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差點被浸豬籠了
“打死她!必須浸豬籠!蕩婦啊!水性楊花的東西!”
“這潘家怎麼教出這麼個女兒啊!真是敗壞名聲喲!居然跟別人私奔!”
“對啊,聽說沈家可是給了整整二十兩銀子的聘禮呢!拿了聘禮沒有管好女兒,才成親一晚上,居然就讓女兒給跑了!這不是騙婚嗎?”
“哎喲,各位鄉親,你們可誤會了,這可不是我們潘家教她的,這死丫頭自己跟男人跑的!既然已經是沈家的人了,隨你們處置,我們潘家絕無半句話說!”
“那就浸豬籠!必須浸豬籠!”
一陣陣吵吵鬧鬧的聲音傳到了潘素歌的耳里,令她覺得腦子彷彿炸開了一般,頭痛欲裂!
這是怎麼回事?她不是被張員外的妻子叫人給侮辱了,然後一屍兩命,死了嗎?
說到自己這個死因,可謂是自作自受的!她先前在村裡,未成親的時候,也是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但因為在好友孫婉兒家裏玩的時候被淋濕了身子,又在換衣服的時候不巧被孫婉兒的未婚夫沈策看到了身子……
後來何家和沈家便退了親事,轉而要娶她。可那沈策,是個退伍的傷兵,腳也陂了,動不動就吐血,渾身的傷病,都不知道能不能熬過年……
潘素歌仗着自己有幾分顏色,自是看不上沈策這病殃殃的殘廢的,所以一來二去,就跟村裡一名叫穆清的小白臉勾搭上了,被他三言兩語哄騙了,要跟他私奔!
可誰料這穆清卻是個名副其實的人販子!將她哄到城裏,五十兩銀子賣到了青樓……她幾經轉手,吃盡苦頭,做過廚娘,做過丫鬟,做過洗腳奴婢,最後才被個年過五十的張員外看中了,做了個姨娘,還得了身孕!
可還沒有過幾天好日子,便被正房尋了個由頭弄死了,一屍兩命,好不凄慘。
可是,聽這聲音,自己怎麼好像回到了當初私奔被沈家捉回來的時候?潘素歌艱難地睜開眼,低頭一瞧,果然見自己被推搡在地上,身上穿的正是當初新婚後那一身素白衣裳!
人家新婚都是要穿紅戴綠的,她因為不滿這個親事,故意穿白的,存了心是要膈應那病怏怏的沈策的!
前世,她也是私奔被捉回來,差點被浸豬籠,是沈策給她寫了放妻書,讓她隨那穆清走了。
誰又能知道,多年後,她輾轉在大戶人家做洗腳奴婢,竟然會有一天會再次遇到沈策!
可那時候,他已經是戰功赫赫的達官貴人,還尚了公主!他竟然還不計前嫌,將她贖了身,放她回鄉去。
到了那個地步,她還有什麼臉面回鄉?
哎,凄慘往事,不提也罷,只是如今自己竟然得了這奇遇,無論如何也不能重蹈覆轍,犯下那將自己往死路上逼的錯誤了!潘素歌心裏暗暗咬了咬牙,抬起頭。
她這一抬頭,正好對上被沈母扶着的沈策。
只見他還穿着昨晚的新郎官大紅袍子,雖然瘦削,面容慘白,卻難掩一臉英朗氣質,劍眉星目,眸光如寒刃。
這以後可是要做鎮國公的大將軍!可是要尚公主的駙馬!她上輩子真是有眼無珠啊!這一輩子不管如何,先將這大人物給伺候好了,給他治好病,早日再送去戰場拼下軍功,日後他發達興旺,尚了公主,總不至於薄待了她,讓她落個一屍兩命的凄慘下場吧?
“潘素歌!你若看不上我們家沈策,你可以拒婚!既然嫁到我沈家來了,卻做出私奔這等醜事!按照族規,是要浸豬籠的!”沈母雖然是個鄉野婦人,可是讀過書,聽說她家裏以前也是大戶人家,只不過沒落了,才嫁給沈父的,可惜那沈父又是個短命的,她一個寡婦帶大了沈策,自然也是個厲害的。
潘素歌被這未來的誥命夫人斥責,身子不由得就顫了一顫。
“母親,算了,既然人家不喜我,強扭的瓜不甜,我這就寫了放妻書,讓她走吧。咳咳——”沈策眉目中滿是疲憊,說著話又咳嗽了起來。
“這,這怎麼可能!”沈母自然不依!她可是把家底都掏出來了才特意娶了一門媳婦給沈策沖喜的!看沈策這身子是愈發潰敗了,她無論如何,也要讓沈家留個后啊!
“親家的,既然這妮子嫁給沈家,就是你們沈家的人了!你們如何處置,我們潘家,絕對沒有異議!她既然做出這等醜事,便是打死也是活該的!”潘母害怕沈策真寫放妻書,休了潘素歌回家來,自己又要吐出那二十兩銀子的聘禮,所以趕緊上前表態。
便是將潘素歌打死,她也是不會將聘禮吐出來的!
潘素歌聽這聲音,便知道是自己的娘親,這個娘從小到大,就沒有在乎過她的生死,將她當牛當馬,當奴婢一樣的使喚,如今竟然還慫恿夫家打死自己?
她含了滿眶的淚水,心裏有了計較,這才撲倒了沈策的腳邊,哭道:“夫君,婆婆,冤枉啊!我沒有私奔啊!”
“沒有私奔?丁二狗媳婦親眼看見你背着包袱與那穆清一道去了他家中,騾車都備好了!要不是丁二狗跑得快,你們都進城了!還不是私奔!”沈母氣得咬了咬牙,看着自家兒子這副樣子,當真是恨得心口痛!
本來沈策是有個指腹為婚的未婚妻的,那姑娘溫婉大方,知書識禮,她是很滿意的!誰知道沈策去孫家提親的時候,竟無意看了這潘素歌的身子!這才逼得沒辦法娶了她,退了孫家的親事!
這媳婦她本就不喜,誰想到竟然還做出這等醜事來!她不將這蕩婦磨出一層皮來,她就不是人!
“婆母,我真的沒有私奔!”潘素歌滿眼淚水地看着沈策,抽抽噎噎地解釋道,“我,我昨日與夫君成親,可是,可是夫君一整晚沒有回房。我想到夫君本是與孫家姐姐有婚約的,自是喜歡孫家姐姐的。我橫插一腳,實在不該,又看到夫君身子不好,想着去打工掙些銀子回來,替夫君看病。那穆清在城裏混的開,他跟我說城裏的酒樓找洗碗的婦人,有二十兩銀子一年,我便想着夫君亦不喜歡我,不如隨他去打工,我又不識字,所以托穆清寫了信放在家中,便隨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