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我發誓要弄死你
我從沒想過,會這樣死去。也從沒想過,會這樣復生。
這是個神奇的世界,這裏沒有真正的死亡,甚至連真正的危險都不存在。這讓我這個在叢林裏生活了三年的人,感到無比的舒適和愉悅。
通過實踐,以及我對於大災難之前的網絡遊戲的認識,我意識到我並非在現實之中,而是在網游中。而我選擇了最適合我的角色,一個精靈獵人。
說起大災難,那還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三年前,我還在讀大學,離家十萬八千里。而偏偏在我和家人分離的時候,大災難開始了。
大災難並不是全球變暖,或者是第三次世界大戰,而是喪屍降臨。一些宗教者說,這是上帝降下的災難,意在於清洗罪孽深重的人們。
但事實上,喪屍尾隨而來的時候,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一命嗚呼,然後變成怪物重新回到這個世界,讓更多人變成喪屍。
我之所以能夠在大災難來臨的時候活下來,因為那時我到了山裏面,與野獸為伍。我不知道讓人類變成喪屍的是什麼病毒,但是我知道這種病毒不會感染動物。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大災難在一年前已經結束了,我白白在山裏邊兒多呆了一年。人類找到了可靠的疫苗。但那個時候,全球人口已經從八十億,減少至二十億。
從數字上看,似乎並沒有那麼嚴重,但是如果說一家四口,只有一個人可以活下來,那麼這樣的結果是多麼地可怕。
我猜測這款仿真遊戲,就是為了治癒大災難之後,人們那顆嚴重受創的心靈。
我站在墓地前,看着長着一對白色翅膀的復活女神。她低垂着眼眉,我有點兒搞不清楚,她的表情到底是輕蔑,是鄙視,是悲憫,還是嘲弄。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的樣子很美,有點像斷臂的維納斯。
這是我在遊戲中第一次死亡,也就是所謂的一血吧。我死得很搞笑,很莫名其妙。廢物精靈村的村長讓我去捕殺兩隻兔子,我卻踩到了其他獵人放下的獸夾,然後失血過多,死了。
我轉過頭,不再看美麗的復活女神,因為在復活女神處復活,我會虛弱二十分鐘,在這二十分鐘裏,我什麼都幹不了,任何屬性都減半,就連奔跑的速度都減半。
所以我選擇了跑屍。
兩分鐘之後,我找到了我的屍體,看着躺在地上那可憐兮兮的屍體,以及這灰色的背景,彷彿我得了黑白色盲這樣極富戲劇性的疾病。
看着自己的屍體是一件十分奇特的經歷,我在想自己會以多少種方式在這遊戲中死去。對於靈魂狀態我有些膩煩了,我朝着空氣虛點了一下“確定復活”的字樣。
只聽“噔”一聲,非常雄壯的配樂,我的世界明亮了起來,也變得多姿多彩了起來。我抬頭一瞥,就看見一綠毛小子在那裏放陷阱,我上去就說道:“小子,在這裏放什麼陷阱,你知不知會死人的!”
綠毛小子輕蔑一笑,瞅了瞅我身後的墳頭,說道:“殺的就是你這種傻子。”
“我去,你信不信我弄死你!”我舉起手裏的破木頭,就想往這小子身上砸。可誰知道,我怎麼砸也砸不下去,那木頭棍子懸浮在半空中,就像他身上有一層防護罩。
綠毛小子看着我,臉上的輕蔑更盛了:“你還是省省吧,菜鳥。你不知道新手村不能pk嗎?就你這身破爛還想和我動手。你還是去先修鍊一百年吧。”
我看了看他胸口,上面浮着幾個綠色的字,指着他的鼻子,狠狠地說道:“血色地獄是吧,你給我等着,等我修鍊一百年,弄死你!”
綠毛小子的臉上似乎永遠都掛着輕蔑,聽到我這麼說的時候,似乎更得意了。他蹲下去繼續擺弄他的獸夾,說道:“明泉,一個女的,起這種不男不女的名字。不過,放心我也記得你,你是第一個被我的獸夾夾死的二貨,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隨時恭候你的大駕。”
“哼!”我一個優雅的轉身,居然忘記了這裏遍地都是陷阱。然後,我又死了。
……
在我無數次死亡的經歷中,這兩次死亡是我覺得最恥辱的,縱使之後在萬人斗角場裏輸掉比賽都沒有那麼恥辱。
我痛恨這個血色地獄,同為精靈獵人,他不施以援手就算了,居然還百般戲弄於我。我決定努力升級修鍊滅了這個可惡的傢伙。他才九級,我應該能很快就追上的。
在此表明一下,我現在才二級。
為了我偉大而又崇高的理想,我避開了血色地獄所設下的陷阱,用我這可憐的木棍弄死了兩隻兔子。我抓着兔耳朵,將戰利品交給了村長。
精靈村長並不是個什麼和藹可親的老頭兒,他是刻薄的老混蛋。村長接過兩隻兔子,說道:“像你這種吊車尾,連兔子都不會挑,看這兔子都瘦得皮包骨了,剝了皮都不知道該吃點兒什麼。”
我對於這老小子,也沒什麼好感,只是攤開手,說道:“你要的任務物品我已經拿到了,之前許諾我的一個銅幣,還有一個六格包包拿來。”
“哼,要不是系統設定,我才不給你呢。”村長心不甘情不願地掏出包包和銅幣,遞給我,然後說道:“你可以滾了,去找村子裏獵人老金,他會給你一些像樣的武器。你去好好學學怎麼打獵,怎麼選……”
我沒再理他,留給他一個瀟洒的背影,往村裏邊走去,找到了腦袋上浮着獵人老金字樣的中年人。
我非常有禮節地走到他的面前,說道:“你好,老金,村長讓我……”
“年輕人,你不必多說了,也不必說什麼虛假的客套話。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你不就是想得到我偉大的狩獵技藝,以及那些沒用的菜鳥裝備吧?”
“是的。”我絲毫沒有掩飾,對這老金的厭惡,以及不耐煩的情緒。看來這遊戲就沒什麼正經的npc,玩家也好不到哪裏去。我此時此刻想到了那個叫血色地獄的混蛋。我憤怒的火焰,以及那好勝心立馬狂漲了起來。
老金從背包里掏出一把弓,還有一袋子箭,說道:“像你這種菜鳥,還不會使用冥想術,需要箭。等你到我這樣的等級,根本不需要箭,用意念就可以射出威力無比強大的箭!”
這傢伙羅里羅嗦地講了那麼多,你到是講要我幹什麼。但這話我沒說出口,我可不想再拿一把破木棒殺怪。我伸手抓住弓箭,但怎麼也拉不動,我從老金的臉上看到了得意和傲慢。“怎麼拿不了?你耍我嗎?”
老金眼中閃過**裸的鄙視:“村長難道沒有教過你禮儀嗎?你不知道從別人那裏拿好處的時候,需要用兩隻手接嗎?”
我真想把腰間的木棒掏出來,狠狠地朝這傢伙的腦袋上來一記。為了這把趁手的武器,我生生忍住了怒火,萬分屈辱地伸出左手,捧過這把弓。
老金這才滿意地點點頭:“傲慢的小丫頭,你記住這是我給你上的第一堂課,那就是恭敬。好吧,現在我交給你一個偉大的任務,在村西有一種叫血葫蘆的植物,你去給我弄十棵來,但是那裏有腐爛的地精魂魄守衛,你需要殺死它,才能夠摘取血葫蘆。”
“有什麼好處嗎?”我非常**裸地問道。
老金皺眉非常不滿地說道:“現在的年輕人,開口閉口就是好處,真是不淳樸。等你回來,給你五個銅幣,還有一件麻衣。”
“我現在穿的就是麻衣。”
“你的麻衣是白色的,我給你的是綠色的,可以加一點的敏捷。”
“好咧,走起!”
接到任務之後,我打開地圖,終於搞清楚了東南西北。這該死的網游,做任務居然不給導航,還要自己找路。
我天生是個路痴,當年大災難來臨的時候,所有公共交通都崩潰了。而我特別想回家,心想,就算死,也要和家人死在一起。所以,我決定徒步回家。然後,我迷路了,地圖也看不懂,所以就在山裏住下了。
在山裏的時候,我為了生存,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搞個什麼陷阱之類的,還自己製作了弓和箭,從此過上了獵人兼野人的生活。
我抓緊了手中的弓,感覺非常好,非常有安全感。在這個陌生的虛擬世界中,只有手中的這把弓有熟悉的感覺。
村西看起來很破敗,籬笆外和籬笆內簡直是兩種情景,一邊是文明社會,一邊是蠻荒社會。我這麼形容並不是為了表明菜鳥精靈村有多麼文明,只是為了說明村子外面的慘象。
此處,連條小路都沒有,長滿了亂七八糟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我每一腳踩下去都非常小心,生怕那該死的血色地獄在這裏也放陷阱,跑屍真挺讓人煩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