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風月場虛情對假意,女偵探再推凶殺案

第十三回:風月場虛情對假意,女偵探再推凶殺案

劉秀不敢相信:“……我……為什麼是我?我從未見過這支玉簪。”

發現新線索,陸善柔興奮得拿着玉簪圍着桌子打轉,就像一隻貓追着自己的尾巴,邊走邊道:

“你沒見過,但這支玉簪是有人預備送給你的,最終扔進了茅坑,這意味着什麼呢?因為有人覺得你不配!恨屋及烏,這東西就該扔在最污穢的地方,和你‘墮掉’的死胎在一起發爛!發臭!”

在魏崔城和陶朱看來,陸善柔圍着桌子轉、喃喃自語,簡直瘋魔了。

好在陸善柔最終停下來了,拿起茶壺,豪邁的嘴對着茶壺嘴咕嚕咕嚕的痛飲,直到全部喝乾,把茶壺重重一放,“這就對上了,動機……最初的目的不是殺人……到拿着西瓜刀激情殺人,此人和金榮都有很大的嫌疑。”

眾人皆雲裏霧裏,陶朱嘴最快,”陸宜人,你能說我們能夠聽得懂的話嗎?”

陸善柔拿着尚未餘味的玉簪解釋道:“昨日一早離開芳草院的有兩人,金榮和王占魁。金榮和李公子積怨太深,因此他的嫌疑最大。王占魁是寒門學子——至少在權貴雲集的國子監里,他算是毫無根基的寒門,家族第一個秀才,人緣好,說話謹慎,不得罪人,對待行院裏的樂伎也是溫柔體貼,從不折騰人。因此,他看起來一點不像是會激情殺人的人,加上他沒有動機,所以我們都忽略了。”

“但是現在,他殺人的動機有了。”陸善柔捏着玉簪,三言兩語把王占魁和劉秀大擺宴席,當了幾個月新姑爺的往事,還有佩玉“橫刀奪愛”,瞎編劉秀為了接待新客,墮了胎兒的謊言都述說了一遍。

“……過去我跟着父親破獲的兇案,殺人的動機無非是兩種,一種為權勢利益,一種為情。如果是金榮殺了李公子,是為了權勢利益,而王占魁,是為了情。”

“為了情?”劉秀第一次對陸善柔的判斷產生懷疑,“陸宜人,我們煙花之地和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們這裏的感情全是虛情假意,逢場作戲。王占魁與我的確辦過像民間那樣的婚禮,五百兩的彩禮給了老鴇,給我置辦金鑲玉頭面首飾、買了雲想樓的金線嫁衣,擺了三天流水席,還拜過堂,當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實是他花了大概五千兩銀子,包了我半年。這半年來,我出賣身體和智慧,給他圓了一個完美女人的夢,在廳堂是能夠與他詩文相合,但永遠稍遜他一籌、需要他指點的貴婦;在床上是什麼花樣都會玩的□□;是能夠下廚房,親手作羹湯,擀筱面、燉兔頭、炒過油肉,給他做家鄉美食的廚娘。為了滿足他,我什麼都肯做,我就是干這個的,可是,我對他絕對沒有情,他對我,也就是一時的新鮮,找個崇拜他的床伴,談何感情?”

“他不可能為了我,和李公子爭風吃醋,殺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家裏開錢莊的,最怕當官的,怎麼敢殺了舉人出身、父親還是閣老的李公子?那個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許只是巧合。”

劉秀是個冷靜聰明的人,她說的句句在理,陶朱傾向於劉秀的說法。

陶朱說道:“我還是覺得金榮嫌疑最大,陸宜人不再考慮一下我寫的供詞么?只需耍點手段,就能辦成鐵案。”

魏崔城一時有些動搖,但最終還是選擇相信陸善柔的判斷,“你們聽陸宜人把話說完,我覺得還是有因情殺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許妒火中燒,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里說過,李公子舉辦文會宴會,他從來沒有收過請帖。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沒有根基,在國子監默默無聞,只能到秦樓楚館尋找慰藉,劉秀做低伏小,滿足了他的虛榮心。”

“所以當劉秀墮了胎兒,投入李公子的懷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順手拿西瓜刀激情殺人,畢竟那個時候沒有目擊證人,他覺得無人知曉,就冒險殺人。”

陸善柔讚賞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們把情理解的太狹隘了,愛是一種情,恨也是一種情。恨比愛更加持久,熾熱。正如劉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塵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劉秀啊。”

陶朱哇哇亂叫,“關劉秀什麼事啊!又不是她能決定跟誰……玩。”

劉秀低着頭,她本以為自己不怕這些難堪了,但是當有人努力維護她的面子時,她會覺得羞恥。

劉秀心道:身為下賤的我,或許不配得到這些好人的幫忙。為何越把我當個人看,我就越難過呢?

陸善柔說道:“陶朱,或許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語行為都能超脫這個凡世的規則,瀟洒不羈。你不了解王占魁這種被圈子輕視、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壓在頭上、搶了他喜歡的女人。他沒有勇氣去恨欺壓他、搶他的人,為了發泄怒火,他會把刀對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會把刀揮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劉秀。”

魏崔城是在沙場征戰過的人,現在在錦衣衛訓象所,軍營和錦衣衛里一些蠅營狗苟他是知道的,頻頻點頭,“是這樣的,能反抗的是極少數,王占魁肯定不是,一個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沒有那麼硬的骨頭。”

連劉秀也轉向認同陸善柔,“陸宜人說的有理,芳草園的姐妹們,如籠中困獸,為了爭搶客人,困獸互相撕咬,沒有幾個敢恨籠子外頭把我們當玩物的人。”

這個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層,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壓榨他們的人。劉秀是其中的“異類”,她不咬別人,也從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覺得佩玉可憐又可悲。

國子監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階層的底層小人物,另一種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願意給他一張文會的請帖,估摸他會去舔李公子的腳底板,根本不會記恨李公子曾經的忽視。

陶朱還是不服氣,“說了再多道理也沒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劉秀。”

“‘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陸善柔看着天色,不知不覺到了黃昏,夕陽西下,“你們跟我來。”

陶朱一聽到《木蘭辭》,臉色就不太對了,這是講述花木蘭女扮男裝、替父從軍的故事,“去那裏?幹什麼?”

“來驗證一下我的推演。”陸善柔說完,帶着眾人來到劉秀的卧室,也就是案發現場。

向來最積極的陶朱頓了頓,等眾人都進去了,一咬牙,一跺腳,跟着去了。

黃花梨架子床,以前染血的床褥、蚊帳都當成證物拆走了,陸善柔取了新的卧具,一一掛上、鋪好。

“門窗關好,遮光的帳子拉好,佈置得和黎明一樣黑暗。”陸善柔說道。

眾人照做,陸善柔走到劉秀面前,拔下她髮髻里的簪子,拔散了她的頭髮,青絲傾斜而下,剛剛齊腰。

“啊……這……”劉秀短暫的錯愕之後,馬上明白了陸善柔的意思,立刻脫了鞋子,爬到床上,照着李公子的死相擺出面朝牆壁的側卧蜷縮姿勢。

真是個冰雪聰明的姑娘,一點就通,陸善柔給她蓋好薄被,脖子以下遮的嚴嚴實實,然後放下了蚊帳紗簾。

往後退了兩步,與看呆了的魏崔城和陶朱站在一排,“和我們看到的案發現場一樣吧,李公子身形瘦弱,這樣側卧,光線又黯,看不出男女。”

陸善柔看着手裏的白玉簪,“我是王占魁,一個有錢無勢的小秀才,在國子監,誰都可以踩我一腳。但在芳草院,我就是這個姑娘的天,是她的神,我陶醉在她的崇拜里。所有在國子監失去的自尊,我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回來。”

陸善柔一旦在腦子裏投入推演犯罪過程,在旁觀者看來就像鬼上身,霎時,她的神態和步態都變了,學着王占魁招供時的樣子,謙卑的微微馱着脊背。

“我回到京城,特意挑了象徵愛情的並蒂蓮玉簪,在上面刻了藏着她名字的詩。我拿着禮物來找她,她卻早已墮了胎兒,成了李公子的女人!我成了別人的談資笑柄。”

“我早起趕去國子監上課,看到她房間外沒有值夜的僕人,看來貴客李公子走了,只有賤人在。”

“我拿着玉簪,罵她婊子無情,枉我對她一片深情。她卻動也不動,不屑理我。於是——”

陸善柔拿起桌上的西瓜刀,變得面目猙獰,”我好恨!別人瞧不起我也就算了了,憑什麼一個官妓也要拋棄我,不給我生孩子!”

“反正沒有人,我殺了她無人知曉,殺了她,我的奪妻之恥就消失了,沒有人笑話我。”

陸善柔拿着刀沖向黃花梨架子床,撥開蚊帳,側卧在床的劉秀嚇得瑟瑟發抖,太真實了,她覺得脖子一涼,似乎有刀砍過來。

魏崔城和陶朱一左一右架着陸善柔的胳膊,“陸宜人快放下刀,夠了夠了,我們信你。”

“這樣推演比金榮殺人順暢多了,金榮激情殺人需要一連串的巧合,不如王占魁水到渠成。”陸善柔恢復了嫻雅從容的表情,“不過,這只是推演,我們需要重審王占魁,逼他露出破綻。”

魏崔城憂心忡忡,“他比金榮難審,他是秀才,有功名在身,見官不跪,在剝奪功名前,我不能對他用刑,怎麼撬開他的嘴?”

陸善柔說道:“我有法子,但是需要魏千戶幫忙搭台唱戲。”

魏崔城心癢難耐,“任憑陸宜人差遣。”很難想像在十二個時辰以前,他還是“不關我事”冷漠態度。現在已經陸善柔身邊排名第一的“狗腿”了。

“如果我的推演是正確的,那麼王占魁應該不知道劉秀還活着,死的人是李公子。”魏崔城如此配合,陸善柔難得露出笑容,“魏千戶可記得《陸公案》第七回‘陸青天巧設假靈堂,回魂夜揪出真兇手’?”

心有靈犀一點通,魏崔城恍然大悟:“記得!我明白該怎麼佈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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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女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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