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帳篷集市
第5章帳篷集市
屠宰工大口吞咽着,濺射到眼睛上的血液被一層薄膜擋住了,如果有人站在他身旁,會被那雙不屬於人類的瞳孔所吸引,淺紅的豎線取代了圓形瞳孔,立在眼眶中央。
“嘎嘎嘎嘎!”
鴨群被血腥味刺激到,拚命的拍打翅膀,窩棚里羽毛翻飛。
傑瑞茲感覺自己越來越輕,他癱倒在地上,機械式的喘息着,卻感受不到任何痛楚。
我不是來覓食的嗎?為什麼會成為別人的獵物?
最終他失去了意識,原本壯碩的身軀變得乾癟,如同脫水的牛肉,又不帶一絲血色。
將客人的屍體扔到堆滿羽毛的角落,屠宰工臉上還帶着意猶未盡的興奮。
“康納,你總能等到獵物上門。”
一個穿着體面的中年人走了進來,磨邊翻毛皮靴陷入血液與鴨毛的混合物中,卻渾不在意。
被稱作康納的屠宰工沒有理會,他一隻手扶住鐵架,不斷顫動着脊背,似乎在回味那美妙的感覺,不願從中脫離。
幾分鐘后,康納站了起來,摸了摸脖頸,他能感覺到裏面有一股股不屬於自己的液體在衝擊血管壁。
“老闆,晚上好,能把您的手絹借我用一下嗎?”
……
潮濕的海風拂過,廣袤的牧草刷刷作響,牛車在此停下。
車門打開,喬伊跟保羅走了下來。
保羅打量着四周,有些焦躁不安,他總感覺父親會突然從某個帳篷里竄出來,當著喬伊跟下屬的面給他來頓狠的。
“進去吧,拿出你在教室時的氣勢,遇到麻煩掀開衣角。”
喬伊笑着攬住保羅的肩膀,生怕這傢伙關鍵時刻掉鏈子。
“先去買兩頂氈帽,你幫我看着點四周。”
雖然天還沒完全暗下來,但集市已亮起了燈,一盞盞燃油燈掛在帳篷上,昏黃的燈光驅散了灰濛。
平時無人的郊外,現在擠滿了湊熱鬧的小鎮居民,行商們在結束大宗貨物交易后,會將一些殘次品或小玩意兒低價出售。
一路走來,並沒有遇到警員,保羅也逐漸放鬆下來。
“懷錶怎麼賣?”
喬伊在一個帳篷前停住了腳步,木桌上排列着各式各樣的懷錶。
“你看中了哪一塊?它們的價格是不同的,一分價錢一分貨。”
店主見有生意上門,便放下手中的牛皮書,走到兩人身後,耐心等待着。
喬伊沒有貿然上手,只是慢慢打量,最終目光停在了一塊風格獨特的懷錶上。
它加裝了一個金屬前蓋,繁複的葡萄藤紋飾看起來十分精美,價格應該不會過於高昂,因為喬伊並沒有在上面發現任何寶石。
“這是一款狩獵懷錶,為了防止表鏡、指針在狩獵這類劇烈運動的過程中受到撞擊或意外撥動,機械師特意安置了一個黃銅前蓋。”
一直沒開口的店主見喬伊有些意動,開口解釋起來。
“多少錢?如果價格合適,我會考慮的。”
但願店主不會要價太高,他確實希望買一塊懷錶,畢竟只靠小鎮的鐘塔報時,很不方便。
“五枚賽斯銀幣,這是最低價了,如果不出意外,以後每年集會我都會來,一旦出現問題你可以找我。”
店主為了讓喬伊下定決心,故意將那塊懷錶拿起來上弦。
噠噠噠噠。
指針的轉動聲清脆悅耳,顯然這是一個既實用又精巧的傢伙。
“一枚第納里銀幣,別忘了找錢。”
保羅從褲袋裏摸出一枚銀閃閃的硬幣,沒等喬伊開口,徑直塞進店主手中。
“借你的,我就知道三枚小銀幣根本買不了什麼,租車的時候特意回了趟家。”
說話間,他又將找回的零錢塞入口袋。
“它歸你了,記得好好保養,即使它是狩獵懷錶,平常在使用時也要盡量避免磕碰。”
店主將懷錶裝進紙盒,平靜的遞給喬伊,並不為做成一筆生意而喜形於色。
這才是集市的外圍,兩人一邊閑談,一邊朝里走着,難以想像那種被帳篷、攤位包圍的熱鬧感。
保羅摩挲着表蓋,似乎在好奇它的內部構造。
“既然你這麼喜歡,為什麼不給自己買一隻?”
“不用,等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會讓老爸去郡城裏買最好的懷錶,這樣能省下一筆零花錢。”
保羅將懷錶還給喬伊,眼中滿是憧憬與期待,穿越者覺得能跟這樣的人成為朋友是一種福氣。
掀開一道布簾,燒烤的焦香與香料的辛香撲鼻而來,一股股熱浪拍打着兩人的面頰。
“有食物賣?”
喬伊看了眼保羅身後鼓囊囊的雙肩包,似乎在提醒他:你情報有誤。
“烤羊腿,下午剛從屠宰場卸下來的,絕對新鮮!只要一枚賽斯銀幣就能吃到。”
“生牡蠣,一打只收2阿斯,送一杯啤酒。”
“海螺湯!剛出鍋的海螺湯!”
“煎魚!小蔥煎魚!”
這可比早晨廣場上的景象壯觀多了,本地牧區的養殖戶們也發現了商機,他們要麼僱人來做菜,要麼親自客串燒烤師傅。
外地的行商在此豪飲,為遇到意氣相投的朋友而舉杯,為賺到的每一枚銀幣而舉杯。
今早見到的三個東方商人也在此列,他們摘下烏黑髮亮的氈帽,捲曲雜亂的髮絲垂了下來,眼中的警惕早已不見,貨物已經脫手!明早就能啟程回家!
前世,科教城附近的大學生夜市也不如這般熱鬧,受到氛圍的感染,喬伊找了個空桌,將背上的雙肩包交給保羅看護。
“胖子,這頓我請。”
“我能吃一整條烤羊腿,午飯都沒吃,快餓死了。”
保羅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喬伊揮手致意,表示自己已經聽到。
“老闆,一條烤羊腿,兩打生蚝,兩份煎魚,一份海螺湯,麻煩快點。”
“哪一桌?烤完就給你們送去,先去喝杯啤酒吧,那有啤酒桶。”
他看了眼喬伊手指的方向,繼續悶頭烤制架子上的食物。
此時,一群醉酒的商人跑到帳篷的正中央,拿着不知名稱的樂器演奏起來,算不上押韻,卻自有一種粗獷的魅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