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自己請的律師,是一個大佬啊!

第16章 自己請的律師,是一個大佬啊!

第16章自己請的律師,是一個大佬啊!

所有人都看到了王鵬錄下來的視頻。

【李琦:“永霞,我又成了一個!馬上離婚,這次我有一套一百多萬的房子,房子寫的我的名字,還有三十萬的彩禮,我還故意惹男的砸東西,然後我錄視頻,假裝我被家暴了,這樣就可以了吧,還需要什麼嗎?”】

【李永霞:“這就可以了,你去法院提起訴訟吧,就說因為家暴要離婚,然後我這邊會立馬給你安排。”】

【李琦:“永霞你真好啊,我拍賣兩套房子的錢已經到位了,我再去你的網店買兩套瓷器吧,你改一下價格。”】

【李永霞:“沒問題,這件事情只有你知我知,不要讓別人知道。”】

【李琦:“放心吧,我那個男朋友感覺出來了不對勁,我馬上就和他分手了,不會讓他知道的。”】

這就是視頻證據,王鵬全部錄下來的視頻。

王鵬以為李琦出軌了,沒想到錄下來了這麼勁爆的視頻。

當看到王鵬錄的視頻時,李永霞的臉色霎時間變得蒼白。

顧晨說道:“審判長,這是李永霞這三年來所有打的官司的卷宗,都已經被我記錄整理了下來,而李永霞和李琦合謀,共計七百萬!李永霞至少靠着瓷器交易從李琦身上分到了三百五十萬元,這是他們所有的交易流水,每一筆賬都清晰的在這裏。”

顧晨接著說道:“另外,我還要舉報!我在交易流水裏面發現了李永霞最近有一筆六萬塊的交易!而交易的對象正是周玲玲的律師王海祥!”

“王海祥購買的瓷器真正的價值不超過一百,王海祥卻用六萬元購買了下來,這其中發生了什麼,無從而知。”

“我只知道,這次交易的時間正好是上次庭審的前一天!”

“而上次庭審最後的結果是判周玲玲和王甜甜無罪,並且還要陳洋賠償周玲玲和王甜甜精神損失費和醫藥費十八萬元。”

“根據李永霞的前車之鑒,我嚴重懷疑王海祥購買瓷器是為了賄賂李永霞,所以才會做出這樣的判決。”

“試想一下,我的當事人陳洋提起訴訟,只是為了維權,最後卻反被判要賠償十八萬元,豈不是很可笑嗎?”

“審判長,我手裏的證據提交完畢,我認為.法律之所以公平正義,是因為有一批清正廉潔的法官!為人民服務,為大眾服務,這樣才能夠實現公平與正義!”

“如果法官接受賄賂,律師偽造證據,那公平與正義何在?這樣的法官,這樣的律師,必須嚴判!!!”

“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把證據也提交上去了。

法院開始當庭查驗這些證據,並且幾個警察走了過來,暫時先控制李永霞去協助調查了。

法庭裏面又一次休庭了!

因為這件事情事關重大,這可是關係到審判長的事情啊,必須要進行調查。

李永霞是審判長,這個案子不出庭,是因為顧晨直接上來控訴審判長。

可李永霞的身份終究是審判長!事關重大,法院和警察這邊立馬成立了調查組!

當天休庭!這麼重大的事情,等調查完畢才會重新開庭!而且這個案件是全網直播,熱度極高,全網的關注度非常高。

這可是司法內部有的人出現了問題啊!立馬就開始查了!此時此刻,直播間徹底炸了!

不僅是直播間炸了,全網都炸了!

【霧草!顧晨!!yyds!】

【顧晨真把對面審判長給揪出來了!】

【啊?這是實習律師做的?實習律師這麼厲害?】

【李永霞還是審判長,結果發現她是這種人?必須嚴判啊!!】

【必須判刑!顧晨好牛逼啊,他就接一個地鐵被誣陷的案子,把對面律師送進去了,現在把對面審判長也要送進去了!】

【不可思議!實習律師原來這麼牛逼的嗎?】

【不是實習律師牛逼,而是顧晨牛逼啊!顧晨這太厲害了吧!】

【不行,我也要找顧晨打官司了!!】

【顧晨.真的厲害!當律師當的這麼厲害!不僅幫委託人打贏了官司,還清理了一些社會的敗類!!做的好啊!!!】

【什麼時候重新開庭啊!我想看證據收集的怎麼樣了!!】

這一天時間裏,王海祥,李永霞,還有周玲玲、王甜甜,都上了微博熱搜!

全網討論的熱度居高不下!尤其是在知道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的所作所為之後,網友們一頓痛罵。

而王海祥和李永霞更不用說,這兩個人已經犯法了!馬上就要進去了!!法院和警察聯合調查,是在調查細節,調查更多的證據!

這樣一來,李永霞和王海翔是肯定要進去了,就是判多少年的問題了!!

陳洋心裏滿是震撼他沒有想到,自己各種找律師,都沒有人願意接這個案子,最後實在沒辦法,才找到了顧晨.哪怕是實習律師,陳洋也認了!

只要能找個律師幫他打官司也可以,他就是想讓那兩個小仙女道歉!結果兩個小仙女拒不道歉!結果誰能想到,顧晨上來一手操作,直接把對面律師和審判長都送進去了!

陳洋感覺自己以前都沒見過這麼大的陣仗,今天見世面了!自己請的這律師.是一個真正的大佬啊!而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在一起。

周玲玲說道:“姐妹,我們不會真的被抓進去吧?我看網上討論我們的都很多人。”

王甜甜搖了搖頭,說道:“我們又沒賄賂法官,我們又沒犯罪,怕什麼,不就寫了個小作文,能有啥,法院最多讓我們道個歉而已,我們就不道歉,法院能把我們怎麼樣,嘴長在我們身上,我就不信審判長還能把我們怎麼樣,不用害怕。”

以前王甜甜和周玲玲寫小作文,然後歐清雄自殺了,警察來了,在知道了前因後果之後,她們也沒事。

連這麼大的事情都沒事,現在她們怎麼可能有事啊?她們就寫了個小作文而已,難不成還至於坐牢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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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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