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里的女人 8(3)

別墅里的女人 8(3)

尹國華的“中國龍”公司一方面沒有像別的傳銷公司一樣在產品上無限抬價,產生暴利,另一方面也沒有發展到農村等偏遠貧困地區造成極大危害。取締的是“非法傳銷”嘛,尹國華自認為他的“中國龍”應該是比較正規的,不屬於“非法傳銷”的範疇。況且,大家都在冒險堅持,大家都不怕,我尹國華怕什麼呢,當然也就換個“網絡銷售”的名繼續經營。另外,尹國華正被感情婚姻的問題糾纏着,也沒太在意公司這件事。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槍打出頭鳥。諾大個成都市,上百家傳銷公司,最先被查封的十家公司里恰恰就有“中國龍”。這或許是“中國龍”當時在成都迅速而龐大的發展和影響所造成的。尹國華成了這場風暴中最先的落水者之一。

那天,尹國華正在會議室召開公司高層經銷商及講師的會議,公安局的人突然就破門而入了,事先沒有一點風聲。整個會議室幾十個人被一網打盡。公司所有財產、現金轉眼間便不再屬於尹國華了。在看守所的那幾天裏,尹國華暗暗慶幸自己在一個月前為林依依買了那套價值三十萬元的房產和幾天前為了離婚剛交給趙琳的二十萬元現金能得以保存,免過了這一災難。否則,他怎麼向這兩個女人交待?怎麼對得起她們和五歲的女兒珊珊?

十天後,審判結果出來了:尹國華是“中國龍”公司的法人代表、罪不可赦,但視其認錯態度良好,處以有期徒刑三年。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經銷商、講師等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公司所有財產及各人傳銷所得資金全部沒收。

兩個女人到監獄裏隔着玻璃看到尹國華剃了光頭、削瘦了一大圈的模樣,全都哭得淚人兒似的。趙琳再三要求不要再離婚了,她不能在他最潦倒的時候棄他而去,三年後她若還是他尹國華的太太,他出來的時候才會有個依靠,才能有安穩的感覺。林依依卻對尹國華說:你離婚吧!不要拖累了趙琳。以前,我一直不敢正面說出這句話,我怕那種罪惡感壓迫我。但是,現在,我真心勸你,國華,跟她離婚吧!趕緊把手續辦好,再拖下去,對她沒有好處,對你,對我都沒有好處。至於我,我林依依,永遠不會離棄你,我會等你,等你三年後出來,我們就結婚!我做你的小新娘,在我們的“宮殿”里做一對恩愛夫妻,白頭偕老,永不分離!

尹國華當然是決意要與趙琳離婚的。從前條件好的時候沒有好好待她,現在落魄時不可能再拖累了她。她也還不算老,三十來歲,外表也還有些風韻,現在離了婚,應該還有機會重新找到幸福。所以,必須儘快辦理離婚,哪怕是逼也要逼着她辦,一天也不能再拖下去了!

但對於林依依,尹國華是既不舍她離開自己,又不忍心讓她苦等三年。三年,對於一個二十幾歲的妙齡女子來說是多麼地美好,多麼地寶貴?他怎麼能讓林依依用這樣可貴的三年青春來等待一個獄中囚犯?尹國華這麼想着的時候,早已是淚流滿面,他聲淚俱下地對林依依說:

依依,你走吧!不要等我了!我已經是三十五歲的人了,三年出去,就是快奔四十的人了,我老了!而你還年輕,正當妙齡,而且這麼漂亮可愛,你會找到一個比我好上千倍、萬倍的男人,你會有很好的前途的!不要因為我而誤了你的美好前程啊!依依,我對不起你呀,兩年來,我沒能給你一個安穩的家,讓你受盡了委屈。現在,我卻又陷入囫囹,身不由己,我真該死,真是對不住你呀!依依,你若不想讓我在自責中跌得更深,更痛苦,你就離開我吧!去找個好男人,去活出你自己的風采來!走吧,依依,不要再為我受苦了,來世如果有緣,我們從頭再來!

“不,國華,”依依哭喊着,“不要趕我,我決不會離開你!我不管來生的事,今生今世,我只愛你!沒有再好的男人了,在我的心中,你是我唯一的……唯一的幸福!不要趕我,我不走,不離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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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艷少婦的離奇遭遇:別墅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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