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第415章 【春華上】
第415章【春華之一】
賴勤治好眼睛的那一日,春華不在京城。
所有人都問她為什麼。
【一】
春華是崔家的家生子,娘是府里做織補,爹是跟着崔老爺走馬的夥計,她剛出世沒多久,爹就死了,她三歲那年,娘也病死了。她就一直跟着外院的婆子們生活。
她四歲那年,傅氏生下崔禮禮。
傅氏坐月子,崔老爺極其緊張,原本在外院燒水的春華,也被支到內院來幫忙端水。
時值臘月,小小的人兒穿得單薄,凍得通紅的小手,端着大大的一盆水,卻一點沒灑出來。
水盆很沉,她咬着牙關將盆子穩穩放在盆架上,又確定盆架不會晃動,才鬆開手。
轉過頭看見傅氏正靠在榻上望着自己。身邊躺着一個皺巴巴小嬰兒,春華眨眨眼睛,好奇卻又不敢上前:“大娘子,這就是姑娘嗎?”
傅氏微微笑着點頭。
“真好看”春華愣愣地看着。
“哪裏就瞧出好看不好看了。”傅氏笑吟吟地看着她。
四歲的春華不會說謊,特別認真地說:“大娘子好看,姑娘就好看!”
傅氏聞言朝她招招手,示意她上前來:“轉一圈。”
春華不知其意,獃獃愣愣地轉了一圈。
傅氏出了月子沒多久,就將她調到內院,跟在崔禮禮的乳娘身邊伺候。
“春華啊,你可是好福氣。”外院的洒掃婆子這麼說。
“就是,說兩句好聽的,夫人就調你進內院了,這可是天大的好福氣。”另一個婆子低聲說著,曖昧地笑了,“春華,你好好乾,將來可是要做通房的。”
“通房是什麼?”春華才幾歲大,哪裏明白這個意思。
婆子們是高門大院裏的人精。
春華長得並不出挑,身子骨結實,幹活任勞任怨。如今被被調到乳娘身邊伺候,就意味着夫人相中她做姑娘的貼身婢女了。
貼身婢女,就要陪嫁。等到將來姑娘懷孕,她就要代替姑娘給姑爺暖被窩,若再生下個一兒半女的,還有機會抬做姨娘。
這是為奴為婢的人生巔峰了。
“暖被窩?”春華不明所以,“他們屋子裏沒有燒地龍嗎?湯婆子也沒有?”
婆子們捂着嘴一通笑,替她收拾好包袱,又說道:“總之,你這以後就算半個主子了,可還要記得回外院來看看我們喲。”
進到內院,春華的活少了很多。
姑娘長大,她也長大。傅氏教姑娘,林媽媽專門教她。
大戶人家的貼身婢女有很多獨門秘技是要口口相傳的。
首先是要忠心不二,主榮婢榮,主辱婢辱,主死婢死。
其次,則是如何做貼身婢女。
林媽媽帶着她去了寺廟。
菩薩坐於蓮花寶座之上,姿態端莊而優雅,面容慈悲而溫婉,目光深邃,似是早已洞察世間一切疾苦,卻從不開口說話。
“這廟裏的菩薩永遠是慈眉善目的。”林媽媽帶着她虔誠地跪拜,“你再看這四周的護法。”
六歲的春華一抬頭,不由地心中一凜。幾個頂天立地的金剛護法,身披銀甲手持神兵,正怒目切齒地俯視着她。
林媽媽拉着她的手,輕聲說著:“春華,古人說‘金剛怒目,所以降伏四魔;菩薩低眉,所以慈悲六道’,姑娘就是那慈悲的菩薩,而你要當好她的護法。”
春華恍恍惚惚,懵懵懂懂。但從那日起,林媽媽傳授了她不少“護法之技”。
怎麼跟人吵架,怎麼陰陽怪氣別人,又怎麼應付別人的陰陽怪氣,怎麼給人使絆子,怎麼替主承冤。
春華初潮來時,林媽媽又教她床笫之事:“姑娘可以不懂,但你不能不懂。將來姑爺那邊,你是要替姑娘盯住的。”
春華終於明白了貼身婢女的意義,又問:“林媽媽,您也是這樣伺候老爺的嗎?”
林媽媽老臉一紅:“咱們老爺夫人恩愛,天下少有,自是不用我盯的。”
“那將來也給姑娘尋一個老爺那樣的姑爺,不就行了?”
林媽媽笑了:“傻孩子,哪有那麼多如意之事?”
十二歲的她已練得伶牙俐齒:“姑爺不如意,當然是換姑爺,怎麼能換奴婢去盯呢?”
林媽媽搖頭:“大家閨秀,從一而終,這是傅家的家規。”
春華覺得這話不對,卻又說不出哪裏不對。
【二】
春華的印象中,崔禮禮一直都是大家閨秀的模樣,直到議親的收畫像那一年的夏天。
姑娘突然變了。
以前循規蹈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姑娘,竟然偷偷去了九春樓,從那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惹出一連串的生死官司。
面對這樣的姑娘,春華很苦惱。每天看着俊俏的男子,姑娘看起來很開心很盡興,她也跟着開心跟着盡興。只是林媽媽私底下尋過她好幾次,要她規勸姑娘,免得惹出更大的禍事來。
還沒來得及提醒,姑娘就被夫人打了。
春華從未見夫人發這麼大的火,攔都攔不住。
姑娘的臉被打腫了,卧床不起。渾身滾燙還迷迷糊糊地說著胡話:“你們要的善,都是在刮我的肉”
春華的心揪得生疼,突然明白林媽媽那句話哪裏不對了。
什麼大家閨秀從一而終?!別人犯錯,還要懲罰自己?天底下哪有這樣的狗屁家規、狗屁女德!她把這句話說給姑娘聽了,姑娘躺在病榻上,眼中噙淚,唇畔含笑,握住她的手,聲音有些哽咽:“春華你能這樣想,我很歡喜。你別聽她們胡說,我不會嫁人,也不會再讓你陪嫁。”
春華不懂為何會說“再”,也沒有多想,只輕聲地問:“夫人打您,您怨夫人嗎?”
“怨。”崔禮禮淡淡說著,“但是我不想在改變不了的事上耗費心神。”
“一年四季,日出日落。你怨天黑,怨冬冷,怨夏熱,毫無意義。”說著,她又定定地看向春華:“他們生來如此,但你我不是。”
春華似懂非懂,腦子裏始終回蕩着林媽媽說的那句話:“別忘了,姑娘是菩薩,你是護法。”
跟着姑娘,她從未用過林媽媽教過她的“護法之技”,卻做了好多尋常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事——
孤身一人騎馬從樊城奔襲回京;去瓷器局調查瓷器的來歷;與虞懷林南下交接酒壚;跟着臨竹一起訊問犯人;最後,崔家將京城攪得天翻地覆,撕碎狗聖人的遮羞布,要了他的狗命!
短短三年,春華覺得像是過了一輩子一般,跌宕起伏。
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時,姑娘給了她一份放奴書,又將虞家的酒壚留在她名下。
春華跪在地上哭得泣不成聲:“奴婢不會走的!要跟着您一輩子!”
“傻春華,我又沒趕你走。”崔禮禮笑着將她拉起來,擦掉她臉上的淚,“你願意陪我一起走,靠的是情分,而非一紙契約。”
姑娘對待男人也是如此。
她總說婚書這東西,拴不住男人,孩子也拴不住男人,道德倫常,更拴不住男人。
不如有情的時候在一起,沒情的時候便散去。
各自歡喜。
崔禮禮的話,春華記了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