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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奧爾蒂城的來客越來越多,城中洋溢的緊張與歡欣的氣氛越來越濃重,上中下三區都聚集了比以往更多的人,有使團、也有暫時住下來的遊客,每天從一大早就能聽見孩子們歡呼奔跑的聲音以及各種販賣貨品的叫賣聲。
這些小販多是奧爾蒂城的本地人,平時就以狩獵魔獸或是種植魔植為生,不過一般他們都是拿到市場去賣,以圖估一個好價,好貨總是不愁銷路的。
但由於慶城祭的腳步正漸漸到來,執行官們對小販的這種隨街叫賣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掙到的錢總歸還要落在他們的口袋中。
這些小販的貨品從魔獸的皮、肉、骨頭,到漂亮而又罕見的魔植,簡直可以稱得上是應有盡有。
奧爾蒂城被稱為大陸最強的領屬城,城中的居民們的平均戰鬥實力就不弱,而懸空城下曾經還是一片黑色地帶,捕獲的東西自然比那些小城好上幾十倍,有些好東西,即使是小領屬城的核心官員都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郝醞也湊了個熱鬧,花了一天時間跟拉菲爾、萊爾、喬伊三人定了一份食譜,在下區市場的附近搭了個棚子,專門提供一日三餐,還有各種小吃甜點。
開頭的幾個小時沒什麼人來光顧,因為郝醞定的價格有些高,普通人隨便買一塊一二階的魔獸肉用菜葉卷吧卷吧就能吃,但郝醞這邊一頓飯的價格就夠人家三餐的肉價了……
拉菲爾三人是堅定的領主腦殘粉,不管郝醞定的價格有多不合理,總之他們就是會擁戴到底,只要領主說是對的,就算是錯的那也是對的!
而事實證明,是金子總是會發光的;是人類只要舌頭沒壞都是吃貨。
起初,只有喜歡一擲千金強調自己與眾不同的紈絝光顧了郝醞的小攤子,而當那伙紈絝嘗過這些吃食后,就立刻呼朋喚友地光顧郝醞的生意來了;旁人見了總會感到好奇,忍不住也會來買一份三明治或者雪糕來試試,結果越吃越上癮!
尤其是乾脆香辣的炸雞塊,既可下菜又能當零食吃,而且口感難以忘懷,只要聞到味道都會覺得肚子在咕咕叫!
於是現在郝醞的小攤子反而成了市場周圍最火熱的一個地方。
並不是沒有人眼紅郝醞家的生意,但一來郝醞看上去跟執行官羅姆挺熟的樣子,二來他們想來找碴也打不過斯斯文文的拉菲爾和牛高馬大的喬伊,只能鎩羽而回。
而那些食物的烹調方式,他們見都沒見過,更別說一朝一夕就能學得來了!
真是一群奇怪的傢伙!
這是下區原住民們內心一致認為的想法,區別在於,有些人的“奇怪”含有褒義,有些人的則是妒忌與不甘。
會做食物的人也不少,但從沒有人能把食物烹調出那樣的味道。
郝醞面上不顯,但心裏早就樂開了花:他也可以豎一個牌子,上面寫着“只此一家別無分號”了!
當然了,郝醞不能時時刻刻都在攤子上看着,他還有“伺候”荷爾希里的任務呢,這份陪聊的工作雖然沒有工資,好歹能讓他更加了解魔法,以及奧爾蒂城和祭司這份職業。
在郝醞看來,祭司和法師本質上沒什麼不同,都是運用魔法戰鬥。區別只在於兩者的魔法體系有些許不同,一個咒語短些,一個咒語長些。
“蠢貨,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聽完郝醞的說法后,荷爾希里毫不客氣地用語言將他刺得體無完膚,“膚淺,太膚淺了!”
郝醞也火了:“你說我膚淺,那你又是怎麼看的呢?”
連莫頓也沒能說出個所以然來,荷爾希里居然還沒聽兩句就說他是蠢貨,堂堂一城領主,這也太沒面子了!
“祭司為什麼要叫祭司,你還不明白。”荷爾希里嫌棄地搖了搖頭,從郝醞帶來的一碟食物中挑了塊炸肉片,一邊吃一邊說起來,動作看起來卻還是那麼優雅,“既然有個‘祭’字,就是需要獻祭的意思。祭司與法師最根本性的不同,就是祭司有信仰。”
“信仰?你們信仰什麼?”郝醞雖然也聽過莫頓提了那麼一兩句,可莫頓從來不提祭司究竟是做什麼的,“信仰領主嗎?”
“哼,蠢貨。”
“喂!你能不能動不動就說我蠢貨,好好說話會死嗎?”
“會。”荷爾希里依然是那副嫌棄臉。
“……”
“祭司的信仰,是太陽。”
荷爾希里的目光忽然轉向天空,墨綠色的眼眸中蘊含著淡淡的憂傷。
“太陽?”郝醞愣了一下,他還以為對方會說什麼光明神呢,這裏不是魔法大陸嗎,“為什麼不是信仰神?”
“神?”荷爾希裏面露疑惑,“神是什麼東西?”
“沒、沒什麼……”
果然不能靠幾本就自以為能走遍天下啊!
郝醞臉上微微發燙:“你忽略這個吧,跟我說說為什麼信仰是……太陽?”
“我沒有見過太陽。”荷爾希里語氣平淡地說,“但我知道它一直都在,我們的生命也正仰賴它而存在。”
“然後呢?”
“還要有什麼然後?”荷爾希里不滿地瞪了眼郝醞。
郝醞這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
即使是天氣很好的時候,諾亞大陸上也是看不到太陽的,最多只有稀稀散散的陽光灑落,最好的天氣就跟原來自己那個世界的霧霾天一樣,彷彿始終隔着一層厚厚的雲牆。
郝醞見過太陽,當然不會覺得太陽有什麼特別的,以前每天每天都能見到,即使穿越以來的這段時間一直沒有太陽,他也沒有特別留意過。
可諾亞大陸上的人,是從來沒見過太陽的。
這就不難理解了,不管是人類還是魔獸、植物,要生存都離不開太陽,相信這一點古代遺迹中的記載與後人的研究都能證明。而一直存在卻始終無法得見的東西,自然而然會籠罩上一層神秘感,這不就跟自己原來那個世界的神一樣了?
而且要證明神的存在還需要神跡,這裏的每一個人卻都可以作為太陽的“神跡”。
郝醞總算是有點明白了。
“看你的樣子,是懂了?”荷爾希里哼了哼。
“明白了……”
荷爾希里繼續道:“祭司的信仰是太陽,信仰的存在,使我們的實力不斷增強。而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為此做出獻祭,奉上自己的一生。”
“你是說……終身不婚?”郝醞暗忖,那不就跟和尚一樣了嗎?
“這也是其中一部分。我們的血與肉、靈魂與思想,全都要奉獻給太陽。”荷爾希里眼中迸出強烈的火焰,彷彿太陽一聲令下叫他去死,他也會死得心甘情願。
“這……”郝醞很想說,太陽不過是一顆離他們好幾百萬光年的恆星,沒有思想,也根本不認得你是誰,這樣瘋狂的奉獻到底有什麼用啊?
還是莫頓好,他做什麼事情都能把握一個最適合的度,也許他也信仰太陽,也會獻祭些什麼,但對他來說肯定是等價交換,莫頓可不會讓信仰佔據自己的人生,讓自己淪為信仰的傀儡。
這麼一來,郝醞又想到了一點,看荷爾希里談到奧爾蒂城的城主時,語氣之間只有恭敬卻沒有信服,或許在荷爾希里眼裏,奧爾蒂城主薩弗拉也不過是他的合作對象。
聯想到奧爾蒂城幾代人努力的事,郝醞也不難猜到他們合作的內容是什麼。
荷爾希里對信仰非常狂熱,而上界的存在,或許會讓他更進一步地接觸到太陽,所以他才會義無反顧地背叛原來的好運城,轉投向奧爾蒂城的懷抱。
而荷爾希里在信仰上旁人難以企及,他的實力想必比莫頓還要強悍得多,這種人簡直可以稱為瘋子,一旦有執着的東西,為了達到目的他們會化身強悍到無敵的戰士。
郝醞曾經聽過,人類的信念可以創造許多的奇迹。比如他以前看過一個報道,一個婦人看見她的孩子在路邊玩耍不慎跑到了馬路上,正好一輛車經過,眼看就要撞到了孩子,婦人直接就沖向了馬路,兩手一伸就擋住了還沒來得及剎車的車子,成功救了她的孩子。
這種事情科學根本無法解釋得清,但確確實實是存在的。
眼前的荷爾希里,在郝醞看來,就屬於這一類的。
作者有話要說:下次更新時間,周三晚上12點前~166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