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再臨
三天後,李通過亞馬遜買的帳篷和摺疊自行車先後被郵遞員送到了家。
一個星期後,網上定製的銀幣也送貨到家了。
收到快遞的那一刻,李迫不及待的打開包裹,呈現在他面前的是一千枚銀光閃閃,嶄新鋥亮,帶着母親大人頭像和家族徽章的銀幣!
這個時候,經過七天的積累,水晶戒指也蓄滿了穿越所需的能量,有了一顆在戒指內不停繞行的飛星!
李偶然得到的這個水晶穿越戒指,當然是需要能量的。
能量通過戒指自然吸能的方式儲存,可以通過觀察戒面上的紅藍線和飛星得知能量儲蓄的進度和數量。
從戒面上某個固定的點出發,分出紅藍兩條細線,它們以相同的速度背向而行,做圓周運動,一段時間后,相互碰頭,形成一個完整的閉環。
閉環一旦形成,紅藍線則立刻消失,化成一顆銀色的飛星。
與此同時,新的紅藍線在起始點重新生成,重新繞圈,周而復始。
只要形成一顆飛星,李即可穿越一次。
而形成一顆飛星,不論異界還是現在世界,都需要七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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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的早上,一大早,李在家裏做了一頓豐盛的大餐犒勞自己,算是為他即將開始的異界冒險踐行。
早飯過後,李開始去衛生間洗澡,刮須,梳頭,然後換上保暖內衣,雪白的,燙熨得沒有一絲褶皺的ARMANI襯衣,精緻的Zegna領結和禮帽,筆挺的B0SS西裝,一層不染的GUCCI皮鞋,最後是純黑的,且頗具英倫復古風格的Burberry風衣。
襯衣,領結和禮帽是愛浪漫的法國外祖母送的;西裝是傳統古板,只喜歡用國貨的德國外祖父送的;皮鞋是親愛的米國老媽送的,而風衣,則是他那位迷戀周潤發的華國老爸送的。
以上禮物,均是他18歲成年時收到的一大堆成年禮中的一部分。
平時的李,並不愛穿這些太過正式的東西,總感覺有些拘束,太過周吳鄭王。
李站在卧室的穿衣鏡前,看着鏡中那個一身名牌的自己:
寬敞明亮的額,平直濃黑的眉,大而深邃的眼,完全繼承了他母親的挺拔的鼻,以及那跟他父親有幾分神似的不薄不厚的唇。
以前,周圍的人,尤其是班上的女同學都說他長得有點像基努·里維斯,也有說他像本·巴恩斯的。
這讓一度他相當的惱怒,因為他不願意被人說自己像某某人,尤其是那些靠臉吃飯的明星。
現在,成熟了一些后,面對周圍人對他容貌的議論,他則坦然了很多,高興的時候,甚至還會跟對方開兩句玩笑,說些“是嗎?我真的有那麼丑嗎?”之類的玩笑話。
“不過,坦白講,我這張中、法、德混血的臉,跟里維斯和巴恩斯那‘兩斯’還真他娘的有點像。”
李捏了捏自己的下巴,又擠眉弄眼兩下,客觀的評價了一下自己的容貌。
換好衣服的李來到地下室的工作間。
工作間寬大的工作枱上,依次擺放着他這次穿越之行所需的衣服,食物,帳篷,摺疊電動車,以及一把裝滿子彈,並安裝了內紅點瞄準鏡和消聲器的P226手槍以及五個備用彈夾。
這把P226,是李父親生前的諸多心愛之物之一,一把受到FBI,ATF(米國煙草火器與爆炸物管理局)、DEA(米國緝毒局)等執法單位和特種部隊特別青睞的,以精度和可靠性著稱的原裝進口德國貨!
只不過,自從父母一年前因空難去世后,為了避免睹物思人,一直將自己陷入痛苦的思念中拔不出來,李便很少下地下室,也很少摸槍,連他以前愛做的,對父親在地下室掛了一整面牆的“長槍短炮”進行拆卸,擦拭等保養工作,也懶得做了。
這次,為了保命,為了應付在異界可能的危險,李也顧不得睹物思人,直接從家中地下室嵌入牆壁的槍櫃中,將兩父子在手槍中的最愛,P226,給翻了出來。
熟練的將P266拆成散件,用乾淨的棉布細心的擦拭,上油,回裝,幾分鐘后,手中的P226便變得油光錚亮,光潔如新。
李將彈夾,內紅點瞄準鏡,消聲器一一裝上,“咵”的一下上膛,開保險,雙手持槍,腦袋微偏,擺出一副標準的,嚴陣以待的射擊動作。
“啪啪——”李嘴角出聲,發出虛擬的槍聲,而後喃喃低語,“夥計,希望在未來的異界之旅中,永遠都不會用到你。”
將保養好的P226放回工作枱,李的目光來到了手槍旁邊的那一千枚銀幣上。
有錢走遍天下,無錢寸步難行!
這是無論哪個世界,哪個位面,都通行的法則。
這一千枚銀幣,便是李通過亞馬遜聯繫的一家專註禮金銀禮品和各種紀念幣定製公司,要對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製作的一千枚純銀念幣。
銀幣正面的圖案,是他用PS弄的,他母親戴着伊麗莎白女王皇冠的頭像;背面,按照慣例,一般為家族的徽章。
李給自己設計的“家族徽章”是這樣的:
兩條橄欖枝圍成一個橢圓,橢圓的中間,是兩把交叉的來複槍,兩槍交匯的槍尖上,則頂着一頂鑲滿了紅寶石的王冠!
圖案的下面,還有一排細小的阿拉伯數字,是他母親的生日和忌日。
橄欖象徵和平,也是母親大人的性格!
兩把槍象徵武力,是父親大人的最愛!
皇冠則象徵著李冥冥中隱隱的野望。
所以,這家族的徽章翻譯成現代的白話便是:
我,帶着和平而來;
我,不懼任何暴力;
我,終將登上王座!
衣,食,住,行,槍,錢……
工作枱的最後,是一個長方形的藤條箱——箱內裝着一些用來掩人耳目的生活用品和準備送給恩人一家的幾樣小禮物,全都是值不了兩錢,且不會暴露他身份的東西。
李走到工作枱前,伸出戴着水晶戒指的右手,讓自己的手掌一一掃過工作枱上的物品。
隨着他手掌的揮動,工作枱上的什物便一件件的消失,很快,堆滿各種物品的工作枱便變得空空如也。
下一刻,當李用他的左手轉了轉右手的戒指,嘴裏喃喃一句誰也聽不清的話后,連他自己,一個大活人,也憑空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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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藍大陸,大英利國,安普郡,溫莎鎮。
今年的冬天來得有點早,冬至都還沒到,就開始下雪了。
像無數勤勞致富的普通百姓一樣,天光微亮,橡樹旅館的主人老鄧肯便和妻子梅麗莎開始了一到下雪天,便雷打不動的掃雪工作。
“今年的天氣看起來有些反常呀,老頭子。”
帶着厚皮帽,穿着花圍裙的梅爾莎停下手中揮了好一陣的掃帚,喘了口氣,望着頭頂厚厚的,看不到一點亮光的灰雲。
天氣太冷,讓她呼出的氣團立刻凍成了一團白色的雲霧。
“誰說不是呢?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今年的第一場雪比去年提前了整整半個月!該死,雪繼續這麼沒完沒了的下下去,今年除了開銷,恐怕又賺不到什麼錢了!我的掃雪自動機啊,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搬回家——”
同樣戴着厚皮帽,穿着皮大衣的老鄧肯一邊掃雪,一邊咕噥着回答妻子。
開旅店的商家,天氣的好壞直接影響着他們的生意興衰。
哪怕溫莎鎮因為曾經作為國王避暑的夏宮,現今溫雅公主的封地這一特殊殊榮一直是英利國內的一處有名的旅遊勝地,每年都會吸引全世界的遊客來觀光旅遊,但如果天氣不好,連日大雪,以至於連用鐵馬牽引的自動馬車也無法行駛的話,再漂亮的風景也不會有人問津不是?
“啊,你還知道錢不好賺?既然知道錢不好賺,那你還窮大方收容那個什麼大陸來的破落王子?給吃給住還給穿,整整一個星期吶,連一個銅子都沒有見到!
“還說什麼他李某人生平從不欠賬,現在欠我們的房費和餐費等他和他失散的僕人匯合后,一定加倍奉還!
“我呸!
“人都跑了還他娘的加倍奉還?
“騙子!完全就是騙死人不償命的小騙子!”
見丈夫提到了旅館的生意,梅爾莎頓時便氣不打一處,乾脆將掃帚一扔,雙手叉着水桶般的粗腰,大聲的數落起丈夫來。
一周前的晚上,正準備關門打烊的梅爾莎見丈夫領回來一個年輕的怪人。
這怪人,大雪天卻穿着短衣短褲,被丈夫領回來的時候雙手抱肩,縮成一團,臉皮發青,嘴皮泛紫,一副快要凍斃的死人樣,卻自稱是東邊大陸的某個小國的王子,在貴寶地遊學期間不幸遇到土匪,又跟英勇殺匪,讓其獨自逃命的僕人們失散,流落至此,又冷又餓,十分感謝鄧肯大叔的慷慨,萬分感謝梅爾莎大嬸的仁慈,願上帝保佑他們兩口子好人有好報,財源滾滾……
作為傳統勞動婦女的梅爾莎當時也心軟,那個落魄王子的賣相的確帥氣討喜,加上嘴巴又甜,每天變着法子的誇她“年輕漂亮身材好”,把她哄得開心加舒心,便好心的收留了對方,不僅管吃管住,還把丈夫最好的一套西裝借給他蔽體。
“破落王子”在他們的旅店衣食無憂的住了七天,每天早出晚歸,在小鎮內四處遊盪,說是出去聯繫自己的僕人。
對此,兩口子也深信不疑,直到一周前的某天早上,對方出去后便再也沒有回來。
一天,兩天……
整整一周都沒見到其身影,兩口子這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被那“落魄王子”給騙了:
鬼個“落魄王子”哦,準是遇到了好逸惡勞,到處騙吃騙喝打秋風,無品無得又無良的騙子了。
“收留愛德溫又不是我一個人能夠決定的事,當初你不是也同意了的嗎?怎麼現在倒全怪我了?”老鄧肯咕噥着反駁。
“怎麼不能怪你?要不是你把那騙子領回店裏,老娘又怎麼會被騙?”梅爾莎伸出自己那因為經常勞作而變得有些粗糙的手指,指着老鄧肯質問。
“我懶得和你爭……反正爭也爭不贏……”
“……”
凌晨的小鎮安詳,靜謐,猶如沉睡的少女。
兩口子一邊掃着店門口大街上的雪,一邊就“落魄王子”的事拌着嘴,消磨着凌晨寒冷的時光。
大半個小時后,橡木旅館所臨的街道,厚厚的積雪被勤勞早起的主人掃去,露出了黑黑的石板路。多餘的積雪則堆積在街道的中央。
“踢踏——踢踏——”一陣皮鞋踏地的聲音由遠及近的傳來。
正準備和丈夫回店,給壁爐的篝火加兩塊木頭,以便烘烤一下快要僵硬的雙手的梅爾莎,此時,卻因為這意外的聲音停了下來。
她回頭抬眼望去,大雪紛飛的晨光中,只見一個身穿黑衣,頭戴禮帽,手提行李箱的紳士正朝旅館的方向艱難的走來,不過由於光線暗淡的原因,卻是看不清來人的年齡和長相。
“這大清早的,不會是住店的吧?”站在原地的梅爾莎不由想。
一大早來住店的客人,不能說完全沒有,只能說數量稀少。
比如,每年經過溫莎鎮的商旅,入店時間便沒個定時。
“還是等一下吧。如果是住店的客人,自己待會兒就主動上去招攬一番。哪怕給對方打個折,也要把客人給留下了。”梅爾莎想。
溫莎鎮的旅館在夏天旅遊旺季時,當然是不愁沒人住;但是在人少馬稀的冬季,卻是生意冷淡,運氣不好的時候,一天都不一定能夠碰上一個客人。
況且,溫莎鎮一共有三家私人旅館。
而她家的橡木旅館在這條街最末的位置,位置條件最差,這麼多年來生意上能夠跟其他兩家相比而不落下風,差不多完全得益於梅爾莎的主動出擊和出色的廚藝。
“踢踏——踢踏——”腳步聲越來越近了,梅爾莎感覺對方似乎真的在朝她家的旅店走來。
這讓她心頭一喜,壓抑住心中的小興奮,便準備抬頭招呼。
“先生,請問您是來住店的嗎?我們橡木旅館傳承百年……啊,你……你是愛德溫!你……你怎麼回來了?哦,天哪,而且……而且還變了個樣子?”
抬頭的梅爾莎剛一出口招呼,下一刻,卻是捂住了嘴,雙目瞪如銅鈴,以一種極度不可思議的眼神盯着來人的臉。
一張化成灰她都會記得的臉!
“呵呵,早啊,親愛的梅爾莎大嬸,您別來無恙呀?一周不見,感覺我親愛的梅爾莎大嬸的風采似乎更甚往昔呢!”
愛德溫·李笑呵呵地脫下頭上的禮帽,放到胸前,對眼前這位刀子嘴,豆腐心,對他有過“救命之恩”的胖大嬸彎了彎腰,行了一個標準的紳士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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