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

朱元璋

朱元璋(1328~1398),即明太祖,幼名重八,字國瑞,濠州鍾離(今安徽風陽東)人。出生於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幼年為地主放牛牧羊。元朝至正四年(1344年),淮北大旱,瘟疫流行,父母、長兄相繼染病而死,他貧孤無以自存,入皇覺寺當了一名小行童。不久,又作遊方僧外出遊食3年,過着乞討流浪的生活,足跡踏遍淮西大地,並接受了白蓮教的宣傳,萌發了反抗元朝黑暗統治的思想。至正十一年(1351年),元末紅巾軍大起義爆發。第二年他投奔濠州郭子興起義軍。因作戰勇敢,才能出眾,深得郭子興信任,被留作親兵,娶郭子興的養女馬氏為妻。至正十三年(1353年)他率徐達、湯和等24人南略定遠(今安徽定遠),繼而攻取滁州(今安徽滁州)、和州(今安徽和縣),被郭子興任命為總兵官。郭子興死後,又被小明王韓林兒任命為左副元帥。至正十六年(1356年),他親率大軍攻克集慶(今江蘇南京),改集慶路為應天府,旋稱吳國公。當時,元朝正集中力量與北方紅巾軍作戰,無暇南顧。朱元璋利用這一有利形勢,攻城略地,擴張勢力。他任康茂才為營田使,命諸將屯田墾殖,保證軍隊的糧食供應。他重視延攬人才,知人善任,宋濂、劉基等文韜武略之士紛投其門下。他又嚴明軍紀,禁止剽掠,受到群眾的擁護。經過幾年的苦心經營,朱元璋的佔領區迅速擴大,以應天為中心的根據地日益鞏固。至正十三年(1363年),張士誠派部將呂珍攻打安豐(今安徽壽縣),朱元璋率軍援救,解安豐之圍,將小明王迎至滁州。

同年,陳友諒率60萬大軍進攻洪都(今江西南昌),朱元璋將兵20萬馳援,在鄱陽湖與陳友諒展開激戰。朱元璋以弱制強,以少勝多,大獲全勝。次年,朱元璋自立為吳王。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派廖永忠迎小明王到應天,行至瓜步(在今江蘇六合東南)將小明王溺死於江中。第二年,朱元璋派軍攻破張士誠的都城平江(今江蘇蘇州),俘獲張士誠。接着,朱元璋相繼消滅了割據浙江沿海的方國珍,盤據福建的陳友定,並乘勝進軍兩廣,平定了南方廣大地區。與此同時,朱元璋又以徐達為征虜大將軍,率師北伐中原。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應天(今江蘇南京)稱帝,國號大明,建元洪武,立馬氏為皇后。八月,明軍攻陷元朝大都(今北京),元順帝趁夜出城北逃,元朝滅亡。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為醫治戰爭創傷,安定民生,穩定社會秩序,多次下詔,減免賦役,節省政府開支,禁止官吏苛征暴斂,抑制豪強勢力,嚴懲貪官污吏;又招民墾荒,大興屯田,興修水利,獎勸桑棉生產,解放奴婢,放寬對工匠的限制,提高生產者的人身地位。還下令清丈土地,整頓戶籍,編定賦役黃冊和魚鱗圖冊,以保證國家的賦役徵調和防止賦役負擔的嚴重不均。

在恢復和發展生產的同時,朱元璋大刀闊斧地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洪武九年(1376年)廢除行中書省,在全國陸續設置了13個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民政和財政,另設提刑按察使司掌刑法,都指揮使司掌軍事。三司互不統屬,直接對朝廷負責,從而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洪武十三年(1380年)下令罷中書省,廢丞相,中國歷史上延續已久的丞相制度從此廢除。同時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都府儘管兵籍和軍政,軍隊的調遣和最高指揮權掌握在皇帝一人之手。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御史台為都察院,負責糾察文武百官。又特設軍事特務組織錦衣衛,歸皇帝直接指揮,負責保衛皇帝,偵緝姦宄,審理“詔獄”。鑒於漢、唐時期宦官專權、后妃亂政的歷史教訓,朱元璋嚴厲禁止宦官、后妃干預政事。這些措施的實行,使中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

朱元璋主張治亂世用重典,先後編定《大明律》和《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又實行廷杖制度,用嚴刑峻法懲治危害皇權的行為和貪官污吏。洪武十三年(1380年)丞相胡惟庸謀反,朱元璋處死胡惟庸,並窮搜其黨羽,株連被殺者達3萬多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又以謀反罪誅殺大將軍藍玉,誅連被殺者近2萬人。

朱元璋實行了比唐、宋更為完備的學校制度和科舉制度,擴大錄取名額,規定應試文章的格式為八股文。為加強思想統治,他屢興文字獄,使不少文臣士人無辜遭禍。

他所實行的文化專制統治,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

朱元璋一生勤於政事,勵精圖治,躬行節儉,作風務實,他為大明帝國的創建和鞏固奮鬥了一生,堪稱一代明君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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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方各族人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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