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溫蹄華的印度杉
狂熱到底是狂熱,在許下了“下次遇到困難一定尋求你的幫助”的承諾后總算是讓暮光閃閃的臉上多雲轉晴了。反正小馬利亞的許多難題都是可以靠友誼解決的,但真要是遇到了那之外的危險,狂熱可不會信守承諾。他可不想像那個異世界的自己一樣,永遠的失去心愛之物。
終於是到了下車的時候,延誤了一整夜的火車總算是到達了溫蹄華,音韻公主成長的城市——雖然那是溫蹄華附屬的一個偏遠村莊。
這裏的前S.M.I.L.E.組織早已收到了塞拉斯蒂婭公主的指令,已經派出了幾名特工在此等候多時了。希望他們沒有因為火車延誤一個晚上而被火車站的寒風凍感冒,不過從他們的氣色來看,他們應該還是非常健康,畢竟沒有那批小馬會在生病的時候還吃那麼多雪糕。
“哦,是你們吧?狂熱先生和暮光閃閃小姐,”為首的一匹小馬隨意地把雪糕扔進垃圾桶里便迎了上來,伸出一隻蹄子就要和兩馬握蹄,“在下叫印度杉是負責迎接你們的小馬,在下們可是等候多時了。”
“你好,”狂熱把一隻蹄子遞給了這匹穿白色短袖衫小馬握了握,“現在情況如何?我希望那些精靈飛蠅還沒有蔓延到這裏。”
“哇哦,哇哦,你可真是匹正經小馬!”叫做印度杉的小馬又和暮光閃閃握了握蹄,“但那事兒你可別擔心,一旦監測到那些小蟲子的出現我等會立刻採取相應的措施的。至於現在,兩位一路舟車勞頓還是要在下先送兩位去下塌之處休息片刻吧。
聽到這,狂熱看了一眼身旁的暮光閃閃。連續幾日的火車,再加上照顧後面幾節車廂的傷患,讓她的臉上已經掛滿了疲憊,休息一下再好不過了。
“那麼出發吧。”
“好——的——!”印度杉突然就興奮了起來,他摟着兩匹小馬的脖子就上了火車站外的一輛四輪馬車,沒錯,馬拉馬車。“二位的下榻之所就在溫蹄華皇家酒店,你們知道的,那就在市中心,旁邊就是溫蹄華公共圖書館。”
他一面說著,還一面朝暮光閃閃眨了眨眼睛:“在下聽以前在坎特洛特的同事說過,塞拉斯蒂婭公主收了一位特別愛看書的學生。”
“啊,是這樣嗎?“”暮光有些不好意思,她沒想到她的名聲就連溫蹄華的小馬都知道了,誰讓她總是自己父母的影響力和公主學生的重要性呢?“我正打算這幾天空閑的時候去那兒逛逛呢。”
“只是逛逛?那兒有整整21間分館的藏書,你確定只是逛一逛?”印度杉擠眉弄眼地說道。
“事實上,”暮光閃閃從她的行李中翻出了那張音韻的借書證,“我也許可以多借一些書帶回小馬谷。”
“噢!”印度杉有一種誇張的表情說道,“那張借書證是音韻公主的吧?只有她的借書證才能借書不還。在下的意思是,你要把書帶到其他地方,那肯定就來不及還上了。”
“嗯,沒錯,她就快成我的嫂子啦!”
“是嗎?印度杉嘴角帶着一絲不知可否的微笑,並且打開窗,指向了窗外一棟最高最顯眼的建築,“瞧,就是那兒——溫蹄華皇家酒店,知道他為什麼要叫皇家酒店嗎?”
“為什麼?”暮光閃閃非常配合地問道。
“因為音韻公主。她原本可是住在溫蹄華附近的一座小村莊裏的,直到成為公主之後才搬去了坎特洛特。但她總得回來看看過去的親人朋友吧,然而他已經成為了公主,怎麼能繼續住在那樣沒有檔次的小村莊裏。於是我等S.M.I.L.E.分部,就為她建造了那座80米高的建築。”
“我倒是覺得她應該更想住在一座小村莊裏,”暮光閃閃提出了不同意見,“如果她住在那住那麼高的酒店裏,還怎麼見她的朋友呢?”
“你是這樣想的?”印度杉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而是又指向了皇家酒店旁的一所大樓,這座橢圓形的大樓由弧型螺線連接而成,為一種不對稱結構,外立面飾以暗紅色的花崗岩,增加了許多歲月的滄桑感。
“你知道嗎?其實溫蹄華最初的中央圖書館並不在這裏,而是在市中心東端西斯廷大街和緬街交界處的卡內基中心,小馬利亞鋼鐵大亨卡內基一百年前為溫蹄華捐獻了中央圖書館,後來由於圖書館規模不敷使用,便另闢新址建成了現在的圖書館。”
“聽上去你對那很了解?”暮光閃閃好奇的問,“也許你可以成為在我們的導遊!”
“導遊?那可算了吧,在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再說了,比起死氣沉沉的圖書館,在下更喜歡TheGranvilleStrip那樣的地方。”說著他瞥了一眼狂熱,“更何況,僅僅和你說了幾句話,你的小男朋友都已經吃醋了。”
“呃,我們還沒走到那一步,”暮光這才注意到身旁的狂熱臉色有些陰沉,“嗯,狂熱,你不會真的這樣就吃醋了吧?”
“諷刺錢袋,”狂熱嘴裏吐出了一匹小馬的名字,“你和那匹小馬是什麼關係?”
“什麼?”印度杉一臉無辜的樣子,“你在說什麼?”
暮光閃閃也是一臉好奇,她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名字。不,等等,好像在夢裏的時候,那個叫周的傢伙提到過這個名字。那匹雌駒偷走了狂熱的鏡子,才導致了列車上這次事件的發生。可是當他們全都從夢境中醒來后,那批雌駒卻在列車上消失的無影無蹤,哪怕是他和狂熱用魔法多次掃描也都一無所獲。
值得一提的是,狂熱當初和暮光閃閃說起諷刺錢袋的原因:那匹雌駒有着灰綠色的皮毛,深海綠的捲髮和尾巴用兩顆廉價的髮帶隨意扎在一起,亮海綠色的眸子時刻注意着周圍的風吹草動。就這麼說吧,她就是反色的糖蓓兒/舒歌貝,能迷倒麥托什,戰勝車厘子和大理石/玉琪的容貌可不是開玩笑的。
“我看到她了,就在你說‘好吧’然後把在我們帶上車的時候。”狂熱的眼睛緊緊的盯着印度杉。
“就這?”印度杉一臉不屑,“我等可是在火車站那裏的,小馬多了去了。”
“那跟着你的幾匹小馬刻意擋住她的身影是為什麼呢?”
這回印度杉說不出話來了,好半晌他才嘆出一口氣:“好,好,在下坦白,在下確實認識她,也是在給她打掩護。”
“繼續說。”狂熱的眉頭微微皺了起來。
“但她卻完全不知道我在幫她,”印度杉接下來的話讓狂熱也有了一絲好奇,“在下和她在很小的時候曾經是朋友,但是之後發生了一些事,讓他搬離了市中心。當在下再次遇到她的時候,他已經成了這個樣子:偷竊、詐騙,她用盡一切方法掙錢,無論是合法的還是不合法的。”
“但我看你好像挺有錢的呀,為什麼不接濟她呢?”暮光閃閃好奇的問道。
“在下曾經試過,但她,完全不想接受這樣子,”印度杉聳聳肩膀,“所以在下每次都只能像這樣給她擦屁股。”
“可你不能一直這樣干,”暮光勸解道,“她做的這些事早晚會被警察抓住的。”
“呵,你知道她這麼做幾年了嗎?”印度杉用一種疑惑的眼神望着暮光,他完全沒想到這位出生高貴的貴族小姐竟是如此的不諳世事,“7年!這中間總有些時候,她會被逮到或者被溫蹄華警察局查到。而每當這種時候,在下都會用錢擺平——要麼是直接補償錢財,要麼是高價買回被竊或者被騙的物品再還回去。所,開個價吧,那面鏡子值多少?”
“一顆能量充盈到彷彿在流動的藍寶石。”狂熱沒有絲毫猶豫,就說出了自己的價碼。那面鏡子上的寶石雖然都很不錯,但在魔法一途上價值並不高。而要是得到一顆那樣珍貴的藍寶石,就能讓狂熱隨意的開啟通往其他世界的傳送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