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帶着熊的人
萊蒙長舒一口氣,將火元素的力量與身體的血氣融合,不但能更長久的保存體溫,還能在一定程度上節省體力。
一般的劍士可不敢這麼做,寶貴的鬥氣哪裏能這麼浪費,用鬥氣來保暖,等遇到危險了,你又要拿什麼來戰鬥?
但與其他低級劍士不同,萊蒙的鬥氣幾乎無窮無盡,雖然它的質量可能有些不如人意,但量大管飽,而且種類極多,可以隨意切換,完全不用擔心排斥的問題。
作為盧恩的哥哥,萊蒙自然是受過力量神石的賜福。
萊蒙和盧恩一樣,並不喜歡殺戮,所以並不像其他血煞戰士一樣強大,是各自領域內的頂尖高手。
但萊蒙也有着其他血煞戰士所沒有的優勢。
那就是他所接受的祝福次數,比起其他血煞戰士加一起都多。
力量神石的所能賜予的能力其實有很多,只要是當今世界上有人能夠掌握的戰鬥職業,它都能賜予。
與其說力量神石是讓被賜福的人擁有越是戰鬥就能變得越強的天賦,倒不如說是一個普通人憑空學會一種職業。
神石賦予的從來不是什麼單一的能力,比如劍術,鬥氣,魔法,而是授予人一套可以穩步變強的路。
而且,力量神石也可以賦予同一人不同的力量,甚至可以多次賦予同一人同一種力量。
用盧恩的說法,血煞戰士那所謂的越是戰鬥就能變得越強的天賦,其實就是打怪獲得的經驗值,其他血煞戰士就是普通的戰士,而萊蒙則是一個人同時兼職了幾十種職業,而每種職業他都兼職了幾十遍。
按照盧恩的說法,雖然當時的萊蒙依舊只是個1級的菜雞,但只要他以後參與戰鬥,那他每次升級,獲得的提升都是別人不敢想像的地步。
可惜,普通的神石祭司連給人賜福一次都非常困難,更別提發現可以重複賜福的事情了,即便有人注意到,也不會輕易賦予。
萊蒙來到馬廄,萊蒙找到了自己的雪地獸,給它餵了些食料后,便鋪蓋補給等等放到了鞍具里,隨後騎上了對方,朝着北方的雪地疾馳而去。
路上的哨塔看到了疾馳而來的萊蒙,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他們知道,這個南方來的小少爺又要去山裏尋找遺迹了。
山裡從來不是什麼好地方,尤其是雪山。
如果是仙俠世界,這裏可能還會誕生一些天材地寶,但更多的情況下,這種地方除了漫山遍野的大雪,就只有飢腸轆轆的野獸。
如果你的運氣真的很好,還有可能會遇到些罕見的怪物,只要你可以幹掉它,就能帶回城裏賺上一筆。
至於說打不過的情況,只能說沒點本身還總往這種地方跑,死亡就是你唯一的下場。
雪地獸是一種北方特有的野獸,醜惡的面容加上頭部的尖角,能夠把尋常小孩嚇哭。它們看起來無比兇猛,實際上卻是吃素的,平地上的速度比馬匹要慢上不少,但是非常擅長爬坡,也很適合在雪地里行動。
它們身上有一層濃密厚實的毛髮,皮下也有一層特殊的脂肪,非常抗凍,耐力也不錯,缺點就是不喜歡群居,而且脾氣比較暴躁。
盧恩就曾經說過,這玩意長的很像長滿長毛的丑犀牛。
萊蒙的這頭雪地獸是從一個牧民手中買的,算是雪地獸裏面性格比較好的了,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把它跟普通戰馬放一起,不然肯定會打架。
之所以選它做坐騎,除了地形緣故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傢伙識路,能夠帶萊蒙回來。
沒辦法,萊蒙不是那種很擅長找路的人,如果是熟悉的地方還好,去野外探險,一個不小心就會迷路。尤其是雪山這種到處都一個色的地方,萬一下雪,你連腳印都找不到。
雪地獸跑了快一天,萊蒙突然聽到了一些奇怪的聲音,他連忙朝四周望去,隨後,發現了幾個骷髏正在緩緩靠近。
對付骷髏這樣的敵人,鈍擊要比其他攻擊都要有效。如果你還有鎚子榔頭之類的武器的話,那麼更是可以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萊蒙也有帶鎚子,但是他更擅長用劍,用帶鞘的長劍,更能發揮出自己的戰鬥力。
於是萊蒙急忙將劍連着劍鞘一起取下,隨後跳下雪地獸,朝着骷髏衝去,與此同時,萊蒙的身上也湧現出一層土黃色的鬥氣,這是地系鬥氣最為顯著的特徵。
地系鬥氣是所有鬥氣中最為樸實無華的一種,它能強化使用者的力量,防禦,以及攻擊力。
聽起來非常不錯,對吧,但所有的鬥氣都能做到這三點,而且在低級劍士里,各系鬥氣在這三種基礎能力上的提升差別都不大,都是聊勝於無。
這是地系鬥氣最大的缺點,同時也是它的優點。
越是樸實無華的東西,往往也就越結實,地系鬥氣攻防一體,無比穩固,宛若一個雷打不動的烏龜殼,只要鬥氣不被打散,使用者就不會受多大傷。
只要度過了最初級的見習劍士,大地鬥氣帶來的防禦與持久都會給那些堅持下來的劍士一個完美答覆。
而且,地系鬥氣對鈍器的加成也比較多。
“咚!”
一聲悶響,一具骷髏的頭骨就被敲碎了。萊蒙仗着鬥氣無窮無盡,一出手就是全力。
如果骷髏也會思考的話,估計這會兒就要委屈了,他們何德何能讓一位劍士老爺實戰全力,你的鬥氣難道不要錢嗎?
當然了,骷髏不會思考,骷髏也不會恐懼,他們揮舞着手中的武器,朝着萊蒙揮砍而來,萊蒙一一躲過,並一個一個的將其打碎。
只是片刻,戰鬥就結束了。
這些骷髏的實力並不強,不要說萊蒙這樣掌握鬥氣的劍士了,就算是尋常士兵,一對一的情況下,都不可能會輸。
只不過,這些骷髏手裏的兵器卻並不差。
萊蒙拾起了一把鐵劍,這把劍雖然品值一般,卻都是制式武器,而且還沒有上銹。
這就有點奇怪了,明明保養的很差,武器的質量也很一般,為什麼沒上銹呢?說起來,亡靈之災爆發的也很奇怪,從無盡雪地里湧出的骷髏,究竟是從何處而來的?
他們的武裝又是從何而來?
“無盡雪海中,會有遺落的神石嗎?”
萊蒙放下了這些戰利品,隨後追尋着骷髏之前的腳印,往前追蹤而去。
在跨越了幾個山坡之後,萊蒙找到了一處山洞。
從洞口的腳印來看,似乎只有出去的腳印,而且似乎也只有骷髏的腳印。
找棵樹把雪地獸栓了起來,萊蒙做好了戰鬥的準備,點燃了夥伴,警惕的鑽進了洞窟。裏面並不寬敞,但是挺深的,簡單的搜索一番,萊蒙便發現這裏並沒有什麼值得探索的。
誒,又是徒勞無獲的一天。
萊蒙掏出了一張羊皮,上面有着萊蒙自己畫的建議地圖,記載了最近一段時間探索的大致方向。雖然並不擅長繪製地圖,但是有了這個,自己下一次的探索也能稍微輕鬆一些。
而在這份簡陋的地圖上,萊蒙已經把營地附近的絕大多數地方都已經探尋了一遍。
期間不乏發現過古代的建築,但大多為荒廢的民居,根本沒有什麼值得記錄的。
而萊蒙今天探尋的方向,則是營地附近唯一還沒探查過的地方了,如果這裏也沒有任何線索,那他也沒必要繼續待在杜根營地了。
就在這時,洞穴外突然傳出了雪地獸的叫聲。
難道說外面有骷髏回來了?
萊蒙急忙從洞穴中沖了出來,剛剛到洞口,就看到了一個穿着粗布衫,披着獸皮的粗壯黑大漢,正試圖抓走自己的雪地獸。
這傢伙體格格外碩大,就連萊蒙之前見過最為壯碩的北地人跟他比起來,都要顯得矮小。此刻這位壯漢見到萊蒙從山洞裏出來,不但沒有逃跑,反倒是舉起了手裏的木棒,朝萊蒙打了過來。
這一擊在普通人看來是又快又狠,但對於修鍊鬥氣的劍士來說,也就那樣。
這要是能被打到,萊蒙這10來年的劍也就白練了。
他一個側身躲開砸落的木棒,全身爆發出一股淡青色的鬥氣,隨後宛若一隻燕子,靈巧的滑向壯漢,手中的帶鞘長劍一記上挑,正中壯漢下顎,直接將其打暈。
普通戰士與劍士的差距就是這麼大。
隨後,萊蒙才看清這個壯漢的樣貌,這傢伙面相兇惡,頭髮亂糟糟的,看起來跟野人似的。由於穿戴的很少,他有不少部位是暴露在外的,看起來凍傷許久了。
似乎是一個從杜根營地逃跑的囚犯。
就在萊蒙稍微鬆懈的時候,雪地獸卻突然嘶吼了起來,似乎是在提醒萊蒙有危險。
萊蒙急忙轉頭看去,卻也有些來不及了,一個巨大的黑影直接撲了過來,將躲閃不及的萊蒙按倒在地。
這是一頭白熊。
生死危機之下,萊蒙也顧不得藏拙,全身的鬥氣一股腦的全都爆發了出來。
一時間,雪地里爆發出了七彩奪目的光芒,強大的鬥氣與魔力所形成的旋風,將趴在萊蒙身上的白熊被硬生生沖飛了出去,萊蒙更是藉助鬥氣的衝勁,直接站了起來。
這一下氣勢恢宏,甚至將地面的雪都衝散了,露出了腳下的凍土。
附近的松木也被一下掃清了積雪,挺起身姿在風中不斷的晃動着。
但不管是白熊,還是旁邊昏倒的壯漢,都屁事沒有。
混雜各種屬性的鬥氣壓根沒能發揮出半點威力,各種屬性克制的鬥氣在這種沒有經過調和的情況下胡亂的使用,它們互相之間就已經把威力給抵消了。
這也是萊蒙為啥掌控如此多種鬥氣的情況下,每次卻只使用一種的緣故。
而狂涌而出的魔力也不具備任何殺傷效果,除了吹開別人之外,做不到任何事情。
畢竟它們壓根不是這麼用的。
好在這一下也嚇到了白熊,它哪見過這麼華麗的招式,頓時還以為這是什麼恐怖的技能,嚇的連滾帶爬的後退了幾步,才又對着萊蒙嘶吼起來。
看着白熊滿臉驚恐卻不願離去的樣子,萊蒙想到了什麼,低頭看了看倒在身邊的壯漢,隨後試探性的踢了他一腳,而白熊頓時又吼叫了起來。
呦呵,這個逃犯居然還能馴服一頭熊,還挺有本事的啊。
萊蒙笑了笑,隨後把壯漢給捆了起來,白熊又不敢靠近,又不想離開,看起來委屈巴巴的。
萊蒙給將大漢捆好,隨後把他弄醒,冷聲詢問:“你出逃多久了?這段時間躲在什麼地方,你是怎麼活下來的?”
能搞到一身獸皮,說明他至少還捕了次獵,而且還完成了剝皮。
看起來,似乎是在外面闖蕩了不少天了,運氣好的話,這傢伙說不定會有點發現。
大漢此刻還有些恍惚,隨後看到了一身幹練打扮的萊蒙,以及在一邊不敢靠近的白熊,知道這是一位高手,內心不由得惶恐起來。
“我叫費爾斯,逃出來一個多月了,具體多久記不清了。”
“一個多月?”
萊蒙有些驚喜,這麼長時間了,這個傢伙肯定把附近都摸熟了。挺好,省的自己一點一點摸索了。
“你最近都躲什麼地方休息的?你有沒有找到一些古代遺迹之類的地方?”
“如果你找到了類似的地方,並且願意帶我去,我可以考慮幫你贖身,你就不需要再東躲西藏了,在這種地方,你根本活不了多久的。”
壯漢,也就是費爾斯抬起了腦袋,盯着萊蒙,眼神中有着濃濃的驚喜。
“我是找了個地方,那裏看起來像是個墓穴,不知道算不算是遺迹。”
“阿斯巴羅爾神在上,如果你真的願意幫我贖身,那我願意一輩子跟着你。”
萊蒙點點頭,替對方解開了捆綁的繩子,但沒把對方的感激之語當真,他已經不是當初那個15歲的天真少年了。
費爾斯激動的起身,隨後便帶着萊蒙和白熊回到了自己的藏身處。
或許是因為一個多月沒跟人說話了,費爾斯的話挺多的,先是問了萊蒙的來歷,見到萊蒙不回答,就自顧自的說了自己的過去。
費爾斯原本是一個部族武士,並非北地人,他的家鄉是在弗洛伊德和蠻荒高地之間的一個山谷,部族靠游牧,打獵,採集為生,在這片大陸上,過的並不如意。
但那對於費爾斯這樣的莽漢來說,也是非常好的日子了。
可惜,在一次外出狩獵時,費爾斯遇到了一頭髮狂的食人魔,不但身受重傷,還被迫跳到了河裏,靠一根浮木才逃得一命,由於傷勢過重,他還沒來得及靠岸,就要昏迷了。
為了避免自己淹死在水裏,費爾斯在昏迷之前將自己綁在了浮木上。
等他再次醒來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已經被救了,但隨之而來的壞消息便是,救他的人是捕奴隊的。
弗洛伊德的法律並不歡迎捕奴隊,但是弗洛伊德的貴族卻並不討要他們,這可都是金袋子。
費爾斯並不想當奴隸,他默默的養好傷,等待着逃脫的時機。
在一個莊園主將他買下后,費爾斯便找到了逃脫的機會,在一天夜裏逃竄了出來,試圖回到家鄉。
但與他同住一起的奴隸很快就向莊園主稟告了這件事,可能是因為太過小瞧了費爾斯的戰鬥力,莊園主在派人報告后,只帶了2個奴隸就來追費爾斯了。
由於人生地不熟,費爾斯很快被追上,但在自由面前,費爾斯爆發了驚人的力量,他直接打死了莊園主和追擊而來的奴隸,距離自由彷彿近在咫尺。
但在衛兵趕來后,他依舊被抓了,隨後便被送到了最北邊的杜根營地當苦力。
費爾斯怎麼可能會甘心,他再一次的逃出來了,可這次杜根營地的人連追都懶得追,在這冰天雪地的地獄裏,逃犯在沒有補給的情況下,出逃和找死根本沒區別。
他們直接在名單上畫了個叉,就算費爾斯死亡了。
而倒霉的費爾斯並不知道這些,他依舊以為營地的人正在尋找他,每天不但需要尋找食物和燃料,還得小心處理自己的足跡。
此時此刻,費爾斯還在吹噓自己的逃跑能力有多出眾,逃了一個多月都沒被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