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 判決無罪,有機會送人了!
第509章判決無罪,有機會送人了!
張洪濤的這個案子,在蘇白上完手段,庭審流程走的都相對來說比較快了不少。
原本在某些庭審的流程中該卡就卡,不到最後的時間期限,就不會通過這個流程。
或者說,流程中總是在說什麼文件不對,文件的格式不對,要駁回重新填寫。
可是現在上完了手段,這些都不存在了。
不得不說.…
有些時候,一些潛規則和小技巧該上就要上。
要不然對方利用某些潛規則和小技巧,那自己一方就只能吃個啞巴虧。
而且吃的還是大虧。
就像是張洪濤這個案子一樣,對方卡bug和利用擦邊規定,完全可以把張洪濤需要補充證據調查的時間來延長到一年時間。
一年時間長嗎?
說實話也不長。
各方入坐。
所以.…
判決張洪濤無罪。
“在一審的判決當中,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並沒有枉法裁判,同樣沒有進行瀆職。”
所判決的內容都是合情合理,都是在法律的依據當中的。
“畢竟可能審判長在這場庭審上,也具有相當一定的主觀性。”
“在主觀方面有傾向,這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人之常情。”
所以從這一點來講,審判長的傾向性,傾向於哪一方,都屬於一個合理的,正常的情況。
也解釋了為什麼張洪濤會具有傾向性。
傾向性這一點誰都會有,蘇白在之前的庭審當中也是在爭取審判長的傾向性。
“我方依法提起二審訴訟請求。”
蕭山作為審判長,在進行完各種庭審的流程之後,直接讓蘇白開始陳述相關的訴訟請求。
“另外,我方當事人已經做過多次的解釋,解釋在當時他運用了哪條法律哪條規定來進行判決。”
調查補充證據一年時間,遠比一審判決張洪濤的有期徒刑還要長。
“請上訴方委託律師陳述上訴人張洪濤的訴訟請求。”
犯罪嫌疑人,是介於死緩和死刑之間的重刑!
而張洪濤這個案子是什麼?
張洪濤本身才被判了六個月有期徒刑。
“我方當事人在當時的判決中,合法合情合理,並,我方當事人張洪濤,不具備瀆職中枉法裁判罪的相應條件。”
在庭審開庭以後。
作為上訴人的委託律師,蘇白開口陳述:
“審判長,這一次我方做無罪辯護。”
開庭當日。
“在這一點上,是有證據可以證明的。”
省高院對於本案依照相應的庭審流程和庭審日期,來在對本案進行庭審審理,
這一次的開庭,蕭山心裏面已經打定了主意,那就是宣佈張洪濤無罪,但是要給中院壓力,將其開除公職。
同樣.…
蘇白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簡單明了,大致意思就是說明了,作為當事人的張洪濤並沒有違法進行判決。
有些刑事案件,補充證據可以長達兩年三年。
可是現實情況是什麼,現實情況是那些補充證據長達數年的,都是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可能涉及到多條人命或者是全國性的刑事事件。
所以這一次在庭審上,蕭山所需要做的事情很簡單,那就是按照原有的計劃進行判決。
“我方申請二審改判我方無罪。”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肯定沒有按照正規的法律途徑來進行。
“基於以上.…”
蘇白也乾脆找點小技巧,上上手段,至少能保證對方不要再利用什麼擦邊行為。
“可是如果只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進行判決,那麼就都是合理的判決,都是正常的判決,沒有枉法裁判這一說法。”
相比之下一年時間也不算長。
事實證明,這麼做的效果很明顯。
“以下是我方做無罪辯護的辯詞。”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現場的公訴人和審判長。”
“在主觀方面偏向於當時的原告。”
法院方面很快就通知到了各方具體的開庭時間。
判決張洪濤有罪很困難,可是判決張洪濤無罪就很簡單了。
“我方當事人作為上訴人,被一審判決瀆職,枉法裁判罪。”
“原因是,在一審的判決當中,認為我方當事人有違法裁判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我方當事人在判決當中具有一定的傾向性。”
只要沒有着利益的輸送關係,沒有違法違規進行判決。
那麼在判決當中就不屬於瀆職。
蘇白陳述完訴訟申請后,作為公訴人的許明遠,早就被蕭山打過了招呼。
這一次他作為公訴人,在庭審上,只需要配合作為審判長的蕭山將這次庭審給推進下去就可以了。
不用在庭審上與蘇白進行過多的交流,或者說不用特意去控告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張洪濤。
許明遠在庭審上只是對於張洪濤的所作所為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並且認為了張洪濤的行為不當。
至於其他方面,則是沒有過多的陳述。
而這場庭審剩下的內容,則是蕭山作為審判長在詢問張洪濤一些主觀的想法,一些主觀的觀念。
庭審的推進進展非常的迅速。
在詢問的環節中沒有做任何的判定,就到了法庭的陳述環節。
在這場庭審上,能夠明顯的看出審判長和公訴人,都不願意去判定張洪濤有罪的這個行為。
蘇白心裏面也非常的清楚這一點,因為他能夠從庭審上察覺到這一點。
當然,他也清楚為什麼公訴人和審判長不願意在庭審上去陳述張洪濤有罪的行為。
因為張洪濤的行為本身嚴格意義上來講,完全沒有達到瀆職和枉法裁判的程度。
這種情況下,如果審判長和公訴人認為張洪濤有罪。
那麼作為張洪濤的委託律師,他就可以提起監查審查了!
這也是為什麼在這場庭審中審判長和公訴人對張洪濤有罪的情況避而不談的原因。
既然有這種做法,那麼在這場庭審上有極大的可能和概率就是判定張洪濤無罪。
所以在法庭陳述環節上,蘇白並沒有進行多少陳述,而是客觀的描述了一些事實。
另一邊,公訴人在進行陳述的時候,許明遠直接放棄了陳述。
對此,作為審判長的蕭山,直接宣佈了庭審環節結束。
敲響法槌,宣讀判決結果。
“本次庭審,由上訴人張洪濤上訴,認為惠市中級法院對其當事人一審判決,判決張洪濤由於瀆職罪判罰期六個月有期徒刑提出異議。”
“現廣省高級法院對於該案件作出二審判決。”
“判決結果如下:”
“駁回一審判決結果,改判張洪濤無罪!”
“.….”
蕭山在宣讀判決結果的時候宣佈的很乾脆,坐在上訴人席位的張洪濤,在聽到判決結果以後,長出口氣。
經歷了這麼長的時間,中間又經歷了各種的刁難和坎坷,現在他終於被宣判無罪了!
現在被宣佈無罪判決,張洪濤將目光落在了上訴人委託律師席位上。
望着蘇白,張洪濤的眼裏滿是淚水。
他原本就是一個充滿正義感,並且有着很大前途的法院公職人員。
誰能夠想到,正常的進行法律的判決竟然會遭到無妄之災?
可是這件事情偏偏讓他遇到了,而且還沒有任何的反抗的能力。
換做一些平常人,面對這種事情可能就有一種無力的深深的絕望了。
或者是主動的認罪認罰,認命了!
但是他骨子裏的倔強,不讓他認罪認罰,現在也算是迎來了自己的曙光。
呼.…
張洪濤深呼口氣,當庭宣佈無罪,那麼就需要當庭釋放。
在審判長宣佈無罪以後,法警當即解除了張洪濤的控制。
張洪濤走到上訴方委託律師席位上,向著蘇白深深的鞠了一躬:
“蘇律師,謝謝你.…”
“如果不是蘇律師你,我要等到宣佈判決我無罪釋放的結果,可能至少要等個兩三年。”
“謝謝蘇律師。”
張洪濤腰彎得很深,以此來表達自己的感激。
蘇白扶起張洪濤,笑着開口:“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這是在庭審場上,感激的話就不用過多說了,回去說吧。”
“嗯,好的蘇律師。”
張洪濤深吸口氣,調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接着朝正在準備離席的審判長蕭山以及公訴人許明遠看了一眼。
他心裏面很清楚,這個案子之所以經歷那麼多的坎坷,就是因為法院方面和檢察方面有着一定的傾向和偏袒性。
尤其是蕭山和許明遠,這兩個人一個是直接審判他的人,另一個是負責這個案子的人。
他們兩個,在他這個案子當中,扮演的角色,都相當於是勸他認罪認罰。
所以對於這兩人,說沒有怨念是不可能的,只是.…張洪濤明白,這個案子大概率到這裏就結束了。
兩人即使在之前有過什麼偏袒性,以及勸他認罪認罰的行為,可由於沒有證據,對於這些也只能不了了之。
想到這裏,張洪濤不禁覺得有些可惜。
如果像這種人不清除出去,那麼很有可能會影響當地的司法環境。
說實話,這是張洪濤作為一個審判長,作為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公正的審判長,所不能接受的。
只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就算他接受不了,貌似也影響不了其他人。
案件結束。
白君律師事務所。
張洪濤在案件結束的第一時間和家裏面打了聲招呼,緊接着就急匆匆的來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
找到蘇白來表達自己的感激。
同時也向蘇白表達了自己在這個案件之後的想法。
“這個案子結束,也就已經證明了我沒有違法犯罪的行為,估計過一段時間我就可以回去繼續擔任審判長的職務了。”
“也算是能夠,幫一幫普通人,在法律中,能夠保全自己的權益。”
一般來講,公職人員由於涉嫌犯罪行為會被開除。
可是如果在沒有涉嫌犯罪情況,確認了只是一場誤會,那麼就會恢復到當時的編製。
張洪濤的想法很好,這件事情結束,他就能重新回到自己的崗位。
來幫助一下普通人保全自己的法律訴求。
蘇白笑着點點頭:“嗯!”
“張先生,你有這個想法是很好的。”
“普通人面對一些有權勢的人,面對一些有背景的人,或者是稍微懂法的人,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法律權益的。”
“這麼做.…的確保護了普通人的法律權益。”
“算是一件大好事了。”
張宏濤點了點頭:“的確算是一件好事….”
“只是可惜了.…我這個案子雖然結束了,還給了我的清白。”
“可是那些誣陷我的人,以及試圖勸說我的人,還有審判我有罪的人,這些人都沒有太大的影響。”
“他們在司法部門,完全影響了司法部門的公正公義.…”
“不過.…對方在我這個案子中並沒有任何的違規違紀的行為,應該是早有打算。”
“這件事情.…我估計到最後也不會給一個好的說法。”
對於張洪濤所陳述的情況,蘇白表示認同。
這個案子中,法院方面和檢察方面雖然有着巨大的偏袒性,想要讓張洪濤認罪認罰,想要判決張洪濤有罪。
可是在所有的司法程序中,都是按照正規的程序去走的。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監察審查也調查不出來什麼結果。
這就是比較好心態的地方了。
不過好在張洪濤的心態比較平穩,沒有太過在意這一點。
只是在張洪濤離開辦公室以後,正義感爆棚的小李的臉上寫滿了氣憤。
“蘇律師.…這個案子怎麼看張洪濤都是吃大虧了。”
“還被羈押了那麼長的時間。”
“難道這麼長的時間就只能拿一些賠償費用嗎?”
“我看像許明遠還有蕭山他們說都應該給送進去!”
李雪珍氣的鼓鼓的。
蘇白笑了笑:“想要將人送進去,那需要有證據。”
“可是在這個案子當中對方都沒有留下任何的證據,也沒有任何違規違紀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送不進去的。”
聽到這話,李雪真小臉沮喪:“那真是太可惜了!”
.
….
不過在宣佈張洪濤無罪的半個月後,事情迎來了轉機。
張洪濤打電話給蘇白,在電話撥通后張洪濤急忙開口:
“蘇律師,我這邊可能還有一個案子需要你委託。”
還沒有等蘇白反應過來,張洪濤繼續開口:
“按照管理規定,我確認無罪,應當恢復我的公職身份。”
“可是法院方面卻以我違規判罰,違背了省法,來對我進行開除!”
“蘇律師.…”
“對於這個開除的決定我堅決不同意,我想請出律師能夠委託我這個案子,再打一場!”
蘇白愣了一下,開除公職?
並且是以違規判罰,進行開除.…
在這種時間段進行開除完全不合理。
這難道是蕭山他們的手段?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先前蘇白和李雪珍說過的,沒有機會將其他人送進去。
現在可是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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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