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淺紅(五)
隨後的幾天裏,《淪陷》的訂閱和打賞瘋狂增長。
文心瀾查看了打賞名單,發現大多數是來看熱鬧的路人,心中難免有些失落。
可一想到終於掙錢了,也終於吸引到一小波讀者來看文了,心裏又美滋滋的。
最讓文心瀾難以置信的是,她接到了一通洽談版權的電話。
起初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屋裏來回踱步數百次后才漸漸恢復理智。
文心瀾翻開通訊錄,撥通了一個老同學的手機號。
“喂?楊潔,你最近有空嗎?”
“心瀾?好久沒聯繫了!我最近看見一個熱搜是你嗎?”
“如果是那個寫文十年還沒賺錢的熱搜,是我。”
“哇塞!真的是你?上學那會我怎麼沒看出來你還會寫小說呢?”
“嗨,寫文就是個興趣愛好,所以沒跟大家說。我記得你老公是律師吧?方便請你們倆出來吃個飯嗎?”
“你有事找我老公?”
“對,我有個合同的問題想請教一下。找陌生人有點不放心,所以想請你老公指條路。”
“沒問題!”
周末,汶城的一家日料店裏,楊潔、鄒凱夫婦與文心瀾落座。
簡短的寒暄過後,文心瀾問:“凱哥,現在合同里是不是好多坑啊?我有個合同想請你幫忙看看。”
“當然,改合同是律師的基本功。”鄒凱很是自信,“你想改哪家公司的合同?”
“YCEC旗下公司文淵閣。”
一聽到YCEC,鄒凱面色一沉。
楊潔問:“老公,怎麼了?”
鄒凱如實道:“YCEC的合同我改不了。”
“為什麼?”兩個女生同時問。
“YCEC是雅洲法律界的常勝將軍,咱汶城的律師界沒人能得挑出毛病。”
文心瀾有些灰心。
鄒凱又道:“是你簽的合同出什麼問題了嗎?我試着幫你捋捋。”
文心瀾將自己的合同推過去:“凱哥,我最近和YCEC旗下的文淵閣簽了長約合同,但有公司想買我在另一站網站發表的小說,我想問問這跟我的長約有沒有衝突啊?我一直擔心我會違約。”
鄒凱翻閱完一遍,道:“簽約之前的那幾部外站作品可以賣。但合同里有個細則說得很模糊,意思是你賣著作權之前需要提前給文淵閣報備,等他們不願意優先購買之後,你才能賣給別人。我建議你還是問一下文淵閣那邊的人。”
“我知道了,謝謝凱哥。”
楊潔高興道:“難得大家聚一次,一起干一杯吧!祝我們的大作家前程似錦!”
“哪有哪有,以後還要多仰仗凱哥呢!乾杯!”
*
周一,文心瀾在工作時間給胡尊發了條消息:“胡律師,方便嗎?有個版權的問題想諮詢一下。”
胡尊沒想到文心瀾這麼快又聯繫了,直接一個電話回過去:“桂馥老師,什麼事?”
“胡律師,最近有家公司想買我在萬蜂網一部作品的版權,您那邊還需要審一下嗎?或者我需要聯繫誰嗎?”
“對方約你當面談嗎?”
“嗯,對方問我這周末有沒有時間,想約萬蜂的人一起在海城見面。”
“正好我在海城,到時候我陪你走一趟吧。”
“會不會太耽誤您的時間了?回頭我發電子版給您審審就好了。”
“桂馥老師剛剛和文淵簽了長約,未來一定還會有更多公司來買桂馥老師的著作權,我不希望桂馥老師掉入有心之人的陷阱,破壞了我們之間的長期合作。這也是我的工作職責所在。”
胡尊見文心瀾沉默,又解釋道:“著作權糾紛很容易產生無窮無盡的官司,而且以桂馥老師的作家身份,會被法官視為完全能讀懂合同的行為能力人,極有可能在庭審中處於不利地位。”
文心瀾大驚:“作家還有這種隱患呢?我雖然認得字,但不精通法律專業術語啊!”
“所以需要我們律師的幫助。”
文心瀾吸了一口冷氣。
“最好也跟你的責編說一聲。”
“我知道了,謝謝。”文心瀾考慮了片刻,“有勞您陪我跑一趟,一會我把具體信息發您CC上。”
“好。”
*
海城,冷萃咖啡店的單間裏。
文心瀾走到落地窗邊指定桌號,問:“您好,請問是盧經理嗎?我是桂馥。”
盧錫起身熱情握手:“桂馥老師,久仰久仰。我是快快視頻的盧錫,這次來是想約您談一下《逃婚新娘》的著作權問題。”
“你好,盧經理。”文心瀾回握。
盧錫引薦第二名男子,“這是快快視頻的律師蔡律師。”
“你好,蔡律師。”文心瀾與之握手示意。
身旁第三個男子也主動握手:“桂馥老師你好,我是萬蜂網的律師莫赦。”
“你好莫律師!”
萬蜂的莫赦略帶警惕地盯着胡尊道:“不知這位是?”
胡尊伸手:“你好,YCEC法務部胡尊。”
盧經理與蔡律師同時詫異。
莫赦冷嗤一聲,“《逃婚新娘》不是發表在我們萬蜂的作品嗎?和YCEC什麼關係?”
胡尊臉上掛着職業的笑容:“桂馥老師最近已和文淵簽了長約。我司不會幹涉簽約之前的作品買賣,但對合約期間每一部作品都有戰略合作的權利。我想,這也是莫律師大駕光臨這家小小咖啡店的原因。”
盧錫見兩位對家的大律師劍撥弩張,忙招呼着眾人入座:“大家快別站着了,坐下慢慢聊!”
服務員端上五杯招牌冷萃咖啡。
蔡律師推過合同:“桂馥老師,這是我方草擬的合同,請您過目。”
文心瀾問:“您這次購買版權是為了改編成短視頻吧?是不是當下流行的那種兩三分鐘的短劇?”
“是的。長篇電視劇投入成本太高,短視頻才是當下最好的投資形式。”
因文心瀾早就與盧錫溝通過了,整個過程很順暢,幾乎沒什麼問題。
第一份合同放下,萬蜂網的莫赦又拿出一份合同,道:“桂馥老師,萬蜂網也希望和您簽訂一份合作協議。雖然《逃婚新娘》沒有和我司簽約,但我司畢竟是首發網站,享有優先合作的權利。這是有聲讀物的補充協議和快快視頻的合作宣傳協議。”
文心瀾掃了一眼,發現萬蜂的合約竟比今天的主角快快視頻的還要厚。
還沒翻到五分之一,文心瀾已經頭疼得厲害。
胡尊接過合同,指着其中一則條款道:“莫律師,恕我直言,桂馥老師已經是我司長約作家,貴公司在宣傳時不宜再說是您方簽約作家。以免讀者產生誤會。”
莫赦道:“簽了補充合約也算是簽約。”
“法律上可以這麼表述,但行有行規。按網文業界行規,一個作家不能同時與多家網站簽約。如果貴方堅持要說桂馥老師是您方簽約作家,請先把桂馥老師賠償我司的違約金打到我司賬戶。”
莫赦握拳,抿唇不言。
胡尊繼續仔細翻閱。
在此過程中,蔡律師小聲對文心瀾介紹道:“這兩份合同大致意思是快快視頻將以八萬元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買斷《逃婚新娘》的修改權、複製權、發行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萬蜂網與快快視頻共享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通俗的說,電視劇、電影、遊戲、出版等版權歸我司,而萬蜂網將繼續在原創網站展示文字作品,同時享有電子讀物和出版廣播劇的權利。至於作品的署名權,仍然屬於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