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割據
洛林,是一個較為繁榮的公國,其治所在亞琛。
屬地內有亞琛、科隆、科布倫茨等五座人口超過十萬人的大城,亞琛常住人口甚至接近三十萬人。
這裏是嘉倫皇族——馬特一族的發源地,查理一世就是從亞琛出發,開始了征服大陸的旅程。
幾百年後,查理二世也是在此地出生,並重新奪回了嘉倫的榮耀。
現在、此地的領主——洛林親王:于格·卡佩,則是在堅守嘉倫人的尊嚴。
自丕平登基以來,打着‘探望’幌子來收買親王的大臣一批接一批,然而他們大多數連親王的面都見不到。
老卡佩完全不鳥他們,丕平的面子在他這裏一文不值。
尊貴的地位和雄厚的實力,給了親王充足的底氣。
同樣的、自丕平向教廷低頭以來,越來越多的諸侯開始漸漸抵觸中央的政令。
並不是因為他們多在乎嘉倫的榮譽,榮譽這東西是鞭策下屬的工具,對於這些手握雄兵的諸侯來說,利益才是行事的基本準則。
而新的政令在很多地方取悅了教廷,犧牲了本土貴族的利益。
比如劃分領地給教會、還容忍十字軍駐紮,這種法令觸碰了貴族利益的底線。
人員豁免權和獨立裁決權更是在這個傷口上又狠狠的劃了一刀,這導致各地貴族失去了合法處置教廷人員的權力,即使十字軍殺了人、也要交給教廷審判,各地官員無權處置。
這是一種權力的喪失。
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才是各地諸侯不滿的根源。
貴族的蛋糕是碰不得的,即便是賜給他們蛋糕的主人。
諸侯國的問題早在查理二世登基之前就已經顯露苗頭,雖然被中興之君以強硬手段按了下去,但自立的根源始終沒得到解決。
那就是領地大貴族的稅收之權、和掌兵之權。
這些親王有領地、有稅收、還有軍隊,這就滿足了割據的前提條件,他們可以自給自足,同時還有足夠的武力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在丕平登基之後,這些諸侯還有了割據的正當理由。
‘堅守嘉倫人的榮耀’成了越來越多諸侯的口號,他們豎起正義的大旗,來完成割據的目的。
也就是以‘尊王’之名,行割據之實。
他們從洛林親王的行為中得到啟發,紛紛表示不承認丕平政府的合法性,並在領地內驅逐教會人員,禁止十字軍駐紮,同時找各種借口減少向中央遞交的賦稅。
帝都的大臣們不止在亞琛碰壁,在之後的幾個月裏,這些從中央走出來的公務人員到處吃閉門羹。
諸侯們把洛林親王推上了一個榜樣的位置。
推、這裏一定要用這個詞才更恰當。
洛林親王本來是出於對先帝的尊敬、和對自身實力的信心才不鳥丕平政府,他雖然不會貫徹丕平的政令,但也絕不會直白的抵抗新政府。
他有自己的標杆,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他很清楚。
像那些喪權的政令,他不會執行;像一些利民的舉措,他會貫徹到底。
是的、丕平政府也是有很多利民政策的,比如牧師走訪一類,既能宣傳聖光、又能給百姓治病,這類政策在洛林執行的很透徹。
但十字軍不行,一個都別想進來,只要拿着武器進入洛林公國,那就是敵人。
老親王其實做的不錯,他把自己的位置擺的很明確,可當其他諸侯們開始效仿這種行為的時候,
親王就成了帶頭的那一個。
被迫成了帶頭的那個。
這些諸侯還加以延伸,減少向中央的賦稅就是他們‘舉一反三’的結果。
我們早就知道,這些諸侯在很久之前就已經有了割據的苗頭,是查理二世憑藉這個人能力把國家領入了正軌。
而當這個英雄般的帝王離去之後,新的帝王很難像前任做的那樣完美。
新政府對教廷的曖昧態度,也讓這些諸侯們在大義上站穩了腳跟。
洛林親王的不合作態度,又是很好的榜樣。
於是各地諸侯的慾望開始膨脹,-他們不再滿足於現有的權力。
這裏指的是權力,而非權利,權利指的是一個人應得的利益,比如我們都有作為人的基本權利,我們享有尊嚴權、人格權和精神自由權等等。
權利(right),代表着‘法無禁止即可為。’
而權力更多的是一種政治上的概念,集中表現在強制性上,是一種帶有強制約束力量的武器,它是一種權柄,一把帶着煞氣的長劍。
權力(power),代表着‘法無授權不可為。’
但往往、這種約束界限會被刻意模糊,嘉倫帝國的權力掌控者就包括了諸侯,他們割據稱雄的行為,就是在挑戰權力的邊界。
並試圖越過那個模糊的邊界。
權力的長劍會漸漸侵蝕它的使用者,它勾起諸侯心中的慾望,並為它所控。
人的慾望怎麼可能被填滿?
權力啊~
這東西是美酒,越喝越醉人、越喝越口渴、越喝越想喝。
到最後,不惜飲鴆止渴、也要滿足內心的私慾。
當了男爵就想當子爵、以望得到世襲的權利;而做了子爵、又渴望伯爵的封地。
成了伯爵之後、又覺着封地太小,進而憧憬侯爵。
如願侯爵呢?公爵可是能領一國的土地啊~
到了公爵的位置,皇帝好像也就不那麼遙遠了~
一步一步一步、爬到最高~
身邊的軍隊、領地的屬民、堅固的城堡,都填不滿那慾望的深淵,諸侯們想要更多~
而現在、機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