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請求判刑!必須判刑!!

第8章 請求判刑!必須判刑!!

第8章請求判刑!必須判刑!!

顧晨接著說道:“陳洋只是說了自己的經歷,他網暴別人了嗎?評論區裏面的幾十萬評論,那是這些人在網暴周玲玲和王甜甜,請問和陳洋有什麼關係?”

“我想問對方律師,難道在社交媒體上發佈自己經歷的事實,也叫做網暴別人?”

顧晨這一發問,現場又安靜了下來。

王海祥開口道:“但是陳洋對周玲玲和王甜甜造成的影響是事實,兩個人的確因為這個視頻精神方面都出現了問題,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這是毋庸置疑的吧?所以不管如何,陳洋都要對此擔責,如果陳洋不發這個視頻,周玲玲和王甜甜就不會被影響。”

顧晨繼續說道:“對方律師只不過是在偷換概念,如果說對方律師今天刷視頻,刷到了不開心的視頻,自己抑鬱了,就要怪視頻的作者?如果一個學生的成績不好,就去怪遊戲?去怪電視?怪娛樂活動?”

“難道一個人看了抖音視頻,自己身體出現了問題,也要怪抖音的作者嗎?何況陳洋說的都是他遇到的事實。”

“真正網暴的人是部分網友,誰網暴了周玲玲和王甜甜,你們應該去找網友,而不是找陳洋,或者說對方律師是不是要怪抖音這個平台?沒有抖音她們就不會看到視頻,那你們是不是也要起訴字節跳動啊?”

顧晨話音落下,直播間的網友都討論了起來。

【卧槽!顧晨!!你告訴我,這是實習律師?】

【顧晨是真有點東西的啊,顧晨牛逼!】

【說的有道理!就是這兩個女的有問題,陳洋有什麼問題?】

【是啊,自己看視頻被影響了,關陳洋什麼事?是不是馬路上摔倒還要怪路不平啊?】

【讓這兩個女的道歉+賠錢啊,陳洋憑什麼賠錢?難道維權都成了錯誤了嗎?】

審判長李康敲了一下法槌,“肅靜!”

李康看向了顧晨,說道:“原告律師說有新的證據,是什麼證據?”

顧晨這個時候拿出了證據,“陳洋發的視頻不過是維權視頻而已,並沒有網暴別人,反倒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在一直網暴陳洋。”

“證據都在這裏。”

“周玲玲和王甜甜,用QQ小號、貼吧小號,在陳洋的大學群、表白牆等地方,造謠說陳洋偷拍,還說陳洋是下頭男,偷拍女生裙底。”

“周玲玲和王甜甜還用自己的小號在小紅書,微博上各種造謠陳洋,說陳洋偷拍別人,被她們發現了,並且還附上了陳洋的照片。”

“這裏都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利用各個社交媒體,小號,對陳洋進行造謠,人身攻擊,污衊,抹黑,並且對陳洋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困擾,陳洋甚至被大學通知停學檢查。”

顧晨把證據一點點的都交了上去。

屏幕上也都顯示出來了這些證據全部都是周玲玲和王甜甜發的小作文。

顧晨說道:“這些東西,都是經過技術部門核實查證的,不管多少小號,所有的IP位址都是來自於周玲玲和王甜甜身上,所以網暴,造謠,污衊的人不是陳洋,而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

直播間又一次炸了!這次網友們都看到了兩個女的發了什麼小作文。

基本上該罵的都罵了,全都是兩個女的發的各種小作文。

周玲玲和王甜甜甚至讓大學的很多同學都對陳洋有了偏見,就是因為她們在各種造謠。

到現在,陳洋都沒有辦法回學校正常上學。【啊?啊???】

【不是,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這麼噁心啊?】

【發小作文是吧,好好好。】

【來了,經典的小作文,這兩個女的原來背後是這樣的啊。】

【周玲玲和王甜甜原來是這樣的人,瘋狂抹黑陳洋啊,各種造謠。】

【陳洋是真的慘啊!!!】

【必須讓這兩個女的道歉!必須讓周玲玲和王甜甜賠償精神損失費。】

【看的我都想過去來一個蓄意轟拳了!太特么噁心了啊!】

【陳洋太慘了吧,又被踢襠侮辱,現在連大學都被停學了,造謠污衊是真的可怕,陳洋明明沒偷拍,周玲玲和王甜甜為了報復,還是要寫這種小作文污衊別人。】

而這段時間,法院裏面也在驗證這些證據是否屬實。

很快,法院技術部門的就給了消息。

審判長李康敲了一下法槌,說道:“證據屬實!”

李康說完之後。

顧晨直接開口道:“審判長,我請求更改一下訴訟請求!原本想的是只要兩個人道個歉,這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兩個女的不依不鬧,態度極其惡劣!因此,我在和陳洋溝通之後,決定追究周玲玲和王甜甜的刑事責任!”

“周玲玲,王甜甜,惡意造謠,污衊,抹黑陳洋,並且造成了嚴重後果,對陳洋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精神傷害!嚴重侵害了陳洋的名譽權,私隱權,兩個人造謠的文章,全網點擊超過了五百萬,非常惡劣!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判處周玲玲、王甜甜七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我方當事人陳洋,拒絕道歉,拒絕精神損失費,拒絕醫藥費等賠償,必須判刑!必須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金!!”

“周玲玲,王甜甜兩個人,惡意造謠!!如果今天不用法律制裁這兩個人!明天將會有更多的造謠者出現!!”

“如果造謠的成本太低,維權的成本過高,這個社會,人人可以造謠!人人可以污衊別人!!!”

“這個案件,正是當今社會的典型案件!”

“周玲玲,王甜甜,二人知法犯法!惡意報復!憑空造謠,污衊!”

“如果今天不重判周玲玲和王甜甜二人!那法律的公正何在!威嚴何在!!”

“如果人人都可以造謠污衊,而不承擔法律責任,那還要這個法律幹什麼!!!”

“造謠,不應該沒有成本!必須要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

“請求判刑!必須判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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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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