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閑聊
現在還有幾個國家這個問題,居然沒人回答,反正絕對不止七個。
閑聊嘛!
趙正乾脆和同伴們分享了他所知道的歷史。
在國家這個概念誕生之前,林立在中華大地上的是一個又一個部落,古時的文明往往發源於河流之域,河流區域多水患。
滔滔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
周期性的大洪水以及各種次生災害摧毀了人們的居住地,開墾的田畝,捲走了牛羊和同伴,飢荒和疾病一次次收割着人類的生命。
由於自然災害,人們自動開始組建更大的族群,並分配資源,逐漸形成了等級森嚴並具備規模的政治實體,從量變到質變過渡到了國家的雛形。
國家這個概念的正式確立據說是從夏禹傳位於啟,從這時起,世襲製取代了禪讓制,開啟了中國延續幾千年的權力更迭制度,世襲制。
由於文字記載不多,夏商時期的制度多為後世典籍里的描寫,如左傳中的“夏有亂政,而作禹邢”,“商有亂政,而作湯邢”。
如果說夏商的制度是作為中國歷史的起點,那西周的制度就是確立了中國歷史的早期發展方向。
西周無論是經濟、司法還是家庭、國家都有了完備的制度和指導思想,西周確立了德治和民本的治國方向,使得重民保民成為了後世幾年前對帝王的要求,限制王權上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此外,西周確立了用以維護中國古代歷史幾千年家族穩定的嫡長子繼承製。這個從家到國都要遵循的繼承製度,極大的穩定了中國幾千年來的朝代更迭,使中國早期免於遭受內亂的打擊。
夏商周直接脫胎於原始社會,多沿用習慣法。
春秋末期,鄭國鑄邢書於鼎頒佈了中國第一部成文法典,打破了世襲貴族對法律的壟斷,一般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成文法的開端。
春秋是禮崩樂壞的劇烈轉型期,也是法治取代禮治的序幕。
提到春秋的制度建構,一定有一個不得不提的概念—春秋五霸。這五個人分別是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宋襄公。
如果把這五位在春秋時期對法治的影響最鮮明的地方提煉應該就是,被廬法和仆區法。
春秋以前,夏商周時期中國對法律道德的凝視大都放在具有宗教性的神明崇拜,和巫術崇拜上。
以德配天,君主們的德行都要在神明的注視中評斷,民眾也不知法律的具體內容,國家對民眾的威懾,並不完全出於國家而有一部分來自對未知的恐懼。
而成文法的出現,將人類本身對於善惡的評判和對行為的判斷從天上拉回到塵世,用宗族的權威,取代了虛無縹緲的神斷。
沒有法治官制,也沒有後面的百家爭鳴。
因為諸子百家大都發源於學官,學官則是先秦法治制度的產物。
漢書曾記載,儒家大多出自於司徒”,道家則是史官居多,陰陽家來源於朝中羲和,法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理官出身,名家中禮官佔大多數,墨家多為清廟之守,縱橫家經常是行人之官”,雜家一部分是議官。
有大量史料記載,西周取代殷商之後,許多“掌握了知識和文化的人”成為了先秦的官員,而諸子百家又出自上述的官員,所以溯源而上,沒有學官,恐怕就沒有諸子百家。
那麼諸子百家對於文明又做了什麼呢?
趙正覺得這一點不重要,百家裏頭如果真有絕對真理,這方大地早就和平統一了。
一般來說,沒仔細研究過這時期歷史,也就是知道春秋有五霸,戰國有七雄,實際到了戰國末期,此時中華大地上的國級別的政權也就是十幾個。
從八百諸侯縮水到十幾個,可見相互之間的吞併是何等嚴重,雖然時間跨度數百年。
春秋時期的很多事,後人看起來就跟看偽善的荒誕劇一樣的,十分的不可信:
宋襄公絕不半渡而擊就是個很好笑的例子,雙方之間打仗呢,這夥計非要等人家從河對岸從容不迫地跑上岸來,才認真的跟人家干架,而不是在別人最薄弱的“河水渡過一半時”發動攻擊;
晉文公與楚國之間的“退避三舍”雖說運用了一些計謀,也符合戰術策略所要,但嚴格說起來,也是一種迂腐的做派;
還有著名的“曹劌論戰”的故事,兵強馬壯的齊國進攻實力明顯要弱很多的魯國,這齊國非得先來個三通鼓正面進攻,從而導致自己一而衰、再而竭,可這要是換到戰國,誰還用三通鼓聲來通知你我要來進攻了,保不齊就是正面來個佯攻,然後突擊隊奔襲到魯國側後方,再來一個兩面夾擊,魯國則必敗,哪裏還有什麼機會讓曹劌在那裏論什麼戰呢?
而戰國時期就管不了那麼多了,合縱連橫、千里奔襲、兵不厭詐、兵者詭也……等等,這些完全不講規則、不論道義,我的規矩就是規矩的“國際交往方式”就都出來了。
白起一戰能坑殺趙國四十萬降卒,張儀可以對着楚懷王,把“六里地”忽悠成“六百里”,齊國甚至違背齊楚盟約,轉而向秦國的“遠交近攻”策略靠攏……,這要是在春秋時期,完全就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為何會出現這種天差地別呢?其實很簡單,因為戰國時期沒有一個強勢力量來平衡“國際關係”了。
春秋前期,周王室作為宗主國,理所當然是各個國家之間的平衡器,那時,無論是大諸侯國,還是小公國,都還在周王室的總體控制之下,誰要是敢越雷霆一步,周王室就有可能振臂一呼,號召天下諸侯共擊之。
周王室衰落後,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另一種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等又實際上承擔了周王室的使命,他們在繼續堅持維持各國之間的平衡。
到了東周,各大強國都想取周王室而代之。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齊楚秦燕趙魏韓這戰國七雄之中,每個國家都經歷過至少一次變法改革。
魏國,“食有勞而祿有功”,不再以“親、故”而以“功勞”作為賞賜的標準。
楚國,“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絕減百吏之祿秩”。
韓國,“循功勞,視次第”。
燕國,“公子無功不當封”。
趙國,“功大者身尊”。
齊國,“賦祿制”、“因功受爵”、“因才受祿”、“設爵位以待勇士”。
秦國,“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
韓非《韓非子》“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但為什麼最終只有秦國將變法改革措施堅持了下來,而其它國家卻隨着變法推動者的離世而人亡政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