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原本神聖的教堂顯得陰鬱森冷,原本是神明佈道之地卻擁滿了鋼鐵與鮮血,原本應充斥福音的地方卻響徹叫喊廝殺之聲。
修女單手抓握着長十字架,佇立在殿堂前,每當有士兵妄圖衝進教堂,她便將其揮舞而去,十字架上的鮮血便會濃郁幾分。她就站在那裏,巨大的修女頭巾遮住她過半的面容,讓人無法辨清神色;灰色的修女長袍拖於地面,也早已被染成血紅。
“王,願火焰灼盡除您外的一切,”她輕聲呢喃,宛若頌唱福音“願混沌充滿世間。”
一遍又一遍,她收割着士兵們的生命,也不住地重複着最後的語句,由開始的呢喃,漸漸化為高聲怒頌。
“願混沌充滿世間!!!”
終於,她振臂高呼,帶着讓人無法理解的癲狂與執拗;她的身體開始燃起火焰,它們隨着修女的每一次動作飛濺、落在教堂的牆壁上、落在她足下的土地上、落在士兵的屍體上……
士兵們開始逃跑。
或許在先前的戰鬥中他們便沒有了戰意,而此時燃起的大火則給了他們契機,他們丟下手中的武器、不顧軍人的威嚴,轉身試圖逃出這人間煉獄,從站立變為爬行,涕淚橫流、哭喊震天。
沒有人願意死,更何況這種死法十分痛苦。
火焰的侵蝕遠比士兵們的逃跑迅速的多,沒有一名士兵逃離被火焰灼盡的下場,痛苦的哀嚎漸漸在火焰中低落消逝,只剩下修女獨自站在火海中放聲大笑,笑得張狂放肆。
“瘋婆子。”
教堂內只有一人,他盤坐在階梯前,發須散亂、赤裸上身,僅僅穿了一條帆布長褲,連鞋也沒穿一隻。
他聽見外面的笑聲和慘叫,自然知到修女的行為。
對此,他只是以調侃的語氣低聲罵了一句,神情平淡,未曾有過一絲波動。對他來說,比起士兵們的打殺聲、哭喊聲,他還是更願意接受修女的笑聲。
德雷特·阿倫,這是他現在的名字。
他原本的名字,叫做穆笙,那還是在他活着、活在另一個世界的時候。
一個普通人家的普通孩子,沒錢沒勢,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原本就該普普通通、波瀾不驚的走完一生。從小他的性格頗內向,雖不主動與人爭執,但也難免受些欺負,過分的不過分的,他也都經歷過。回到家即使不說,父母也都看在眼裏。
他們心疼孩子,也不相信什麼“蒼蠅不叮無縫蛋”之類的狗屁道理,然而能做的也實在有限。找找老師、找找欺負人的孩子的家長?人家家裏有錢有勢的,隨便給老師塞點東西,最後老師還得來奚落你家孩子。
這個社會當然是美好的。
他常常這樣想,也許只有自己真的是運氣不好,人們歌頌的所有美好,除了父慈母愛其他的實在沾不上邊。
他也沒怎麼,日子該過的照樣過,轉眼上了大學。由於成績不錯,加上常年孤僻的獨處日子讓他漸漸對樂器產生了興趣,而他父母為了讓他學樂器也算是彈盡糧絕,他最終考取了一所藝術名校。
本以為日子總算能好過起來了,他那時想着,都是成年人了,總不至於還能為了些奇奇怪怪的理由找別人麻煩吧?再說,大家都是受高等教育的。
很可惜,教育這東西,受是受了,但對於有些人來說,他們所受的教育本身就很離譜。
學校里的一群紈絝便是如此,見到穆笙對於他們的欺負沒有過激反應之後,開始變本加厲。
說來算巧還是算倒霉,他父母所在的公司便是其中一個紈絝家裏的。
了解了這層關係,這個紈絝便讓自己老爹以裁員為由將穆笙父母炒了魷魚。在紈絝看來,藝術,那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一個不知道打哪來的窮酸貨,也配沾藝術的邊?當然,他也有嫉妒的成分在,穆笙的專業水平放在整個專業的應屆往屆中都是極高的,這讓算是半個花錢買證的紈絝心裏很不平衡,這種扭曲的嫉妒心理在穆笙看來跟瘋子沒什麼區別。
對於被炒魷魚這件事,穆笙父母當然是不能夠接受的,在私下調節未果后,一家人決定走法律程序。然而,當看到紈絝和他的父親西裝革履地坐在被告席,加上主審法官那明顯收錢的袒護言論,穆笙絕望了。
他不明白,自己印象中似乎沒有做什麼對不起別人的事,為什麼還總是別人找麻煩?
他當然不明白,他也永遠不會明白。看你好欺負就欺負你,這還需要為什麼?不需要!
這就是人。
當晚,他跟蹤目送了紈絝跟朋友進了一家飯店,舉行“慶功宴”后,便去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柄鎚子。
他衝進了飯店的包廂,在眾人驚懼錯愕的眼神中將刀子送入紈絝的心臟。
看來我也瘋了。
他這次在法庭上和上次一樣安靜,沒為自己辯護,只是在想為什麼沒看到父母。或許,是他們不想看到吧,不想看到原本聽話的孩子變成殺人的瘋子。
直到宣判結束,路過紈絝父親身邊時,他在穆笙的耳邊說了一句:“你父母已經在下邊等你了,你安心上路吧!”
那一刻,他抬頭望向紈絝父親變態到極致的笑容,想哭、哭不出來;想喊,發不出聲音;想開口說些什麼,嘴巴卻無論如何也張不開。
原來,大家都是瘋子。
然而,有時候命運這種東西就是很奇妙,當穆笙再睜開眼睛時,已經變回了兒童的模樣,他的父母也是他記憶中年輕時的模樣,三人坐在一個簡陋的木屋中面面相覷。
花了一段時間,他們總算弄明白了,這已經不是原本的那個世界了。這算是幸運還是不幸,一家人也不知道,但既來之,則安之,還活着,就總得先把日子過下去。
這個新的世界和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有些類似,他們住在某個伯爵領下的村子,唯一跟現實不太一樣的是,這個世界是有類似魔法的東西,偶爾能夠見到像是魔法師的人路過村子。不過一家人也沒在魔法方面有什麼才能,就像普通村民一樣生活了下來,村子裏的其他人也沒對這突然出現的一家人有什麼懷疑,彷彿在村民們看來,他們一家原本就是住這裏的。
但是,像前面說的,命運啊,往往就是很奇妙,奇妙的讓人抓狂。
一晃十幾年過去了,期間一家人漸漸適應了這個世界的生活方式和語言,穆笙更是跟村裡一位獵戶學了身不俗的狩獵本領。
一天他獨自外出打獵,回到村莊時發現火光衝天,一隊士兵在村裡燒殺搶掠,殺人放火,領頭的人騎在一匹駿馬上,笑容變態至極。
穆笙認得他,是這個伯爵領的所有者。後來他才知道,那天伯爵來到村子裏,說要提高稅收,而原本的稅收已經很高,所以村民自然不幹。伯爵像是知道他們會拒絕,而且稅收原本就是個幌子,他便下令讓士兵殺人搶劫,最後把村子燒光。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做,理由很簡單,他那天心情不好,而他每次心情不好,總要殺些人來換換心情。
穆笙眼看着村民們一個又一個死在士兵的劍下,包括他的父母。他掄起斧子,發瘋般的沖向伯爵。結果,下場也和父母、和村民們一樣,被士兵亂劍看過後,丟進火海。
可這一次,他沒有死,只有他活了下來。
怨念、憤恨、不甘、瘋狂等負面情緒化作龐大的力量,護住他的肉身與靈魂,讓他沒有葬身火海。可當他從漆黑的廢墟中爬起時,他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哭着哭着,又笑了,笑的癲狂、哭的撕心裂肺。
他這次真的瘋了,瘋的徹底;但他成了清醒的瘋子,因為他明白自己的瘋為的是什麼。
如果說這就是世界,不論在哪都會是這種結局,那麼,就不要溫柔對待世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