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直播普法,我有一個朋友

第1章 直播普法,我有一個朋友

第1章直播普法,我有一個朋友…

是夜。

八點鐘。

魔都一家普通的公寓。

李晨坐在電腦桌前,將手機放到支架上,連接上自己所需要的直播設備,開始了新一天的直播之路。

在他的桌子上,擺放着三本厚厚的書籍:

最左邊的書籍:《中華刑法》,右邊擺放的書籍:《中華民事訴訟法》,中間放着的則是19.9在網上購買的教學書籍《如何能快速吸粉,新人必修課》。

沒錯,他是一名律師,不是特別專業的那種。

在穿越到這個世界之前,李晨只是一個平平無奇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

至於穿越的理由,李晨也是搞不清楚。

或許是符合了孤兒人設,過得又太過於太平平無奇,所以才會天降正義將他弄死?

除此之外,李晨也是想不到合適的理由,畢竟自己也不是什麼壞人,又不像電影裏面的渣男,隨便發誓要五雷轟頂…

剛來到這個世界時,記憶十分混亂,好多東西都是模糊的。

記憶里最清楚的就是自己的身份和這個世界的概念。

和前世差不多,該有的都有,差不太多的平行時空,最大的變化就是執法單位的叫法不同。

武協:執法單位。

地檢署:起訴單位。

審判院:審判單位。

外掛,則是一個名叫《超級律師系統》的雞肋玩意。

系統的初始大禮包,贈送給他的是名叫過目不忘的特殊技能。

經驗的來源主要是完成系統頒發的任務。

姓名:李晨

年齡:25

職業:實習律師(入門小菜雞)

地位:平平無奇(真的一無所有。)

技能:過目不忘(還是系統送的…)

【系統任務:註冊開通斗音賬號,一周內擁有直播粉絲三十萬。】

【當前進度:4/7,粉絲數:25,真的很垃圾…】

【任務懲罰:無。】

【系統提示:請儘快完成系統初始任務,解鎖更多新的技能。】

雖然系統沒有什麼懲罰措施,但它侮辱人的時候是真的不把你當人…

直播間內,有路過的網友進來看了一眼后便是匆匆離開。

“唉。”

生活不易,李晨嘆氣。

他自己從來沒有做過直播,一點經驗都沒有,到底怎麼才能做到快速漲粉三十萬呢?

“主播是律師?”

看到有人發問,李晨立刻來了精神:“沒錯,主播是一名律師,想要諮詢的小夥伴可以送一個棒棒糖……”

話還沒說完,那個詢問問題的網友便沒了蹤跡,直播間內也是再次清零…

“還真是慘不忍睹。”

李晨無奈的嘆了口氣,準備摘掉自己的眼鏡休息一會。

走出直播的房間,點燃一根香煙,隨後坐在沙發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

最開始的李晨,也曾經嘗試過上面的引流服務。

一萬軟妹幣投入進去,成功為自己漲了五百個粉絲,然而第三天的時候,全部掉光,只剩下了二十多個。

那是他最輝煌的一天,直播間人氣首次突破兩位數。

原本還以為自己很快就能完成系統的任務。

畢竟今天一天能夠漲粉五百個,明天就能翻倍上千…

他甚至晚上做夢的時候已經漲粉上百萬,在那裏滔滔不絕的跟人家普法。

那幫網友一口一個大律師,各種禮物更是刷屏不斷…

成為富一代,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然而當醒來之後,打開自己的斗音才發現,自己的五百粉絲不知道為什麼竟然全部取消關注,只剩下不到一百人,一場直播過後就只剩下了二十五人…

有那麼一瞬間,他懷疑自己是被坑了。

畢竟自己投入了一萬軟妹幣開啟斗+服務,那他帶來的收益就應該遠遠超過五百才是。

有些氣憤李晨聯繫了一下客服問對方要個說法,畢竟這是屬於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聊了半個小時,最後人家給他說的無言以對…

雖然有些氣憤,但奈何人家說的是沒有問題的。

直播平台負責引流推廣,具體的還要根據個人和粉絲的喜愛。

簡單點說:

我們給你推薦了,但是你自己沒有才藝留不住人家怎麼能怪我們?

沒辦法。

相比於單調的普法直播,網友們還是喜歡有些才藝的女主播和那些大網紅。

最開始的時候,李晨也想過要包裝自己,給網友整個活來進行引流,但是這種想法還沒來得及實施便被系統提示違規,還罵他的想法有些下賤…

一根香煙燃燼,李晨重新返回直播房間,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叮。】

聽到聲音,李晨知道這個狗雜種系統又要開始嘲諷了。

【檢測宿主有些弱雞,系統正在升級中…】

李晨聞言有些錯愕。

這玩意還能升級?

【系統升級成功…】

【法外狂徒系統升級成功,是否綁定?】

【檢測到宿主為默認狀態,準備綁定…】

沃德法?

我不說話就代表默認?你這是什麼邏輯?

【綁定完畢,正在檢測周圍環境…】

【環境符合,法外狂徒運行中…】

緊接着,李晨腦海中就多了許多案例和一個名叫張三的朋友…

接收完信息,李晨沉默了。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法律竟然還能這麼用…

“不愧是法外狂徒,還真是狂…”

裏面的很多案例,都是一位知名律師曾經在某平台上普法所提出的。

想到這裏,李晨也是準備修改一下直播間內的標題。

《如何做到犯法又不犯法,法律人士現場為你解惑!》

改完標題,李晨又是沖了一萬斗幣,再次開啟引流服務。

引流服務開啟,直播間內也是陸陸續續的開始上人。

“保溫杯里泡枸杞?這主播有點東西。”

“標題黨?”

“我也是衝著標題進來的,想要了解一下什麼叫做犯法又不犯法。”

“兄弟們,我剛剛出去了一趟,這個傢伙還真是律師…”

“主播,請開始你的表演…”

李晨拿起保溫杯打開喝了一口溫水。

“這難道是傳說之中消失已久的神術潤嗓?”

“快閃開,主播要開始裝B了!”

“剛進來的時候我就感覺主播有點東西,如今看來還真是。”

“兄弟們,我想下車了,這個傢伙有點惹不起的感腳!”

“好了,大家久等了。”

李晨看向直播間,準備拋出第一個案例:“我想問一下大家,嫖娼是不是一種違法行為?”

“就這?”

“卧槽,我都拿起了小本本準備記下,你去告訴我這?”

“主播標題黨,還有些腦殘,趕緊溜了。”

“主播,你能不能行?”

看了看評論,李晨露出一絲笑容:“看來大家都認為嫖娼是犯法的行為,沒錯,他違反了我國治安條例處罰法,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我有一個朋友,有一天實在是按耐不住心中的寂寞,就找了一個小姐,約定好了要給五千塊。”

“而那個小姐到了酒店之後也是十分的賣力,事後我的朋友卻給了她一張五千塊錢的冥幣。”

“那小姐一看到冥幣瞬間怒火攻心。”

“老娘那麼賣命的伺候你,你卻給我一張冥幣?”

“兩人拉扯了半天,我的朋友也不願意掏錢出來,忍無可忍的小姐,秉着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原則,掏出自己的手機準備撥打報警電話,放出狠話要把他一塊送進去!”

說完問題的李晨便開始詢問直播間內的網友:“那麼請問,我的這位朋友他的行為能不能不構成嫖娼進行處罰?”

注意:除相關法律為真,請勿帶入現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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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做律師,怎麼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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