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穿越異世
作者有話要說:這是修改過的,看過的親還可以再看一遍。(2o13.2.2o)來到這裏整整一個月了。
常樂將木柵欄上的三十道刻痕數了一遍又一遍,最終還是耷拉着腦袋嘆了口氣,終於決定不再自我安慰。
從今天起,他要開始相信,這不是夢,他是真的穿越了。
就在一個月前,閻羅殿的情景還真像一場夢。
閻王大叔左手拿着紅瓤西瓜,右手搖着大蒲扇,翹着二郎腿,邊吃邊嘟囔:“他是在河中救人才死掉的嗎?誒呀,現在這樣的年輕人可不多了,咱們是不是要給他些獎勵?”
紅衣紅帽紅色臉頰的判官翻開生死簿,找出常樂的名字,眼也不抬地說道:“這個人陽壽已盡,生死簿上寫得清清楚楚。殿下,你不能再找任何理由讓他活回去報仇或者嚇人了。”
“誒呀,小判判……”
判官打斷閻王的話:“殿下,我姓白。”
“誒呀,小白,不要這麼無情嘛,你看他還這麼年輕,就再給他一次機會嘛,相信我,這是最後一次。”閻王大叔嬉皮笑臉,粘滿紅色西瓜汁的爪子就往判官身上蹭。
“本月,這已經是你說過的第三十個‘最後一次’了。”小白判官面無表情。
“啊,原來已經到月末了!”閻王扭頭看着常樂模模糊糊的靈魂,似是自言自語,“怎麼說也是為了救人才死掉的,不如就讓他選擇下一世的人生好了,小判判,這下你不會反對了吧?”
“這是你的權力,殿下,還有,我姓白。”
閻王毫不理會小白判官第無數次糾正,咳了咳嗓子,正了正身子,開始了和靈魂狀態的常樂對話:“我說,年輕人,鑒於你之前捨己救人的行為,本殿特許你可以稍微選擇一下將來的人生,你答應還是不答應?”
如果不是嘴角還粘着幾粒西瓜子的話,閻王此時一定充滿了威嚴。而實際上,這個不斷搖着大蒲扇,一笑露出后槽牙的閻王大叔,實在是滑稽得無法用語言形容。
“年輕人,你怎麼不說話呢?你是希望自己下一世的人生先苦后甜呢,還是先甜后苦?千萬不要說要一直甜啊,那是不可能的。”
其實,常樂不是不說話,而是震驚到無法言表了——這一幕,完全顛覆了他二十年的人生常識。此時此刻,常樂的腦袋裏有一萬隻草泥馬狂奔而過,可憐的孩子一個勁掐着自己的手臂,掐完左臂掐右臂。
“年輕人,抓緊時間哦,那句話怎麼說來着——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
“那那那就就就……先苦后甜?”常樂抖着半透明狀態的小身子,連帶着聲音都打顫了。
“那那那就就就……祝你一路順風嘍!”閻王捧着胸口,學着常樂的樣子,說著,一蒲扇扇過去,臉上的笑容實在是耐人尋味。
常樂只覺得一股巨大的旋風把自己輕飄飄的靈魂卷了起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小白,咱們今天把那個最大的西瓜也吃掉吧!”
小白判官瞪圓了一雙眼睛,整張臉都紅了:“殿下,那人還沒喝孟婆湯!”
閻王大叔眨眨眼,再眨眨:“誒呀,忘記了嘛,小白,你說,咱們這地府的中央空調什麼時候才能修好啊,簡直是熱死鬼了。”
“你是故意的!”
“小白,消消氣嘛,來,吃西瓜、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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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對上一世最後的印象,就是閻王大叔的大蒲扇,以及他笑起來時被西瓜汁染紅的后槽牙。
沒想到閻王大叔的大蒲扇那麼厲害,一扇子就把他扇到了異世大6。
穿越時空隧道時常樂昏了過去,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換了一副身體。
這裏到底是哪裏,常樂並不清楚。這個小木頭房子中只有他一個人,從醒來就是。
清醒之後,常樂把屋子搜了個底朝天,最後就在桌子上找到一些水果餡餅,想必是前主人留下的口糧。常樂餓了就吃一張,這才挨過了最初驚慌失措的幾天。
常樂因為害怕而哭過,因為想家而哭過,因為寂寞而哭過,也想過,這種捨己救人把自己搭上的行為是不是太傻了。
常樂想了好幾天,最終還是覺得,他並不後悔救了那個落水的小孩。或許,換成任何人,在那種情況下都做不到見死不救。
既然暫時回不去,就要好好活下去。常樂給自己打足了氣,就開始想活下去的辦法。
最初的時候,常樂很有心計地躲在屋子裏觀察了幾天,發現每天早上,村民們都會背着空空的筐子,沿着小河進入北面的森林,傍晚回來的時候筐子裏就會裝滿獵物以及水果。
後來,當餡餅全部吃完了,家裏再也沒有任何果腹的東西之後,常樂終於鼓起勇氣,走出小屋,進入了樹林。
一個月來常樂出去都盡量避着人,他怕被別人看出端倪,畢竟無論在哪個世界,借屍還魂,都是逆天的行為,搞不好是要被當做妖怪燒死的。
常樂現在居住的房子四面八方都是空地,往西南走一大截才是村子。這個小木屋就像是從村子裏孤立出來的,可憐兮兮的。
為什麼說要叫“木屋”呢?
因為,這裏無論什麼都是木頭做的——木頭的院門,木頭的柵欄,木頭的房子,木頭的傢具,總之,一切都是木頭的。這種木頭即使放幹了做成房子、傢具也還是淡淡的青色,就像還裹着樹皮長在森林裏,散發著自然的草木香氣。這讓常樂大為驚奇。
不知是不是這裏的環境真就得天獨厚,常樂住了一個月了,屋裏連個蚊子渣都沒見過,更別提其他毒蟲猛獸了。
“咕嚕嚕……”不和諧的聲音在空曠的院子中格外清晰。
每當這個時候,常樂就極度懷念還在地球的日子,尤其想念常爸爸做的一手好菜。在常樂家裏,常媽媽是說一不二的女王,常爸爸呢,絕對的忠犬,伺候女王伺候得心甘情願。
常樂是獨生子,據說常媽媽懷着他的時候,各種跡象都表明會是一個女孩兒,於是乎,盼女兒盼得兩眼冒青光的常爸爸,隔三差五就去母嬰用品店買回來一大堆女孩兒的衣服玩具,甚至把常樂到五六歲穿的用的幾乎都買齊了。
沒想到,生下來是個帶把兒的,常爸爸呆了,常媽媽樂了。
最終,還是常媽媽發話了:老公,不要失望嘛,你看,咱兒子長得粉粉嫩嫩的跟女孩兒也差不多嘛,東西買了也不能浪費,就當女孩養吧!
就這樣,常樂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被當個女孩寵着,從小愛學習愛勞動人緣好,從來不會和那些皮小子們一起打架玩泥巴。以至於長到二十歲,還是一副嬌滴滴白嫩嫩的小孩兒樣。
如果看到這裏你覺得常樂是個娘c呢,那就大錯特錯了。常樂童鞋最討厭的就是別人把他看成女的,於是在十二歲的時候就去報名學習跆拳道,雖然說也沒學到什麼吧,但至少把男兒氣概練出來了。
“咕嚕嚕——”
“爸爸爸爸,如果穿越的時候能帶上你該多好!”常樂哀嘆一聲,拍拍褲子上粘着的草屑,出了小木門,沿着小河向林子裏走。
常樂的木屋挨着一條清澈的小河,三四米寬,水深不過剛剛沒過成人的腰部。往北是一片很大的林子,有着各種或粗或細或高或矮的樹木,還有許多動物活動的痕迹。
要說,這也是常樂最為滿意的地方了,這裏的環境很好,無論是現在居住的木頭房子,還是開滿花朵的草地,或者是這條小河,還有這片無邊無際的大森林,沒有漫天灰塵,沒有惱人的油煙——這讓潔癖的常樂感到十分安慰。
是的,常樂潔癖,這是受常媽媽的影響。常媽媽是外科醫生,在衛生方面特別講究,從小就教育常樂做個愛乾淨的小孩,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牙齒刷三遍,內外衣服每天都要換洗,而且是當天脫當天洗,陽台、地板、書櫃任何地方都不能見到灰塵。
二十年的教育根深蒂固,常樂想不潔癖也難。就算來到異世,常樂的習慣還是沒有變。
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刷牙洗臉,然後把屋子裏裡外外都抹一遍。做完這些,總是會出一身的汗,常樂就會去院子裏接一桶水,舒舒服服地洗一個澡,換上乾淨衣服之後,再把脫下來的洗掉——小院中有一個類似於自來水龍頭的東西,隨時擰開隨時有水,倒是很方便。
小河裏倒映出常樂現在的樣子,瘦瘦小小的身體,蒼白的臉頰,栗色的短髮,也不過十一二歲,寬大的袍子套在身上,更顯得底下的骨架矮小瘦弱。真不知道這孩子是怎麼長這麼大的!
邊想邊走着,常樂此時已經走進了林子裏,這一片是他這一個月常來的地方,長着幾株叫不上名字的樹木,像是榕樹的樣子,垂下來許多枝條,結着紅色的果子,常樂就是靠這個果腹。
附近只有這樣一種水果,再深入的地方,常樂不敢去。
這種果子熟透了之後很好吃,輕輕咬開一個小口,粘稠的汁液就會自動流到嘴裏。味道清新爽口,不是過分甜膩,是常樂從來沒有品嘗過的。
但是,再好的東西,吃多了也會膩。就在這一個月中,常樂嘗試了生着吃、煮着吃、榨汁吃之後,就完全不覺得有多美味了。
唔——有多少天不吃肉了!
想到愛吃的各種肉食,常樂嘴巴里都流出了口水。
其實林子裏有很多動物,真的很多,無論是飛禽還是走獸。常樂也試圖捕捉過——但是,為毛那些看似嬌嬌弱弱的小動物都一個比一個彪悍?
要麼會噴火,把常樂的袍子燒着,要麼會噴水,把常樂淋成落湯雞,就連河裏的魚都會發射冰箭,比刀子還要鋒利。
就在常樂被一個渾身披着紫色鱗片的“小野豬”用閃電把頭髮都電焦之後,他徹底斷絕了吃肉的念頭。或者說,是暫時地斷絕了。
不過,常樂也沒有灰心喪氣,閻王大叔不是說了嘛,他選擇的是先苦后甜的人生,剛開始吃吃苦是必須的,會甜的,早晚一天會甜的!
常樂相信肯定會有轉機,而這個轉機也許很快就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