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類的一大步

第三章 人類的一大步

“駕!”

已經是夜晚了,800騎兵打着幾個微弱的火把,在月光的照耀下,在廣闊的草原上行軍。

草原往往伴隨着沙漠,一半天堂,一半地獄,走過草原便是沙漠,走過沙漠,便是草原。

而沙漠晝夜溫差大,白天,弄不好,馬蹄子都能給你燙熟了,所以大多是趁着晚上冷的時候行軍,跑起來,自然熱乎些了。

而且,草原上,你基本可以隨便跑,閉着眼睛跑,一望無際,遼闊平整,就算摔倒了,地上也有草或者沙土,基本不會受傷。

這個時候,趙破奴有些擔憂的說著:“將軍,咱們已經行了200多里了,遠離大軍,要是遇到匈奴主力,怕是要全軍覆沒呀。”

這個趙破奴原本是漢人,但是自幼流落到匈奴地區,長大后又回到漢朝從軍,熟悉匈奴南漠地形,現在是軍侯,管理400人。

他和劉瀚,算是霍去病的左膀右臂。

霍去病有些不高興,轉了幾天,連個匈奴的影子都沒有看到,他從最初的興奮,到現在的鬱悶,“怎麼,你怕了?”

趙破奴連忙搖頭,“沒有!”

“你呢,劉弟,你不會也想退縮?”

霍去病看着臉色不好的劉瀚,問了起來。

此時的劉瀚,把衣服裹得緊緊的,跑起來雖然熱乎了些,但還是微冷。

他轉過頭看向霍去病,堅定的說道:“哪裏,怎麼能退,繼續走,我們一定能一戰成功的,找到匈奴主力,擊破他們。”

“那怎麼看你苦着臉?”

“腿疼,以前也常常騎馬,但這幾天一直騎,就沒有怎麼下馬,兩腿都發疼了,還有這吃的,這幾天吃得我想吐啦。”

劉瀚吐着舌頭訴苦,要不是餓,這軍糧,狗都不吃。

能不苦嗎,別說騎馬了,就是後世騎個摩托,騎幾百公里,也能讓你屁股疼。

開始幾天還好,現在的他感覺兩腿都在發疼了,特別是大腿內側,又癢又痛,關鍵吃的還差。

說到這吃的,他心中悲憤不已呀,華夏五穀包括“稻、黍、稷、麥、菽”,不過由於早期經濟文化中心在黃河流域,而水稻的主要產地在南方,北方種稻有限,因而早期軍隊主食都是以小米和麥子為主。

主食雖然還過得去,但副食卻是慘不忍睹。

在軍營中,鮮肉和新鮮蔬菜都是相當稀缺的,普通士兵基本上沒有機會吃到,普通士兵的副食一年到頭只有兩樣——大醬和腌菜,而且還常常吃出問題來。

軍營中的糧草就兩樣,粕和糗,相當於現在的炒米面。

一般做法是將五穀炒熟后搗碎,以便攜帶,吃的時候抓一把乾糧,然後就着熱水往下送。

吃慣了後世各種美食的劉瀚,吃着這個,簡直就是吃豬食。

沒有出征前,其實他過得不錯,畢竟哥哥是王爺,自己算是皇室宗親,又和霍去病混得好,兩人就差結拜了,肉基本天天不缺,他自己還弄了些新鮮的做法,雖然比不上後世,但也勉強能下口了。

這一出征,伙食直線下降,要不是他從小刻苦鍛煉,一般人早受不了了。

霍去病笑了,“我也疼,要不休息一下?”

劉瀚嘆氣道:“趕路吧,白頭熱的時候再休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他可想着早點結束,然後回去。

霍去病拍着他的肩膀,贊同道:“不錯,你這句話和孟子的,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大同小異呀!”

霍去病說完,繼續道:“這吃的,自然比不上長安的啦,沒事,等我們找到匈奴大軍,搶了他們的牛羊,天天吃肉。”

說到這裏的時候,霍去病眼中閃過一絲擔憂,只是別人看不見罷了,他根本沒有多少糧草了,或者說他打仗基本不帶什麼糧草,全靠搶別人的。

古代打仗就是拼後勤,兩軍如果僵持,就看誰能抗到最後,比如長平之戰的趙國與秦國,如果趙國糧草充沛,那麼趙王跟本不會找趙括去替換廉頗,秦軍就算白起來也是白搭。

還有一句古語更是流行:三軍未動,糧草先行。

因為糧草被燒,而失敗的戰爭可不少,最出名的是後來的官渡之戰,曹操和袁紹對峙,曹操派人夜襲烏巢,火燒軍糧,袁紹軍大敗,奠定了曹操一統北方的基礎。

但霍去病恰恰不同,他用兵靈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善於長途奔襲、快速突襲和大迂迴、大穿插、殲滅戰。

霍去病在少年時代就善騎射,武帝很喜歡他,讓他做了自己的近臣侍中。武帝還曾想親自教授霍去病孫子、吳起的兵法,但霍去病以“顧方略何如耳,不至學古兵法”為由推辭。

這是一個真正的天才,絕世天才,千古就那麼一個,如果努力有用的話,還要天才幹什麼?

有的人,努力了一輩子,連仰望他的資格都沒有。

天才就是這麼不講道理,有時候都懷疑他不屬於人間,後世還有人說他是一個BUG,後面被上天發現了,所以才進行修補,做了補丁,以至於他英年早逝。

霍去病這個人更像一把尖刀,善於在敵營中縱橫穿梭,不喜歡有約束,你說帶着大批的糧草在後面跟着,他反倒覺得不習慣。

所以他打仗一般不帶那麼多輜重,也正是如此,他進行的都是長途奔襲、快速突襲和大迂迴、大穿插作戰。

後世,咱們可把這種精髓可是學到了,還有首歌唱道:“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霍去病說著,似乎注意到什麼,看着劉瀚的大腿下面,一個踩着的東西,那便是馬鐙。

馬鐙是一個平底的環形物,用皮帶固定,懸挂於騎乘動物上,主要是馬,掛在馬鞍的兩邊,供騎者放置雙腳,也可以輔助騎者上下。

有了鐙,騎者更容易在鞍上坐穩,也更容易控制馬匹,從而能夠解放雙手,在馬上做出各種動作,這使騎乘動物在交通、通信和軍事上開始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這什麼東西呀,怎麼兩邊都有呀?”

“噠噠!”

霍去病還有劍柄拍了一下,發出清脆的響聲。

“鐵的?”

劉瀚笑了,說道:“馬鐙,我弄的,和布鐙差不多,不過更實用。”

這可是一個大殺器,他先試一試,然後慢慢拿出來,畢竟他太年輕了,才十六歲呀,漢武帝又活得太長了,木秀於林風必摧之,他可不想被人當怪物。

不過,有了霍去病這樣的人當大哥,他再優秀,再厲害,也是正常的吧,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

馬鐙,馬鞍,馬蹄鐵,這三件套,後世騎兵的常規裝備,這個時候,馬鞍已經有了,就差馬鐙和馬蹄鐵了。

這個時候不是沒有馬鐙,是根本沒有人在意,後世在西安漢墓里,出現了貴族遊獵時馬匹配備布馬鐙的圖像,但極其少。

那是單邊,完全就是一根繩子,繞一個圈,就是為了方便上下嘛,好多是給貴族紈絝,或者某些好奇騎馬的女貴人用的,當然,他們也有直接站在僕人身上上馬的。

而華夏最早出現硬質金屬馬鐙的年代是北魏時期,幾百年後了。

趙破奴有些不懂,“用這個幹啥?劉軍侯也是騎馬多年的了,自小就熟悉嘛,雖然比不上將軍,但也不差,何必用這小姑娘的玩意?”

在他眼中,這就是貴族小姐用的,對於他這樣騎馬嫻熟,能立刻翻身上馬的人,簡直多此一舉。

西漢為什麼沒有想到用馬鐙,甚至大規模普及,一個是沒有想到,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優越感。

傲慢是人類走向成功一大阻礙呀!

在沒有馬鐙的時代,能夠熟練地騎馬馳騁,那是需要天賦和嚴格訓練的。所以一個人如果掌握和精通騎馬的技術,自然而然就產生了一種優越感。

後世滿清,正因為這樣的優越感,自以為天朝上國,結果被槍炮教訓得體無完膚。

劉瀚笑了,沒有多說什麼,人總是被自己淺薄的見識所困住,能超越歷史的總是極其少數的。

霍去病倒是有些感興趣,但現在忙着趕路,他也沒有繼續深究了。

“走吧,咱們得快些了。”

“駕!”

說話,霍去病打馬走在了前面。

除了劉瀚,沒有人知道,這將會是一個多麼偉大的發明。

他的一小步,人類的一大步,很多偉大的開始,源於一個不起眼的小細節。

他笑了,笑得很開心。

他忽然想到了後世,當年明月大大很經典的話:“很多人問,為什麼看歷史,很多人回答,以史為鑒。現在我來告訴你,以史為鑒,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發現,其實歷史沒有變化,技術變了,衣服變了,飲食變了,這都是外殼,裏面什麼都沒變化,還是幾千年前那一套,轉來轉去,該犯的錯誤還是要犯,該殺的人還是要殺,岳飛會死,袁崇煥會死,再過一千年,還是會死。

所有發生的,是因為它有發生的理由,能超越歷史的人,才叫以史為鑒,然而我們終究不能超越,因為我們自己的慾望和弱點。

所有的錯誤,我們都知道,然而終究改不掉。能改的,叫做缺點,不能改的,叫做弱點。順便說下,能超越歷史的人,還是有的,我們管這種人,叫做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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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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