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團同學

第4章 女團同學

第4章女團同學

這個世界的詞曲作者收入,和林夕前世差不多。

普通的創作人,一首歌可能也就幾百上千塊。

好一點的,能有兩三千就不錯了。

但行業內的頂尖的創作人,就完全不同了。

邀請他們寫一首歌,價格可能達到四五萬,甚至上十萬。

而且這只是詞曲費用。

後面每年還會收取版權費,有些情況,根據合同的不同,還會參與收益分成。

《我們的歌》就是如此。

畢竟來參賽的創作人質量參差不齊,創作出來的歌曲更是無法保證,新時代公司不可能直接事先預付錢,將參賽期間所有創作的歌曲買下。

“林老師,你看三萬的價格怎麼樣?”

王曉凱很大方。

開價很高,這已經是行業內一線創作人的價格了。

能賣到一首歌三萬的,無一不是創作過多首爆火單曲的知名作曲作詞家。

“價格可以低一點。但我只賣演唱權。”

林夕不為所動。

三萬價格的確很高。

他現在也挺缺錢的。

如果沒記錯的話,他現在銀行卡裏面,所有積蓄加起來也就三千多。

沒辦法。

他一個在校大學生,雖然以前也寫了些歌,並且通過‘裙帶’關係賣出去了,但價格都很便宜,一首也就兩千塊左右。

可是自從大二開始,能靠寫歌賺錢后,生活費、書學費,林夕就沒有向家裏要錢。

所以積蓄存款並不多。

不過,缺錢歸缺錢。

林夕作為穿越者,眼光並不短淺。

這首《帶你去旅行》,是口水歌不假,質量很差。

但是具有大火潛力。

一旦火起來,各種商業用途、音樂平台下載受益,將會極為可觀。

不是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事情。

舉個例子。

就像前世的楊臣剛,就因為一首《老鼠愛大米》賺了一點幾個億;雨神花了5000塊賣了一首《廣東愛情故事》,也賺了上億。

當然。

這兩首歌都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在。

而且他們賺的錢也並不是完全因為歌曲帶來的受益。

更多的是他們通過這首歌有了名氣后,去走穴、商演、接代言、上個各種節目。

王曉凱還想再談談,他想徹底買下這首《帶你去旅行》,又提高了幾次價格。

不過林夕都拒絕了。

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

最終花了一萬的價格,買下這首個的演唱權。

如果以後涉及到這首歌的商演、翻唱所帶來的的受益,大頭都是林夕的。

“林老師,合作愉快!”

簽了合同,兩人握手。

林夕銀行卡上多了一萬。

“我接下來準備去找樂隊老師,排練這首新歌,林老師要不一起去旁聽下?提提意見什麼的。”王曉凱提出邀請。

“不了,我還約了人。”

林夕毫不猶豫的拒絕。

他得是有多想不開,想折磨自己,才會跑去旁聽王曉凱排練唱歌?

而且。

他也的確約了人。

說曹操,曹操就到。

“小林子~”

一位穿着染着黃色頭髮,臉上帶着大墨鏡的苗條年輕女孩走了過來。

雖然穿着很簡單隨意,衛衣牛仔褲,但氣質卻照樣出眾。

簡單來說,就是有明星感。

“白師姐?伱今天也在公司嗎?”

王曉凱扭過頭,眼神頓時一亮。

白露。

最近娛樂圈最熾手可熱的當紅小花!

雖然白露去年也是參加了一個偶像女團,最終獲得第三名的成績順利出道。

但是她現在,已經不限於只是一個女團成員。

先是參演了一部大火的電視劇,並且還是女主角,深受觀眾喜愛,人氣大增。

隨後又參加了幾部綜藝,開朗大方又帶着幾分‘搞笑女’的性格,再次吸粉。

所以王曉凱雖然也算是當紅小鮮肉,剛參加完比賽人氣正高。

但比起白露來,差了不止一星半點。

“白師姐,上次我想請你吃飯,你說下次。你看今天怎麼樣?你有空嗎?”

王曉凱很殷情的說道。

除了白露人氣地位比他更高,而且很重要的是,白露長得漂亮!

前不久,還有媒體將其稱讚為95后最漂亮的四大小花之一!

去年的女團選秀,白露當時的業務能力並不算太出眾,唱跳都只能算一般,當時她還沒簽新時代,身後又沒有資本助力。

憑什麼能深得觀眾喜愛?

硬生生從各大經紀公司手中,搶下來一個第三名的席位?

就是因為這張臉,屬實是有些讓人驚艷,太能吸粉了。

“額,今天還是沒空,我約人了。”

白露笑嘻嘻地說道。

隨後她指了指旁邊的林夕,說道:“喏,就是他。”

王曉凱有些發懵,問道:“白師姐你認識林老師?”

“林老師?”

白露聽到這個稱呼似乎是覺得有點好笑。

她平時叫林夕,要麼直呼名字,要麼調笑叫小林子。

聽到林老師這個稱呼有點不習慣。

“嗯吶。”

白露點點頭,說道:“我和林夕是校友啊,在學校就認識。”

隨即她很自然走到林夕身邊,拍了拍林夕的肩膀,笑眯眯地道:“走走走,說好請我吃大餐的!今天非得宰你一頓不可。”

在王曉凱驚訝的眼神中,兩人離開了新時代公司大門。

……

……

在林夕記憶中。

最近紅得發紫的小花白露,的確是他的校友兼好朋友。

兩人在大一的時候就認識了,到現在已經三年多。

他之所以能夠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和一群已經頗有名氣的創作人,一起參加《我們的歌》節目。

就是白露幫忙。

所以節目工作人員,才會認為林夕是靠‘裙帶關係’上節目的。

白露帶着林夕沒走太遠,就在不遠處一家商場內的川菜館。

兩人找了個偏僻的角落位置坐下。

“不是說吃大餐嗎?”

林夕翻看菜單,發現這家店很實惠,就算多點幾個菜,人均也就一百塊左右。

“還真以為我會宰你啊?吃什麼大餐啊。這家川菜我吃過兩次,味道挺不錯的。”白露白了林夕一眼。

兩人之間的友誼早就非同尋常,即便白露幫了林夕這麼一個大忙,也並不需要林夕回報她什麼。

林夕笑了笑,說道:“你今天還真不用幫我省錢。”

“怎麼,賺錢了?”白露好奇的問。

林夕點了點頭:“王曉凱買了我的新歌演唱權,一萬塊。”

“哇!這麼高!你這是第一期節目就要放大招,準備一鳴驚人,寫了首質量爆棚的好歌?”

白露一雙好看的眼睛有些發亮。

作為圈內人,她當然清楚普通創作人一首歌能賣多少錢。

五千以上,就算品質不錯的歌了。

一萬以上,必須得是有一定名氣的創作人才能賣出的價格。

更何況,王曉凱還只是買演唱權。

“一般,一般……”

林夕有點尷尬。

什麼質量爆棚的好歌啊,就一首口水歌。

“唱給我聽聽!”白露好奇十足。

“咳咳……”林夕紅着臉咳嗽了聲,轉移話題道:“趕緊點菜吧,都餓了。”

白露哼哼了一聲,撅着嘴一邊點菜一邊說道:“還玩神秘,反正後天公演我就知道了。”

是的。

白露也參加了《我們的歌》節目。

算是她為了幫林夕走後門,答應公司的條件。

不過她顯然和王曉凱一樣,是作為演繹者,是來唱歌的。

而不是創作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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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我唱歌能屬性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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