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表明
一個人,想要實現自身志向,那他最好去了解實現自身志向這件事情的決定因素是什麼。
我認為,實現自身志向這件事情是否能完成由能力(包括:專註能力、毅力、對事物的分析能力、在各個領域的天賦。)和運氣這兩個因素共同決定。
我的志向是研究人的各個行為的背後有怎樣的邏輯必然性。(比方說餓了就想吃飯,這樣的關係。)促進這個志向出現的原因之一是:以前我常常在網上發表自己的事物的看法。每次我寫的時候,都覺得寫的還不錯,寫完了或是發表了,卻為此感到羞愧與尷尬,我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考上一個不錯的大學,是實現自身志向中,重要的一步,為什麼這麼說,這涉及到平衡志向與生活的話題,這裏不必說為什麼要平衡。如何去做?這個要結合實際情況,而我結合情況后,認為應當先努力高考,后共同進行,而不是努力高考與實現志向共同進行。
我認為,我擁有上等的毅力、中下等的專註力、中下等的事物分析能力、中下等的在各個領域的天賦。
雖然我的能力這樣子差勁(評判標準中,天賦和事物分析能力佔比大。)但我的心態卻不差,這是因為我覺得做一件事情,有意思的不是我擁有多出眾的能力和運氣去輕鬆地解決它又或是我各種疾病加身,運氣拉到底端,很難很難去解決它,而是在於不論自身是何種情況,面對這件事情時,根據經過分析,所給出的行動方針,去行動,這個過程。因此我的心態還不錯。
如果給我一個普普通通的運氣(指不出現天災人禍。)再加上我這差勁,但還在進步的能力,我想,實現自身志向,以及考上一個不錯的大學的可能性,會提高很多。
概括一下,這幾段話是為了表明自身的志向,以及未來一段時間要做的事情,和我希望擁有一個普普通通的運氣這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