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彩鳳輝煌(一)
“接下來還有兩個人。”風子說:“我們要見過這兩個人,才能見到‘天王’。”
顧連城當然知道她說的“見過”是什麼意思。
“那麼我們下一個要見的是誰?”
“他叫‘鳳凰’。”
鳳凰?
彩鳳輝煌,這無比美麗尊貴的百鳥之王怎麼會成為邪異狠毒的殺手?
風子又說:“這一次我們不能等他來。我們要去找他。”
“找他,”顧連城道:“怎麼找?”
“你如果要找鷺鷥或者天鵝,會怎麼找?”
“當然是去水邊找。”
“這就對了。”風子的臉上露出一絲笑意:“鳳凰嗚矣,於彼高岡。梧桐生矣,於彼朝陽。要找鳳凰,當然要到梧桐樹上去找。”
“梧桐樹?”顧連城不太明白。
“鳳凰集”雖然不大,原本也是個繁榮的鎮子。
這裏之所以叫“鳳凰集”,是因為這個鎮子上種滿了高大的梧桐樹,人們都相信梧桐樹多的地方一定會招引來鳳凰棲息。
但是幾十年了住在這裏的人誰也沒見過鳳凰長什麼樣子。
後來他們就再也看不到了。
十年前一場的瘟疫席捲了這個鎮子,鎮上的居民逃的逃,死的死,一座欣欣向榮的小鎮居然在一個月裏就變成了一個死鎮。
——不管人類多麼能幹,還是敵不過大自然一個隨意的玩笑。
死鎮,荒街,莫說人影,連狗都看不到一隻。
今天這樣的死鎮上居然好像真的引來了鳳凰。一座高大而華麗的大帳篷在鎮子中間的空地上搭起來,那帳篷寬敞得可以容得下幾十個人的宴會,華麗得就好像是鳳凰的羽毛。
帳篷的門帘上真的有一隻鳳凰,一隻用各色絲線綉成的,栩栩如生的鳳凰。
帳篷里還有女人,十幾個特別漂亮,特別動人的舞女,她們身上的舞裙也鮮艷得就好像是鳳凰的羽毛一樣。
她們正在動人的絲竹聲中跳着舞,她們的腰又細又軟,她們的動作充滿了說不出的風情。
但是這一切都比不上主人懷裏的那個女人。
那是個很年輕的女孩子,其實這個女孩子並沒有特別的地方也只不過是個漂亮的少女,她看起來比這些舞女都特別不過是因為主人寵愛她。
她坐在主人的懷裏,兩隻手輕輕地環繞着主人的脖子,神情就像是一隻嬌憨的小貓咪。
主人是個三十一二歲的青年男人,他的身上穿着一件華麗的紫色衣服,他的面前擺着波斯來的葡萄美酒,懷裏還坐着個這麼迷人的少女。可是他的神情卻有些疲憊和委頓。
他是不是對這樣的生活有點厭倦了?
他疲倦得連話都不想說,甚至看到那兩個特別的年輕人走進來都沒說話,只揮了揮手讓他的舞女站到一邊去。
可是他並沒有放開懷裏的少女,也連一點要站起來迎接他們的意思也沒有。他確實沒有將他的對手放在眼裏。
“你就是‘鳳凰’?”風子問道,雖然她知道這話她根本用不着問。
主人也並沒有準備回答她,他伸出一隻保養得很好的,手指乾淨修長的手,慢慢拿起面前的夜光杯,慢慢地啜飲了一口。他的手勢非常優雅但是風子的全部精神都已集中在這隻手上。
這實在不像是一隻殺人的手,但是它確實已經殺了不少人。它彷彿可以在無形中就要人的命,即使在沒有任何動作的時候它本身看起來也像是一種可怕的利器。
——“鳳凰”還沒有出手,他們就已經感覺到了強大的壓力。
風子又說了一句話,這句話她卻是對着旁邊的那些舞女說的:“你們走。”
那些舞女立刻就走了,走得一個都不剩。
主人再次慢慢地將夜光杯靠近嘴唇。
距離他的嘴唇還有一寸的時候,夜光杯忽然“砰”地一聲碎了,碎成幾片,琥珀般的美酒撒了他懷中的女孩子一身。那女孩子驚叫一聲站了起來。
他們這才看到她的臉,她竟然就是那天在楊一凡的酒館外面抱着貓的女孩子。
沒想到這女孩子竟然是“鳳凰”的情人,難怪那天“螞蟻”會對她格外看重。
“螞蟻”隨時都可能死在“鳳凰”手上的。
“鳳凰”的臉色有些改變了,他陰鷙地盯着風子,慢慢說道:“你弄髒了她的衣服。”
原來這高貴冷血的殺手竟然也是個憐香惜玉的多情人。
風子神情自若,道:“我可以賠一件給她。”
“你賠不起。”
“我賠不起?”
“你賠不起。”鳳凰說:“因為那件衣服是我送給她的,她一向看得比自己的命還重要。”
風子嘆了口氣:“接下來你是不是要說我必須賠一條命給她?”
“你賠不賠得起?”
“我當然賠得起。”風子居然笑了:“而且立刻就可以賠給你。”
然後她整個人就縱了出去,去之前顧連城聽到她低低地說:“看住那個女孩子。”
為什麼?他差點叫出來。為什麼你要去冒險我卻在這裏看女孩子!為什麼你有危險的時候我還是要袖手旁觀!
可是不等他叫出來,風子就已經縱出了帳篷,因為那個高貴的“鳳凰”已經出去,他是用一種無比飄逸華美的姿勢飛出去的,他們的聲音須臾已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