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
今天是周五,已經快到周末了,明天周末,我要去郊區度假。其實我是今天晚上出發的,所以時間還是十分緊急的。但是我不禁想起來我的工作就是我每天都要寫吸血鬼女王日記。
這件事兒我決定每天堅持寫1萬字,但是我覺得這是一件十分令我愉快的事情。
因為我是一個非常熱愛寫作的人。在這本日記進入正軌之前,我想先說說我的留學回憶錄。
我曾經在澳大利亞留學獲得了碩士學歷,海歸歸國參加了國企,央企的工作。
那段留學經歷是令我終身難忘的。
我想會有很多人奇怪說我的日記進入正軌,內容會是什麼呢?
其實現在看來基本的內容是記錄一些書中的精華,寫一寫讀書筆記和我每天的計劃,還有思想的記錄,還有各種各樣的感受以及戀物筆記。
當然以後的日記內容還會不斷的豐富和增加,不斷的更新。我想成為萬能全勤寫作王,也希望可以真正的成為一名職業作家。
這些話我就不多說了,因為有些內幕也不好透露。我為此倒是已經認真的做了一些功課,看了一看各個板塊兒的申請條件。希望可以夢想成真。所以這些刻苦的工作是不能不做的。
那麼關於這段留學的經歷,我寫了一個回憶錄。這段留學的經歷是十分刻骨銘心的,澳大利亞的風景也是非常的優美的,這些事情都可以令我終身難忘。
於是我記錄在我的日記里:
《澳大利亞留學回憶錄》1
其實我一直想寫一部《留學記憶》的小說,希望寫的比《別了溫哥華》更浪漫一些。大概目錄是這樣的。
1風景
2情人/同學
3學業/學術
4美食
5藝術:煙火表演,悉尼歌劇院的演出
我覺的這很有意義。於是我在寫《澳大利亞留學回憶錄》還是《悉尼美麗的風景線》之間搖擺不定。最終我決定了用多多的寫作方法寫《澳大利亞留學回憶錄》。那就意味着要寫的更多。
當然我就不標註12345目錄了,我把它們分為3集寫在了我的正文裏,ready?gogogogogo開始吧!
大學快畢業的時候,大約是大三那年,一次偶然的同學聚會的機會,通過同學的介紹,我認識了一位在澳大利亞的留學生。當時我對他頗有好感。一見鍾情之後,就開始交往約會,一起拍大頭貼,逛街,吃各種好吃的東西。
之後他就回了澳大利亞,寒暑假來看我,找我,還參加了我舉辦的生日聚會。
由於這些原因大四那一年快畢業的時候,我就在英國倫敦,加拿大溫哥華和澳大利亞悉尼這些城市之間,選擇了去悉尼留學。
一方面可能是由於我對他的思念之情,另一方面也是想去逃避我的初戀之情。因為我的初戀從高三畢業就去了英國留學,我怪他這麼久都不回來看我找我,只是利用大四暑假回國和我約會了一天,後來就又鳥無音訊,因此我的心中十分不悅,所以就放棄了去歐洲的英國留學,選擇了去南半球的澳大利亞繼續攻讀碩士學歷。
另一個原因是我的一些同學也同樣選擇了去澳大利亞。我想這樣人稍微多些,互相也好有個照應。
於是我們就坐着飛機去澳大利亞開始留學了。當然這些過程中發生了很多,我只是輕描淡寫了這些艱難的經歷。在我的回憶錄中,往後的章節,我會一一講清楚,說具體的。
飛機在澳大利亞悉尼的海岸線來回盤旋了兩圈,才降落。在飛機上,我從窗戶望下去,感覺天空特別的晴朗和蔚藍,悉尼機場附近的海灣風景非常的美,天空和大海都很乾凈蔚藍。空氣也很濕潤,因為是海洋氣候,而且陽光明媚,把天空和海灣照射的清澈而透明,那海灣在白天看,就好像一塊巨大的藍色寶石,是清澈的有些淡雅的天藍色的,這顆大大的藍色寶石,當時那年那日,朝氣蓬勃,美麗極了。
後來我才領悟到,看的出來,澳大利亞做好了迎接我們到來的準備。他們已經準備的很周到,提前做好了功課。
我意識到這將是一次非比尋常的留學經歷,我年輕的留學夢想才剛剛起航,我希望它一帆風順,一切順利。
其實要知道的是,為了去澳大利亞留學,我提前也做了非常多的功課和準備。可以說是過五關斬六將才通過拼搏和奮鬥才來到我夢想的港灣。因為當時我只有22歲23歲的樣子,還很年輕,出生牛犢不怕虎,相當的勇敢,一個人坐着飛機就敢飛了11-12個小時,來到澳大利亞的悉尼。
我當時的家人對我留學之旅,也從一開始的猶豫反對,變成了理解和支持。這當然是因為我給他們做了很多的工作。其實我一直到了大學畢業都沒有離開過我的家鄉北京。我出生在北京,成長在北京,大學也是在那裏上的。但也許是厚積薄發,也許是蔫人出爆子,我的這一次遠行,竟然從北半球直接飛到了南半球。
於是我要開始我的留學生活了。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竟然那麼的勇敢,就好像是哥倫布當年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這一次我就來到了澳大利亞的悉尼,開始留學了。
我開始了留學生活,從澳大利亞下飛機后,約定好的接機人員給了我一張手機和一張銀行卡,車子把我拉到了我的hostay,那個位置是在beverlyhill。
那個地區風景挺美,是由一家家的小洋房組成的街區,還有一家電影院,電影院附近有些小店和超市。他們基本上不播中文電影,只播英文電影。電影院在路口,海報的畫面總是特別的吸引人。
hostay的早餐很好吃,是加黃油的方塊軟麵包,和牛奶,每天吃起來百吃不膩。
那家hostay是中國一對上海博士夫婦開的,他倆白天都有工作去上班,家裏有老人和他們的親戚照顧hostay里的學生們。學生們大多數時間白天也要上學,偶爾有學生放假回家,屬於是這種情況。
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了在悉尼大學的語言班的學習。因為我拿到的是有條件offer,所以要先讀語言預科,通過考試才能進入大學。
於是我一邊讀語言,一邊認識了我的第一個男性朋友。他是一位當地的local,因為他總是去我上學的beverlyhills火車站徘徊,其實是為了看我,所以我倆就認識了。後來我才知道他說自己有抑鬱症,有自殺傾向,還有些其他的原因,所以就分手了。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會去他家的房子裏約會,還看一些英文書,我們用英文交流。
那個時候我的語言班已經開始上了好一陣子,當時國內的中介機構,也給我推薦了一個山西的女同學,在澳大利亞可以互相聯繫。還記得我們都剛下飛機不久,我倆就一起去了附近的pittstreet逛街,我們還一起研究出來了怎麼過馬路。
談到悉尼的街道,pittstreet是一條步行街,風景不錯,比較安靜,有很多的商店,有的時候還有各種街頭藝人的各種時尚而文藝的表演,這讓安靜的街道也變的熱鬧起來。有的時候在那個街頭藝人表演的小廣場,還會有一些成群結隊和掉了隊的鴿子,當然那是以灰鴿子居多。那條街道上有很多的小店,專賣店,品牌店,裏面賣的東西,對於留學生來說,節省儲存下來零花錢,還是買的起的,服裝的樣子很時尚,色彩也很鮮艷,最主要是有款型,非常的有曲線而合身。
還有一些化妝品專賣店,比如faceshop,或者是比較大型的化妝品超市,裏面賣的粉底液擦上是最白的,而且黑色x睫毛膏加長加粗卷翹版的效果也非常的誇張,擦上去效果十分的明顯。當然還有一些色彩十分明麗的彩色睫毛膏,塗抹上睫毛非常的鮮艷誇張,能夠讓眼睛顯得更大,根根睫毛分明。有的時候我攢下來的生活費,還是足夠買睫毛膏的。
我買過x版,也買過彩色的。
在pittstreet旁邊的一條商業街,就是主路:instreet。
這條街道十分的寬敞,是悉尼最寬敞的一條街道了。裏面有許多文藝復興時期留下的古建築,和一些近代新建的摩天大樓,高樓大廈。其中在instreet上最有標誌性的建築就是qvb這個文藝復興時期建築的商場,那裏的商品是最好的,有許多百年老店,知名的時尚品牌。
我留學周末或者下課逛街的時候,有的時候qvb商場會給我打1折,我也會愉快的購買到1折的外套,風衣,非常的時尚高貴,美麗大方,那是屬於知名的時尚品牌。
qvb的裝飾風格是哥德式宮廷風,大概3到4層的樣子,有地下1層,但是商場面積很大,頂樓是有好幾個西餐廳,價格不菲,還有幾個咖啡館,在室內和頂樓廣場都有,透明的屋頂,也就是窗戶屋頂是為了遮雨,方便陽光明媚的日子,曬太陽,喝下午茶,和朋友暢聊人生,坐在咖啡廳里讀一本英文小說,或者是寫作。
qvb的水晶吊燈是我見過最大的水晶吊燈,非常豪華,明亮,總體光線和壁紙色調是以暗雅的金黃色為主色調,壁紙的圖案是經過認真的繪製的,非常的複雜和又細節感。看qvb的壁畫好像是看畫展一般,很有格調。
商場一層底商也有咖啡廳,一半是在室內,另一半是在戶外的露天廣場,可以抽煙,很有人氣,總是坐滿了人。
在咖啡廳戶外露天廣場旁邊,有一個圓形的地下通道廣場,有很多石頭椅子,可以供路人休息,睡覺,打盹,或者是坐在那裏看書,看報紙,比較的陰涼。
沒過多久我在語言班的兩個朋友,跟我關係不錯,一個是男的,另一個是中介介紹我們認識的那個女孩。他倆的hostay在kingsgrove。於是我就搬家去了kingsgrove,和那個男同學住同一個hostay,當然不會是同一個房間。
那個胖乎乎的男同學雖然有追求我的意思,也十分的熱心,但是我們畢竟還是同學關係。因為我這個人的性格是外貌協會會長。
我搬到了kingsgrove的hostay后,和同學們關係處的不錯,但是那些往後再說。
在悉尼最主要的街道instreet上,還有一個大型的綜合商場,叫做er。
每個星期四是澳大利亞的shoppingday,商場都是拖后打烊關門的時間,平時下午四五點打烊的商場,在那一天要到晚上9點才打烊。我記得我在shoppingday時在那裏買過一件打了兩折的緊身的墨綠色毛衣,特別顯身材,穿上非常的好看。在er基本上是具有可以享受一個人購物的環境的。
er商場是一座很高的大樓,比qvb瘦一些,距離qvb並不遠。
在instreet十字路口,有一個買皮鞋的大賣場商店,也很有趣,它也是instreet的標誌性建築之一。
談到澳大利亞的風景,最美的就是悉尼情人港,悉尼歌劇院,starcity賭場,國立圖書館和各種海岸線了,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風景。有的時候我會和同學們,朋友們一起去,我很喜歡那些環境。
談到澳大利亞最美的風景,第一名我選情人港,或者是悉尼歌劇院。
我們先從情人港講起來。
悉尼情人港是一個海港,非常美麗的港灣,那裏夜晚的燈光非常的優美,因為周圍的大樓燈火通明,把港灣映照的霓虹燈閃爍。
圍繞着情人港,也有一些商場,還有一些酒吧和飯館,甚至是咖啡館。
一些朋友和情侶從下午十分就來到情人港,然後夕陽西下的傍晚十分等待一起看太陽下山。
然後就是晚上太陽徹底下山了,大樓上的燈光就會打開。然後就連那些海鳥和鴿子什麼的都回家了。當然情人港附近的鴿子既有灰鴿子也有白鴿子。
港灣的木頭走廊搭建的是行人道,行人漫步在上面,風景十分的宜人。
我記得我剛來悉尼留學不久的時候,有一次語言班的同學說是一起去情人港散步遊玩,聽說是那裏的風景是悉尼最美的夜景之一。
於是我們就從四面八方,比如我,是從ki
gsg
ove和同學們一起搭乘火車,到達了ce
t
el中央火車站,然後我們就開始步行。因為那個年代既沒有共享單車,也沒有智能手機。但是好在那個時候同學們都是剛到悉尼不久,關係相對來說比較的單純和親密無間。所以我們一行人,就約在了火車站見面。然後一起背着書包,步行走到了情人港灣。
那個時候同學們還都是二十多歲的年紀,從火車站走到情人港,需要步行30分鐘才能到情人港。但是因為年輕和好奇,所以大家心情都很好,一點兒也不覺得累。
後來我們快樂的都走到了情人港。在那裏附近的快餐店吃了一些漢堡包和薯條,還喝了可樂之類的飲料。
然後晚上我們排隊去了一個跳舞的酒吧。
那還是我和同學們第一次去澳大利亞當地的酒吧。那裏面一開始跳舞的男女都非常得的高大,不過後來估計是我們“降低”澳大利亞人口的平均身高。
無論如何我們從酒吧出來后又去了港灣旁邊的木頭台階上坐着一邊喝啤酒,一邊談人生。朋友們都談了彼此的人生夢想,還談了未來的那些事情,非常的開心。
因為那個時候我們都還是剛來澳大利亞留學,夢想正要啟航。總之一行眾人都非常的談得來。
遠處情人港的燈火通明,每個人心中都有思念的人,也許他不在身邊,卻在遠方。但是總是會相信他會來到身邊。
因為情人港是一個特別浪漫的地方。最適合和情人牽手散步。
從情人港返回后,我們一起走到了中央火車站,我就和幾位順路的同學一起回家了。
情人港美麗的風景,我想更適合是和情人一起去漫步的。
談到留學的生活,我最喜歡的風景就是悉尼歌劇院。一開始我是和同學們一起去,後來由於國際關係的問題,比如外交孤立等等問題,所以後來我去悉尼歌劇院,有的時候經常是我一個人坐着火車,等人少的時候自己去散步散心。
這個時候我寫教材的時候,一般也不會想起來40迪斯科跳舞門票的事情。
我們現在就專心致志的分享悉尼歌劇院風景的事情。
我是一個特別愛好文藝的人。於是我每天都不斷地一有時間就追求我的文藝事業。
我在留學的時候還沒有發現我是文曲星轉世這個事實。
但是那個時候,我和現在一樣,經常頭腦風暴,我也是非常熱愛音樂。
但是那個時候我還是沒有發現我的唱歌天賦。
不過只有留學生朋友們一起happyhou
s唱ktv的時候,我才隱隱的發現了我真正的唱歌天賦。
因為那個時候,在中央火車站旁邊有個商場
ketcity,在那個商場裏那個時候賣很多品牌服裝,我最喜歡的就是大嘴猴那個可愛的大嘴猴的品牌。
但是那個品牌也算澳大利亞比較知名所以比較昂貴的品牌。
所以我記得有一次,我去那個商場,和一個北京女同學一起逛街。
那個北京“大姐”,她最喜歡名牌。這裏值得一說的是她的髮型。她是一個頂着一頭黃毛接發的像金毛獅王一樣髮型的超級喜歡追求時尚的女同學。
在雅思班裏學習的時候,這個超級喜歡追求時尚的金毛獅王女同學,她就在全班表演熟背基經。
當時全班同學,沒有人知道她所謂的雅思基經是什麼天外來物,或者是天外遺物。
但是金毛獅王的英語好不好,並沒有人真的清楚,但是金毛獅王的記憶力的確不差。
也就是說,她特別會背書。
而且她還有一個優點,就是在她情緒沒有崩潰的時候,她非常會巴結管着事的,知道些考雅思標線以上內幕的那些所謂的英語老師。
甚至我現在回想起來,金毛獅王甚至知道那些二外雅思老師的宿舍地址。
這些估計也被她倒背如流了。
所以那次有個老師叫她口語表演,她雖然上台沒有一句自己創新的英語,卻把萬里長城這篇短片基經的段落,背的頭頭是道,幾乎跟印基經的一模一樣。
而且當她跟我作為同班同學學了一陣雅思之後,這個金毛獅王,已經不在停留在背原來雅思基經的程度上了,她開始了邁開了新的步伐,她是穿着當時我陪她去西單,推薦給她購買的愛斯基摩靴,也就是雪地靴,邁開的嶄新的步伐的。
但是她有一個致命的優點,就是金毛獅王在她情緒不崩潰的時候,從來不會穿着她的愛斯基摩雪地靴踩人,甚至背地裏偷偷踩人,只要她情緒不崩潰的時候,她也幾乎不會。這使得她在當時那個不幸的被反人類統治的教育世界裏,罩杯始終徘徊在a-b罩杯。
前面提到了,金毛獅王自從在雅思班遇見了我以後,邁開了她雅思學習的新步伐。
那就是她開始踏上了刷!基經之旅。
所謂的刷基經,就是說,她開始升級基經了,也就是更新基經。
雅思回憶到了這裏噶然而止,因為日後在學業篇的愛情補習學校的教材里,我還會再詳細的描寫和解析。
我們今天教材的重點是留學回憶錄,現在還停留在悉尼風景篇。
話說回悉尼的
ketcity的大嘴猴專賣店。
大嘴猴這個世界知名的服裝品牌,它的英文名,並不叫做dazuihou,而是叫做paulf
a
k。我始終覺得這個品牌的名字是有一定的預言性的。
但是話說回來,這個金毛獅王,在商場裏,一看見有大嘴猴這個品牌,當然這個品牌又是我推薦給她的,眼睛就開始閃閃發光,那個亮度,好像是比燈泡還光亮一些。
於是她拉着我,帶着錢,其中一部分是她的男朋友感謝她考雅思時把他帶過,準備給她去自己買lv的錢,現在已經被兌換成了澳幣,衝進了大嘴猴專賣店。
然後她看見我對卡通大嘴猴望眼欲穿的表情,這又大大的刺激了她的購物慾。
於是她開始了在大嘴猴專賣店裏裝大款的表演。
而我看了看價格表,感覺有點貴,所以暫時放棄了購買,不過我準備在留學時不久的將來,用我的年輕美貌,和長長的睫毛,找到一個年少多金的像大嘴猴一樣帥的男朋友,再來給我買。
因為畢竟當時我倆學的都是經濟學專業,而不是選美專業。
可以說當時我們的經濟學頭腦已經初步形成,但是那種經濟學頭腦是各有千秋的,也就是說完全不同的思路。
通過我的刺激,金毛獅王一共去試衣間大概試了10件大嘴猴品牌體恤,背帶褲,連體背帶褲,和短裙等等,她還試了大嘴猴的鞋子。
而我則在一邊表演着望眼欲穿,耐心等待這個角色設定。
後來金毛獅王決定買四件大嘴猴衣服,三件是體恤,還有一件大嘴猴連體背帶褲。
但,就是金毛獅王買的這件大嘴猴連體背帶褲,激怒了我。
我心中暗暗憤怒的火焰已經越燃越烈。
不過我這個人,雖然當時年紀很輕,只有二十幾歲,但是城府極深。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每個夜裏,每個晚上,每個月光照到的角落,我總有着真正最深的思量。
所以當金毛獅王跟我無間道式表演得意洋洋的時候,我隱藏住了心中因為物超所值目標省錢而帶來的憤怒,充着她淡淡的一笑,跟她說:都好看。
但是,我心裏已經立下志向,我要搞到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大嘴猴,氣死金毛獅王,叫她望眼欲穿到把她的燈泡眼睛爭取早日驚掉。
但這不是幼稚,只是這個長篇歌劇,直到現在,仍然還沒有演完。
但是其實我是想說的地理位置就是在
ketcity這個商場旁邊有一個叫做capitalsqua
e的娛樂樓。值得愉快的談論的是,這個樓一共好像有3-4層的樣子。
樓上有夾娃娃這種我最喜歡的遊戲,還有照大頭貼,貼紙照的。
這些機器可是並不像西單的那些比較廉價的大頭貼機器,往往是日本原裝進口的機器造型和包裝。
但是比這個更令人愉快的就是,這個大樓的地下一層有一個happyhou
s的ktv。
這回那些中國留學生們和那些表演年少多金的富二代,還有那些表演遊手好閒的花花公子們,可是真正的找到了撒歡兒場所。
但是就是在那個ktv里我除了發現我是文曲星轉世,我還發現了我是淘金紅娘轉世。
那是因為在ktv每次聚會唱到最後,一般都是看大家能找到伴兒的,都一對兒一對兒的在那裏聊天,而最後的ktv房間就成了我的個人演唱會專場。我感覺我沒去什麼專業酒吧或者是悉尼歌劇院裏開演唱會真的是有點可惜了。
總之唱到最後,我一般都會成為一個背景音樂式的麥霸,大家都認為我是真的對唱歌這件事有濃厚的興趣,而且普遍是非常e
joy我的音樂的。
談到悉尼的風景,我認為最美的就是悉尼歌劇院。
那就好比北京的風景,最美的就是天安門一樣。
我一開始留學的時候去悉尼歌劇院時是和同學們一起坐火車去歌劇院的。因為悉尼的火車站有operahouse那一站。
那個時候我為了節省開支,並沒有在澳大利亞買汽車。
但是我非常地喜歡澳大利亞跑車的造型。
往往那種造型是特別漂亮,特別酷炫,特別帥氣,特別耐看的流線型,帶尾翼的跑車造型。
那個時候最流行的一款跑車就是skyli
e。
那些女同學留學生們都普遍認為能找到一個開skyli
e跑車的男朋友,是一件比較驕傲的事情。所以這個概念也印入了我的心田。
但是在我眼裏,這款日本skyli
e地平線跑車就好像是一輛改裝過的捷達。至少當時在我的心裏認為,用捷達是可以改裝出來漂亮的skyli
e的。
不過和同學們一開始去悉尼歌劇院的時候,他們大多數是一些悉尼大學語言班的死黨,我們一般是搭乘火車去的。
下了火車站,我們往往是選擇下午十分,放學下課以後再過去。這並不像我們去情人港的時候,往往是等到晚上七點左右,天黑了才去看霓虹燈。
所以那個時候,在情人港的小廣場的門口總是可以看到一個玩雙頭火把的土著野人造型的街頭表演藝人。我對他的印象還是比較深刻的。因為這個玩火人,就好像是印度與蛇共舞者從來不會被蛇咬到一樣,雖然是披肩散發自然卷的野人,但他的技術很好,從來不會出現玩火自焚的場景。
還記得那個時候,我和同學們下午來到了情人港,那裏從火車站走過去,有些小店,是賣禮品的小店,當然在小店的旁邊有一家麥當勞,因為它是悉尼歌劇院這個地方唯一的一家麥當勞,所以總是人滿為患。
我們有的時候也會擠進去,用英文點一些麥當勞套餐,但是往往找位子都比較費勁,需要等位子。
我和同學們吃完麥當勞以後,就可以去悉尼歌劇院的那條長長的廣場上散步走過去歌劇院了。因為美麗而宏偉壯觀的悉尼歌劇院,就在那個很長的廣場的盡頭處。
那個廣場是沿着海岸線建造的,美麗的悉尼歌劇院也是在海中央的,它就好像是一座小島,只不過是一個半島。
因為它的一半是臨海,另一半是和那個很長的廣場走廊是連接着的。
在那個長長的沿着海岸線建設的廣場上,有許多的酒吧,小型商店,和半露天咖啡館還有西餐廳。
其實我非常喜歡在那裏的露天咖啡館喝咖啡,吹海風,思考人生,甚至是寫作業,複習功課。
當然後來我找到了比悉尼歌劇院旁邊的露天咖啡館更適合複習功課的地方,那就是文藝氣息非常濃厚的澳大利亞國立圖書館。這些細節內容我會在回憶錄里的學業篇再詳細說明。
我記得後來我去悉尼歌劇院的時候,有的時候會在咖啡館裏點一杯加冰塊的拿鐵咖啡,那有的時候就是我一個人的浪漫下午茶時分。
不過那個時候,在留學的時候,我的心裏已經有了思念的人,我其實是非常希望他在我身邊,請我喝咖啡,和我一起聊聊人生,聊聊學業,聊聊生活,然後也許再一起抽根煙,因為是露天的,戶外是允許抽煙的,飯後一根煙,快樂似神仙。總之那些事情就是我留學的時候最重要的夢想之一了。
不過這個夢想當時留學的時候並沒有實現。不過我一直期盼了很久很久,等待了很久很久,最後竟然是一個遺憾。
不過這個世界上好像不會有任何的遺憾,因為上帝是公正的,可以讓所有的美夢成真。因此人們才信仰上帝。
當然後來前面已經提過,因為國際關係的原因,所以對我們這些重點人物留學生來說,有陣子產生了外交孤立。
所以後來我經常一個人從我當時租的房子,坐着火車,不遠萬里,去悉尼歌劇院那站下車。然後再擠進去麥當勞吃一個簡單的套餐,吃不了的漢堡包,我都會叫服務員打包好,帶回家繼續當夜宵吃。
這個半夜吃饅頭巨香的習慣,我是早早就在幼兒園裏就養成好了的。
有的時候我打包好了麥當勞以後,還會去旁邊的禮品小商店裏買個紅色鏡片的磨鏡,甚至有的時候還會買一瓶澳大利亞原產地綿羊油,留着不用,準備回國帶給父母當擦臉的禮物。
然後我會認真地背着我的背包,走過那片廣場,酒吧,商店等等,一直走到悉尼歌劇院底下,看一看當期和近期歌劇院裏演出的海報和廣告。那些大大的招貼畫,都是我非常喜歡的。歌劇院裏有歌劇表演,舞台劇表演,也有演唱會和音樂會的表演。其實我非常非常希望可以進去歌劇院裏聽一場音樂會。但是錢倒並不是不夠,只不過是沒有那個勇氣,談到錢這方面也的確有點捨不得,經濟觀點屬於這種情況。
因為我當時也簡單地打工,而且我比較會節省,會花錢,所以歌劇院的門票還是買得起的。
但是勇氣可能就是真正的問題。
關於悉尼歌劇院,有一本世界知名的小說叫做《歌劇院魅影》,我知道這個故事,也簡單看過這個小說。
這個小說講的是:男主是歌劇院裏最帥的男一號。在這個歌劇院裏還有眾多的男演員和女演員。
歌劇院新來了一個女演員,非常地美麗善良,而且她的歌聲像夜鶯一樣,是最動聽的。
男主角叫對這個叫做水晶的女歌劇演員一見鍾情。因為她的歌聲就像是水晶一樣晶瑩剔透,充滿了光芒和晶瑩的磁性效果。
這個女演員的能力明顯是超越了歌劇院原來的所有女演員。
因此受到了大家的嫉妒。為了不被排擠,水晶周旋於眾多歌劇演員之中,那個小說劇情就開始類似於宮斗劇。而且她除了漂亮和卓越的歌唱能力之外,她還十分有智慧,情商非常的高。
而男主作為歌劇院的男一號,承受的壓力也很大。但是他依然默默地堅守,深深地暗戀和愛護着水晶,就好像是她的守護天使一樣。
所以在男主角暗地裏的保護之下,水晶終於成為了歌劇院當紅的女一號,她演出了第一場演唱會。
不過就在她在歌劇院演出的當晚,男主角卻被嫉妒他的那些其他歌劇院裏的演員毀容了。
於是他變成了歌劇院裏的一個像幽靈一樣的男鬼,但是即使他被毀容了,依然在暗地裏默默地保護和加持守護着水晶。
在他的幫助下,水晶的事業一帆風順,眼看就要登峰造極,登上頂珠穆朗瑪峰。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水晶在無意間發現了歌劇院裏魅影男主角的不幸秘密遭遇。
於是水晶決定幫助男主角。
水晶是一個非常有智慧和能力的女演員。她用自己的在歌劇院裏的權利地位,和如同交際花一樣的人際關係,還有多年積攢的後台背景,發動了一場媒體革命,這場媒體革命,可以說那就是娛樂圈的政變。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男主角申冤,恢復往日的地位和容貌。最後在他們倆的共同努力和完美配合下,媒體革命取得了勝利。男主角恢復了往日歌劇院男一號的地位,容貌和榮耀。而水晶也成功登頂了珠穆朗瑪峰。
她和男主角一起合唱了一場十分完美的歌劇。當那句歌詞iwa
ttosta
dwithuo
the
tai
在歌劇院迴響起來的時候,全場觀眾爆滿集體起立歡呼致敬。並且在歌劇院為他倆的勝利和榮耀慶祝的全體成員,都感覺到自己和男主角女主角一起登頂了喜馬拉雅山的珠穆朗瑪峰峰頂,因為那是真正的全世界最高峰。
這個故事就是《歌劇院魅影》這本小說的故事情節。
這是一本關於歌劇院,感人至深的,喜劇大團圓結局的愛情小說。
我因為從小讀過這本小說,因此對悉尼歌劇院這個文藝復興時期建成的最偉大的建築之一,充滿了熱愛。
於是我今天在我的日記里記錄好了《澳大利亞留學錄》的第一篇。
接下來的時間就自由了,我可以自由發揮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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