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被抓
魚採薇上京了,在辰君養傷第12天後,此事辰君剛能下地走路。
她帶走了那把拔不出的破劍,帶走了辰君的擔憂,帶走了辰君淡淡的思念。
留下了一把她過去用的寶劍。
辰君躺在床上,嗅着魚美人留下的寶劍,上面充滿了魚美人身上的香味。
“辰公子真是好雅興,縣令擔心姑爺找遍了全城,辰公子卻在青樓觀風賞月,好不快活。”
一個40歲的威猛漢子帶着一群官兵闖了進來,那威猛漢子看着辰君面色倨傲,神色很冷很冷。
辰君不慌不忙將寶劍收好,看着威猛漢子說道:‘你就是王大刀?’
“不,我是劉狼”,漢子指了指身後捉刀官兵,“他才是王大刀。”
劉狼,玉林縣縣尉。王麻子是受王大刀致使去殺他的,王大刀是劉狼手下。顯然,劉狼來者不善。
辰君目光一縮,劉狼是他的仇人。
“劉縣尉找我何事?”
“本縣尉懷疑十幾天前的命案和辰公子有關,所以勞煩辰公子跟我去衙門解釋一趟。”
劉狼一揮手,冷酷道:“帶走!”
便有官差押着傷勢未愈、全身打着繃帶的辰君起床,粗暴的拖着往外走。
辰君骨頭剛癒合,被這樣折騰,立時全身痛的抽搐,似乎要散了架似的。那些官兵卻沒有絲毫憐憫。
這是故意要置他於死地啊!
辰君咬緊牙關,忍者傷痛記住這一個又一個面孔,尤其是王大刀和劉狼,這個仇他一定要報復回來。
玉林縣街道上,百姓驚奇的看着官差像拖死狗一樣拖着一個全身打繃帶的病號,那個病號疼的全身抽搐卻一聲不吭。
“這是哪個人這麼倒霉,竟然被劉狼盯上了。”
“劉狼此人人如其名,真的是虎狼之輩,得罪他的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
“咦,你看他面向,不就是前些天滿城搜捕的那人嗎,據說還是秦府的姑爺。”
“還真是,據說此人文曲星下凡,當時天降神雷。”
“切,你那都是什麼時候老黃曆了。現在誰不知道這個秦家姑爺其實就是一個流浪漢,當時乘着灰塵大,渾水摸魚殺了雍王子拿到繡球才幸運成為秦家姑爺的。”
“嘶…那這人莫不是得罪了雍王才…”
“小聲點,被那劉狼聽到了可不好。”
在人們不注意的時候,一個店小二偷偷溜出客棧,飛速離去。不到兩分鐘,兩匹高頭大馬飛揚跋扈飛奔而至。
“讓開,給我讓開!”馬上的一人粗暴的吼叫着,並不斷用皮鞭抽着擋路的人,被抽中的人正氣的想告官,一見馬上的人立馬慫了。
“誰敢抓我辰兄弟就是跟我陸子爵府過意不去。”另一人吼道。
這兩人聲音讓辰君十分熟悉,隨着大馬撞飛兩名官差,陸小鳳和李尋歡攔在了官差的面前,這兩人臉上鋪滿了胭脂粉,一副吃軟飯小白臉的架勢,但是氣質洶洶,眼神就像是要殺人。
陸小鳳和李尋歡見辰君被虐待如此之慘,氣的又是幾十鞭子抽去,直接將辰君身邊虐待他的官差打的鞭痕累累,鮮血直流,倒地不起。
“狗奴才,居然敢這樣對待我辰兄弟!”
陸小鳳和李尋歡跳下馬,將辰君扶起來,關心道:“辰兄弟你怎麼樣。”
“還好,死不了。”
辰君心裏感動,危機時刻援救自己的居然是這兩個一面之緣的狐朋狗友,者真是有點諷刺。
陸小鳳用皮鞭指着劉狼說道:“劉狼,你為什麼抓我兄弟,不給個說法我們子爵府絕對不會放過你。”
劉狼目光一閃,忍了下去,“辰公子涉嫌十幾樁命案,本縣尉奉縣令之令緝拿嫌犯,你們兩人也要干涉嗎?”
李尋歡憤怒道:“就算要緝拿用得着折磨人嗎?你們這是故意要害死我辰兄弟。”
“手下無狀,我自會管教!”
李尋歡和陸小鳳對視一眼,有心將辰君帶走,卻不便於干涉官府事物,但又擔心辰君去了官府吃虧,便說道:“既然如此,我和陳兄弟一起去官府對質,你們若冤枉了我兄弟,我子爵府必定去京城告你劉狼御狀。”
劉狼哼一聲,一行人便浩浩蕩蕩去了官府,陸小鳳和李尋歡都是子爵府世子,是貴族,早宋國貴族是有很多特權的,包括參與縣城的審判。當然,只能做陪審。
有了陪審,弄死辰君就困難多了,但是對於劉狼,也只是費一些手腳的事情。這玉林縣,是他的地盤!哪怕他不是貴族。
……
“威…武…”
隨着劉狼一聲“開庭”,官差有節奏的將木棍杵在地上敲擊,審判正式開始。
“帶死者。”
劉狼一下令,便有官差將十幾具裹着布、渾身散發著惡臭的屍體帶了上來,屍體只露出一個頭和胸口的傷口
“辰君,你可認識他們?”劉狼喝道。
辰君心中驚駭,王麻子一眾人居然死了?王麻子將他逼得這麼慘,他還想着報仇的,連報仇方案都想好了,結果這些人都死了?
不過他們連死了屍體都是臭的,也算的了應有的報應了。接下來就是王大刀、劉縣尉。
辰君原本準備報仇的,沒想打人直接就死了。
深吸一口氣,辰君答道:“十二天前,這些人在江邊殺我,我跳江跳生了。”
“撒謊。”劉狼大聲喝道:“十二天前,明明是你殺害這些人。”
辰君眯着眼睛:“大人,你想栽贓我。”
“本縣尉秉公執法,豈會栽贓你個無名小子。”劉狼冷聲問道:“我且問你,十四天前你是否得到過一把寶劍?”
“正是。”他確實贏了一把拔不出的寶劍,這做不得假。
“據本縣尉調查,十四天你得的寶劍,十三天前就發生了命案,有人舉報死者傷口和那把劍的劍尖形狀尺寸吻合,定時你用寶劍殺了這些人。”
辰君淡淡搖頭,“我沒有殺人。”
“還不招供,我讓你心服口服”,劉狼冷笑一聲:“帶人證!”
一個塗抹的跟個鬼怪似的年老女人和一個清秀但冷漠的丫鬟被呆了進來,辰君心中一驚,感到不妙,這兩人是熟人。
“堂下何人?”
“杏花樓吳媽媽。”
“杏花樓魚採薇丫鬟小朱。”
“吳媽媽,小朱,將那天的事情仔細交代清楚,若有虛言,本縣尉決不輕饒。”
“草民不敢。”
“奴婢不敢。”
小朱說道:“那天奴婢正在船上洗衣服,遠遠看到江邊有人拿着劍四處殺人,那些手無寸鐵的人跪下求饒,拿劍的卻不肯放過,最終將所有人都殺光了。”
吳媽媽說道:“草民正在睡午覺,被江邊驚天動地的求饒聲驚醒了,看到的和小朱說的一般無二。”
劉狼一指辰君,“拿劍的是不是這位?”
“是”
“不錯,就是他。”
又指着死屍,“被殺的是不是他們?”
“也是。”
“一個不差。”
劉狼又問:“既然距離遠你們是怎麼看清楚的。”
“奴婢天生眼力,隔着幾百米遠都看看清人的。”
“衙門外一百遠那座酒樓下面的書生手裏拿的什麼?”
“一把扇子,扇子上寫着寧以致遠。”
“很好,看來確實眼力非凡。”劉狼又拍拍手,大聲道:“傳物證。”
便有杏花樓的一個青樓女子拿着一把寶劍上來了,這把劍赫然就是之前辰君把玩的那把,魚採薇留送他的那把。
“這是在辰君養傷房間找到的,找他的時候他手裏還拿着這把劍”,劉狼問吳媽媽和小朱,“他是否用的這把劍殺人。”
“沒錯,就是這把。”
“就這它,奴婢不會記錯。”
劉狼一揮手:“查驗!”
一個驗屍老者拿過寶劍走向屍體,將劍尖探入死者胸口的口子。
劍和傷口是有相關的,不同造型的劍所造成的傷口形狀尺寸都不相同,所以一對就知道真假,人可以撒謊,但是死人和劍不會。這邊是物證的意義所在。
不多久,驗屍老伯查檢完畢,說道:“大人,殺人兇器是這把劍無疑。”
劉狼一聲大喝,聲色俱下:“辰君,你手持兇器,殺害無辜,人證物證具在,現判你死刑,壓入大牢午時問斬,左右何在,與我拿下此僚。”
看向辰君,笑了,笑的很冷,很殘酷。這下你辰君死定了,縱然秦府姑爺又如何,縱然你有兩個貴族朋友撐腰又如何,一個上門女婿地位低下,我劉狼在玉林縣衙門混了20多年,弄死你還不跟弄死一頭豬似的。
官差們看辰君彷彿在看着一個死人,在玉林縣跟秦縣令過不去可以活,但是跟劉縣尉過不去必死。
陸小鳳和李尋歡給了辰君一個愛莫能助的歉意表情,他們明知道這裏面有問題,可是他們沒有證據,他們雖然是貴族,可是不便於插手官府的事物。
辰君心裏一嘆,這是有備而來要將他弄死,不給一丁點機會啊,先是親自詢問,再傳人證,最後傳物證,絲絲吻合,步步為營,一個比一個證據管用。三管齊下,坐定了辰君的罪名,縱然包青天再次,也很難查出什麼問題。
所有人都覺得辰君死定了,觀看的人也都覺得劉縣尉審判的毫無問題。
辰君面臨這個世界的第二個生命危險,過不去,自此身死道消,在這世界憋屈死去,死後無人紀念。過得去,有機會鳳飛九天,一展平生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