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單位集資建房(第五更)
第417章單位集資建房(第五更)
李麗的事方明華就不再操心。
姑娘早已經成年,有自己的想法,任何人都無法替她決定自己要走的路。
但宋棠棠對這件事非常上心,方明華也無可奈何。
盛世公司的事由趙紅軍和宋棠棠具體負責,他也不多問,自己的心思還是放在編輯部里。
下午上班后,白苗敲門進來,方明華請假的這段時間,編輯部的工資由白苗臨時負責。
“方主編,去年的咱們雜誌的發行量統計出來了,大約有420萬本,平均每月發行量是35萬本。”
方明華聽了也微微一笑。
還好,三年的發行目標,一年半完成。
“雜誌提價的事,讀者有什麼反應?”方明華關心這個問題。
“今年物價漲的這麼凶,別的雜誌都是一年一個價,咱們現在這個,也算是良心價格,有什麼好抱怨的?”白苗說道。
“你不是讓我負責編輯《延河》精華本嗎?等編輯好之後,也可以翻譯成英語,爭取拿到國外出版!”白苗說道。
一句話,已經發表的文學作品不能就這麼扔到一邊不管太可惜,用不同的方式和吸引新的讀者,做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
去年11月份,雜誌社決定從今年元月份,提高每本雜誌單價,由現在的4毛7一本提高到5毛9一本。
當然是好事。
“方主編,我聽暮春說,你準備將咱們《延河》上發表過的詩歌製成一本詩集,翻譯成英語準備在國外發表?”白苗突然問道。
方明華沒想到白苗竟然還想翻譯成英文到國外出版。
“放心吧,我會儘快拿出來。”
這幾年物價連年上漲,成本跟着提高,即便是提高到現在這個價格,也只能是微利,全靠雜誌社的廣告賺錢。
消息傳的這麼快?
“我是有這樣的計劃,怎麼了?”方明華反問道。
原來,方明華在臨去海南前,給白苗安排了一項工作:除了發行1987年度《延河》合訂本,他作為負責人,還要牽頭編輯從1980-1987年《延河》精華本。將歷年來延河發表過的小說里挑選出最優秀的小說,編輯成精華本對外出版,同時陸續出版先鋒小說類專輯以及優秀詩歌類專輯。
“那就行。”
單位幾個領導一合計,決定就在興慶路附近買一塊地,以單位的名義集資建房,然後交給開發商修建。
不過嘛.
“先別急說這話,等你選編好再說吧。”方明華並沒有立即答應。
雜誌社領導商議的是單位出一半,職工出一半,套房面積一律為三室一廳八十平米,根據職務、工齡進行排隊,但分配房子最終結果還沒出來。
“嘿嘿.方主編,單位不是要集資建房嗎?這件事你是咋考慮的?”
單位人員調動頻繁,好多新入職的職工都沒房子,以前一些老職工也是住在筒子樓上,所以要求單位建房的呼聲越來越大。
該說的事情都說完,方明華髮現白苗坐在沙發上沒有走的意思,就問道:“白苗,還有事?”
原來,《延河》雜誌社自從81年修了一棟三層家屬樓后,由於經費一直處於緊張狀態,所以再也沒建過家屬樓。
這種形式在這個年代非常普遍,現在方明華父母住的計委家屬樓就採取這種形式修建,只不公家和職工出的比例各單位有所不同而已。
這兩年,雜誌社經濟效益好轉,去年一年竟然盈餘40多萬,再加上以前都有60萬左右。
白苗問的就是這事。
“我說白苗,你擔心啥?你作為雜誌社的副主編,還擔心沒你的份?”方明華笑道。
“嘿嘿,樓層嘛.樓層很關鍵!”白苗說道。
你這傢伙!
方明華瞥了他一眼。
“好吧,那我就提前給伱透露下,你好像是東單元四樓。”
四樓?!
白苗頓時喜形於色。
俗話說金三銀四,自己這套房子看來是次好的!
白苗高高興興走了。
方明華搖搖頭,拿起文件。
中午回家吃飯,現在宋棠棠為了躲小孩,乾脆中午就不回來。父母還有妹妹方明麗,再加上兒子方樂,一家人圍着桌子吃飯。
樂樂現在已經能吃麵食,手裏抓着饅頭狂啃,方明華也不管,只要別噎着就行。
老媽張鳳蘭用小勺子給樂樂喂蒸好的雞蛋,小傢伙一口饅頭一口雞蛋吃的挺香。
“小華,你們單位是不是現在在集資建房?”張鳳蘭突然問道。
“是啊,我不是早就給你說了嘛三室一廳的房子,房錢單位一半個人一半,個人出一萬二左右。”方明華邊吃邊回答。
這兩年物價上漲的厲害,房價也跟着開始上漲,現在每平米價格已經到達300元了。
”哥,你們這房什麼時候能修好?”妹妹方明麗插話進來。
“估計最快也要到今年下半年。”方明華回答了句,又看着妹妹:“你是不是想住?”
“嗯。”方明麗忸怩了下:“我和建軍商議着結婚,可我們所里根本沒房子,結婚最多也只能給你騰一間單身宿舍,要麼就自己出去租房,所以我想用你那個房子。哥,那一半房錢我們自己出!”
“你們?你和建軍兩個人工資加起來還不到500,你們不吃不喝了?”方明華反問道。。
方明麗沒詞了。
單位效益不好。
不過這年頭,各種科研院所、軍工廠效益普遍差,要不作為軍工廠的786廠,不得已前幾年轉行要生產黃河彩電呢?
可他們研究所可沒這個條件,所里已經走了好幾個骨幹,都去南方了。
看妹妹這這樣子,方明華笑道:“好啦,你就安安心住吧,別的都不用想。”
“謝謝哥哥,你真好!”方明麗高興的笑了。
“我只有你這麼一個妹妹,不對你好對誰好?”方明華說道:“你的嫁妝我包了!什麼彩電、冰箱、洗衣機,我都給你買!”
“那可不行!”老媽插話進來:“我們都買了,男方出什麼?房子也沒有,白撿我們一個姑娘啊?!”
“媽你也知道,建軍家在農村,條件不是很好!我也不要什麼彩電冰箱洗衣機,有房子住就行了。”方明麗爭辯道。
“那咋行?咋能委屈你?你看看現在城裏年輕人結婚,不買四大件,誰結婚?!”老媽振振有詞。
方明華聽了一個頭大。
自己給妹妹買,老媽不讓,要讓男方買。
男方家經濟比較困難,姑娘很體諒不要這些大件,可老媽又不同意
哎.
算了,不摻合,讓娘們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