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國際物流管理(6)

第八篇 國際物流管理(6)

第三類是一般商品,由地方政府部門審批。

4.申領進口許可證

我國對有的進口商品,採用憑許可證進口的辦法。進口單位必須在委託外貿公司對外訂貨之前?填報進口許可證申請表,並連同批准的進口證件(批准件)、使用外匯證件向發證部門申請進口許可證。簽發許可證的對外經濟貿易部門,在審核領證單位提交的有關文件及許可證申請表無誤后,即簽發許可證。

5.報批用匯計劃

使用貿易外匯進口必須按批准的用匯計劃,用確定的外匯和批准的用途進行。不論是計劃用匯或計劃外外匯進口,均應按規定的程序上報。

⑴貿易外匯

◎對以信用證付款的進口貨物,進口單位在向銀行申請開證前,應先報請外匯管理部門出具外匯來源證明。對需要進口許可證或批准件的單位或商品,還應提供相應的許可證或批件,外匯管理局才能憑以出具證明。銀行憑進口單位的開證申請及外匯管理局出具的證明辦理開證。

◎在不開信用證情況下的進口,進口單位應同樣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證明。銀行憑進口單位提供的進口單據、付款通知書及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外匯來源證明辦理付款手續。

◎預付進口貨款應憑外商所在地銀行出具書面保函辦理付款手續。

⑵貸款外匯

◎申請貸款

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文件:《外匯貸款申請書》或《使用短期貸款申請表》;由主管部門同意的貸款項目計劃或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落實的國內配套計劃和有關合同副本;已經落實的歸還貸款所需的外匯額度人民幣資金計劃;用出口商品還款的項目,要提供與外貿公司簽訂的產銷還匯合同或與外商草簽的合同。

◎簽訂貸款合同

填制和審核訂貨卡片或設備分交方案。

6.委託代理

沒有經營進口權或進口商品超出其經營範圍的企業,如需進口,必須委託有經營權的外貿公司代理進口。進口單位必須向有經營權的外貿公司提交的文件。

⑴政府正式批准進口的書面文件,如訂貨卡片、進口訂貨說明書。

⑵使用外匯的有關證明,如留成外匯,要有中國銀行開具的進口訂貨用匯通知單或外匯調撥單,如果是貨款外匯,還要提交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十、入境貨物報檢單填制標準

⑴編號:由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受理人員填寫,前6位為檢驗檢疫局機關代碼,第7位為報檢類別代碼,第8、9位為年代碼,第10至15位為流水號。

⑵報檢單位登記號:報檢單位在檢驗檢疫機構登記的號碼。

⑶聯繫人:報檢人員姓名。電話:報檢人員的聯繫電話。

⑷報檢日期:檢驗檢疫機構實際受理報檢的日期。

⑸收貨人:外貿合同中的收貨人。應中英文對照填寫。

⑹發貨人:外貿合同中的發貨人。

⑺貨物名稱(中/外文):進口貨物的品名,應與進口合同、發票名稱一致,如為廢舊物應註明。

⑻H.S編碼:進口貨物的商品編碼。以當年海關公佈的商品稅則編碼分類為準。

⑼產地:該進口貨物的原產國家或地區。

⑽數/重量:以商品編碼分類中標準重量為準。應註明數/重量單位。

⑾貨物總值:入境貨物的總值及幣種,應與合同、發票或報關單上所列的貨物總值一致。

⑿包裝種類及數量:貨物實際運輸包裝的種類及數量,如是要紙包裝還應註明材質及尺寸。

⒀運輸工具名稱號碼:運輸工具的名稱和號碼。

⒁合同號:對外貿易合同、訂單或形式發票的號碼。

⒂貿易方式:該批貨物進口的貿易方式。

⒃貿易國別(地區):進口貨物的貿易國別。

⒄提單/運單號:貨物海運提單號或空運單號,有二程提單的應同時填寫。

⒅到貨日期:進口貨物到達口岸的日期。

⒆啟運口岸:貨物的啟運口岸。

⒇入境口岸:貨物的入境口岸。

21.卸畢日期:貨物在口岸的卸畢日期。

22.啟運口岸:貨物的啟運口岸。

23.入境口岸:貨物的入境口岸。

24.索賠有效期:對外貿易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期限。

25.經停口岸:貨物在運輸中曾經停靠的外國口岸。

26.目的地:貨物的境內目的地。

27.集裝箱規格、數量及號碼:貨物若以集裝箱運輸應填寫集裝箱的規格,數量及號碼。

28.合同訂立的特殊條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訂立的有關檢驗檢疫的特殊條款及其他要求應填入此欄。

十一、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標準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管理的憑據。為統一填報要求,保證報關單數據質量,根據《海關法》及有關法規,特制定本標準。

本規範在一般情況下採用“報關單”或“進口報關單”、“出口報關單”的提法,需要分別說明不同要求時,則分別採用以下提法:

1.報關單錄入憑單:指申報單位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的憑單,用作報關單預錄入的依據(可將現行報關單放大后使用)。

2.預錄入報關單:指預錄入公司錄入打印,並聯網將錄入數據傳送到海關,由申報單位向海關申報的報關單,是海關監管的依據。

3.EDI報關單:指申報單位採用EDI方式向海關申報的電子報文形式的報關單及事後打印、補交備核的書面報關單,是海關監管的依據。

4.報關單證明聯:指海關在核實貨物實際入、出境后按報關單格式提供的證明聯,用作企業向稅務、外匯管理部門辦結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各欄目的填制標準如下:

1.預錄入編號

指申報單位或預錄入單位對該單位填制錄入的報關單的編號,用於該單位與海關之間引用其申報后尚未批准放行的報關單。報關單錄入憑單的編號規則由申報單位自行決定。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的預錄入編號由接受申報的海關決定編號規則,計算機自動打印。

2.海關編號

⑴指海關接受申報時給予報關單的編號。

⑵海關編號由各海關在接受申報環節確定,應標識在報關單的每一聯上。

⑶報關單海關編號為9位數碼,由各直屬海關統一管理。各直屬海關對進口報關單和出口報關單應分別編號,並確保在同一公曆年度內,能按進口和出口惟一地標識本關區的每一份報關單。各直屬海關的統計、理單部門可以對歸檔的報關單另行編製理單歸檔編號理單歸檔編號不得在部門以外用於報關單標識。

3.進口口岸/出口口岸

⑴指貨物實際進(出)我國關境口岸海關的名稱。

⑵本欄目應根據貨物實際進(出)口的口岸海關選擇填報《關區代碼表》中相應的口岸海關名稱及代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進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⑶無實際進出口的,填報接受申報的海關名稱及代碼。《關區代碼表》見附件。

4.備案號

指進出口企業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審批備案等手續時,海關給予《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來料加工及中小型補償貿易登記手冊》、《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產品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記手冊》(以下均簡稱《登記手冊》)、《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以下簡稱《征免稅證明》)或其他有關備案審批文件的編號。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⑴加工貿易報關單本欄目填報《登記手冊》編號:少量低價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填報“C+關區代碼C+0000000”,不得為空;

⑵凡涉及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不得為空;

⑶無備案審批文件的報關單,本欄目免於填報。備案號長度為12位,其中第1位是標記代碼。備案號的標記代碼必須與“貿易方式”及“征免性質”欄目相協調,例如:

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征免性質也應當是來料加工,備案號的標記代碼應為“B”。

“備案標記代碼表”見附件。

5.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⑴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⑵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打印報關舉證明聯用,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於填報。

⑶無實際進出口的報關單填報辦理申報手續的日期。

⑷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

6.申報日期

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的日期。預錄入及EDI報關單填報向海關申報的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審單關員按實際日期修改批註。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

7.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並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字,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置的註冊登記編碼。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⑴簽訂和執行合同如為兩個單位,填報執行合同的單位。

⑵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⑶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以代理方為經營單位。

8.運輸方式

指載運貨物進出關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的分類。本欄目應根據實際運輸方式按海關規定的《運輸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運輸方式。特殊情況下運輸方式的填報原則如下:

⑴非郵政方式進出口的快遞貨物,按實際運輸方式填報。

⑵進出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貨物,按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填報。

⑶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根據載運貨物抵達進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根據載運貨物駛離出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

⑷無實際進出口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報《運輸方式代碼表》中運輸方式“0”(非保稅區運入保稅區和保稅區退區)、“1”(境內存入出口監管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退倉)、“7”(保稅區運往非保稅區)、“8”(保稅倉庫轉內銷)或“9”(其他運輸)。《運輸方式代碼表》見附件。

9.運輸工具名稱

指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的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本欄目填制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⑴江海運輸填報船名及航次,或載貨清單編號(註:按受理申報海關要求填報)。

⑵汽車運輸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碼。

⑶鐵路運輸填報車次或車廂號,以及進出境日期。

⑷航空運輸填報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本欄目為空。

⑸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⑹進口轉關運輸填報轉關標誌“?”及轉關運輸申報單編號,其中以鐵路運輸方式轉關的,填報“?”+轉關運輸申報單編號+“?/”+車廂號;出口轉關運輸只需填報轉關運輸標誌“?”。

⑺進出保稅區(運輸方式代碼“0”或“7”)填報保稅區名稱,進出保稅倉庫及出口監管倉庫(運輸方式代碼“1”或“8”)填報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名稱。

⑻其他運輸填報具體運輸方式名稱,例如:管道、馱畜等,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為空。

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

10.提運單號

指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

本欄目填報的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⑴江海運輸填報進口提單號或出口運單號。

⑵鐵路運輸填報運單號。

⑶汽車運輸免於填報。

⑷航空運輸填報總運單號。

⑸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⑹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為空。

⑺進口轉關運輸應填報貨物進境時的提運單號,出口轉關運輸無法確定提運單號時,本欄目可以為空。

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運單時,應按接受申報的海關規定,或分單填報,或填報一個提運單號和多提運單標誌“+”及提運單數,其餘提運單號填寫打印在備註欄中或隨附清單。

11.收貨單位/發貨單位

收貨單位指進口貨物在境內的最終消費、使用單位、包括:

⑴自行從境外進口貨物的單位。

⑵委託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口貨物的單位。發貨單位指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產或銷售單位,包括:

◎自行出口貨物的單位。

◎委託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貨物的單位。本欄目應填報收、發貨單位的中文名稱或其海關註冊編碼。

12.貿易方式

⑴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貿易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貿易方式簡稱或代碼。

⑵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

⑶《貿易方式代碼表》見附件。

13.征免性質

⑴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實施征、減、免稅管理的性質類別。本欄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征免稅證明”中批註的征免性質填報,或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征免性質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征免性質簡稱或代碼。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種征免性質。

⑵《征免性質代碼表》見附件。

14.徵稅比例/結匯方式

⑴徵稅比例僅用於“非對口合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代碼“0715”)進口料、件的進口報關單,填報海關規定的實際應徵稅比率,例如5%填報5,15%填報15。出口報關單應填報結匯方式,即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收結外匯的方式。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結匯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結匯方式名稱或代碼。

⑵《結匯方式代碼表》見附件。

15.許可證號

本欄目用於應申領進(出)口許可證的貨物。此類貨物必須填報外經貿部及其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編號,不得為空。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個許可證號。

16.起運國(地區)/運抵國(地區)

⑴起運國(地區)指進口貨物起始發出的國家(地區)。

⑵運抵國(地區)指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

⑶對發生運輸中轉的貨物,如中轉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則起、抵地不變,如中轉地發生商業性交易,則以中轉地作為起運/運抵國(地區)填報。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起運國(地區)或運抵國(地區)中文名稱或代碼。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填報“中國”(代碼“142”)。

17.裝貨港/指運港

⑴裝貨港指進口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後一個境外裝運港。

⑵指運港指出口貨物運往境外的最終目的港;最終目的港不可預知的,可按儘可能預知的目的港填報。

⑶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海關規定的《港口航線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港口中文名稱或代碼。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為空。

18.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

⑴境內目的地指進口貨物在國內的消費、使用地或最終運抵地。

⑵境內貨源地指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

⑶本欄目應根據進口貨物的收貨單位、出口貨物生產廠家或發貨單位所屬國內地區,按海關規定的《國內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國內地區名稱或代碼。一份報關單對應兩個以上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的,填報對應於價值較大貨物的國內地區名稱或代碼。

19.批准文號

⑴進口報關單本欄目暫空。

⑵出口報關單本欄目用於填報《出口收匯核銷單》編號。

20.成交方式

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成交價格條款按海關規定的《成交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成交方式代碼。無實際進出口的,進口填報CIF價,出口填報FOB價。

21.運費

⑴本欄目用於成交價格中不包含運費的進口貨物或成交價格中含有運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的國際運輸費用。可按運費單價、總價或運費率三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註明運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運保費合併計算的,運保費填報在本欄目。運費標記“1”表示運費率,“2”表示每噸貨物的運費單價,“3”表示運費總價。例如:

5%的運費率填報為5/1;

24美元的運費單價填報為502/24/2;

7000美元的運費總價填報為502/7000/3。

⑵《貨幣代碼表》見附件。

22.保費

⑴本欄目用於成交價格中不包含保險費的進口貨物或成交價格中含有保險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報該份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國際運輸的保險費用。可按保險費總價或保險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註明保險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運保費合併計算的,運保費填報在運費欄目中。保險費標記“1”表示保險費率,“3”表示保險費總價。例如:

3%的保險費率填報為0.3/1;

10000港元保險費總價填報為110/10000/3。

⑵《貨幣代碼表》見附件。

23.雜費

⑴指成交價格以外的、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如手續費、傭金、回扣等,可按雜費總價或雜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同時註明雜費標記,並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應計入完稅價格的雜費填報為正值或正率,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雜費填報為負值或負率。

⑵雜費標記“1”表示雜費率,“3”表示雜費總價。例如: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1.5%的雜費率填報為1.5/1;

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報為一l/1;

應計入完稅價格的500英鎊雜費總價填報為303/500/3。

⑶《貨幣代碼表》見附件。

24.合同協議號

本欄目應填報進(出)口貨物合同(協議)的全部字頭和號碼。

25.件數

本欄目應填報有外包裝的進(出)口貨物的實際件數。本欄目不得填報為零,裸裝貨物填報為1。

26.包裝種類

本欄目應填報進(出)口貨物的實際外包裝種類,如:木箱、紙箱、鐵桶、散裝、其他。

27.毛重(公斤)

⑴指貨物及其包裝材料的重量之和。

⑵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實際毛重,計量單位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報為1。

28.凈重(公斤)

⑴指貨物的毛重減去外包裝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實際重量。

⑵本欄目填報進(出)口貨物的實際凈重,計量單位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報為1。

29.集裝箱號

⑴本欄目用於填報和打印集裝箱編號及數量。

⑵集裝箱號是在每個集裝箱箱體兩側標示的全球惟一的編號。

例如:

TEXU3605231*1(1)表示1個標準集裝箱;:

TEXU3605231*2(3)表示2個集裝箱,摺合為3個標準集裝箱,其中一個箱號為TEXU3605231。在多於一個集裝箱的情況下,其餘集裝箱編號打印在備註欄或隨附清單上。

30.隨附單據

⑴指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併向海關遞交的單證或文件。合同、發票、裝箱單、許可證等必備的隨附單證不在本欄目填報。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證件的代碼,並填報每種證件的編號(編號打印在備註欄下半部分)。

⑵《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見附件。

31.用途/生產廠家

⑴進口貨物填報用途,應根據進口貨物的實際用途按海關規定的《用途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用途名稱或代碼。生產廠家指出口貨物的境內生產企業,本欄目供必要時手工填寫。

⑵《用途代碼表》見附件。

32.標記嘜碼及備註

本欄目下部供打印隨附單據欄中監管證件的編號,上部用於填報以下內容:

⑴標記嘜碼中除圖形以外的文字、數字;

⑵一票貨物多個集裝箱的,在本欄目填報其餘的集裝箱號;

⑶一票貨物多個提運單的,在本欄目填報其餘的提運單號;

⑷受外商投資企業委託代理其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外貿企業名稱;

⑸其他申報時必須說明的事項。

33.項號

⑴本欄目分兩行填報及打印。

⑵第一行打印報關單中的商品排列序號。

⑶第二行專用於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填報和打印該項貨物在《登記手冊》中的項號。

34.商品編號

指按海關規定的商品分類編碼規則確定的進(出)口貨物的商品編號。

35.商品名稱、規格型號

⑴本欄目分兩行填報及打印。

⑵第一行打印進(出)口貨物規範的中文商品名稱,第二行打印規格型號,必要時可加註原文。

⑶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報,並與所提供的商業發票相符;

◎商品名稱應當規範,規格型號應當足夠詳細,以能滿足海關歸類、審價以及監管的要求為準。禁止、限制進出口等實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稱必須與交驗的批准證件上的商品名稱相符;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本欄目填報錄入的內容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名稱與規格型號一致。

36.數量及單位

⑴指進(出)口商品的實際成交數量及計量單位。

⑵本欄目分三行填報及打印。

⑶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進出口貨物必須按海關法定計量單位填報;法定第一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本欄目第一行。

◎凡海關列明第二計量單位的,必須報明該商品第二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本欄目第二行。無第二計量單位的,本欄目第二行為空。

◎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不一致時,還需填報成交計量單位及數量,打印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下方(第三行)。成交計量單位與海關法定計量單位一致時,本欄目第三行為空。

◎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成交計量單位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計量單位一致,不相同時必須修改備案或轉換一致后填報。

37.原產國(地區)/最終目的國(地區)

⑴原產國(地區)指進口貨物的生產、開採或加工製造國家(地區)。

⑵最終目的國(地區)指出口貨物的最終實際消費、使用或進一步加工製造國家(地區)。

⑶本欄目應按海關規定的《國別(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國家(地區)名稱或代碼。

38.單價

⑴本欄目應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單位價格。

⑵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

39.總價

⑴本欄目應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總價。

⑵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

40.幣制

⑴推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價格的幣種。

⑵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成交情況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的相應的貨幣名稱或代碼,如《貨幣代碼表》中無實際成交幣種,需轉換后填報。

⑶《貨幣代碼表》見附件。

41.征免

⑴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徵稅、減稅、免稅或特案處理的實際操作方式。

⑵本欄目應按照海關核發的《征免稅證明》或有關政策規定,對報關單所列每項商品選擇填報海關規定的《征減免稅方式代碼表》中相應的征減免稅方式。

⑶《征減免稅方式代碼表》見附件。

42.稅費徵收情況

本欄目供海關批註進(出)口貨物稅費徵收及減免情況。

43.錄入員

本欄目用於預錄入和EDI報關單,打印錄入人員的姓名。

44.錄入單位

本欄目用於預錄入和EDI報關單,打印錄入單位名稱。

45.申報單位

⑴本欄目指報關單左下方用於填報申報單位有關情況的總欄目。

⑵申報單位指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直接向海關負責的企業或單位。自理報關的,應填報進(出)口貨物的經營單位名稱及代碼;

⑶委託代理報關的,應填報經海關批准的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名稱及代碼。本欄目內應加蓋申報單位有效印章,並應有報關員和所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的業務負責人)的簽字。

⑷本欄目還包括報關單位地址、郵編和電話等分項目,由申報單位的報關員填報。

46.填制日期

⑴指報關單的填制日期。預錄入和EDI報關單由計算機自動打印。

⑵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

47.海關審單批註欄

⑴本欄目指供海關內部作業時簽注的總欄目,由海關關員手工填寫在預錄入報關單上。

⑵其中“放行”欄填寫海關對接受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做出放行決定的日期。

十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須知

(一)報檢資格

1.報檢單位首次報檢時,須持本單位營業執照和政府批文向我局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取得報檢單位代碼後方可報檢;報檢單位若有變更情況(如單位名稱、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或撤併等情況須迅速申辦登記備案的變更手續。

2.收用貨單位或代理接收單位可作為入境貨物的報檢單位。

3.對外貿易關係人可申請辦理相關的鑒定業務。

4.申領原產地證書的單位,必須預先向我局申請辦理註冊登記,經我局考核合格並取得資格後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5.報檢人員須經我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報檢員證書》后,方可辦理具體報檢工作。

(二)報檢範圍

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

2.輸入國或地區法律規定必須憑檢驗檢疫機構證書方准入境的。

3.有關國際條約規定須經檢驗檢疫的。

4.申請簽發普惠制產地證或一般原產地證的。

5.對外貿易關係人申請的鑒定業務和委託檢驗。

6.對外貿易合同、信用證約定由檢驗檢疫機構或官方機構出具證書的。

7.《檢驗檢疫目錄》規定中外入境貨物經收用貨單位驗收發現質量不合格或殘損、短缺,需檢驗檢疫機構出證索賠的。

8.涉及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司法和行政機關委託的鑒定業務。

9.報檢單位對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檢疫結果有異議的復驗申請。

(三)報驗證單

1.總體要求

報檢人在報檢時必須填寫規定格式的報檢單,做到書寫工事、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填制項目完整準確,單單一致,並加蓋報檢單位印章,同時提供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的單證資料。

2.入境報檢

⑴應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並提供合同、發票、提單等有關單證。

⑵除按上述條款規定外,下列情況報檢時還應提供相關文件:

◎凡實施安全質量許可、衛生註冊或需經其他審批的,應提供相關證明。

◎貨物品質檢驗的還應提供國外品質證書或質量保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資料;憑樣成交的,須加附成交樣品;以品級或公量計價結算的,應同時申請重量鑒定。

◎廢物入境的還應提供國家環保部門簽發的《進口廢物批准證書》和經認可的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裝運前檢驗合格證書等。

◎申請殘損鑒定的還應提供理貨殘損單、鐵路商務記錄、空運事故記錄或海事報告等證明貨損情況的有關單證。

◎申請重(數)量鑒定的還應提供重量明細單、理化清單等。

◎貨物經收用貨部門驗收或其他單位檢測的,應隨附驗收報告或檢測結果以及重量明細單等。

◎入境的國際旅行者,應填寫入境檢疫聲明卡。

◎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的,在提供貿易合同、發票、產地證書的同時,還必須提供輸出

國或地區的官方檢疫證書;需經入境檢疫審批的,還應提供入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動植物及其產品過境的,應持貨運單和輸出國或地區的官方檢疫證書;動物過境的,還應提交國家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動物過境許可證。

◎運輸工具、集裝箱入境的,應提供出國或地區的官方檢疫證明,並申報有關人員健康狀況。

◎入境旅客、交通員工攜帶活體動物的,應提供入境動物檢疫證書及預防接種證明。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輸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須提供國家檢驗檢疫局簽發的特許審批證明。

◎特殊物品入境的,應提供相關的批件或規定的文件。

3.出境報檢

⑴應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並提供對外貿易合同(售貨確認書或函電)、信用證、發票、裝箱單等必要的單證,出口生產企業代外貿出口單位報檢的,須有外貿出口單位出具的委託書。

⑵除按上述條款規定外,下列情況報檢時還應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凡實施質量許可、衛生註冊登記或其他需經審批的,應提供相關證明。

◎出境貨物須經生產者或經營者檢驗合格並加附檢驗合格證或檢測報告。申請重量鑒定的,應加附重量明細單或磅碼單。

◎憑樣成交的貨物,應加附重量明細單或磅碼單。

◎出境人員應申請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及國際預防接種證書。

◎運輸工具、集裝箱出境的,應提供相關檢疫證明,並申報有關人員健康狀況。

◎生產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產出境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

◎危險貨物出境時,必須提供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單和使用鑒定結果單。

◎申請一般原產地證書或普惠制原產地證書的,應提供整套繕制完畢的產地證書、出口商業發票等資料,含進口成分的產品,還必須提交《含進口成分受惠商品成本明細單》。

◎特殊物品出境,應提供相關的審批文件。

◎申請鑒定和委託檢驗,視不同的申請項目,參照以上有關條款執行。

(四)報檢時限和地點

1.貨物入境報檢,應在入境前或入境時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達站的檢驗檢疫機構辦理報檢手續;入境的運輸工具及人員應在入境前/時申報。

2.入境貨物需對外索賠出證的,應在索賠有效期前不少於20天內向到貨口岸或貨物到達地的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如預計時間不夠,報檢單位應向國外發貨人要求處長索賠期。

3.輸入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或種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應當在入境前30天報檢。

4.輸入其他動物的應當在入境前15天報檢。

5.輸入植物、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應在入境前7天報檢。

6.出境貨物最遲應於報關或裝運前7天報檢,對於個別檢驗檢疫周期較長的貨物,應留有相應的檢驗檢疫時間。如在產地檢驗后,需要在異地報關地檢驗檢疫局出具通關單的,還應考慮查驗換單的時間。

7.出境的運輸工具和人員應在出境前報檢或申報。

8.輸出動物,出境前需經隔離檢疫的,應在出境前60天預報,隔離前7天報檢。

9.報檢人對檢驗檢疫證單有特殊要求的,應報檢單上註明並交付相關文件。

十三、入境貨物報檢單填制標準

1.編號:由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受理人員填寫,前6位為檢驗檢疫局機關代碼,第7位為報檢類別代碼,第8、9位為年代碼,第10至15位為流水號。

2.報檢單位登記號:報檢單位在檢驗檢疫機構登記的號碼。

3.聯繫人:報檢人員姓名。電話:報檢人員的聯繫電話。

4.報檢日期:檢驗檢疫機構實際受理報檢的日期。

5.收貨人:外貿合同中的收貨人。應中英文對照填寫。

6.發貨人:外貿合同中的發貨人。

7.貨物名稱(中/外文):進口貨物的品名,應與進口合同、發票名稱一致,如為廢舊物應註明。

8.H.S編碼:進口貨物的商品編碼。以當年海關公佈的商品稅則編碼分類為準。

9.產國(地區):該進口貨物的原產國家或地區。

10.數/重量:以商品編碼分類中標準重量為準。應註明數/重量單位。

11.貨物總值:入境貨物的總值及幣種,應與合同、發票或報關單上所列的貨物總值一致。

12.包裝種類及數量:貨物實際運輸包裝的種類及數量,如是要質包裝還應註明材質AA寸。

13.運輸工具名稱號碼:運輸工具的名稱和號碼。

14.合同號:對外貿易合同、訂單或形式發票的號碼。

15.貿易方式:該批貨物進口的貿易方式。

16.貿易國加國別(地區):進口貨物的貿易國別。

17.提單/運單號:貨物海運提單號或空運單號,有二程提單的應同時填寫。

18.到貨日期:進口貨物到達口岸的日期。

19.啟運口岸:貨物的啟運口岸。

20.入境口岸:貨物的入境口岸。

21.卸畢日期:貨物在口岸的卸畢日期。

22.啟運口岸:貨物的啟運口岸。

23.入境口岸:貨物的入境口岸。

24.索賠有效期:對外貿易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期限。

25.經停口岸:貨物在運輸中曾經停靠的外國口岸。

26.目的地:貨物的境內目的地。

27.集裝箱規格、數量及號碼:貨物若以集裝箱運輸應填寫集裝箱的規格,數量及號碼。

28.合同訂立的特殊條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訂立的有關檢驗檢疫的特殊條款及其他要求應填入此欄。

29.貨物存放地點:貨物存放的地點。

30.用途:本批貨物的用途。自以下9年選項中選擇:

⑴種用或繁殖

⑵食用

⑶奶用

⑷觀賞或演藝

⑸伴侶動物

⑹試驗

⑺藥用

⑻飼用

⑼其他

31.隨附單據:在隨附單據的種類前划“√”或補填。

32.號碼:貨物的標記號碼,應與合同、發票等有關外貿單據保持一致。若沒有標記號碼則填“N/M”。

33.外商投資財產:由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受理人員填寫。

34.簽名:由持有報檢員證的報檢人員手簽。

35.檢驗檢疫費:由檢驗檢疫機構計費人員核定費用后填寫。

36.領取證單:報檢人在領取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有關檢驗檢疫證單時填寫領證日期及領證人姓名。

報檢人要認真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內容應按合同、國外發票、提單、運單上的內容填寫,報檢單應填寫完整、無漏項,字跡清楚,不得塗改,且中英文內容一致,並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十四、進出口商品檢驗依據、流程

1.出口商品品質檢驗依據

⑴強制性檢驗標準:

◎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中的規定標準。

◎國家政府間的雙邊協議的規定。

⑵合法檢驗依據(合同、信用證等)。

⑶對於其他的新商品、尚未制定包裝標準的商品按有關法令規定和實際情況處理。

2.出口食品、畜產品的獸醫衛生檢驗依據

⑴出口食品、畜產品的獸醫衛生檢驗依據:

◎我國法律行政的規定。

◎合同、信用證。

◎我國有關衛生質量標準。

◎國家商檢局對出口食品、畜產品的有關規定。

◎進口國的有關獸醫衛生法規規定及與我國簽訂的雙邊檢疫協定的有關規定。

◎其他規定,除規定的檢驗項目外,不能含有有害物質或惡性雜質等。

⑵出口水產品的獸醫衛生檢驗依據:

◎合同、信用證。

◎標準:對水產品的條件沒有規定時按有關出口標準檢驗。

◎樣品或函件。

◎有關規定:對於需要進行理化、微生物或其他衛生項目檢驗的,按照出口水產品檢驗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檢驗。

◎其他規定:對於地方性少量水產品沒有出口標準的可以按照工貿檢協商提出暫定品質條件進行檢驗。

3.檢驗流程

⑴受理報驗

⑵抽樣

⑶檢驗

4.簽發商檢證單。

⑴質量許可證。是國家管理出口商品質量,限制劣質商品出口,維護國家利益,促進對外貿易的一項制度。

⑵衛生檢驗。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出口食品的衛生檢驗和檢疫工作由商檢機構辦理,做好衛生監督、檢驗,要從生產廠、庫的衛生條件做起,商檢機構對出口食品的加工廠、屠宰場、冷庫、倉庫,採用註冊登記的形式對其衛生狀況和衛生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⑶船艙和集裝箱檢驗。對裝運出口糧油食品、冷凍品等易腐食品的船艙和集裝箱實施強制性檢驗。有關承運人和裝箱部門應在裝貨前向商檢機構申請檢驗,經商檢符合裝運技術條件併發給合格證書後方准裝運。船艙檢驗包括乾貨艙檢驗、油艙檢驗,冷藏艙檢驗、以確認其地所裝貨物的適載性,對其他出口集裝箱辦理鑒定業務。

⑷危險品的包裝檢驗,對於生產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生產廠,在生產檢驗合格基礎上,申請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檢驗合格后,簽發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對於生產危險品的單位,應申請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合格后簽發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結果單。

第三節國際物流常用管理表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報關單

預錄入編號:海關編號:

出口口岸備案號出口日期申報日期

經營單位運輸方式運輸工具名稱提運單號

發貨單位貿易方式征免性質結匯方式

許可證號運抵國(地區)指運港境內貨源地

批准文號成交方式運費保費雜費

合同協議號件數包裝種類毛重(公斤)凈重(公斤)

集裝箱號隨附單據生產廠家

標記號碼及備註

商品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及單位最終目的國(地區)單價總價幣制征免

稅費徵收情況

錄入員錄入單位茲申明以上申報無論並承擔法律責任海關審單批註及放行日期(簽章)

審單審價

報關員

單位地址

郵編電話

申報單位(簽章)

填制日期

徵稅統計

查驗放行

二、進口貨物報關單(來料加工、補償貿易專用,淺綠色)(崗位技能手冊263頁)

三、進口貨物報關單(進料加工專用,粉紅色)(崗位技能手冊264頁)

四、外商投資企業進料加工業務申請表(崗位技能手冊265頁)

五、進口物料申請備案清單(崗位技能手冊265頁)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報檢單(崗位技能手冊293頁)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貨物報檢單(崗位技能手冊294頁)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崗位技能手冊299頁)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崗位技能手冊300頁)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崗位技能手冊301頁)

十一、鐵路貨物運單

鐵路貨物運單

┌─────────┐

│承運人/託運人裝車│領貨憑證

計劃號碼或運輸號碼:鐵路局├─────────┤

貨位:貨物運單│承運人/託運人施封│車種車號

貨物指定於月日搬入託運人→發站→└─────────┘貨票第號

運到期限日到站→收貨人貨票第號運到期限日

┌──────────────┬──────────────┐┌──┬───┐

│託運人填寫│承運人填寫││發站││

├──┬───┬────┬──┼────┬────┬────┤├──┼───┤

│發站││到站(局)││車種車號││貨車標重││到站││

├──┴───┴───┬┴──┼────┼────┴────┤├──┼───┤

│到站所屬省(市)自治區││施封號碼│││託運││

││││││人││

├──┬──┬────┴───┼────┼────┬────┤├──┼───┤

││名稱││經由│鐵路貨車│││收貨││

│托││││篷布號碼│││人││

│運├──┼──┬──┬──┼────┼────┼────┤├──┼─┬─┤

│人│住址││電話││││││貨物│件│重│

││││││││││名稱│數│量│

├──┼──┼──┴──┴──┼────┼────┼────┤├──┼─┼─┤

│收│名稱││運價里程│集裝箱號││││││

│貨├──┼──┬──┬──┼────┤碼││││││

│人│住址││電話│││││││││

十二、海運提單

海運提單

SEA-LANDSERVICE,INC.INTERNATIONALBILLOFLADING

NOTNEGOTIABLEUNLESSCONSIGNED"TOORDER"

(SPACESIMMEDIATELYBELOWFORSHIPPER'SMEMORANDA)

SHIPPER/EXPORTER(COMPLETENAMEANDADDRESS)

DELINGTRADEBV

P.O.BOX100

3700GCBUNSEN

HOLLANDBOOKINGNO.

HLS410700BILLOFLADINGNO.

SEAU871107100

EXPORTREFERENCES

CONSIGNEE(COMPLETENAMEANDADDRESS)

TOORDERFORWARDINGAGENT/FMCNO.

ESPOOFINLAND

POINTANDCOUNTRYOFORIGIN

FINLAND

NOTIFYPARTY(COMPLETENAMEANDADDRESS)ALSONOTIFY-ROUTING&INSTRUCTIONS

FINALDESTINATION(OFTHEGOODSNOTTHESHIP)

VESSELVOYFLAG

LINDOEMAERSK711EDEPORTOFTRANSHIPMENT

ROTTERDAM,HOLLANDLOADINGPIER/TERMINALORIGINAL(S)TOBERELEASEDAT

HELSINKI,FINLAND

PORTOFDISCHARGE

DALIANPLACEOFDELIVERYBYON-CARRIERTYPEOFMOVE(IFMIXED,USEBLOCK20ASAPPROPRIATE)

CONTAINERYARDTOCONTAINERYARD

PERTICULARSFURNISHEDBYSHIPPER

MKS.&NOS/CONT.NOSNO.OFPKGS.DESCRIPTIONOFPACKAGESANDGOODSGROSSWEIGHTMEASUREMENT

CH/99/66.908——

DALIANCHINA

47607X20'DCCONTAINERSS.T.C.

BAGSDEMINERALIZEDWHEYPOWDER

ASPERCONTRACTNO.CH/99/66.908

ASPERSPECIFICATION

SHIPPERONBOARDSEANORDICA15.09.1999FROMHELSINKI

SHIPPERLOADSTOWAGE&COUNT

FREIGHTPREPAID

121380.00K

DECLAREDVALUEIFSHIPPERENTERSAVALUE.CARRIERS"PACKAGELIMITATIONSOFLIABILITYDOESNOTAPPLYANDTHEADVALOREMRATEWILLBECHARGED.FREIGHTPAYABLEAT/BY

FREIGHTCHARGESRATEDASPERRATEPREPAIDCOLLECTCURRENCYRATEOFEXCHANGE

TOTALS

THERECEIPTCUSTODY,CARRIAGEANDDELIVERYOFTHEGOODSARESUBJECTTOTHETERMSAPPEARINGONTHEFACEANDBACKHEREOFANDTOCARRIER'SAPPLICABLETARIFF.*APPLICABLEONLYWHENUSEDFORMULTIMODELORTHROUGHTRANSPORTATION

*INDICATEWHETHERANYOFTHECARGOISHAZARDOUSMATERIALUNDERDOT.IMCOOFOTHERREGULATIONSANDINDICATECORRECTCOMMODITYNUMBERINBOX20.

Inwitnesswhereof3originalbillsofladingallthesametenoranddateoneofwhichbeingaccomplishedtheotherstostandvoid,havebeenissuedbySea-landService.Inc.oritsdesignatedagentonbehaldofitself,otherparticipatingcarriers,thevessel,hermasterandownersorcharters.

SEAU87110711015/09/99ATHELSINKI

BY

FORSEA-LANDSERVICE,INC.ASCARRIER.

託運單

甲地乙地每周二、五直達甲地

收件日:每周四、六直達乙地

出貨日:

(客戶請詳列:品名、數量、重量(kg)、體積可由我方代為計算回報)

品名箱數每箱數量每箱凈重每箱毛重每箱件數總價用途

合計數量

甲地寄件人:聯絡人:總件數

電話:總重量

傳真:總金額

地址:

乙地公司名稱:聯絡人:

電話:手機:

傳真:

地址:●請以正楷書寫

※貨物通關后,請儘速電匯至本公司指定之賬戶,以利發貨,延誤恕不負責。

※送貨須知:1.請確實核對件數,託運后不得因件數不符要求理賠。

2.違禁品不得託運,內容物與託運單不符或易碎品防潮物品因寄件包裝裝,且無法配合

不良,且無法配合而造成損壞者不做理賠處理。

3.如貨品申報不實,後果則自行承擔,理賠,依委託書內容處理。

※客戶交待注意事項:

1.每公斤報價:___________元、每才報價_________元,海運運費計_________元。

2.是否含內陸運費?含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__元※運費合計_________元。

3.送貨地點﹖公司地址_________(打勾)或集貨站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勾)。

4.甲地收款:__________(打勾)或乙地收款:___________(打勾)。

××公司:××市××區××路×××號電話:

傳真:

十三、海運託運單

中國民用航空貨運單

(參考文本)

××聯

┏━━━━━┯━━━━━━━━━━━━━━┯━━━━┯━━━━━━━━┓

┃出發站││到達站│┃

┠─────┼──────────────┴────┼───┬────┨

┃收貨人名稱││電話│┃

┠─────┼───────────────────┴───┴────┨

┃收貨人地址│┃

┠─────┼────────────────────────────┨

┃發貨人名稱│┃

┠─────┼────────────────────────────┨

┃發貨人地址│┃

┠─────┼──────────────┬────┬────────┨

┃空陸轉運│自至│運輸方式│┃

┠─────┴────┬───────┬─┴────┴─────┬──┨

┃││重量│┃

┃貨物品名│件數及包裝├─────┬──────┤價值┃

┃││計費│實際│┃

┠──────────┼───────┼─────┼──────┼──┨

┃││││┃

┠──────────┴───┬───┼─────┴──┬───┴──┨

┃航空運費:(每公斤¥)│¥│儲運注意事項│┃

┠──────────────┼───┼────────┤┃

┃地面運輸費:(每公斤¥)│¥││┃

┠──────────────┼───┤│收運站┃

┃空陸轉運費:(每公斤¥)│¥││┃

十四、民航貨運單

十五、集裝箱陸上貨物運輸託運單

陸運號託運單編號:

託運單位:聯繫人:電話:客戶名稱:聯繫人

箱型只數規格箱屬公司最輕件

(Kg)最重件

(KG)總重量

(Ton)集卡(輛)危險品級別冷藏溫度

起運地:公里:注

1.本單所列各欄,均請詳細填寫清楚,以便順利進行運輸。

2.如系危險品,請在委託事項欄內填明,以確保運輸安全。

3.如系輕泡貨物或體形性質特殊,不能裝足車噸的,請準確計算所需車輛噸。

4.起迄地點不同者,請分單填寫,拼車例外。

5.有關注意事項,請在委託事項內填明。

到達地:

要求運輸起止時間(按24小時計):

車隊:

客戶要求時間:

業站記事欄委託單位蓋章

(請勿複寫)

日期:受理營業站

及營業員蓋章

年月日

裝箱單

PACKINGLIST

1)收件人:2)運單號:

Consignee:………………………AirbillNo.…………………………

公司名稱:承運人:

CompanyName:………………Carrier:……………………………..

地址:重量:

Address:………………………Weight:……………………………..

城市/地區號:體積:Town/AreaCode:………………………….Dimensions:………………………

州名/國家:電話/傳真:

State/Country:………………….Phone/FaxNo.……………………….

3)詳細的商品名稱4)生產廠商5)數量

FullDescriptionofManufacturerNo.ofItems

Goods

6)本人認為以上提供的資料屬實和正確,貨物原產地是………………………………

Ideclarethattheaboveinformationistrueandcorrecttothebestofmyknowledgeandthatthegoodsareof………………origin.

7)出口理由

ReasonforExport

簽名:

Signature:

公章:

Stamp:

十六、集裝箱裝箱單

十七、集裝箱貨物託運單

SHIPPER:(發貨人)D/RNO(編號)

集裝箱貨物託運單

Consignee:(收貨人)

Notifyparty:(通知人)

Pre-carriagedby:(前程運輸)placeofreceipt:收貨地點

Oceanvessel:船名placeofdelivery:交貨地點finaldestination:目的地

Containerno集裝箱號Sealno&marks&nos

鉛封號,標誌號Noofcontainerorp’kgs

箱數或件數Kindofpackages;descriptionofgoods包裝種類與貨名Grossweight毛重Measurement尺碼/立方數

Totalnumberofcontainersofpackages(inwords)集裝箱或件數合計(大寫)Say

Freigh&charges

運費與附加費Revenuetons運輸噸Rate

運費率Per

每運費預付prepaid到付

collect

Exrate

兌換率Prepaidat

預付地點Payableat

到付地點Placeofissue

簽發地點

Totalprepaid

預付金額Nooforiginalb/l

正本提單份數

Servicetypeonreceiving

CYSerivicetypeondelivery

CY場站提單簽發:

Transshipment:

permitted允許Partialshipment:

prohibited(阻止)

Dateofshipmentperiodofvalidity有效期

Amount(usd)

制單日期:

十八、出口包裝通知單(物流與生產管理制度與表格322頁)

十九、進口產品請購單(物流與生產管理制度與表格3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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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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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國際物流管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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