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第448章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中午吃完飯,方明華和艾米麗坐車直奔紐約諾布爾書店。
諾布爾書店位於洛克菲勒中心附近,號稱是世界最大的書店,據說書店裏書架全長超過20公里。
兩人趕到的時候,書店門口已經排着隊伍,門口還貼着一個舉行海報。
“中國著名青年作家明華新作《闖關東》簽名售書。”下面還有一個長長的頭銜:
本年度國家書評人協會獎獲得者
1986年星雲獎獲得者
《廊橋遺夢》作者.
看來,《廊橋遺夢》這本書果然深入人心啊。
方明華一行人保安人員的陪同下,進入書店來到簽名售書區,前面放着一張桌子,後面則是一張巨大的海報。
上面是自己詳細的簡歷以及這些年幾乎所有作品以及獲獎情況。·
“明華,你能給我用毛筆簽名嗎?”姑娘提出自己的要求。
艾米麗在一邊充當助手,幫着維持秩序,更可笑的是有人竟然拿着艾米麗寫的小說懇請她簽名。
這可難不倒方明華,只不過自己沒有筆墨啊。
這本小說集在美國銷售並不算理想,畢竟是這類小說算不上暢銷書。
方明華看着這個胖胖的青年,笑着就在扉頁上面龍飛鳳舞簽上自己的大名。
那是用另外一個筆名寫的,而且美國人似乎對武俠小說也不感興趣。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長着黑頭髮卻是藍眼睛的姑娘走上來,拿着一本嶄新的《闖關東》走上前來,說著一口不太流利的漢語。
混血兒?
果然,姑娘簡單介紹來下說自己叫Ally,中文名字叫妍麗,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中國台灣人,她很喜歡中國傳統文化。
還好這樣的讀者並不多。
沒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拿來簽名。
其中收錄方明華的兩篇小說《太陽照常升起》和《路邊野餐》。
“對不起,妍麗小姐,我沒帶毛筆和墨水。”方明華笑着說道。
方明華看了看,毛筆竟然是戴月軒出品的,還有一得閣的墨。
這.
艾米麗有點尷尬。
“我帶啦。”姑娘竟然從自己背的挎包里變把戲般拿出一支毛筆和一小瓶墨水。
大部分都拿的的是《闖關東》,但還是有少部分拿着自己寫《廊橋遺夢》,更有甚至竟然拿着一本《中國先鋒類作品中短篇作品選》!
這個是方明華在艾奧瓦訪學歸國之後,收集整理當時國內先鋒作家像劉索拉、莫岩、余樺等人發表的一些小說,然後交給三藩市《城市之光》的創始者、詩人勞倫斯·費林蓋,經由美國著名漢學家葛浩文翻譯后在美國出版。
不過方明華很大方的給她讓出點位置,既然讀者拿來了,就簽吧。
卧槽
這麼齊全。
竟然在國內發表不久的《秋菊打官司》都有,只是沒有那部《雪中悍刀行》。
毛筆簽名?
很快,方明華進入工作狀態,在一本本新書上面簽上自己的名字——自然是漢字。
額的神呢,全部都是國內老字號產的。
方明華很是懷疑,這個叫妍麗的混血姑娘,或者她的母親是不是本身就是書法愛好者,寫的一手好毛筆字?
還好,自己苦練過,否則今天真的替國家丟醜了!
方明華也不客氣,拿起毛筆,沾上墨汁,在書的扉頁簽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又寫了一句。
“生為中國人,不做亡國奴”
這是《闖關東》裏的一句話。
姑娘開開心心的走了。
方明華臉上也露出笑容。
還好,姑娘帶走了自己的毛筆和墨。否則後面的讀者要求也用毛筆那就麻煩了。
簽名從下午兩點半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半,整整兩個小時寫的方明華胳膊酸疼。
這錢也不容易掙啊
當天晚上9點,方明華就要離開坐飛機飛往德克薩斯州的休斯頓,埃文斯自然相陪。
艾米麗沒有去。
她有自己的工作,飛往加拿大的溫哥華,參加當地舉行的一個文學研討會,兩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別。
“艾米麗,歡迎你來中國,一定要來西京,我和我媳婦一定會熱情招待你,我帶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馬俑。”
方明華髮出邀請。
“有機會我一定要來的。”艾米麗說道。
“那行,我走了,再見!”方明華說道。
“等等。”姑娘說著,又跑回自己的房間,沒過兩分鐘又過來,手裏竟然拿着筆墨和幾張宣紙。
“你這從哪裏來的?”方明華感到驚訝。
“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買的,你也給我寫一幅字吧,做當留念。”
“寫什麼?”
“就寫這句!”
艾米麗又從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書,竟然是漢字版本《唐詩三百首》!
她翻開折了角的一頁,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鋼筆標註: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遲,我恨君生早。”!
方明華頓時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這句話的意思嗎?
方明華很是懷疑,艾米麗不知道被哪個無良書店老闆騙了。
“明華,這字很難寫嗎?我覺得筆畫很少呀。”艾米麗不解問道。
你不懂。
中國字筆畫越少反倒越難寫。
算了,寫就寫吧。
方明華將宣紙小心鋪在茶几上,拿起毛筆蘸好墨汁,屏息、懸腕,在雪白的字上寫下這一行楷體字,當然不忘記簽上自己的名字。
寫完自己欣賞一番。
還不錯,沒法和那些書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綽綽有餘了。
“謝謝.”姑娘看着墨汁尚未乾的書法,滿心歡喜:“我回去要張貼在我洛杉磯家的卧室里。”
還好,別貼在客廳里就行。
告別艾米麗之後,方明華連夜乘飛機到休斯頓,第二天在聯邦書店簽名售書、緊接着是洛杉磯、菲尼克斯.最後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簽名售書的書店叫米奧匹克書店,坐落於維克爾公園區,是一棟三層樓的建築。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書店幹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嘗嘗當地的美食,成了這幾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過是“打工”的最後一天,今天簽書完就自由啦。
方明華在書店埋頭在一本本書上龍飛鳳舞簽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時間,一抬頭,看着邊上站在一個黑頭髮黃皮膚的東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
方明華也笑起來。
正是自己的朋友,孫力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