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直播普法,我有一個朋友
第1章直播普法,我有一個朋友…
是夜。
八點鐘。
魔都一家普通的公寓。
李晨坐在電腦桌前,將手機放到支架上,連接上自己所需要的直播設備,開始了新一天的直播之路。
在他的桌子上,擺放着三本厚厚的書籍:
最左邊的書籍:《中華刑法》,右邊擺放的書籍:《中華民事訴訟法》,中間放着的則是19.9在網上購買的教學書籍《如何能快速吸粉,新人必修課》。
沒錯,他是一名律師,不是特別專業的那種。
在穿越到這個世界之前,李晨只是一個平平無奇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
至於穿越的理由,李晨也是搞不清楚。
或許是符合了孤兒人設,過得又太過於太平平無奇,所以才會天降正義將他弄死?
除此之外,李晨也是想不到合適的理由,畢竟自己也不是什麼壞人,又不像電影裏面的渣男,隨便發誓要五雷轟頂…
剛來到這個世界時,記憶十分混亂,好多東西都是模糊的。
記憶里最清楚的就是自己的身份和這個世界的概念。
和前世差不多,該有的都有,差不太多的平行時空,最大的變化就是執法單位的叫法不同。
武協:執法單位。
地檢署:起訴單位。
審判院:審判單位。
外掛,則是一個名叫《超級律師系統》的雞肋玩意。
系統的初始大禮包,贈送給他的是名叫過目不忘的特殊技能。
經驗的來源主要是完成系統頒發的任務。
姓名:李晨
年齡:25
職業:實習律師(入門小菜雞)
地位:平平無奇(真的一無所有。)
技能:過目不忘(還是系統送的…)
【系統任務:註冊開通斗音賬號,一周內擁有直播粉絲三十萬。】
【當前進度:4/7,粉絲數:25,真的很垃圾…】
【任務懲罰:無。】
【系統提示:請儘快完成系統初始任務,解鎖更多新的技能。】
雖然系統沒有什麼懲罰措施,但它侮辱人的時候是真的不把你當人…
直播間內,有路過的網友進來看了一眼后便是匆匆離開。
“唉。”
生活不易,李晨嘆氣。
他自己從來沒有做過直播,一點經驗都沒有,到底怎麼才能做到快速漲粉三十萬呢?
“主播是律師?”
看到有人發問,李晨立刻來了精神:“沒錯,主播是一名律師,想要諮詢的小夥伴可以送一個棒棒糖……”
話還沒說完,那個詢問問題的網友便沒了蹤跡,直播間內也是再次清零…
“還真是慘不忍睹。”
李晨無奈的嘆了口氣,準備摘掉自己的眼鏡休息一會。
走出直播的房間,點燃一根香煙,隨後坐在沙發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
最開始的李晨,也曾經嘗試過上面的引流服務。
一萬軟妹幣投入進去,成功為自己漲了五百個粉絲,然而第三天的時候,全部掉光,只剩下了二十多個。
那是他最輝煌的一天,直播間人氣首次突破兩位數。
原本還以為自己很快就能完成系統的任務。
畢竟今天一天能夠漲粉五百個,明天就能翻倍上千…
他甚至晚上做夢的時候已經漲粉上百萬,在那裏滔滔不絕的跟人家普法。
那幫網友一口一個大律師,各種禮物更是刷屏不斷…
成為富一代,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然而當醒來之後,打開自己的斗音才發現,自己的五百粉絲不知道為什麼竟然全部取消關注,只剩下不到一百人,一場直播過後就只剩下了二十五人…
有那麼一瞬間,他懷疑自己是被坑了。
畢竟自己投入了一萬軟妹幣開啟斗+服務,那他帶來的收益就應該遠遠超過五百才是。
有些氣憤李晨聯繫了一下客服問對方要個說法,畢竟這是屬於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聊了半個小時,最後人家給他說的無言以對…
雖然有些氣憤,但奈何人家說的是沒有問題的。
直播平台負責引流推廣,具體的還要根據個人和粉絲的喜愛。
簡單點說:
我們給你推薦了,但是你自己沒有才藝留不住人家怎麼能怪我們?
沒辦法。
相比於單調的普法直播,網友們還是喜歡有些才藝的女主播和那些大網紅。
最開始的時候,李晨也想過要包裝自己,給網友整個活來進行引流,但是這種想法還沒來得及實施便被系統提示違規,還罵他的想法有些下賤…
一根香煙燃燼,李晨重新返回直播房間,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叮。】
聽到聲音,李晨知道這個狗雜種系統又要開始嘲諷了。
【檢測宿主有些弱雞,系統正在升級中…】
李晨聞言有些錯愕。
這玩意還能升級?
【系統升級成功…】
【法外狂徒系統升級成功,是否綁定?】
【檢測到宿主為默認狀態,準備綁定…】
沃德法?
我不說話就代表默認?你這是什麼邏輯?
【綁定完畢,正在檢測周圍環境…】
【環境符合,法外狂徒運行中…】
緊接着,李晨腦海中就多了許多案例和一個名叫張三的朋友…
接收完信息,李晨沉默了。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法律竟然還能這麼用…
“不愧是法外狂徒,還真是狂…”
裏面的很多案例,都是一位知名律師曾經在某平台上普法所提出的。
想到這裏,李晨也是準備修改一下直播間內的標題。
《如何做到犯法又不犯法,法律人士現場為你解惑!》
改完標題,李晨又是沖了一萬斗幣,再次開啟引流服務。
引流服務開啟,直播間內也是陸陸續續的開始上人。
“保溫杯里泡枸杞?這主播有點東西。”
“標題黨?”
“我也是衝著標題進來的,想要了解一下什麼叫做犯法又不犯法。”
“兄弟們,我剛剛出去了一趟,這個傢伙還真是律師…”
“主播,請開始你的表演…”
李晨拿起保溫杯打開喝了一口溫水。
“這難道是傳說之中消失已久的神術潤嗓?”
“快閃開,主播要開始裝B了!”
“剛進來的時候我就感覺主播有點東西,如今看來還真是。”
“兄弟們,我想下車了,這個傢伙有點惹不起的感腳!”
“好了,大家久等了。”
李晨看向直播間,準備拋出第一個案例:“我想問一下大家,嫖娼是不是一種違法行為?”
“就這?”
“卧槽,我都拿起了小本本準備記下,你去告訴我這?”
“主播標題黨,還有些腦殘,趕緊溜了。”
“主播,你能不能行?”
看了看評論,李晨露出一絲笑容:“看來大家都認為嫖娼是犯法的行為,沒錯,他違反了我國治安條例處罰法,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我有一個朋友,有一天實在是按耐不住心中的寂寞,就找了一個小姐,約定好了要給五千塊。”
“而那個小姐到了酒店之後也是十分的賣力,事後我的朋友卻給了她一張五千塊錢的冥幣。”
“那小姐一看到冥幣瞬間怒火攻心。”
“老娘那麼賣命的伺候你,你卻給我一張冥幣?”
“兩人拉扯了半天,我的朋友也不願意掏錢出來,忍無可忍的小姐,秉着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原則,掏出自己的手機準備撥打報警電話,放出狠話要把他一塊送進去!”
說完問題的李晨便開始詢問直播間內的網友:“那麼請問,我的這位朋友他的行為能不能不構成嫖娼進行處罰?”
注意:除相關法律為真,請勿帶入現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