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恨我痴心

第五十七章 我恨我痴心

接下來方恆繼續唱:

“喜歡我,別遮臉~

任由途人發現~

儘管唱,用心把這情緒歌聲中渲染~”

合唱:“唱情歌,齊齊來一遍~

無時無刻,都記住,掌聲響遍天~”

華仔:“來唱情歌,由從頭再一遍~

如情濃有點淚流,難避免~

音階起跌拍子改變~

年月變,但我未變~”

方恆:“來唱情歌,由從頭再一遍~

如情濃有點淚流,難避免~

音階起跌拍子改變~

每首歌,是每張臉~”

唱完這段,方恆垂下雙手,靜靜的站在一旁,看着華仔一個人獨唱後面的部分。

“如今我四十看從前~

沙啞了聲線~

回憶我冀望那掌聲~

都依然到今天~

那首情緣,天地間,不再經典~

仍長埋你的心中,從未變~”

待華仔動情的歌聲結束之後,台下的歌迷粉絲們也顧不得臉上還有淚水,瘋狂的鼓掌尖叫聲經久不絕,在體育館場內一直回蕩着。

而演唱會也快到了尾聲。

舞台上唱完歌的華仔緊緊擁抱了方恆一下。

“恆仔!謝謝你為我寫的這首歌!”

然後又面向觀眾大聲道:“現在,我非常高興的為大家介紹一下我身邊的這位朋友。他是一個非常有才華的年輕人。

有很多人可能還不認識他。

但是現在在網上,他唱歌的視頻非常火的哦,大家回去可以搜一搜。相信你們都會喜歡上他的”

接着又很隆重的介紹道:“請大家記住他的名字…方恆!”

方恆此時上前一步,舉起話筒微笑着道:“大家好,我是方恆!”

緊接着又道:“非常感謝華哥!讓我能上台來和他一起唱這首歌!能和自己的偶像同台,讓我感到非常幸運!”

然後又面向觀眾道:“謝謝大家!”

舞台下頓時響起一陣掌聲,但因為人們此時對方恆還很陌生,所以掌聲並不算太熱烈。

華仔看到這種情況,繼續調動氣氛誇讚他道:“恆仔不但歌寫得好,唱的也好,而且長的還特別帥氣,我看也就阿祖能跟你比較一下了,你要是去拍電影,肯定能迷倒萬千少女。”

方恆趕緊謙虛的笑道:“華哥言重了,真正迷倒萬千少女的人正站在我的面前。”

“我不行,我已經老了,未來是屬於像你這樣的年輕人的。”說著還擦了擦頭上的汗。

“你看,我這個年紀體力都有些跟不上了,我的時代快要過去了!”

方恆卻知道華仔在之後的時代里,依然紅的彷彿沒有盡頭。

“華哥,依我看您的時代才剛剛開始,四五十年以後我不知道,但是再紅個二三十年是絕對沒問題的!”

方恆說的是實話,但是在風起雲湧的娛樂圈裏,誰也不知道明天誰會崛起,誰又會跌落!

華仔也只當是方恆在恭維他,於是又笑着道:“咱們不說這些了,我現在確實很累,所以我希望你能幫我個忙。”

“華哥您說!”

華仔看着方恆,他確實很欣賞眼前這個小朋友,也很感激他為自己寫的十七歲這首歌,真心想幫他在娛樂圈露臉。於是道:

“下面還有最後一首歌,我翻唱JoanJett的那首《IHateMyselfForLovingYou》你應該會唱吧?你看,我怎麼也是個老前輩,我這麼累你也於心不忍吧。一會你來幫我唱怎麼樣?”

華仔想的也很簡單,作為自己的粉絲,自己的歌方恆肯定都熟悉。如果真的實在不會這一首,大不了再幫他換一首。

可他卻不知道,方恆是他的歌迷不假,但這個時空華仔的歌他都沒有學過啊,不管換哪一首方恆都不可能會。

到時候華仔肯定會疑惑,原來你小子是騙我的,還說你是我的歌迷呢,哪有我的歌連一首都不會的歌迷?

到時候樂子可就大了!

不過IHateMyselfForLovingYou么!

我恨我痴心的原版嗎不是?方恆知道華仔在這個時空是直接翻唱的英文版,並沒有重新填詞。

可是英文版方恆也不會唱啊。

方恆想了想道:“華哥!這首歌我用粵語重新填過一遍詞,我可以唱我自己填的粵語版的詞么?”

華仔驚訝的道:“你給這首歌重新填詞了?”

然後又開玩笑道:“你說說,是不是背着我把我的歌都給重新填詞了?”

“沒有沒有!就這一首!”方恆趕緊否認道。

華仔越看方恆越欣賞,這位小朋友果然才華橫溢!遂問道:“你填的詞叫什麼名字?”

“我恨我痴心!”

華仔此時忽然面向觀眾大聲道:“好!這次大家有耳福了,今天我們可以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用粵語版的歌詞來演唱,大家期不期待?”

經過華仔的調動,觀眾的情緒此刻非常高昂。

舞台下喊“期待!”的聲音異常熱烈。

“那麼接下來舞台交給方恆,這首搖滾也是今晚的最後一首歌,大家就盡情的釋放吧!”

華仔大聲說完,舞台下響起一陣熱烈的歡呼聲!

嘉賓席的一個角落裏,那對兒包裹的嚴嚴實實的兩個人已經摘下了口罩眼鏡,居然是一對雙胞胎。模樣長的一樣,挺秀氣,不過眉間都帶着一股子傲氣。

其中一個也不知道是叫吳平還是吳句的,對身旁的那個女子說道:“這就是你剛才過去要趕走的那個人吧?”

那個女子正是演唱會快開始時,要搶方恆兩人座位的那人。

看到華仔在舞台上對待方恆如此親切而且看重,她心裏此時也不由有點發虛。

“是的,我看他倆一個像是沒出道的小藝人,另一個像個鄉下來的土包子,沒想到把這個小藝人給看走眼了!”

土包子當然說的是不怎麼愛修邊幅的寧好。再加上他長的有點黑,還別說,很多人見他的第一印象都會覺得有點土氣。

尤其是後來帶上那條大金鏈子,簡直就像是個小煤老闆暴發戶。

他要是不開口講話,讓人還以為這是個道上混的。臉一板,演壞人都不用化妝的那種。

彷彿看到了她心裏的擔憂,雙胞胎中的一人道:“沒事,就算他今晚出了點名氣又怎麼樣,照樣是個小藝人。就這麼唱兩首歌連個真正的歌手都還算不上,你還怕他怎麼著你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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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帶了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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