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突然出現的術葬
風颯颯而起,吹動床帳帷巾。冰@火!中文樹林搖搖相接,傳來芳香陣陣。越是往下想,朝鳳的眉頭便越是皺的緊,就連口舌也越發的乾渴了。
“你不累嗎?都走了這麼遠了,你怎麼還想的這麼多。”就在朝鳳還在思索的時候,突然一杯水遞到她的手邊“喝水吧,莫要太累了。”
聽見這個聲音,朝鳳先是一愣,然後詫異的回頭道:“怎麼是你,清露和小四呢,莫非又被大司命定住了?這可不好,畢竟她們還要伺候我,若是都變成木頭人了,那我可怎麼辦。”
“我說過的,就算以前不能陪着你,可是接下來的路,我卻會一直守在你的身旁。哪怕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沒有理會朝鳳的調侃,術葬只是低下頭,靜靜的看着朝鳳的眼睛“若是沒有人伺候你,那便由我來伺候。”
見到術葬這樣的反應,朝鳳張張嘴,正想說些什麼,門口卻突然傳來一陣怪異的響聲。然後狼奴便一臉慘白的沖了進來,擋在了朝鳳的面前。狼奴感情一向都不如何:“若是你真的想為主人做些什麼,那麼你就不該再出現的。你不是什麼好東西,走開。”
“你強行沖開了咒術?還算你有些本事,不過沖開咒術要付出極大的代價,你認為你可以阻攔的了我?”看見狼奴,術葬先是怔了怔,然後開口“既然不能。那就不要做無用功。若是你擔心我大司命的身份會帶來麻煩,那你現在就可以出去了,因為現在,我已經不是什麼大司命了。”
看狼奴的臉色,的確是蒼白的像是白紙一般,甚至還可以聞見淡淡的血腥味。可是即便是這樣,他依然像是一道盾牌一般的,擋在朝鳳的身前。誓要為她隔離出一片清靜之地。對峙中,兩個人誰都不肯先動一下,就像是兩隻斗急眼的鬥雞,死死的望着對方,恨不得咬死對方,卻又不能出手。
“好了,大晚上的,孤男寡男的這樣看,不怕擦槍走火?”朝鳳皺皺眉。上前用身子隔離乾淨兩人的目光“小四,把你的傷口給我看,快一些。”
聽見朝鳳怎麼說。狼奴先是僵了一下。微微地向後退了一步,似想要遮掩什麼。這一次,朝鳳沒有再讓他躲避,惹是拉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開口道:“你不是說要保護我嗎,若是你因為流血過多體力不支了。那還有誰可以保護我?再說了,既然你已經把命都交給我了,那它的去留自然是應該由我決定的。”
短暫的沉默之後,狼奴還是妥協了,不再掙扎。可是卻還是像一根木頭杆子一樣的站着。似極不想讓朝鳳看見自己受傷。朝鳳能感覺的到,當自己的手觸碰到狼奴的一瞬間。他的身體明顯的繃緊了,甚至還輕輕地顫抖了一下。雖是極力的剋制,可是狼奴臉上的表情,卻還是顯得極其的變扭。倒不是普通男女接觸的羞澀,而像是在強力剋制這什麼。
“狼奴自小就被當做刀子一般的訓練,只會殺人。一有人靠近,不論那人是什麼樣的身份,和他有着什麼樣的過往,都是格殺勿論的。甚至有時就連狼奴的馴養者,都躲不掉被殺死的命運。”術葬微微地皺皺眉,似在提醒朝鳳應該防備。
聽見這話,狼奴本能的在喉頭髮出低鳴,似在威脅這術葬住嘴。可是這低鳴只持續了極短暫的一瞬間,在狼奴低下頭,觸及到朝鳳的時候,這略帶殺意就消失了。似害怕因為本性暴露,而被拋棄一般。狼奴的喉頭髮出了小狗一般的‘嗚嗚’聲,甚至連頭都微微地低下,耳朵也軟軟的垂下。
“那又怎麼樣,若是殺光了所有人,那剩下的不就是最安全的所在嗎?殺掉一個人是殺人犯,殺掉十個人是罪大惡極,殺掉一百個人,是惡貫滿盈。殺掉一千個人,就變成了讓人畏懼。殺掉十萬個人,那就是王。若是殺掉了所有人,那我就是神。”朝鳳輕輕地笑了笑,甩出袖子中的匕首,劃開狼奴的褲子,露出血淋淋的傷口“而且,我相信他不會傷害我的。”
墨色的褲子的已經被鮮血浸濕了,狼奴腿上的傷口很深,可是切口卻很完整。狼奴的身手是極好的,若是一般人只怕連近他身都做不到,怎麼可能再沒有絲毫掙扎痕迹的傷到他。可見這傷口是他自己扎出來的,在聯繫上術葬之前說的咒法,不難想像這傷口是怎麼來的。
傷口雖深,不過還好避開了主要的血管。可是即使是這樣,還是流了極多的血,若是要再這麼流下去,卻恐怕還是對身體造成禍患。朝鳳皺皺眉,先是在狼奴的腿上點了幾下,封住了各大穴道。好叫血不要流的這麼快。緊接着便從自己的裙擺上扯下一塊布,小心的包紮。
要真的拉籠人心,就必須真正給他想要的東西,真心只是維持這段關係長短的條件。如果你沒有真心,只是利益交換,必不能長久,貨到收手。如果你能給他想要的,又能表達出你的真心,那就是非常完美的關係;如果你只能付出真心,卻不能給他想要的東西,他只會把你的真心看作是一種負擔,慢慢疏遠,所謂得人心者得天下了。
“我的包紮雖是及不上清露,卻是還不算差。若是疼了,你就喊我一聲。”雖是已經封上了狼奴身上的穴道了,可是看着狼奴已經變得更加蒼白,卻還是強撐着臉,朝鳳還是小心的囑咐了一聲。
“恩。”聽見朝鳳的話,狼奴只是輕輕地點了點頭,就溫順的不再說話,低下頭靜靜的看着朝鳳。墨黑的髮絲,被璀璨的珠寶固定起來。金玉碰撞在一起的聲音極其的悅耳,可是狼奴卻並不喜歡這樣這樣的聲音。
想了一會,狼奴伸手,輕輕地觸碰了一下朝鳳的發簪。感受到頭上的異樣,朝鳳疑惑的抬了抬頭。這一抬頭,剛好和狼奴四目相對。大多數人的眼眸,都是褐色的,可是朝鳳與狼奴的眼睛,卻都是純粹的黑,就像是包攬萬象的夜空。可是朝鳳卻知道,自己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東西,而狼奴呢?朝鳳凝視着他的眼睛,那墨色的眼睛中,只有自己。
“怎麼了?喜歡這個?”見狼奴一直沉默,朝鳳便親自動手,取下發簪遞到狼奴的手邊。這發簪還是朝鳳從大夏帶來的,聽說是百年前一位有名的工匠所造,價值連城。可是現在,朝鳳卻只把它當做一樣孩子的玩具般,遞到了狼奴的手中。
見到朝鳳取下發簪,狼奴先是愣了愣,然後便接過隨意的放在桌子上,便再也不看一眼了。見到狼奴這樣的動作,朝鳳挑了挑眉,正想繼續包紮的時候,卻聽見狼奴開口道:“這樣的東西,壓在頭上很重吧。你戴了一路了,不辛苦嗎?若是辛苦,為何還要戴着。我記得,你並不喜歡這些。”
“若是不喜歡,就不會有,那該多好。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情非得已,不得不做。”聽見狼奴這樣孩子氣的感慨,朝鳳先是輕輕地笑了笑,然後淡淡的說道“包紮好了,記住不要碰水,也不要有太過劇烈的運動。還有,多吃一點飯,莫要叫人覺得我苛待下人了。而且,我也沒有把你當做下人看了。”
聽見朝鳳說這樣的話,不但是狼奴,就是一邊安靜站着的術葬都愣了愣。自己從來不了解她的,雖是不想承認,可是術葬的心中,還是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說來也奇,自己曾看見貓在潛水,卻沒有看到她的過去。自己曾看見狗在攀岩,卻沒有看見她的內心。自己曾看見夏天飄雪,卻沒有看過她長久的快樂。自己曾看見冬雷震震,卻沒有看見她的一滴淚水。
自己遇到了所有的不平凡,宇宙萬象也好,星盤雲集也罷。可是卻一直遇不到平凡的朝鳳。即便是已經和她相處過一段時日了,可是術葬卻還是覺得,自己不明白她的心思。師傅說,女人心,海底針果然是不錯的。或許,自己的朝鳳,從來就不是一個平凡的人罷了。可是那又怎樣,自己想要做的,不過就是留在她的身邊罷了。
“大司命知道嗎,在我離開匈奴來到北彝的那一天,我曾經遇見過一個穿着花衫子的男子。雖然他並沒有說些什麼,可是我卻他與大司命有些聯繫。”是雖是性格,語氣都有着極大的不同,可是若自己沒有記錯,他身上那淡淡的香火味,卻是和術葬如出一轍的。還有他的眼神,雖是看起來輕佻了一些,可是其中包含的洞悉世事的韻味,卻不是一般人。
“花衫子?”術葬先是沉吟了一下,然後便開口道“他是不是大約這麼高,眼神有些輕佻?動作極其的不規矩,喜歡說不到兩句話,就跳到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