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野心
砰!
把門打開,劉煜迅速踢出一腳,讓最前頭那隻喪屍連帶着後面的三頭,全部飛出去了好遠。
“才三成力,就...”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注射針劑后所獲得的力量,似乎有些超乎想像了。
不待他多想,又有幾頭喪屍向他撲過來。
“去死吧你們!”
手中的消防斧揮動。
斧光一閃,一顆喪屍腦袋便高高飛起!
唰唰唰~
幾斧子下去,另外幾隻喪屍也被砍了頭。
喪屍的弱點不在身體,而在大腦。
他們的身體和四肢無論受到怎樣的傷害都死不了,唯獨大腦一旦被破壞就會死亡。
“哈哈,爽!”
劉煜十分振奮。
之前他想砍掉一頭喪屍的腦袋,需要拼盡全力才行。
而現在,輕輕一揮,簡直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做到!
“再試試這個。”
他放下斧頭,把手抓向身旁的一輛汽車。
輕鬆地就給舉起來了!
“走起!”
然後手臂穩穩舉着汽車,用力砸向一眾喪屍。
咚~
一群喪屍被砸倒,有的直接成了肉泥。
穿越前劉煜在新聞里看過,說一個老太太為了救孫子,情急之下竟把一輛車給抬起來了,專家美其名曰說什麼是腎上腺激素分泌爆發了潛能。
沒想到,現在他輕而易舉就能做到這一點!
並且,這一次用力之後,竟還感覺不到絲毫的疲憊,體力極為充沛。
“嗬~嗬~”
更多的喪屍聞風而來,向這邊聚攏。
劉煜撿起斧子,繼續展開屠戮。
在肆意的殺戮中,他算是把自己的實力摸清了。
那一支針劑,讓他的力量、速度、耐力、體力、反應能力...等等,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強化。
堪稱全方位倍增,讓他成為了六邊形的超級戰士!
雖然倒下了十幾隻,但更多的喪屍悍不畏死,它們前赴後繼地殺向這個膽敢站在大街上挑釁它們威嚴的人類。
而劉煜怡然不懼,憑藉狂暴如雷霆般的力量,迅猛似疾風般的速度,讓腳下多了更多屍體。
連他的斧頭都劈鈍了!
“我現在真的很強啊。”
望着這一片空曠的區域,劉煜十分滿意。
實踐證明,他已經是“小超人”了。
隨後他把目光投向一家超市的大門。
之前他就注意這裏很久了,但因為喪屍很多,他不敢冒險。
而現在,他完全可以大搖大擺地走進去!
一腳踹開大門,十幾頭喪屍聽到動靜,緩緩面向入侵者。
而劉煜卻不驚反喜。
因為這超市裏的東西幾乎都沒動!
不去在意那些污血的話,琳琅滿目的商品很令人着迷。
劉煜走到架子前,打開一瓶可樂就喝。
咕嚕~
“嘖,爽。”
扔掉可樂瓶,他反手一斧子就把身後的喪屍給撂倒。
“這些現在都是我的了。”
一斧子一個,超市中的喪屍很快都被幹掉。
然後他開始祭自己的五臟廟,吃的那叫一個痛快和舒服。
“嗝~”
吃飽了,劉煜便拉過一張椅子坐下,開始思考起來。
沒有金手指時,他只想着收集些物資,然後逃出這個滿是喪屍的城市,去尋找人類的聚集地。
而現在有了金手指,他又該何去何從呢?
‘我現在已經有了強大的力量,只要不身陷喪屍海,一般規模的喪屍群都無法對我產生威脅。’
他的目光在眾多商品上掃視。
‘別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資,對我來說唾手可得。’
他又看向窗外,眼眸微眯。
‘喪屍病毒才爆發半個月,這座城市中應該還有許多倖存者,或許我可以把他們救出來,建立一個倖存者聚集地,我當老大的那種!’
目光旋即變得堅定。
他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有三個原因在:
第一、人是社會性動物,他不想如《我是傳奇》中的主角一樣,獨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那實在太寂寞了。
第二、延續人類文明,他責無旁貸。
第三、金手指賦予的強大力量,以及無限未來,讓他本來小的可憐的野心,在這短短時間內空前膨脹!
他打開一瓶啤酒,一邊喝着,一邊繼續暢想。
喪屍世界與本世界融合,讓末世降臨。
末世,也叫亂世。
而亂世,是無數人的噩夢!
古人云:“寧為太平犬,不為亂世人”,說的就是如此。
但也是許多不得志者的機會!
秩序崩塌、道德淪喪,往日裏一切被壓制的都將抬頭。
草莽龍蛇奮起,英雄梟雄亮相。
各類角色競相登上舞台,看誰獨領風騷、引領弄潮!
或許這是一種唯恐天下不亂的想法,是要受到唾棄的,但劉煜卻隱隱有種興奮感。
時局崩壞,人類文明即將傾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來挽天傾的話,那他絕不甘趨於平凡、隨波逐流,或只求自保、安分守己。
不然金手指找他豈不是白瞎了?
他有一個很大膽的想法。
“我既要做削平亂世的英雄,也要做獨佔鰲頭的梟雄!”
握緊拳頭,劉煜雙眼中似乎燃燒着兩團火焰。
一種名為“野心”的火焰!
想的很好,但要付諸於行動。
“首先,我要找一處安全的地方作為營地。”
劉煜開始籌劃。
“其次是收集物資,越多越好。最後量力而行地救人,而且只救聽我話的那種人。”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張地圖,選擇良久,手指指在一處位置。
清湖別墅區!
那裏位處於城市邊緣,只要在那裏建立了聚集地,既方便進入城市搜刮物資,又方便迅速撤離,堪稱攻守兼備。
正好,這處地方就離他不遠。
說干就干,他把背包裝滿食物和水,出門而去。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他直接鑽進去,輕鬆幹掉已經變成喪屍的老闆。
手上的消防斧不鋒利了,正好換兩把。
出門時,一隻遊盪的喪屍靠過來。
噗嗤~
劉煜面無表情地給解決掉。
隨後他按照地圖上的路線,快速前進。
...
儘管是大白天的,但這座城市也還是跟死了一樣,沒了往日的喧囂,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
能活過這半個月的人,都學會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則。
喪屍的嗅覺如何沒人清楚,但它們失去了視覺,聽覺卻十分敏銳。
因此,即便還有很多倖存者,他們也只能龜縮起來苟延殘喘,而不敢發出任何能招來喪屍的聲音。
劉煜現在是個意外。
他大搖大擺地前進,毫無顧忌地奔跑,引得不少喪屍開始追逐起“食物”。
這樣的舉動也引起了不少倖存者們的注意,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有人小心地拉開了窗帘。
他們都在心中暗罵劉煜的愚蠢,以為這是一個不知死活的笨蛋!
但很快,他們就改變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甚至開始揉眼睛,懷疑起了人生。