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辦理手續
王振的效率非常高,又或者說是那邊房東非常着急。晚上就發來消息說,房東明天就可以簽字過戶。
這也是陳奕澤人生第一次買房子,總要有點儀式感,所以陳奕澤反手就請了一天假,反正都要離職了,領導更不會來卡假了,說不得還高興不用發這個全勤了。
第二天一早,就開着他的歐陸,前去簽約。地點是直接約在了房產局旁邊的咖啡廳。反正價格已經談好了,房東也不在乎讓人看出他的過分着急了。
至於陳奕澤更是無所謂了,甚至還很贊同。一步到位,省事。
到了咖啡店,陳奕澤見到了房東,是個長得很儒雅斯文的男子,氣質也很溫和,看着就像是富貴之人。
“陳先生,這位是房東胡先生。胡先生,這位就是買家,陳先生。”王振介紹道。
“陳先生你好,真是年輕有為,年紀輕輕,就全款買了房子。”胡光正笑着伸出手來。
陳奕澤也笑着伸出手,握了上去,“胡先生過獎了,您才是正真的成功人士。”
“哪裏哪裏,我不過是祖上餘蔭罷了。”胡光正說道。
兩人說著,便坐了下來。
“此次家裏遇到些事情,有些倉促,還請陳先生不要見怪。”胡光正說到。
陳奕澤說道:“胡先生不必客氣,我倒喜歡這樣,簡單直接。”
胡光正大笑道:“既然這樣,那我就不客氣了。合同我已經讓中介做好了,馬上就能簽字。對面是房管所,我叫人留了號,簽好就能去辦手續,陳先生覺得如何?”
“我沒意見。”陳奕澤說道。
“好,陳先生爽快。那我就直接說了,不知道陳先生怎麼付款,幾天能到賬?”胡光正說這些話的適合,不自覺的帶上了一絲着急。
陳奕澤說道:“轉賬吧,馬上就能付。”
“好,陳先生爽快,那我也不能小氣,這次的中介費就都由我來吧,就當交個朋友。”胡光正說道。
陳奕澤正要拒絕,胡光正卻搶先了一步說道:“陳先生還請不要拒絕。陳先生不僅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還未趁機壓價,說起來還是我賺了。區區中介費,陳先生自然不放在眼裏,但也容我表個心意。”
“胡先生既然這麼說,那我就不客氣了。”陳奕澤也不是不知道胡光正心裏的打算,不過這也不算什麼。
大家交個朋友,日後也許還能碰面。熟人多了,也好辦事。對於陳奕澤來說,也是一樣的。
換做以前,他想認識這些有錢人,還沒有門路。
“好,年輕人就算爽快。”胡光正大笑道。
隨後,陳奕澤便和胡光正簽了合同。錢也是當著兩人的面直接轉了。
一切手續就緒,三人就出了咖啡廳去辦房產證。
正在等候的時候,有人叫了一聲陳奕澤。
陳奕澤轉過身去,竟然是他的同事,蔡姐。
“蔡姐,這麼巧啊。”陳奕澤笑着說道。
“是啊,你也來辦房產證嗎?”蔡姐隨口問道。
“是啊。”這倒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陳奕澤的肯定倒是讓蔡姐有些驚訝,這個平日裏有些節儉,工資也不高,看着也不像有錢人的陳奕澤,在這裏買房了?
“你是陳先生的同事嗎?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年輕有為,小小年紀,就自己全款買了湖海花園的四居室。”一邊的胡光正適時站起來說道。
這一下,蔡姐是更加驚訝了,胡海花園的房子可不便宜,四居室的房子,怎麼著也要上千萬了。
至於說是真的全款還是假的全款,能買得起這種房子的,已經不重要了。
“奕澤,你可真是讓人驚訝,前幾天才考上研究生,今天就全款買房了。”蔡姐感慨道,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不得了。
“哦,研究生?奕澤考上哪所大學了?”胡光正有些好奇道。
這樣家世的年輕工作以後還去考研的,可是不多。
“華大呢,還是漢語言文學,可是厲害呢。”蔡姐有些羨慕的說道,要是她的孩子以後能考上華大就好了。
“這麼巧,我有個侄女也在那裏讀研究生,有機會倒是可以介紹你們認識,我那侄女長得可是漂亮。”胡光正笑着說道。
陳奕澤笑了笑,換了話題,“蔡姐,你也是來辦房產證的嗎?”
說起這個,蔡姐臉上露出笑容:“是啊,貸款終於辦下來了,我們在這個城市也算有了自己的房子,能安定下來了。”
蔡姐的老公是當兵的,隨軍來到這個城市,靠着他們的工資在這裏買房,也實屬不易。
“恭喜啊,一件大事落地,今後就越來越好了。”胡光正說道。
“謝謝,借你吉言。”蔡姐真心笑道。
說話間,胡光正的朋友就來了,輪到他們了。不過幾分鐘,房產證就辦下來了。
看着手中的紅本本,陳奕澤莫名的感到很滿足。雖然也是靠着系統的錢,但他總覺得這才是真正屬於他的。
“也快中午了,要不要一起吃個飯?”胡光正提議到。
“不了,我還有點事,下次有機會再聚。”陳奕澤說道。
胡光正手上還有幾套不錯的房子,當然這是中介說的。說不得,以後還有交易。倒不是一定要從他手上買,反正有錢嘛,多多益善。
再說了人家手上的房子,都是精挑細選,裝修也都很不錯,是不錯的房源,省事的很。
“那就下次再見。”胡光正拿到了錢,也正有事要辦,就沒有再挽留。
陳奕澤和胡光正,王振告別後,就來到了新買的房子之中。
開門的那一刻,陳奕澤的心忽然“砰砰砰”的跳了起來,比之前去星光國際那要激動幾分。
這以後就是他的房子了啊。
他終於買了房子了。
打開門,看着廣闊的客廳,精美的裝修。
一種滿足和幸福的感覺油然而生。
雖然也是靠着系統才有的,但是這是他花錢出去,第一次去辦理房產證,親眼看着房產證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真的不一樣。
不過不一樣歸不一樣,這裏他大概是不會住了。
至於說租出去?
他差這點租金嗎?
再說好好的房子,幹嘛要把第一次讓出去?
想什麼時候住就什麼時候住,這樣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