文句?你能愣說這樣的自己沒有!有這麼的自己,豈不更值得自愛自憐的?再說自己的擴大,在一個尋常人的生活里也可見出。且先從小處看。小孩子就愛搜集各國的郵票,正是在擴大自己的世界。從前有人勸學世界語,說是可以和各國人通信。你覺得這話幼稚可笑?可是這未嘗不是擴大自己的一個方向。再說這回抗戰,許多人都走過了若干地方,增長了若干閱歷。

特別是青年人身上,你一眼就看出來,他們是和抗戰前不同了,他們的自己擴大了。———這樣看,自己的小,自己的大,自己的由小而大,在自己都是好的。

自己都覺得自己好,不錯;可是自己的確也都愛好。做官的都愛做好官,不過往往只知道愛做自己家裏人的好官,自己親戚朋友的好官;這種好官往往是自己國家的貪官污吏。做盜賊的也都愛做好盜賊———好嘍口羅,好夥伴,好頭兒,可都只在賊窩裏。有大好,有小好,有好得這樣壞。自己關閉在自己的丁點大的世界裏,往往越愛好越壞。所以非擴大自己不可。但是擴大自己得一圈兒一圈兒的,得充實,得踏實。別像肥皂泡兒,一大就裂。“大丈夫能屈能伸”,該屈的得屈點兒,別只顧伸出自己去。也得估計自己的力量。力量不夠的話,“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得寸是寸,得尺是尺。總之路是有的。看得遠,想得開,把得穩;自己是世界的時代的一環,別脫了節才真算好。力量怎樣微弱,可是是自己的。相信自己,靠自己,隨時隨地盡自己的一份兒往最好里做去,讓自己活得有意思,一時一刻一分一秒都有意思。這麼著,自愛自憐才真是有道理的。

(《人世間》,1942年。)

論別人

有自己才有別人,也有別人才有自己。人人都懂這個道理,可是許多人不能行這個道理。本來自己以外都是別人,可是有相干的,有不相干的。可以說是“我的”那些,如我的父母妻子,我的朋友等,是相干的別人,其餘的是不相干的別人。相干的別人和自己合成家族親友;不相干的別人和自己合成社會國家。自己也許願意只顧自己,但是自己和別人是相對的存在,離開別人就無所謂自己,所以他得顧到家族親友,而社會國家更要他顧到那些不相干的別人。所以“自了漢”不是好漢,“自顧自”不是好話,“自私自利”,“不顧別人死活”,“只知有己,不知有人”的,更都不是好人。所以孔子之道只是個忠恕:忠是己之所欲,以施於人,恕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一件事的兩面,所以說“一以貫之”。孔子之道,只是教人為別人着想。

可是儒家有“親親之殺”的話,為別人着想也有個層次。家族第一,親戚第二,朋友第三,不相干的別人挨邊兒。幾千年來顧家族是義務,顧別人多多少少只是義氣;義務是分內,義氣是分外。可是義務似乎太重了,別人壓住了自己。這才來了“五四”時代。這是個自我解放的時代,個人從家族的壓迫下掙出來,開始獨立在社會上。於是乎自己第一,高於一切,對於別人,幾乎什麼義務也沒有了似的。可是又都要改造社會,改造國家,甚至於改造世界,說這些是自己的責任。雖然是責任,卻是無限的責任,愛盡不盡,愛盡多少盡多少;反正社會國家世界都可以只是些抽象名詞,不像一家老小在張着嘴等着你。所以自己顧自己,在實際上第一,兼顧社會國家世界,在名義上第一。這算是義務。顧到別人,無論相干的不相干的,都只是義氣,而且是客氣。這些解放了的,以及生得晚沒有趕上那種壓迫的人,既然自己高於一切,別人自當不在眼下,而居然顧到別人,自當算是客氣。其實在這些天之驕子各自的眼裏,別人都似乎為自己活着,都得來供養自己才是道理。“我愛我”成為風氣,處處為自己着想,說是“真”;為別人着想倒說是“假”,是“虛偽”。可是這兒“假”倒有些可愛,“真”倒有些可怕似的。

為別人着想其實也只是從自己推到別人,或將自己當作別人,和為自己着想並無根本的差異。不過推己及人,設身處地,確需要相當的勉強,不像“我愛我”那樣出於自然。所謂“假”和“真”大概是這種意思。這種“真”未必就好,這種“假”也未必就是不好。讀小說看戲,往往會為書中人戲中人捏一把汗,掉眼淚,所謂替古人擔憂。這也是推己及人,設身處地;可是因為人和地只在書中戲中,並非實有,沒有利害可計較,失去相干的和不相干的那分別,所以“推”“設”起來,也覺自然而然。作小說的演戲的就不能如此,得觀察,揣摩,體貼別人的口氣,身分,心理,才能達到“逼真”的地步。特別是演戲,若不能忘記自己,那非糟不可。這個得勉強自己,訓練自己;訓練越好,越“逼真”,越美,越能感染讀者和觀眾。如果“真”是“自然”,小說的讀者,戲劇的觀眾那樣為別人着想,似乎不能說是“假”。小說的作者,戲劇的演員的觀察,揣摩,體貼,似乎“假”,可是他們能以達到“逼真”的地步,所求的還是“真”。在文藝里為別人着想是“真”,在實生活里卻說是“假”,“虛偽”,似乎是利害的計較使然;利害的計較是骨子,“真”,“假”,“虛偽”只是好看的門面罷了。計較利害過了分,真是像法朗士說的“關閉在自己的牢獄裏”;老那麼關閉着,非死不可。這些人幸而還能讀小說看戲,該仔細吟味,從那裏學習學習怎樣為別人着想。

“五四”以來,集團生活發展。這個那個集團和家族一樣是具體的,不像社會國家有時可以只是些抽象名詞。集團生活將原不相干的別人變成相干的別人,要求你也訓練你顧到別人,至少是那廣大的相干的別人。集團的約束力似乎一直在增強中,自己不得不為別人着想。那自己第一,自己高於一切的信念似乎漸漸低下頭去了。可是來了抗戰的大時代。抗戰的力量無疑的出於二十年來集團生活的發展。可是抗戰以來,集團生活發展的太快了,這兒那兒不免有多少還不能夠得着均衡的地方。個人就又出了頭,自己就又可以高於一切;現在卻不說什麼“真”和“假”

了,只憑着神聖的抗戰的名字做那些自私自利的事,名義上是顧別人,實際上只顧自己。自己高於一切,自己的集團或機關也就高於一切;自己肥,自己機關肥,別人瘦,別人機關瘦,樂自己的,管不着!———瘦癟了,餓死了,活該!相信最後的勝利到來的時候,別人總會壓下那些猖獗的卑污的自己的。這些年自己實在太猖獗了,總盼望壓下它的頭去。自然,一個勁兒顧別人也不一定好。仗義忘身,急人之急,確是英雄好漢,但是難得見。常見的不是敷衍妥協的鄉愿,就是卑屈甚至諂媚的可憐蟲,這些人只是將自己丟進了垃極堆里!可是,有人說得好,人生是個比例問題。目下自己正在張牙舞爪的,且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先來多想想別人罷!

(《文聚》,19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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