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別買些破爛回來丟我的人

第39章 別買些破爛回來丟我的人

喬若星嘴角抽了抽。

得虧顧景琰長得好,還有錢,不然就這發言,妥妥的普信男!

“您想多了顧總,我約了朋友出去逛街。”

為了那十個億,喬若星決定不跟他頂嘴。

“大早上逛什麼街?”

“逛街就逛街,還分什麼時間嗎?”

顧景琰抿起唇,他發現喬若星現在跟她講話越來越放肆,他以前怎麼沒發現她這張嘴怎麼能懟?

他沉吟了一秒,說,“今天還有活動。”

“那不是在晚上嗎?我趕在活動前回來就好了。”

“你逛街買什麼?”

喬若星有些不耐煩,“你管我買什麼?怎麼,顧總打算給我贊助個逛街經費嗎?”

顧景琰還真丟給了她一張卡,冷哼道,“眼光高一點,別買些破爛回來丟我的人!”

喬若星立馬換上一副諂媚的嘴臉,夾起卡在指尖晃了晃,“顧總放心,我一定挑貴的買!”

她走了幾步,又回來,壓低聲音,一臉神秘道,“這個錢不算我那十億里的吧。”

顧景琰瞥了她一眼,“算。”

喬若星臉上笑容瞬間消失,掛上墨鏡,小聲嘟噥了句,“鐵公雞!”

隨後就出門了。

唐笑笑給她回了消息,她說她們老闆在催着她改劇本,不能陪她一起去,發了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以及那個律師的聯繫方式。

喬若星的車還在唐笑笑公寓的地下車庫,她就在顧景琰的車庫裏挑了一輛阿斯頓馬丁,寶藍色車身,一路上拉風極了。

她照着唐笑笑給的地址,很快到了約定的地方。

泊好車,就進店裏等人。

約的是一家咖啡店,江城本地的品牌,在本土非常受歡迎,不過這會兒正是上班時間,店裏人要少上許多。

她進了店,摘下墨鏡環視一周,店裏這會兒做的基本上都是二十齣頭的小年輕,只有一個看起來稍微成熟一點的,是坐在窗口的位置。

對方正好背對着她,喬若星注意到這人穿了一件淺咖的條紋襯衫,頭髮修剪的非常整齊,還用髮膠做了造型。

骨節分明的手指捏着咖啡杯的把手,動作優雅地晃動着,幅度正好控制在不至於讓咖啡灑出來的地步,像是經常喝咖啡的人。

而他的視線一直落在面前的平板電腦上。

律師不會是這副打扮吧?

喬若星想了下電視裏見到的律師,好像都是西裝革履,配着金絲邊眼鏡。

這人顯然是沒有一點是符合的。

喬若星就近找了個位置坐下來。

“女士您好,請問喝點什麼?”

“拿鐵吧,奶厚一點。”

喬若星剛說完,就見坐在窗戶邊,那顆卡其色條紋襯衫的男人轉頭朝她看過來。

下一秒,喬若星眼珠子都瞪圓了。

怎麼是他?

莫明軒也很意外,隨即莞爾一笑,朝她走來。

“唐小姐,好巧啊。”

喬若星也覺得神奇,幾天時間,就跟一個人偶遇三次,江城這麼大偶遇一次的概率都很小,更何況是三次。

不過莫明軒那聲“唐小姐”,多多少少讓她有那麼點心虛。

當初留那個名字,她也沒想到兩人還能再見第三次。

她有點尷尬的說,“是啊,太巧了。”

莫明軒指了指她的脖子,笑容溫和,“你,傷好點了嗎?”

喬若星愣了一下,才想起人家問的是她之前在警局被那個孕婦抓傷的傷口,她有點驚詫於對方的細心。

“已經好了,那天真的太謝謝你了。”

“舉手之勞,”莫明軒頓了頓,“你一個人嗎?”

“我約了人,不過對方還沒來,”隨後小聲嘀咕,“也不知道怎麼考上證的,一點時間觀念都沒有。”

莫明軒怔了一下,試探道,“你約的是個律師?”

喬若星一愣,“你怎麼知道?”隨即明白過來,“你就是那個律師!”

莫名先低笑出聲,“對,我就是那個沒時間觀念的律師。”

喬若星尷尬至極,“我不是那個意思……我還以為你沒來,不是,我沒想到你是律師,你這樣子也太不像了。”

莫明軒拉開椅子坐在她對面,一臉興味地問,“怎樣才算像個律師。”

喬若星硬着頭皮,指了指他的外套,“起碼得穿西裝吧。”

莫明軒眼帶笑意,“那我以後注意。”

喬若星擺手,“我就是固有思維,沒人規定律師非要穿什麼的,你別介意。”

“開個玩笑,你不用那麼緊張,”莫明軒聲線柔和,“我們先談案子吧。”

喬若星鬆了口氣,連連點頭。

兩人互加了微信,喬若星將先前收集的截圖發給了莫明軒。

莫明軒皺着眉,將那些不堪入目的截圖看完,隨後用平板登上微博,去篩選詞條。

喬若星只截了那些評論私信辱罵她的賬戶,但是事實上,關鍵詞篩選之後,還有很多這樣專門黑她的賬號。

莫明軒把那些相似發帖的賬號進行歸類,相同ip屬地,和同一款發微博的手機,基本可以確定是一個人。

隨後他用自己的工作賬號,聯繫這些微博用戶,先以協商的辦法讓對方刪掉侮辱性言論,並公開發微博給“日暮繁星”道歉。

喬若星在一旁看着,徹底信服對方律師的身份。

因為他溝通用的字眼都非常專業和謹慎。

不過這種協商在那些人眼裏顯然是夠不上什麼威懾力,有些人回也不回,還有些直接罵起來,氣焰囂張,口吐芬芳,甚至把莫明軒的賬號拉黑。

莫明軒不緊不慢的保存着截圖,淡淡問,“你想這些人得到什麼樣的處罰?”

喬若星愣了一下,“這不是民事案件嗎,如果告贏,最多也就是讓他們刪掉微博,公開道歉吧?”

莫明軒笑了下,“名譽權糾紛確實是民事案件,最重的處罰也就是賠款補償吧,但是你要想他們懲罰重一點,我們可以以誹謗罪起訴,誹謗罪屬於刑事案件,將來是會留案底的,這個案底不僅會讓他們自己在工作上受挫,甚至會影響下一代的政審。”

還能這樣?

“誹謗罪和名譽權糾紛,哪個勝訴的幾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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