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綠》(9)
第十三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綠》(9)
老牛破車
對過去的一切,我不十分敬重;歷史中沒有比我們正在創造的這一段更有價值的。我愛孩子,他們是光明,他們是歷史的新頁,印着我們所不知道的事兒——我們只能向那裏望一望,可也就夠痛快的了,那裏是希望。
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
七月七剛過去,老牛破車的故事不知又被說過多少次;兒女們似睡非睡地聽着;也許還沒有聽完,已經在夢裏飛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聽,自然還是怪美的。但是我這個老牛破車,卻與“天河配”沒什麼關係,至多也不過是迎時當令的取個題目而已;即使說我貼“謊報”,我也犯不上生氣。最合適的標題似乎應當是“創作的經驗”,或是“創作十本”,因為我要說的都是關係過去幾年中寫作的經驗,而截至今日,我恰恰發表過十本作品。是的,這倆題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車,它們顯然的缺乏點兒詩意。再一說呢,所謂創作,經驗,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謙虛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總得算個毛病。那末,咱們還是老牛破車吧。
除了在學校里練習作文作詩,直到我發表《老張的哲學》以前,我沒寫過什麼預備去發表的東西,也沒有那份兒願望。
不錯,我在南開中學教書的時候曾在校刊上發表過一篇小說;可是那不過是為充個數兒,連“國文教員當然會寫一氣”的驕傲也沒有。我一向愛文學,要不然也當不上國文教員;但憑良心說,我教國文只為吃飯;教國文不過是且戰且走,騎馬找馬;我的志願是在做事——那時候我頗自信有些做事的能力,有機會也許能作作國務總理什麼的。我愛文學,正如我愛小貓小狗,並沒有什麼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為專家。設若我繼續着教國文,說不定二年以後也許被學校辭退;這雖然不足使我傷心,可是萬一當時補不上國務總理的缺,總該有點不方便。無論怎說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歲的時候,我做夢也沒想到我可以寫點東西去發表。這也就是我到如今還不自居為“寫家”的原因,現在我還希望去做事,哪怕先做幾年部長呢,也能將就。
二十七歲出國。為學英文,所以念小說,可是還沒想起來寫作。到異鄉的新鮮勁兒漸漸消失,半年後開始感覺寂寞,也就常常想家。從十四歲就不住在家裏,此處所謂“想家”實在是想在國內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過去的,想起來便像一些圖畫,大概那色彩不甚濃厚的根本就想不起來了。這些圖畫常在心中來往,每每在讀小說的時候使我忘了讀的是什麼,而獃獃地憶及自己的過去。小說中是些圖畫,記憶中也是些圖畫,為什麼不可以把自己的圖畫用文字畫下來呢?我想拿筆了。
但是,在拿筆以前,我總得有些畫稿子呀。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小說作法這類的書,怎辦呢?對中國的小說我讀過唐人小說和《儒林外史》什麼的,對外國小說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東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夢話。後來居上,新讀過的自然有更大的勢力,我決定不取中國小說的形式,可是對外國小說我知道的並不多,想選擇也無從選擇起。好吧,隨便寫吧,管它像樣不像樣,反正我又不想發表。況且呢,我剛讀了Nicholas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爾貝》)和PickwickPapers(《匹克威克外傳》)等雜亂無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膽放野;寫就好,管它什麼。這就決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張的哲學》的形式。
形式是這樣決定的;內容呢,在人物與事實上我想起什麼就寫什麼,簡直沒有個中心;這是初買來攝影機的辦法,到處照像,熱鬧就好,誰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選景!浮在記憶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與事都隨手取來,沒等把它們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擠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過氣來。這一本中的人與事,假如擱在今天寫,實在夠寫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氣地叫作“哲學”。哲學!現在我認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點長處的話,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個熱心的朋友,而不能給人以高明的建議。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淺的見解拿過來,作為我判斷一切的準則。在一方面,這使我的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自然,有許多人以為文藝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故意引入落淚只足招人討厭。憑着一點浮淺的感情而大發議論,和醉鬼藉著點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這個虧,但在十年前我並不這麼想。
假若我專靠着感情,也許我能寫出有相當偉大的悲劇,可是我不徹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愛憎判斷。這種矛盾是出於找個人的性格與環境。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愣挨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別人又是很義氣的女人。窮,使我好罵世;剛強,使我容易以個人的感情與主張去判斷別人;義氣,使我對別人有點同情心。有了這點分析,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我要笑罵,而又不趕盡殺絕。我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據說,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壞人,可是壞人也有好處;我愛好人,而好人也有缺點。“窮人的狡猾也是正義”,還是我近來的發現;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
有人說,《老張的哲學》並不幽默,而是討厭。我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這個。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個人一個脾氣,無須再說什麼。有的人急於救世救國救文學,痛恨幽默;這是師出有名,除了太專制一些,尚無大毛病。不過這兩種人說我討厭,我不便為自己辯護,可也不便馬上抽自己幾個嘴巴。有的人理會得幽默,而覺得我太過火,以至於討厭。我承認這個。前面說過了,我初寫小說,只為寫着玩玩,並不懂何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開河,抓住一點,死不放手,誇大了還要誇大,而且津津自喜,以為自己的筆下跳脫暢肆。討厭?當然的。
大概最討厭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來是最容易流於耍貧嘴的,可是這個誘惑不易躲避;一個局面或事實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寫的時候便順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誇張的陳述。適可而止,好不容易。在發表過兩三本小說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並不在乎多說廢話。雖然如此,在實際上我可是還不能完全除掉那個老毛病。寫作是多麼難的事呢,我只能說我還在練習;過勿憚改,或者能有些進益;拍着胸膛說,“我這是傑作呀!”我永遠不敢,連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過足以使自己少紅兩次臉而已。
夠了,關於《老張的哲學》怎樣成形的不要再說了。
寫成此書,大概費了一年的工夫。閑着就寫點,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地延長到一年;若是一氣寫下,本來不需要這麼多的時間。寫的時候是用三個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鋼筆橫書,寫得不甚整齊。這些小事足以證明我沒有大吹大擂地通電全國——我在著作;還是那句話,我只是寫着玩。寫完了,許地山兄來到倫敦;一塊兒談得沒有什麼好題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給他念兩段。他沒給我什麼批評,只顧了笑。後來,他說寄到國內去吧。我倒還沒有這個勇氣;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訴我哪點應當改正,我自然聞不見自己的腳臭;於是馬馬虎虎就寄給了鄭西諦兄——並沒挂號,就那麼卷了一卷扔在郵局。兩三個月後,《小說月報》居然把它登載出來,我到中國飯館吃了頓“雜碎”,作為犒賞三軍。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我怎樣寫《趙子曰》
我只知道《老張的哲學》在《小說月報》上發表了,和登完之後由文學研究會出單行本。至於它得了什麼樣的批評,是好是壞,怎麼好和怎麼壞,我可是一點不曉得。朋友們來信有時提到它,只是提到而已,並非批評;就是有批評,也不過三言兩語。寫信問他們,見到什麼批評沒有,有的忘記回答這一點,有的說看到了一眼而未能把所見到的保存起來,更不要說給我寄來了。我完全是在黑暗中。
不過呢,自己的作品用鉛字印出來總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覺得高興。《趙子曰》便是這點高興的結果,也可以說《趙子曰》是“老張”的尾巴。自然,這兩本東西在結構上,人物上,事實上,都有顯然的不同;可是在精神上實在是一貫的。沒有“老張”,絕不會有“老趙”。“老張”給“老趙”開出了路子來。
在當時,我既沒有多少寫作經驗;又沒有什麼指導批評,我還沒見到“老張”的許多短處。它既被印出來了,一定是很不錯,我想。怎麼不錯呢?這很容易找出;找自己的好處還不容易嗎!
我知道“老張”很可笑,很生動;好了,照樣再寫一本就是了。
於是我就開始寫《趙子曰》。
材料自然得換一換:“老張”是講些中年人們,那麼這次該換些年輕的了。寫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記得的人與事編排到一處就行。“老張”是揭發社會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與事,“老趙”是描寫一群學生。不管是誰與什麼吧,反正要寫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頭,當然想再吃;所以這兩本東西是同窩的一對小動物。
可是,這並不完全正確。怎麼說呢?“老張”中的人多半是我親眼看見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親身參加過的;因此,書中的人與事才那麼擁擠紛亂;專憑想像是不會來得這麼方便的。這自然不是說,此書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的指出,“老張”是誰誰,“老李”是某某。不,絕不是!所謂“真”,不過是大致地說,人與事都有個影子,而不是與我所寫的完全一樣。它是我記憶中的一個百貨店,換了東家與字號,即使還賣那些舊貨,也另經擺列過了。其中頂壞的角色也許長得象我所最敬愛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沒法做到一個蘿蔔一個坑兒。不論怎樣吧,為省事起見,我們暫且籠統地說“老張”中的人與事多半是真實的。趕到寫《趙子曰》的時節,本想還照方抓一劑,可是材料並不這麼方便了。所以只換換材料的話不完全正確。這就是說:在動機上相同,而在執行時因事實的困難使它們不一樣了。
在寫“老張”以前,我已做過六年事,接觸的多半是與我年歲相同和中年人。我雖沒想到去寫小說,可是時機一到,這六年中的經驗自然是極有用的。這成全了“老張”,但委屈了《趙子曰》,因為我在一方面離開學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這六七年中的學生已和我做學生時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學校生活也無補於事。“五四”把我與“學生”隔開。我看見了五四運動,而沒在這個運動裏面,我已做了事。是的,我差不多老沒和教育事業斷緣,可是到底對於這個大運動是個旁觀者。看戲的無論如何也不能完全明白演戲的,所以《趙子曰》之所以為《趙子曰》,一半是因為我立意要幽默,一半是因為我是個看戲的。我在“招待學員”的公寓裏住過,我也極同情於學生們的熱烈與活動,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當作個學生,於是我在解放與自由的聲浪中,在嚴重而混亂的場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縫子。在今天想起來,我之立在五四運動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極大的虧,《趙子曰》便是個明證,它不鼓舞,而在輕搔新人物的痒痒肉!
有了這點說明,就曉得這兩本書的所以不同了。“老張”中事實多,想像少;《趙子曰》中想像多,事實少。“老張”中縱有極討厭的地方,究竟是與真實相距不遠;有時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寫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腳。至於《趙子曰》,簡直沒多少事實,而只有些可笑的體態,像些滑稽舞。小學生看了能跳着腳笑,它的長處止於此!
我並不是幽默完又後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確不是這樣,現在我知道了,雖然還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兩位有個真的影子,多數的是臨時想起來的;好的壞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個中年人的理想,雖然我那時候還未到三十歲。我自幼貧窮,做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遠不和目前的事實相距很遠,假如使我設想一個地上樂園,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滿地流蜜,河裏都是鮮魚的夢差不多。貧人的空想大概離不開肉餡饅頭,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為什麼有說有笑,好諷刺而並沒有絕高的見解。因為窮,所以做事早;做事早,碰的釘子就特別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樣子。不應當如此,但事實上已經如此,除了酸笑還有什麼辦法呢?!
前面已經提過,在立意上,《趙子曰》與“老張”是魯衛之政,所以《趙子曰》的文字還是——往好里說——很挺拔利落。
往壞里說呢,“老張”所有的討厭,“老趙”一點也沒減少。可是,在結構上,從《趙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確是有了進步,因為我讀的東西多了。《趙子曰》已比“老張”顯着緊湊了許多。
這本書里只有一個女角,而且始終沒露面。我怕寫女人;平常日子見着女人也老覺得拘束。在我讀書的時候,男女還不能同校;在我做事的時候,終日與些中年人在一處,自然要假裝出穩重。我沒機會交女友,也似乎以此為榮。在後來的作品中雖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來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舉動與姿態;設若有人問我:女子真是這樣嗎?我沒法不搖頭,假如我不願撒謊的話。《趙子曰》中的女子沒露面,是我最誠實的地方。
這本書仍然是用極賤的“練習簿”寫的,也經過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寫完,我交給寧恩承兄先讀一遍,看看有什麼錯兒;他笑得把鹽當作了糖,放到茶里,在吃早飯的時候。
我怎樣寫《二馬》
《二馬》中的細膩處是在《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裏找不到的,“張”與“趙”中的潑辣恣肆處從《二馬》以後可是也不多見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隨着年紀而往穩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風格差不多是“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讀與作的經驗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個人願意這樣與否。《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一部作品:從“作”的方面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面說,我不但讀得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與描寫工細是當代文藝的特色;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
里寫。
《二馬》在一開首便把故事最後的一幕提出來,就是這“求細”的證明:先有了結局,自然是對故事的全盤設計已有了個大概,不能再信口開河。可是這還不十分正確;我不僅打算細寫,而且要非常的細,要像康拉德那樣把故事看成一個球,從任何地方起始它總會滾動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後倒轉回來補講前文,而後再由這裏接下去講——講馬威逃走以後的事。這樣,篇首的兩節,現在看起來是像尾巴,在原來的計畫中本是“腰眼兒”。為什麼把腰眼兒變成了尾巴呢?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換一個風格,於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態上的取笑,笑出以後便沒法再使文章縈迴逗宕;無論是尾巴吧,還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無意義!第二個是時間上的關係:我應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離開英國,在動身以前必須把這本書寫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塊病。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麼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那麼,《二馬》只是比較的“細”,並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還是沒寫出一部真正細膩的東西,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沒法勉強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變動。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滌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經說過,我在“老張”與《趙子曰》裏往往把文言與白話夾裹在一處;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幫助一些矛盾氣,好使人發笑。滌洲是頭一個指出這一個毛病,而且勸我不要這樣討巧。我當時還不以為然,我寫信給他,說我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話里,以提高白話,使白話成為雅俗共賞的東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過來,利用文言多少是有點偷懶;把文言與白話中容易用的,現成的,都拿過來,而毫不費力的作成公眾講演稿子一類的東西,不是偷懶嗎?所謂文藝創作,不是兼思想與文字二者而言嗎?那麼,在文字方面就必須努力,作出一種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馬》中我開始試驗這個。請看看那些風景的描寫就可以明白了。《紅樓夢》的言語是多麼漂亮,可是一提到風景便立刻改腔換調而有詩為證了;我試試看:一個洋車夫用自己的言語能否形容一個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話,讓我代他來試試。什麼“潺湲”咧,“凄涼”咧,“幽徑”咧,“蕭條”
咧……我都不用,而用頂俗淺的字另想主意。設若我能這樣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則寧可不去描寫。這樣描寫出來,才是真覺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說出;用文言拼湊只是修辭而已。論味道,英國菜——就是所謂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難吃的了;什麼幾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燒。可是英國人有個說法——記得好像GeorgeGissing(喬治?吉辛)也這麼說過——英國人烹調術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幫助,而是把肉與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燒出來。我以為,用白話著作倒須用這個方法,把白話的真正香味燒出來;文言中的現成字與辭雖一時無法一概棄斥,可是用在白話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醬油與味之素什麼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兒。
在材料方面,不用說,是我在國外四五年中慢慢積蓄下來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與事全是想像的,幾乎沒有一個人一件事曾在倫敦見過或發生過。寫這本東西的動機不是由於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寫,而是在比較中國人與英國人的不同處,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麼;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們的個性,可是我更注意他們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馬》除了在文字上是沒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與事是對我所要比較的那點負責,而比較根本是種類似報告的東西。自然,報告能夠新穎可喜,假若讀者不曉得這些事;但它的取巧處只是這一點,它缺乏文藝的偉大與永久性,至好也不過是一種還不討厭的報章文學而已。比較是件容易做的事,連個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頭髮黃;因此也就很難不浮淺。注意在比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異作資料,而由這些資料里提出判斷。臉黃的就是野蠻,與頭髮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說出而且說著怪高興的;越是在北平住過一半天的越敢給北平下考語,許多污辱中國的電影,戲劇,與小說,差不多都是僅就表面的觀察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二馬》雖然沒這樣壞,可是究竟也算上了這個當。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中國人,小馬代表晚一輩的,誰也能看出這個來。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一種中國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中國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麼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的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詳,也很無聊。至於小馬,我又失敗了。前者我已經說過,五四運動對我是個旁觀者;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地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面,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我們在倫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針插在地圖上:革命軍前進了,我們狂喜;退卻了,懊喪。
雖然如此,我們的消息只來自新聞報,我們沒親眼看見血與肉的犧牲,沒有聽見槍炮的響聲。更不明白的是國內青年們的思想。那時在國外讀書的,身處異域,自然極愛祖國;再加上看着外國國民如何對國家的事盡職責,也自然使自己想做個好國民,好像一個中國人能像英國人那樣做國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
個人的私事,如戀愛,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於國家,什麼都可以放在一旁。這就是馬威所要代表的。比這再高一點的理想,我還沒想到過。先不用管這個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馬威反正是這個理想的產兒。他是個空的,一點也不像個活人。
他還有缺點,不盡合我的理想,於是另請出一位李子榮來作補充;所以李子榮更沒勁!
對於英國人,我連半個有人性的也沒寫出來。他們的褊狹的愛國主義決定了他們的罪案,他們所表現的都是偏見與討厭,沒有別的。自然,猛一看過去,他們確是有這種討厭而不自覺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細看一看,他們到底還不這麼狹小。我專註意了他們與國家的關係,而忽略了他們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氣述說他們,不然他們簡直是群可憐的半瘋子了。
幽默寬恕了他們,正如寬恕了馬家父子,把褊狹與浮淺消解在笑聲中,萬幸!
最危險的地方是那些戀愛的穿插,它們極容易使《二馬》成為《留東外史》一類的東西。可是我在一動筆時就留着神,設法使這些地方都成為揭露人物性格與民族成見的機會,不準戀愛情節自由的展動。這是我很會辦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戀愛作為副筆,而把另一些東西擺在正面。這個辦法的好處是把我從三角、四角戀愛小說中救出來,它的壞處是使我老不敢放膽寫這個人生最大的問題——兩性間的問題。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題材上不敢摸這個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結構上文字上有可觀,可是總走不上那偉大之路。三角戀愛永不失為好題目,寫得好還是好。像我這樣一碰即走,對打八卦拳倒許是好辦法,對寫小說它使我輕浮,激不起心靈的震顫。
這本書的寫成也差不多費了一年的工夫。寫幾段,我便對朋友們去朗讀,請他們批評,最多的時候是找祝仲謹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聽出句子的順當與否,和字眼的是否妥當。
全篇寫完,我又托酈堃厚兄給看了一遍,他很細心地把錯字都給挑出來。把它寄出去以後——仍是寄給《小說月報》——我便向倫敦說了“再見”。
我怎樣寫《小坡的生日》
離開倫敦,我到大陸上玩了三個月,多半的時間是在巴黎。
在巴黎,我很想把馬威調過來,以巴黎為背景續成《二馬》的後半。只是想了想,可是:憑着幾十天的經驗而動筆寫像巴黎那樣複雜的一個城,我沒那個膽氣。我希望在那裏找點事做,找不到;馬威只好老在逃亡吧,我既沒法在巴黎久住,他還能在那裏立住腳嗎!
離開歐洲,兩件事決定了我的去處:第一,錢只夠到新加坡的;第二,我久想看看南洋。於是我就坐了三等艙到新加坡下船。為什麼我想看看南洋呢?因為想找寫小說的材料,像康拉德的小說中那些材料。不管康拉德有什麼民族高下的偏見沒有,他的著作中的主角多是白人;東方人是些配角,有時候只在那兒作點綴,以便增多一些顏色——景物的斑斕還不夠,他還要各色的臉與服裝,做成個“花花世界”。我也想寫這樣的小說,可是以中國人為主角,康拉德有時候把南洋寫成白人的毒物——征服不了自然便被自然吞噬,我要寫的恰與此相反,事實在那兒擺着呢:南洋的開發設若沒有中國人行嗎?中國人能忍受最大的苦處,中國人能抵抗一切疾痛:毒蟒猛虎所盤據的荒林被中國人剷平,不毛之地被中國人種滿了菜蔬。中國人不怕死,因為他曉得怎樣應付環境,怎樣活着。中國人不悲觀,因為他懂得忍耐而不惜力氣。他坐着多麼破的船也敢衝風破浪往海外去,赤着腳,空着拳,只憑那口氣與那點天賦的聰明,若能再有點好運,他便能在幾年之間成個財主。自然,他也有好多毛病與缺欠,可是南洋之所以為南洋,顯然的大部分是中國人的成績。國內人只知道在南洋容易掙錢,而華僑都是胖胖的財主,所以凡有點勢力的人就派個代表在那兒募捐。只知道要錢,不曉得華僑所受的困苦,更想不到怎樣去幫忙。另有一些人以為華僑是些在國內無法生存而到國外碰運氣的,一伸手也許摸着個金礦,馬上便成百萬之富。這樣的人是因為輕視自己所以也忽略了中國人能力的偉大。還有些人以為華僑漫無組織,所以今天暴富而富得不得其道,明天忽然失敗又正自理當如此;說這樣現成話的人是只看見了華僑的短處,而忘了國家對這些在海外冒險的人可曾有過幫助與指導沒有。華僑的失敗也就是國家的失敗。無論怎樣吧,我想寫南洋,寫中國人的偉大;即使僅能寫成個羅曼司,南洋的顏色也正是艷麗無匹的。
可是,這有三件必須預備的事:第一,得在城市中研究經濟的情形。第二,到內地觀察老華僑的生活,並探聽他們的歷史。第三,得學會廣東話,福建話,與馬來話。哎呀,這至少須花費幾年的工夫呀!我恰巧花費不起這麼多的工夫。我找不到相當的事做。只能在中學裏去教書,而教書就把我拴在了一個地方,時間與金錢都不許我到各處去觀察。我的心慢慢涼起來。我是在新加坡教書,假若我想到別的地方去看看,除非是我能在別處找到教書的機會,機會哪能那麼容易得呢?即使有機會,還不是仍得教書,錢不夠花而時間不屬於我?我沒辦法。
我的夢想眼看着將永成為夢想了。打了個大大的折扣,我開始寫《小坡的生日》。我愛小孩,我注意小孩子們的行動。在新加坡,我雖沒工夫去看成人的活動,可是街上跑來跑去的小孩,各種各色的小孩,是有意思的,可以隨時看到的。下課之後,立在門口,就可以看到一兩個中國的或馬來的小兒在林邊或路畔玩耍。好吧,我以小人兒們做主人翁來寫出我所知道的南洋吧——恐怕是最小最小的那個南洋吧!
上半天完全消費在上課與改卷子上。下半天太熱。非四點以後不能做什麼。我只能在晚飯後寫一點。一邊寫一邊得驅逐蚊子,而老鼠與壁虎的搗亂也使我心中不甚太平,況且在熱帶的晚間獨抱一燈,低着頭寫字,更彷彿有點說不過去:屋外的蟲聲,林中吹來的濕而微甜的晚風,道路上印度人的歌聲,婦女們木板鞋的輕響,都使人覺得應到外邊草地上去,卧看星天,永遠不動一動。這地方的情調是熱與軟,它使人從心中覺到不應當作什麼。我呢,一氣寫出一千字已極不容易,得把外間的一切都忘了才能把筆放在紙上。這需要極大的注意與努力,結果,寫一千來字已是筋疲力盡,好似打過一次交手仗。朋友們稍微點點頭,我就放下筆,隨他們去到林邊的一間門面的茶館去喝咖啡了。從開始寫直到離開此地,至少有四個整月,我一共才寫成四萬字,沒法兒再快。這本東西通體有六萬字,那末后兩萬是在上海鄭西諦兄家中補成的。
以小孩為主人翁,不能算作童話。可是這本書的後半又全是描寫小孩的夢境,讓貓狗們也會說話,彷彿又是個童話。此書的形式因此極不完整:非大加刪改不可。前半雖然是描寫小孩,可是把許多不必要的實景加進去;後半雖是夢境,但也時時對南洋的事情作小小的諷刺。總而言之,這是幻想與寫實夾雜在一處,而成了個四不像了。這個毛病是因為我是腳踩兩隻船:既捨不得小孩的天真,又捨不得我心中那點不屬於兒童世界的思想。我願與小孩們一同玩耍,又忘不了我是大人。這就糟了。所謂不屬於兒童世界的思想是什麼呢?是聯合世界上弱小民族共同奮鬥。此書中有中國小孩,馬來小孩,印度小孩,而沒有一個白色民族的小孩。在事實上,真的,在新加坡住了半年,始終沒見過一回白人的小孩與東方小孩在一塊玩耍。這給我很大的刺激,所以我願把東方小孩全拉到一處去玩,將來也許立在同一戰線上去爭戰!同時,我也很明白廣東與福建人中間的衝突與不合作,馬來與印度人間的愚昧與散漫。這些實際上的缺欠,我都在小孩們一塊玩耍時隨手兒諷刺出。可是,寫着寫着我又似乎把這個忘掉,而沉醉在小孩的世界裏,大概此書中最可喜的一些地方就是這當我忘了我是成人的時候。現在看來,我後悔那時候我是那麼拿不定主意;可是我對這本小書仍然最滿意,不是因為別的,是因為我深喜自己還未全失赤子之心——那時我已經三十多歲了。
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淺明簡確。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話的力量;我敢用最簡單的話,幾乎是兒童的話,描寫一切了。我沒有算過,《小坡的生日》中一共到底用了多少字;可是它給我一點信心,就是用平民千字課的一千個字也能寫出很好的文章。我相信這個,因而越來越恨“迷惘而蒼涼的沙漠般的故城喲”這種句子。有人批評我,說我的文字缺乏書生氣,太俗,太貧,近於車夫走卒的俗鄙;我一點也不以此為恥!
在上海寫完了,就手兒便把它交給了西諦,還在《小說月報》發表。登完,單行本已打好底版,被“一?二八”的大火燒掉;所以在去年才又交給生活書店印出來。
希望還能再寫一兩本這樣的小書,寫這樣的書使我覺得年輕,使我快活;我願永遠做“孩子頭兒”。對過去的一切,我不十分敬重;歷史中沒有比我們正在創造的這一段更有價值的。
我愛孩子,他們是光明,他們是歷史的新頁,印着我們所不知道的事兒——我們只能向那裏望一望,可也就夠痛快的了,那裏是希望。
得補上一些。在到新加坡以前我還寫過一本東西呢。在大陸上寫了些,在由馬賽到新加坡的船上寫了些,一共寫了四萬多字。到了新加坡,我決定拋棄了它,書名是“大概如此”。
為什麼中止了呢?慢慢地講吧。這本書和《二馬》差不多,也是寫在倫敦的中國人。內容可是沒有《二馬》那麼複雜,只有一男一女。男的窮而好學,女的富而遭了難。窮男人救了富女的,自然嘍跟着就得戀愛。男的是真落於情海中,女的只拿愛作為一種應酬與報答,結果把男的毀了。文字寫得並不錯,可是我不滿意這個題旨。設若我還住在歐洲,這本書一定能寫完。可是我來到新加坡,新加坡使我看不起這本書了。在新加坡,我是在一個中學裏教幾點鐘國文。我教的學生差不多都是十五六歲的小人兒們。他們所說的,和他們在作文時所寫的,使我驚異。他們在思想上的激進,和所要知道的問題,是我在國外的學校五年中所未遇到過的。不錯,他們是很浮淺;但是他們的言語行動都使我不敢笑他們,而開始覺到新的思想是在東方,不是在西方。在英國,我聽過最激烈的講演,也知道有專門售賣所謂帶危險性書籍的鋪子。但是大概的說來,這些激烈的言論與文字只是宣傳,而且對普通人很少影響。學校里簡直聽不到這個。大學裏特設講座,講授政治上經濟上的最新學說與設施;可是這隻限於講授與研究,並沒成為什麼運動與主義;大多數的將來的碩士博士還是叼着煙袋談“學生生活”,幾乎不曉得世界上有什麼毛病與缺欠。新加坡的中學生設若與倫敦大學的學生談一談,滿可以把大學生說得瞪了眼,自然大學生可別刨根問底地細問。
有件小事很可以幫助說明我的意思:有一天,我到圖書館裏去找本小說念,找到了本梅?辛克來(MaySinclair)的ArnoldWaterlow(阿諾德?沃特洛)。別的書都帶着“圖書館氣”,污七八黑的;只有這本是白白的,顯然的沒人借讀過。我很納悶,館中為什麼買這麼一本書呢?我問了問,才曉得館中原是去買大家所知道的那個辛克來(UptonSinclair)的著作,而錯把這位女寫家的作品買來,所以誰也不注意它。我明白了!
以文筆來講,男辛克來的是低等的新聞文學,女辛克來的是熱情與機智兼具的文藝。以內容言,男辛克來的是作有目的的宣傳,而女辛克來只是空洞的反抗與破壞。女辛克來在西方很有個名聲,而男辛克來在東方是聖人。東方人無暇管文藝,他們要炸彈與狂呼。西方的激烈思想似乎是些好玩的東西,東方才真以它為寶貝。新加坡的學生差不多都是家中很有幾個錢的,可是他們想打倒父兄,他們捉住一些新思想就不再鬆手,甚至於寫這樣的句子:“自從母親流產我以後”——他愛“流產”,而不惜用之於己身,雖然他已活了十六七歲。
在今日而想明白什麼叫作革命,只有到東方來,因為東方民族是受着人類所有的一切壓迫;從哪兒想,他都應當革命。
這就無怪乎英國中等階級的兒女根本不想天下大事,而新加坡中等階級的兒女除了天下大事什麼也不想了。雖然光想天下大事,而永遠不肯交作文與算術演草簿的小人兒們也未必真有什麼用處,可是這種現象到底是應該注意的。我一遇見他們,就沒法不中止寫“大概如此”了。一到新加坡,我的思想猛的前進了好幾丈,不能再寫愛情小說了!這個,也就使我決定趕快回國來看看了。
我怎樣寫《離婚》
也許這是個常有的經驗吧:一個寫家把他久想寫的文章撂在心裏,撂着,甚至於撂一輩子,而他所寫出的那些倒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幾個故事在我心裏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終沒能寫出來;我一點也不曉得它們有沒有能夠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臨時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紙上落了黑字。在寫《離婚》以前,心中並沒有過任何可以發展到這樣一個故事的“心核”,它幾乎是忽然來到而馬上成了個“樣兒”的。在事前,我本來沒打算寫個長篇,當然用不着去想什麼。邀我寫個長篇與我臨陣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樣的倉促。是這麼回事:《貓城記》在《現代》雜誌登完,說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學叢書》裏。我自己知道這本書沒有什麼好處,覺得它還沒資格入這個《叢書》。可是朋友們既願意這麼辦,便隨它去吧,我就答應了照辦。及至事到臨期,現代書局又願意印它了,而良友撲了個空。於是良友的“十萬火急”來到,立索一本代替《貓城記》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頭皮答應下來;知道拚命與靈感是一樣有勁的。
這我才開始打主意。在沒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決定了:這次要“返歸幽默”。《大明湖》與《貓城記》的雙雙失敗使我不得不這麼辦。附帶的也決定了,這回還得求救於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這兩個字就立刻有幾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開映。啊!我看見了北平,馬上有了個“人”。我不認識他,可是在我廿歲至廿五歲之間我幾乎天天看見他。他永遠使我羨慕他的氣度與服裝,而且時時發現他的小小變化:這一天他提着條很講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騎上自行車——穩穩地溜着馬路邊兒,永遠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遠走不到目的地,太穩,穩得幾乎像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種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這個便是“張大哥”。
叫他作什麼呢?想來想去總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許多的人來。我得使“張大哥”統領着這一群人,這樣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於雜亂無章。他一定是個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的“苦悶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顯一件事的各種花樣,我知道我捉住了個不錯的東西。這與《貓城記》恰相反:《貓城記》是但丁的游“地獄”,看見什麼說什麼,不過是既沒有但丁那樣的詩人,又沒有但丁那樣的詩。《離婚》在決定人物時已打好主意:鬧離婚的人才有資格入選。一向我寫東西總是冒險式的,隨寫隨着發現新事實;即使有時候有個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實的趣味而唱荒了腔。這回我下了決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個木樁上。
這樣想好,寫便容易了。從暑假前大考的時候寫起,到七月十五,我寫得了十二萬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個月,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氣非常的熱——濟南的熱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點動手,寫到九點;九點以後便連喘氣也很費事了。平均每日寫兩千字。
所余的大後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覺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該寫的二千來字上。這樣,到如今想起來,那個熱天實在是最可喜的。能寫入了迷是一種幸福,即使所寫的一點也不高明。
在下筆之前,我已有了整個計劃;寫起來又能一氣到底,沒有間斷,我的眼睛始終沒離開我的手,當然寫出來的能夠整齊一致,不至於大嘟嚕小塊的。勻凈是《離婚》的好處,假如沒有別的可說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帶了走。饒這麼樣,到底還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這個東西——假如它是個東西——實在不易拿得穩,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機會就跑出去。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呢,多數的幽默寫家是免不了順流而下以至野調無腔的。那麼,要緊的似乎是這個:文藝,特別是幽默的,自要“底氣”堅實,粗野一些倒不算什麼。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還有許多這樣偉大寫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偉大處永不被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國文藝的情形來說,我倒希望有些頂硬頂粗莽頂不易消化的作品出來,粗野是一種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種毛病。小腳是纖巧的美,也是種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認這種不自然的現象,而且稱之為美。文藝或者也如此。這麼一想,我對《離婚》似乎又不能滿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帶着點酸味!受過教育的與在生活上處處有些小講究的人,因為生活安適平靜,而且以為自己是風流蘊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說:幽默是含着淚的微笑。其實據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淚正是“裝蒜”之一種。
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顯出一點真摯的天性,就是在文學裏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淚微笑;也許這是件很難做到與很難表現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寫出些震天響的笑聲,使人們真痛快一番,雖然我一點也不反對哭聲震天的東西。說真的,哭與笑原是一事的兩頭兒;而含淚微笑卻兩頭兒都不站。《離婚》的笑聲太弱了。寫過了六七本十萬字左右的東西,我才明白了一點何謂技巧與控制。
可是技巧與控制不見得就會使文藝偉大。《離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偉大,還差得遠呢!文藝真不是容易做的東西。我說這個,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勵。
我怎樣寫《駱駝祥子》
從何月何日起,我開始寫《駱駝祥子》?已經想不起來了。
我的抗戰前的日記已隨同我的書籍全在濟南失落,此事恐永無對證矣。
這本書和我的寫作生活有很重要的關係。在寫它以前,我總是以教書為正職,寫作為副業,從《老張的哲學》起到《牛天賜傳》止,一直是如此。這就是說,在學校開課的時候,我便專心教書,等到學校放寒暑假,我才從事寫作。我不甚滿意這個辦法。因為它使我既不能專心一志地寫作,而又終年無一日休息,有損於健康。在我從國外回到北平的時候,我已經有了去做職業寫家的心意;經好友們的諄諄勸告,我才就了齊魯大學的教職。在齊大辭職后,我跑到上海去,主要的目的是在看看有沒有做職業寫家的可能。那時候,正是“一?二八”以後,書業不景氣,文藝刊物很少,滬上的朋友告訴我不要冒險。
於是,我就接了山東大學的聘書。我不喜歡教書,一來是我沒有淵博的學識,時時感到不安;二來是即使我能勝任,教書也不能給我像寫作那樣的愉快。為了一家子的生活,我不敢獨斷獨行地丟掉了月間可靠的收入,可是我的心裏一時一刻也沒忘掉嘗一嘗職業寫家的滋味。
事有湊巧,在“山大”教過兩年書之後,學校鬧了風潮,我便隨着許多位同事辭了職。這回,我既不想到上海去看看風向,也沒同任何人商議,便決定在青島住下去,專憑寫作的收入過日子。這是“七七”抗戰的前一年。《駱駝祥子》是我做職業寫家的第一炮。這一炮要放響了,我就可以放膽地做下去,每年預計着可以寫出兩部長篇小說來。不幸這一炮若是不過火,我便只好再去教書,也許因為掃興而完全放棄了寫作。所以我說,這本書和我的寫作生活有很重要的關係。
記得是在一九三六年春天吧,“山大”的一位朋友跟我閑談,隨便地談到他在北平時曾用過一個車夫。這個車夫自己買了車,又賣掉,如此三起三落,到末了還是受窮。聽了這幾句簡單的敘述,我當時就說:“這頗可以寫一篇小說。”緊跟着,朋友又說:有一個車夫被軍隊抓了去,哪知道,轉禍為福,他乘着軍隊移動之際,偷偷地牽回三匹駱駝回來。
這兩個車夫都姓什麼?哪裏的人?我都沒問過。我只記住了車夫與駱駝。這便是駱駝祥子的故事的核心。
從春到夏,我心裏老在盤算,怎樣把那一點簡單的故事擴大,成為一篇十多萬字的小說。
不管用得着與否?我首先向齊鐵恨先生打聽駱駝的生活習慣。齊先生生長在北平的西山,山下有許多家養駱駝的。得到他的回信,我看出來,我須以車夫為主,駱駝不過是一點陪襯,因為假若以駱駝為主,恐怕我就須到“口外”去一趟,看看草原與駱駝的情景了。若以車夫為主呢,我就無須到口外去,而隨時隨處可以觀察。這樣,我便把駱駝與祥子結合到一處,而駱駝只負引出祥子的責任。
怎麼寫祥子呢?我先細想車夫有多少種,好給他一個確定的地位。把他的地位確定了,我便可以把其餘的各種車夫順手兒敘述出來;以他為主,以他們為賓,既有中心人物,又有他的社會環境,他就可以活起來了。換言之,我的眼一時一刻也不離開祥子;寫別的人正可以烘托他。
車夫們而外,我又去想,祥子應該租賃哪一車主的車,和拉過什麼樣的人。這樣,我便把他的車夫社會擴大了,而把比他的地位高的人也能介紹進來。可是,這些比他高的人物,也還是因祥子而存在故事裏,我決定不許任何人奪去祥子的主角地位。
有了人,事情是不難想到的。人既以祥子為主,事情當然也以拉車為主。只要我教一切的人都和車發生關係,我便能把祥子拴住,像把小羊拴在草地上的柳樹下那樣。
可是,人與人,事與事,雖以車為聯繫,我還感覺着不易寫出車夫的全部生活來。於是,我還再去想:颳風雲,車夫怎樣?下雨天,車夫怎樣?假若我能把這些細瑣的遭遇寫出來,我的主角便必定能成為一個最真確的人,不但吃的苦、喝的苦,連一陣風、一場雨,也給他的神經以無情的苦刑。
由這裏,我又想到,一個車夫也應當和別人一樣的有那些吃喝而外的問題。他也必定有志願,有性慾,有家庭和兒女。
對這些問題,他怎樣解決呢?他是否能解決呢?這樣一想,我所聽來的簡單的故事便馬上變成了一個社會那麼大。我所要觀察的不僅是車夫的一點點的浮現在衣冠上的、表現在言語與姿態上的那些小事情了,而是要由車夫的內心狀態觀察到地獄究竟是什麼樣子。車夫的外表上的一切,都必有生活與生命上的根據。我必須找到這個根源,才能寫出個勞苦社會。
由一九三六年春天到夏天,我入了迷似的去搜集材料,把祥子的生活與相貌變換過不知多少次——材料變了,人也就隨着變。
到了夏天,我辭去了“山大”的教職,開始把祥子寫在紙上。因為醞釀的時期相當的長,搜集的材料相當的多,拿起筆來的時候我並沒感到多少阻礙。一九三七年一月,“祥子”開始在《宇宙風》上出現,作為長篇連載。當發表第一段的時候,全部還沒有寫完,可是通篇的故事與字數已大概的有了準譜兒,不會有很大的出入。假若沒有這個把握,我是不敢一邊寫一邊發表的。剛剛入夏,我將它寫完,共二十四段,恰合《宇宙風》每月要兩段,連載一年之用。
當我剛剛把它寫完的時候,我就告訴了《宇宙風》的編輯:這是一本最使我自己滿意的作品。後來,刊印單行本的時候,書店即以此語嵌入廣告中。它使我滿意的地方大概是:(一)故事在我心中醞釀得相當的長久,收集的材料也相當的多,所以一落筆便準確,不蔓不枝,沒有什麼敷衍的地方。(二)我開始專以寫作為業,一天到晚心中老想着寫作這一回事,所以雖然每天落在紙上的不過是一二千字,可是在我放下筆的時候,心中並沒有休息,依然是在思索;思索的時候長,筆尖上便能滴出血與淚來。(三)在這故事剛一開頭的時候,我就決定拋開幽默而正正經經地去寫。在往常,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機會,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有時候,事情本沒什麼可笑之處,我也要運用俏皮的言語,勉強地使它帶上點幽默味道。這,往好里說,足以使文字活潑有趣;往壞里說,就往往招人討厭。《祥子》裏沒有這個毛病。即使它還未能完全排除幽默,可是它的幽默是出自事實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裏硬擠出來的。這一決定,使我的作風略有改變,教我知道了只要材料豐富,心中有話可說,就不必一定非幽默不足叫好。(四)既決定了不利用幽默,也就自然地決定了文字要極平易,澄清如無波的湖水。
因為要求平易,我就注意到如何在平易中而不死板。恰好,在這時候,好友顧石君先生供給了我許多北平口語中的字和詞。
在平日,我總以為這些詞彙是有音無字的,所以往往因寫不出而割愛。現在,有了顧先生的幫助,我的筆下就豐富了許多,而可以從容調動口語,給平易的文字添上些親切、新鮮、恰當、活潑的味兒。因此,《祥子》可以朗誦。它的言語是活的。
《祥子》自然也有許多缺點。使我自己最不滿意的是收尾收得太慌了一點。因為連載的關係,我必須整整齊齊地寫成二十四段;事實上,我應當多寫兩三段才能從容不迫地剎住。
這,可是沒法補救了,因為我對已發表過的作品是不願再加修改的。
《祥子》的運氣不算很好:在《宇宙風》上登刊到一半就遇上“七七”抗戰。《宇宙風》何時在滬停刊,我不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祥子》全部登完過沒有。後來,《宇宙風》社遷到廣州,首先把《祥子》印成單行本。可是,據說剛剛印好,廣州就淪陷了,《祥子》便落在敵人的手中。《宇宙風》又遷到桂林,《祥子》也又得到出版的機會,但因郵遞不便,在渝蓉各地就很少見到它。後來,文化生活出版社把紙型買過來,它才在大後方稍稍活動開。
近來,《祥子》好像轉了運,據友人報告,它已被譯成俄文、日文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