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愛情
小學過了,便是初中。
懵懂無知的他哪怕沒在學習,止步於自己封閉的小圈子裏,但也還是在環境無形的壓迫下漸漸懂了許多,明白了關心,好感,喜歡,愛情,親情,友情。
青春的荷爾蒙是旺盛分泌的,就像是一根沁滿墨汁的毛筆,由未知的男歡女愛引導,好奇,想嘗試,只要找到一張紙,如果是雪白的最好,但哪怕是已經墨跡累累,同樣能夠肆無忌憚的宣洩。
但這時候,大家還沒理解愛情的本質,因荷爾蒙分泌,被多巴胺刺激,情竇初開,盲目的探索着,於是又探索出了三類人。
第一類人,稱為大愛,越是年輕經歷的就越少,就越是大膽,那種磁鐵異性相吸的感覺一次次衝擊着大腦,大家都開始為戀愛而戀愛,隨便抓個異性,無論美醜,是異性,能談就談,反正歲月還長,錯了再說。
其實他們這也算不上是戀愛,這是和一個有着令人大體滿意的外表,腦海中美化過內在的異性,共同探索,發現對方不是想像中的樣子的過程。
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打着談戀愛去認識一個陌生人,然後在拉拉手,聊聊天,親親嘴,恩愛幾天,滿足精神需求后,才開始真正去了解這個人,然後發現和這個人三觀不合,草草分手,繼續下一個。
而第二類人,稱為兼愛。誰都可以喜歡,卻又誰都可以不喜歡,比起那轟轟烈烈后只剩遺憾的大愛,這類人的喜歡更特別,可以一直喜歡一個人,卻也能在分開后坦然撿起自己的碎片,繼續去喜歡下一個人。
兼愛就是一切都能喜歡,你和我在一起,我就更喜歡你一點,不過也只是喜歡,並不是愛,只是一見鍾情,想要暫有,哪怕分開后再次提及,也只是淡然一笑,不了了之,不是日久天長,不是佔有,不是永遠在你身旁守護你。
第三類人,比較特殊,稱為獨愛,也叫暗戀。這類人的愛是殘缺的,有的是家庭關係不和睦,經常看到父母爭吵,有的則是乾脆家庭破碎,父母離異,有的則是留守兒童,被放養在家,他們感受到的愛本就是殘缺的,所以他們不自信,內向。
其實因為殘缺的愛,他們更早的獨立,更早的成長,更早的在避風港外冒險,懂的領悟的也比其他同齡孩子多太多;但同樣因為殘缺的愛,他們沒有安全感,從無人傾訴到不敢傾訴,他們將所有的一切都憋在心裏,怕喜歡,不敢喜歡,哪怕真的喜歡了也不敢承認,也不敢道明。
但他們大多逃離不了青春的魔爪,哪怕再怎麼害怕再怎麼逃避,也還是會因為青春的萌動,朝夕相處的陪伴,或是某一刻的關心而喜歡上另一個人,會因此開心,因此高興,哪怕兩人之間可能沒說過幾句話,哪怕連對方的眼睛都不敢直視。
他們會有那種莫名的自卑,覺得是自己是廢材,什麼都學不好什麼都學不會,沒有任何的特點,沒有任何可以吸引對方的點,完全配不上對方,生怕自己並非是好筆的模子,而對方則一定是好紙,怕沾了墨也難以在好紙上畫出什麼,所以不敢加以刻苦琢磨。
但畢竟人是矛盾的,所以有時他們又會莫名半信自己是塊好筆,覺得自己還是有機會換個模子的,不願繼續庸庸碌碌,成日與爛筆為伍,會十分隱晦的問他(她)喜歡什麼類型的,得到回答后,開始向那個方向努力發展。
最後的結果,有得有失……
至於林立星嘛,他既是兼愛也是獨愛,但更多的是兼愛。因為他身邊有太多太多的大愛,在目睹一場場轟轟烈烈的大愛以分離結尾,轉頭開始下一場大愛,他漸漸對喜歡也變得質疑,認為或許每一次戀愛都要認清對方,是否只是大愛。
他內向,但不自卑,能看到自己的缺點,也能看到自己優點,那怕自己權衡都是弊大於利,他知道自己普通,所以他喜歡獨處;他質疑,但不拒絕,他誰都可以喜歡,只要誰能真正發自內心,而不是虛偽地對他好,也誰都可以不喜歡,只要沒人對他關心,沒人對他好。
身邊的所有人都在向他傾訴着愛情的苦,勸他別上愛情的當,似乎沒有人是幸福的,所有人都在愛河裏痛苦的游,所有人都在南牆下不停的撞,讓他看見,愛河中漸漸溺死的人,讓他看見,南牆下頭破血流的屍體,讓他看見,愛情中飢腸轆轆的禿鷲盤旋。
因為自身不斷成長,因為諸多“巧合”事件的不斷發生,因為作為旁觀卻知曉一切的第三者,他又發現自己以前只是明白那些字的字面意思,並非真正深入的體會、理解那些字的深層意義,而他現在,該是有些理解喜歡,有些理解愛情。
喜歡是什麼?喜歡是大愛,是欣賞,是多巴胺分泌后的見色起意,就像看見一朵美麗的花就想折下,無論是否能養活;喜歡是兼愛,是權衡,是在覺得別人喜歡自己的基礎上,去喜歡別人,無論花是否美麗,只要對他綻放,就對覺得那朵花好看;喜歡是獨愛,是仰慕,是將對方高高舉在頭頂,然後抬頭仰望,是把花養起來,捧的比天高。
而愛情什麼?愛情,是門當戶對的適合,是權衡利弊的磨合,是互惠互利的撮合,是心裏裝着另一個人的湊合,是習慣到近似於親情的結合;愛是偉大但又虛偽的,超脫了喜歡,是虛假的設定和懦弱的幻想,只是有時確實受不了和世界隔離的孤單。
最後的結果,自然是不盡人意。或許正是他的普通與低調到沒什麼存在的存在感,初中時他與大部分的女同學都只互相喜歡一點,卻都只僅一點,停留在相識,止步在友誼,最後匆匆別離,成為彼此青春的一個配角。
當然,或許有人是喜歡他的,甚至都已經向他表達了情感,讓他當自己青春的主角,但又有點可惜,他不懂得怎麼回應那種喜歡,無論對誰都像是一口深井,所有的石子丟進去都沒有回應,
覺得沒有人有任何義務翻開他平凡的外貌,去發現他那顆不怎麼熾熱,還可能陰鬱又頹廢的靈魂,所以沒人愛他很正常。
……
真正出現轉折的,是高一。
那時候的他已經放棄了遊戲,轉而開始看起了小說,有時候看高深的,看咬文嚼字的文學,有時候看低俗的,看霸道總裁的言情,有時候放鬆放鬆,看跌宕起伏的爽文,有時候尋求刺激,看駭然聽聞的恐怖。
但他似乎更遺憾了,看完了一部小說,他們完結了,但結局他們的故事還會總會繼續,而他躺在床上,得到了滿足感和空虛感,偶爾會有所感觸,寫些沒頭腦的文字,哼亂七八糟的詩詞,畫沒有理頭的小人,看着一張張紙上寫滿密密麻麻像是塗鴉的文字,他覺得那像是人生,一切都在相交,一切都在相離。
他很想努力,但好像缺少點天分與運氣,相比於那些大富大貴,年少有為,白手起家,出手千萬的少爺,他只不過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沒有家庭堅強後盾的支撐,沒有大膽放手一搏的勇氣,沒有紈絝一擲千金的魄力,可能拚命努力下,也曾有一兩次比一些人做的好,比如遊戲,比如……
他慢慢接受自己是個普通人的事實,置身茫茫人海中,他頂多算一顆大一點的鵝卵石,而不是那閃閃發光的珍珠;也許這世界真的存在那樣的人,存在着一個他永遠也追不上的人,存在窮盡一生都難以望其項背的人,但即使再普通,他也希望活出一點不一樣的光芒。
他發現有很多夢想還沒實現,但生活的壓力讓他認清現實,夢想漸漸變得遙遙無期,不過他也沒有放棄,希望追求真正重要的事物,哪怕得到的回報並不多;他從那個等待別人主動進入他世界的人,變成了那個願意主動去進入別人世界的人。
最後,在那名為喜歡的火種就要熄滅之前,終於,他遇上了葉竹可。
那是一個春天的早晨,不被人喜愛的他,遇見了翻牆而來的她,她對他熱情打着招呼,邀請他與自己一同玩耍。
而就在那一刻,這名少年獲得了他一生的救贖。
被一個人太喜歡,被喜歡的那個人好像就不太懂得怎麼喜歡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