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子時已到
“咯咯咯........”銀髮女子此時竟詭異的笑了起來,彷彿看美女變得如此狼狽,讓她覺得分外愉悅。
可能正應了那句話,你憑什麼不染塵埃,憑什麼乾乾淨淨一身白,你別坐高台,你要掉下來,掉進塵埃!
就在兩女激情互動之時,方休並沒有看熱鬧,而是不斷出手擊殺四周湧上來的詭奴。
很快,他擊殺了十幾隻詭奴,但卻僅僅前行了不到幾米的距離。
此時情況十分危急,青銅燭台發出的綠色燭光就像是一個巨大的玻璃罩一般,將方休等人籠罩,他們頂着玻璃罩前行,但由於沈靈雪的倒下,清楚詭奴的速度大大減少。
以至於圍上來的詭奴越來越多,已經完全被包圍了。
趙昊的血量基本已經快要見底,身形連站都站不穩了,全靠一旁的劉帥攙扶。
方休平靜的注視着這一切,他很清楚的知道,己方隊伍已經快要到達極限了。
沈靈雪被拍進土裏,趙昊劉帥失血過多。
而自己在殺了十幾隻詭異之後,靈性已經減半。
方休現在已經不能再輕易動用靈性了,因為他要留着靈性發動血瞳。
之前他的計劃就是,讓趙昊他們利用青銅燭台以及沈靈雪的火焰攻擊開路,讓自己能成功接近銀髮女子,再施展血瞳,施行斬首計劃。
但此時距離銀髮女子還有幾十米遠,這個距離根本無法發動血瞳。
血瞳是靈性衝擊,可如果距離太遠,靈性根本無法傳播那麼遠。
聽上去似乎有些廢,但血瞳的強大是毋庸置疑的。
血瞳是林子陽畸變之後進化而成的產物,已經跨越到了二階的範疇。
所以只要近身,血瞳絕對能對銀髮女子造成傷害。
而到時候,方休便可以趁着對方陷入短暫昏厥的時候,一刀結果了她。
憑藉痛苦之力,二階御靈師也是一擊必殺。
殺死銀髮女子之後,他就能專心的享受虐殺頭髮詭的快感了。
只是可惜,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其實從幕後黑手出現的那一刻,勝利天平就開始傾斜。
一開始所有人都認為幕後黑手是詭異,可沒想到卻是詭異與御靈師的結合體。
這兩者加在一起,完全是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就在方休考慮是選擇死亡回檔重新來過,還是現在就動用手術刀的底牌拼一把時,他的身後突然傳來一道自信陽光且充滿磁性的聲音。
“休哥,麻煩讓讓。”
方休眉頭微皺,他沒想到自己背後居然多了一個陌生人,什麼時候?
他回頭看去,只見一位身高一米八五,五官立體精緻,皮膚白皙,梳着大背頭,身材猶如模特一般的男子正微笑的注視着四周的詭奴。
這名男子的笑容雖然很淺,但卻充滿了自信與陽光。
明明是淺淺一笑,卻彷彿驅散了四周的陰霾與恐怖,擁有一種讓人信服的力量。
妥妥的陽光開朗大男孩。
都說髮型的盡頭是背頭,這句話不假,背頭是一種極其難以駕馭的髮型,長得帥的留背頭能夠增加氣質,長得丑的留背頭只會更丑。
眼前這位男子就是前者,背頭在他身上不僅看不出絲毫油膩,反而盡顯氣質。
看着眼前的陽光開朗大男孩,方休眼中閃過一抹疑惑。
這人怎麼長得昊里昊氣的,很像趙昊,至臻版趙昊。
而且他剛剛也喊得休哥。
方休突然想到了趙昊的能力,每天十一點后,會變高,變帥,長肌肉,身體素質略微增強,主要增強姓能力。
這讓他不由自主的看向陽光開朗大男孩的下面,發現確實鼓鼓囊囊,比曾經的趙昊大多了。
僅僅這一眼,方休便足以斷定,眼前這人就是趙昊。
主要是趙昊的姓能力實在太過醒目,以至於人們下意識的忽略了他的前綴,現在看到趙昊的變身,這才知道,這小子確實沒騙人,真是當鴨的好材料。
他的能力不應該叫姓能力,而應該叫鴨王變身。
“日天?”
陽光開朗大男孩的嘴角勾起一抹迷人的弧度:“是我。
休哥,我知道你現在很驚訝,但請你先不要驚訝,因為更驚訝的在後面。”
趙昊說著,便隨手將青銅燭台給了劉帥。
隨後,他越過方休,步伐沉穩,雙手插兜,神色傲然,獨自一人朝詭奴們走去。
明明是被包圍,卻走出了一個人包圍所有詭奴的架勢。
很快,趙昊便走出了燭光保護的範圍,一眾詭奴見他出來,一個個猶如聞到腥味的鯊魚,瘋狂的朝他衝去。
這時,趙昊終於將雙手從褲兜中拿出,雙手交叉撅了撅,指骨間發出清脆的響聲。
面對一眾衝來的詭奴,他傲然一笑:“子時已到。”
話音未落,嗖!
趙昊的身形竟然猶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原地,他猶如猛虎下山一般沖入詭奴群中。
雙手猛地張開,左右兩側的詭奴瞬間被他鐵鉗一般的胳膊死死攬住,好似秋風掃落葉一般,僅僅一個衝撞,趙昊便撞倒二十多隻詭奴。
要知道,這每一隻詭奴的力量可是遠超常人,組成身體的頭髮絲更是堪比鋼絲,這等強度之下,除非能力是強化系的御靈師,不然其他人很難做到這種程度。
可趙昊偏偏做到了。
這一撞,也讓他成功衝到了詭奴群的中心部位,在這裏,他猶如一尊重型坦克,開始隨意的橫衝直撞,大開大合。
一拳揮出,一隻詭異的頭顱當即被轟爆,化作漫天的黑色髮絲,隨風飄揚。
一腳踢出,數只詭異直接倒飛出去,好似打保齡球一般撞倒一片。
趙昊現在的戰鬥力簡直爆表!
此時此刻,方休腦海中回蕩起當初趙昊剛覺醒能力時給自己打的電話。
“我的能力就是十一點之後會變帥,然後身體素質會提升,渾身腱子肉,但身體素質的提升只是附帶的,最強的還是姓能力!金槍不倒,能掛一百斤秤砣!”
所以,這就是附帶的身體素質??
哪怕再怎麼喜歡黃顏色的男人,如果覺醒了這個能力,也一定會第一時間將姓能力認為是附帶吧?
這對自身能力的認知未免也太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