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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這是一個人前衣冠,人後禽獸的故事。
向晚晴從來沒想過,在民政局門口相親,不過一分鐘時間,她就從一個‘棄女’變為已婚婦女。
她鬱悶,連人家長什麼樣都沒看清就結婚了。
※※※※向晚晴的人生何處不悲劇?被自己疼愛的小妹撬了牆角,挖了姐夫,結果發現親妹的娘還是另有其人。
看着他們一家子恩恩愛愛,笑口常開,家和萬事興,她一跺腳投入了法官大人的懷裏。
既然她們說,她犯了法,要坐牢,那她就請了法官老公來為自己辯護。
祁慕言,京都首席法官,又是權三代,京城橫着走的人物。
他的小生活,高高在上,毫無挑戰。
只是,當這個相錯親,喊着要結婚的女人跟自己下了結婚戰帖之後,讓他的生活第一次有了惡趣味。
他說,向晚晴,婚後不準睡我的床,但他們卻夜夜歡戰她的被窩。
他說,向晚晴是個麻煩,不準惹事,但總是他替她將全部的事情給惹了。
只是,當他寵了愛了,卻發現那小女人身邊多了不知道多少蒼蠅,法官大人穩如泰山的臉徹底崩盤,他的至理名言:打情敵就等於打地鼠,不能間斷。
【no.1小三論】某餐廳門口,一嬌滴滴的女子跪在地上,哭哭啼啼。
“姐姐,我跟安陽是真心相愛的,求你放過我們吧?”
向晚晴眉頭一挑,望着那圍觀者,感情她還是那個插足的第三者了,她回以淡淡一笑。
“我的好妹妹,真正的情侶,是水潑不進、針插不入,可不是什麼見縫插針的小三能鑽的進去的,既然他做不成你的姐夫,做你的丈夫,相當不錯”
面對着向晚晴的話,讓原本得意的女子,嘴角一僵,她成了眾矢之的的見縫插針!
【no.2婚姻法規定】這是法官大人第1o1次不淡定了。
“向晚晴,根據祁家第58章48條規定,穿褲子不得低於膝蓋,穿裙子不得露肉”
某男不甘心的小眼神夾義正言辭的婚姻法腔調傳入了她的耳里。
“大聲點”
祁慕言不說話,只是直接動手撕衣服。
“祁慕言,你要是敢脫了,你買的那件情趣,你就再也別想我會穿”
娘的,她嫁給他之後,去個聚會就得弄成個粽子,好不容易這次都是女人,他還動手動腳。
“根據祁家婚姻法第1o章8條規定,老婆說得老公聽得”
結果,她的身體猛地騰空,卧室門緊緊關上。
“啊!
祁慕言,你要幹嘛”
“祁慕言,你脫褲子幹嘛”
“本庭宣判,向晚晴女士犯的罪實屬情節惡劣,罰你余后七天都在床上度過,並且由本法官親自執法”
窗戶外兩小鬼低身,這就是奶奶說的伯伯家的婚姻法么?可是為什麼伯母叫的很慘?總結,讓女人聽話就是要制定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