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誅仙

第2章 誅仙

方德華拿着碗筷走出房間,按照記憶來到廚房。

泥磚屋共有五間房,中間是大堂,左右各兩間房子。

廚房在房子右側,又是單獨的兩間,一間燒火炒菜,一間吃飯。裏面有一個大水缸、一個大土灶。

土灶有三個口,大鐵鍋、飯鍋、燒水的大鍋。

方德華用葫蘆瓢舀了一瓢水放盆里,將三人碗筷、鍋洗乾淨。

飯廳只有一張木製飯桌與幾隻長木凳,旁邊有一個老舊的長木沙發,角落裏還有一個同樣老舊的木製碗櫃。

他掀開菜罩,發現只有一個菜碟,剩着一點紅薯葉。

方德華搖搖頭苦笑,這個時代雖然美好,但是對他這個頓頓無肉不歡的人來說,也是一番苦難。

看着胸膛明顯可見的排骨,近期目標就是碼字賺錢,改善伙食,再改善住所!

幸虧穿越者都有金手指!

回到房間后,無視正在打鬧的兩人,方德華從書桌的書堆中抽出一個稿紙本,翻了一下,還有半本。

接着又從抽屜里拿出一個鋼筆,打開桌面的墨水瓶,加滿墨水,在稿紙上隨意寫了幾個字。

字跡還不錯,似乎是前世自己的筆跡,又有點陌生。

不過兩人都有一手好字,也不知道繼承誰的。

坐下后,他一直在想要先寫哪本?

20多年的網文,成千上萬本小說,足以億萬的字數,一時間有點躊躇。

“大哥又在發獃了,是不是身體還沒好啊?”

一旁的燕子發現方德華呆坐在凳子上,悄悄問標哥。

標哥歪着腦袋想了一下才回:“能吃能走,可能不是身體問題,會不會是腦子的問題?”

接着用手指指了指腦袋。

兩人對視一眼,兩雙大眼睛露出幾分擔心。

“大哥,要不你睡個午覺休息休息?”標哥帶着遲疑的聲音響起。

“啊,不用。剛睡醒,還不困。”方德華被驚醒后順嘴回話。

剛才想了想,決定還是先按照網文的發展,先寫(抄)早期的網文三大奇書之一的誅仙!

一是因為它足夠經典,完全能夠承接后武俠時代的旗幟。

二是它與其他網絡小說相比,字數不算太多,才160萬字!

三是現在金庸小說已進入內地,廣受歡迎。而且去年《今古傳奇》已開始連載《玉嬌龍》。

想到裏面經典的張小凡、陸雪琪、碧瑤等角色,這凄美的仙俠愛情小說,肯定能一炮而紅!

即使這個時代的稿費只有千8、千10,但是架不住字數多,千8的稿費足有12800元!

這可是一萬塊啊!

在這個時代就是萬元戶!

一想到這個,方德華心中更加火熱,氣息不由急促起來。

“大哥大哥,你還是午睡一下吧,好不好嘛?燕子好擔心你啊。”

燕子不知什麼時候已經來到德華旁邊,怯生生的扯着他的衣服說。

看着這可愛的堂妹,方德華摸摸她的腦袋說:“大哥沒事,大哥正在構思寫東西呢?你看紙筆都準備好了。”

“嗯嗯,大哥要寫什麼呀?”燕子頓時睜大眼睛,表情頓時從擔憂變成佩服。

標哥湊近也想知道。

“大哥想寫小說,然後賺點稿費,給燕子還有標哥買肉吃,好不好?”

“好呀好呀,肉肉好吃!”燕子拍手稱快,原地蹦起來。

“那大哥是不是就要成為小說家,成為大作家?”標哥急吼吼詢問,兩眼放光,充滿崇拜。

“你大哥我可是立志要成為小說之王的人!”在兩小的影響下,方德華也了中二少年。

18歲,說是少年也不為過。

憑藉著腦子裏的網文,這個時代誰敢跟他搶小說之王這個頭銜?!

“小說之王,小說之王!”標哥雙手在空中亂揮,滿臉激動的叫着。

兩人絲毫不懷疑他大哥的話,從小就知道他大哥聰慧無比,是他們的榜樣及目標。

看着兩人的樣子,方德華笑呵呵說:“好了好了,大哥準備開始寫,你們安靜點。”

標哥與燕子連忙捂住嘴巴,躡手躡腳走出房間。

等兩人走出房間,方德華便聽到在屋外玩鬧的聲音,搖搖頭,凝氣在稿紙的第一行中間寫上“誅仙”兩字,在第二行尾端遲疑,一時間沒想好要哪個筆名。

正想寫下德華兩字,這能體現顏值與才華,又覺得不太合適。

咬着鋼筆帽一會,最終寫下“五白”這個筆名!

也只有這個名字配得上這璀璨的網文時代!

“序章”

“時間:不明,應該在很早、很早以前。”

……

方德華在腦子裏調出《誅仙》,開始一字一句抄了起來。

看的時候並沒有覺得字數多,一目十行,寫的時候發現真累!

一小時過去,才抄完序章!不到兩頁紙,不足一千字!

揉了揉手腕,心中吐槽:果然錢也不是那麼好賺的。若擱前世,我一小時早就碼(抄)完三四千字了。

吐槽完畢,開始寫(抄)第一章:“青雲”!

炎熱的夏日,破舊的泥磚屋子裏,一個十八歲的竹竿後生正伏在書桌上奮筆疾書。

一時間,除了午後煩人的知了聲音,就只有偶爾響起母雞生蛋“咯咯咯”的聲音。

不知道過了多久,方德華突然感覺身後有一股涼風,轉頭望去,正好看到兩孩不知啥時候又來到房間裏,拿着蒲扇輪流給他扇風。

心中再次湧上暖流,抹抹頭上的汗珠說:“你們去玩吧,大哥不熱。”

“等會再去!”

“我再幫大哥扇一會!”

方德華心中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讓兩人天天吃肉。

從記憶里獲知,堂弟堂妹從小就跟在他屁股後面,標哥更是從小就穿他換下的衣服。

又不知道過了多久,才堪堪抄完第一章,一共三千多字。

伸伸懶腰,抬頭朝着窗外看去,此時夕陽西墜,已是傍晚。

“燕子?標哥?”

聽到聲音后,燕子立即跑進房間,湊到桌面問:“大哥,你小說已經寫完了嗎?”

方德華甩甩手腕說:“還沒,標哥呢?”

燕子見狀,伸出一雙小手開始在手腕處捏起來:“大哥累不累,燕子幫你揉揉。標哥去割豬草了,估計等會就回來。”

方德華隨手將其抱起,走出屋外,發現太陽已經西下。

突然一隻大黃狗從外面串進來,見到兩人開始圍着兩人興奮的跳起來。

燕子扭動身體要下去,想和大狗玩耍:“大黃,你怎麼才回來,爸爸媽媽回來了嗎?”

這是一條標準的土狗,一身黃毛,乖順又忠心,腹下的特徵表明它是一條母狗。

剛落地上,燕子就一把摸上大狗腦袋,大狗搖搖頭后便乖乖低下頭,讓她拍拍腦袋。

方德華在院子裏走了兩圈,活動一下。

整個屋子坐下朝東,北邊是廚房,廚房後面不遠處是豬圈雞圈,此時豬開始嗷嗷叫。

走近一看,兩頭黑背大豬,約莫百來斤左右,見到來人立即前腿跨上豬欄叫得更大聲。

另一邊還有五隻母雞與一隻大公雞。

方德華眼尖,發現裏面又多了一枚雞蛋,興沖沖跳進去,卻發現大公雞抖擻起來,兩隻眼睛盯着他。

作為一個大人,當然不會害怕公雞,心中嗤笑一聲,躲着地上的雞糞徑直朝着雞蛋走去。

大公雞見眼前這生物無視它,立即拍着翅膀衝過去,待靠近時,朝着大腿哚下去。

卻發現一條大腿朝它掃來,將它掃到一邊。

咯咯咯!

大公雞不服氣,原地飛起來,接着邁着一往無前的步伐,正要下嘴時,又被一腳掃到角落。

方德華見大公雞隻在原地抖擻后,順利拿到雞蛋。

這個時代的雞蛋,可謂是好東西,能夠拿來換不少東西!

將其放到廚房的籃子后,準備開始做晚飯。

看着蓋子下的半邊雞肉,又看到牆角的一節葛,心想:今晚雞肉燉葛!免得叔、叔娘不吃雞肉!

先淘米煮飯,再煮雞湯。

這個時代的淘米,得小心翼翼,多淘幾次,將裏面的石子淘出來。

放鍋里煮十來分鐘,飯就熟了。

方德華將飯鍋拿起來,放一邊,開始煮雞湯。

燒好后之後,讓燕子看火,到地里摘了些空心菜回來,今晚繼續吃ong菜!

剛洗完空心菜,就看到標哥坐着一頭大水牛回來,身前是一個水桶,身後搭着一大卷青草,。

“大哥,你小說寫完了?”

一見面,標哥就迫不及待的問起來。

“還沒有,哪有那麼快。”

“哦哦”,標哥失望的跳下來,將水牛帶回牛圈裏,在豬圈前砍好豬草后才扔進豬圈裏。

接着,鬼鬼祟祟鑽進他大哥的房間,想偷看桌面上的小說。

方德華也不制止,將空心菜用菜籃盛好后,就將燕子趕出廚房,由他接手繼續燉雞,等待兩個大人回來。

然後掐好時間,開始燒洗澡水。

透過門窗,可以看到院子外種的龍眼樹、芒果樹,只可惜都已過季。

過一會,燕子拿着兩個果子跑進來。

他接過一看,小個頭的番石榴。

咬開一口,露出裏面的紅心,番石榴特有的香味頓時鋪滿整個味覺。

香、好吃!

這應該是本地番石榴。

後世他買到的都是芭樂,雖然味道也不錯,但沒有這麼香。

這個時代,幾乎家家都種有一顆番石榴,而且還沒有果蠅針鋒,不用擔心一口下去滿是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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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我的小說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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